瞳瞳摸了摸自己的脸蛋。“感觉肉不是很多啊。”
子娴随手用法术凭空抓出一面镜子给瞳瞳,瞳瞳接过照了照,有点丰腴,很可爱。
子娴又取出了最早时候给瞳瞳的拍的照片,瞳瞳只看了一眼便沉默了,好半晌才以商量的口吻道:“我就大吃这一顿,以后都不乱吃了。”
“随你。”子娴无所谓,反正可能胖到毁容的人永远都不可能是她,她真的不担心。
似是察觉到子娴心里想什么,瞳瞳无言。
大姐,你哪怕虚伪一点也死不了人啊。
终于摆脱喋喋不休打听事情的金毛,卫时彦一回来便看到瞳瞳一脸无语的模样。“哟,这是谁惹你了?”
“她!”瞳瞳一指子娴。
卫时彦怔了下。“这个,瞳瞳还是自己想办法讨公道吧。”
瞳瞳:“......”做人不能太无耻。
卫时彦忽问百无聊赖就查睡着的无支祈:“祈哥,你能不能看一下孩子?”
无支祈揉了揉眼睛,道:“好。”
子娴抬眸:“我呢?”孩子给无支祈照顾,她就闲下来了。
卫时彦邀请道:“陪我跳支舞如何?”
子娴瞅了瞅大厅中央跳着交际舞的男男女女们,提醒:“我不会跳交际舞。”
“那你跳什么舞?”
“我会跳的都是先秦时的古舞。”与如今差的年代太久远,远古的时尚,今日的土鳖。
卫时彦含笑道:“也不用去中央跳,就在这角落,我们跳给自己看,只取悦自己。”
子娴挑眉:“你还记得如何跳?”
“你可以教我。”
在现在,舞蹈是艺术;在封建时代,舞蹈是王侯贵族闲暇时消遣的玩意;然在远古,舞却是神圣的。
遥远的洪荒时代,万族并立,人族蒙昧初生,舞是先民为重大的事情而创造的庆祝之物,以表达喜悦或悲伤之情,而当时够资格领舞的无一不是人中之杰。
子娴自然没领过舞,她那个时候连人形都没有,想领舞也有心无力。但她看过很多人跳舞,别人跳,它也跟着蹦跶,因此都还记得。
一窍通百窍通,子娴只要记得,那么想要再跳出来就不是难事。
只苦了卫时彦。
先民的舞蹈不复杂,真的,但节奏鲜明,动作更带着一丝刚劲,热情奔放,甚至有几分狂野。没有充足的体力和灵活的身手根本驾驭不了这样的古舞,这跟霓裳羽衣舞之类的舞完全不是一个世界的产物,同样是舞,一个是取悦王侯的东西,另一个......卫时彦觉得自己可能出现错觉了,不然他怎么会觉得这舞像是婚庆之类表达喜悦的舞,这风格像战舞远胜婚礼之类的舞啊。
原本昏昏欲睡的无支祈一见两人跳的舞,瞌睡虫立马跑光了,随手从口袋里摸出一枚不知道从哪弄来的石埙,埙音悠长,一曲五帝时代的古调冉冉而起,登时打破了古堡里的靡靡之音。
饶是金毛也不由侧目,在糜烂奢华的交际舞会上吹这种曲子真的好吗?这倒不是说曲子不好,而是,感觉怪怪的。
若是有个懂华夏古曲的人在此,一定会告诉金毛他为什么会觉得怪异,在青楼柳巷听到阳春白雪,是个人都会觉得别扭。
侧目的不止金毛,舞会中亦有一名容貌精致,应是亚裔混血的女子也侧目了,不过金毛侧目的是无支祈吹的曲,卫时彦与子娴跳的古舞,女子侧目的是卫时彦。
看上去挺美味的。
卫时彦心理素质很好,完全无视所有人异样的目光跟着子娴跳着,越跳越有感觉。
狂热奔放,仿佛远古时代先民的原始气息扑面而来,敬畏自然,质朴,与天相争,与万族搏杀,生生不息,绵延不绝,一帧帧古老画面浮光掠影般似自脑海中浮现。
一支舞结束,无支祈意犹未尽的放下了埙,心中怅然若失。
他所爱所熟悉的那个时代早已不复存在。
瞧,这远古时人人都会跳的古舞,现如今就只有几个非人生物还会跳。
瞳瞳安慰拍了拍无支祈的手臂,本来是想拍肩膀的,但个子太矮,拍不到肩膀,只能退而求其次。
无支祈对瞳瞳笑了笑。“谢谢。”
瞳瞳回道:“苦着脸不好看。”
“知道了。”
这厢一大一小聊得很和谐,另一头卫时彦却感觉跟要虚脱似的,古物太原始,而越是原始的舞,就越是耗费体力。
“子娴,我饿。”
子娴似乎心情很好,大方道:“想吃什么?”
“高热量的,越高越好。”
“稍等。”
子娴扫了一圈,不远处有小蛋糕,奶油很足,符合高热量这个条件,刚才看瞳瞳很喜欢吃,想来味道应该很好。
子娴去拿蛋糕了,拿了蛋糕,想了想,觉得单吃一种也腻,找了找,终于找到了一杯果汁,这才一起拿着转身准备往回走。
刚转身,子娴唇角的弧度便消息了。
无它,概因发现自己才走不到两分钟就有人勾搭起她男朋友了。
子娴几乎是瞬间就出现在了卫时彦身边,将蛋糕与果汁递给卫时彦。
卫时彦有点担心的看着子娴,怕被误会,这个女人是刚才突然走过来跟自己说话的,他都不认识她,虽然很漂亮,但他还没忘了自己是有主的草,并且主还是头凶兽。因此没什么兴趣,也没心情认识什么交际花,奈何这女子不知道为什么对他似乎非常有兴趣,死活不肯走,然后......子娴就回来了。
这要是被误会了,那就太悲剧了!
卫时彦正愁着,便见子娴开口了,一句话就让他瞠目结舌。
“我记得我跟你说过有主的粮不能碰?”
卫时彦愣了下,什么意思?这两位认识?这女人不会也是远古大妖吧?
事实证明,卫时彦想得太好了。
混血女子对子娴笑了。“刚才看到你的脸,我还以为是巧合,合着还真是你啊。不过,宁渊你是怎么把自己给弄得这么狼狈的?呀,给人污染了血脉,还被喂了抑血丹,真悲剧。”
子娴也笑:“我再怎样也有个合用的肉身,总比你只能寄宿他人肉身好。”
女子的脸有一瞬的扭曲。“多年不见,你犀利依旧。”
子娴想也不想的回道:“你蛇精病也还是病入膏肓。”
女子,不,应该说是清弥,清弥咬了咬牙,看向卫时彦。“这么好的食物你怎么没吃?你若是不吃,可别怪我抢食。”
子娴漆黑如墨的眸子刹那阴冷如九幽黄泉。“他是我的,你敢碰,我便让你彻底回炉再造。”
清弥挑眉:“可你又不吃啊,多浪费,给我吃了多好,日后我补给你更好的食物。”
“他是我男人。”
清弥刚饮入嘴里的一口酒全喷了。“对着大餐发春,你口味真重。”
这下饶是卫时彦也忍不住皱眉,什么叫对着大餐发春?他是人,别张口闭口的食物,缺德。
“我好歹是个有血有肉的肉身,你一个孤魂野鬼嘴巴别太毒,缺德。”
清弥闻言,登时怒了,伸爪就要掏卫时彦的心脏。“两脚羊嘴巴挺利索,就让我看看你的心脏是不是也很好吃。”
卫时彦从沙发从一个侧翻避过了清弥的爪子,同时扶桑弓出现在掌中,持弓斩向清弥的手,不愧是太古妖神的枝桠炼制的宝物,弓刃竟然将清弥的手给斩了下来。尽管,一滴血都没流,并且被斩下的手瞬间就倒带一样回到了手腕上。
转瞬之间就过了数十招,清弥倒带回去的手一点影响都没有。
卫时彦想骂娘,这什么妖孽,好变态。
正惊讶中,清弥的爪子这一回两只爪子一起上,一只攻心脏,另一只攻面门。
扶桑弓只有一把,只能挡一路,怎么挡都是死路一条!
第174章 食人花下死
子娴忍无可忍的拔剑剁了清弥的爪子, 虽然清弥的躯体被改得很变态, 但血劫剑是神器, 使用者又是子娴,那对爪子便没能飞回清弥的手腕上,从被斩落的那一刻起, 两者便断了联系。
虽然原本的双手接不回去了,但清弥也没因此就没了双手, 手腕上生长出了新的骨头, 黑色的手骨, 血肉在黑色手骨上蔓延,很快便长出了一对新手。
被斩断一双手对清弥而言并不是大问题,但也疼,登时就怒了。
一把灰蒙蒙的尺子赫然出现在清弥手里。
子娴一见立马对无支祈道:“带他们走?”
不用子娴提醒,无支祈早就抓起卫时彦与瞳瞳准备脚底抹油了,虽然不认识清弥手里那是什么法宝, 但那上面神器的气息无支祈却是不会认错的, 甭管是什么神器, 只要是神器都很恐怖。
清弥拥有神器, 那它的身份,无支祈也得掂量了, 这世上拥有神器的大能不少。但被世人所知的神器却极少,无它,大洪荒时代流传下来的神器九成是伴生神器,而伴生神器, 它就一个主人,哪怕原本的主人挂了,它也不可能认别的人为新主。一来是伴生这种关系太密切,斩不断,也无法取代;二来,伴生是一种特殊的关系,神器与主人地位平等,旁人若想让它认主,呵呵,你算哪根葱?老子吃了你。
因此,神器这玩意,流传下来的再多,也没多少人有兴趣,除非确定那不是伴生神器。但天地初开时的神器多是古神的伴生神器,虽然后来有神人开始自己炼制神器,但神器也不是那么好炼制的,因此非伴生神器极少。
清弥手里的神器不管是它的伴生神器还是自己炼制的,亦或抢来的,都很能说明一个问题:丫实力凶残无比。
金毛见到这里打了起来,因为之前看到清弥勾搭卫时彦的情况,因此先是以为子娴醋劲大,太无趣,但看到清弥的手被斩下还能自己长回去后他只要不是瞎子都知道清弥有问题了。
还没闹明白怎么回事便见清弥取出了一把破破烂烂的尺子,颇为讶异,却见子娴如临大敌,无支祈二话不说就捞着人跑了。
金毛想了下,还是招呼众人跟着一块跑。
无支祈没走楼底,一脚踢开了窗户,然后跳了下去,跟着的金毛赶紧紧急刹车,这里似乎是二楼。
探头往外一看,无支祈抓着两个人平稳着陆,连毛都没伤着一根。
金毛犹豫了下要不要效仿猴妖一块跳楼,却忽的感觉到背后愈发激烈的能量涌动,咬了咬牙,拼了,断腿总比没命好。
咔!
落地时金毛很清楚的听到了自己断腿的声音,然后又被卫时彦一脚给踢飞了,落地后正要大怒的踢回去便见身后的古堡刹那间化做了齑粉,连人带建筑,只剩下两个在空中对峙着的绝美少女。而他所处的位置离古堡太近,那块地方的土都下限了一尺有余。
“oh,NO。”
卫时彦提醒道:“喊YES也没用,赶紧跑。”
“它们究竟是什么怪物?”金毛没法再自欺欺人的认为那两个人是无害的生物了。
卫时彦懒得再理会金毛,担忧的看着子娴,清弥不是大妖,而是凶兽,也不知子娴能不能扛住。
无支祈对卫时彦道:“你带瞳瞳先走远点,我留下来看看能不能帮忙。”
卫时彦有点犹豫,他不放心子娴,但也清楚自己留在这里只能是累赘,只得先带着没有半点力量的瞳瞳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