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看来,这栋洋楼、外加周围的地界,简直就像是身处孤岛一样;难怪病人这些年不仅没好过,反而越养越孤单。
南家的大小姐,比起被冠以所谓‘夜莺’之名、却整天活蹦乱跳的我,倒更像是一个被装在精致水晶瓶子里的陶瓷娃娃——
不能随便生气动怒、不能跑跳,也无法出门;夏希好歹还有他那双自称“举世无双超级漂亮”的大尾巴陪自己玩,成天都乐呵呵的(吸水烟的时候尤其像个快乐的疯子)……她却每天都要喝大量的苦药,来维持不太健康的体质。
每当我闻到那股药味一入室,就想出去散散步,可她却能够面不改色地一口气喝完呢!
某种程度上,南大小姐其实也挺坚强的。
……
不过,就算照顾人的同时,还用了一周多的时间来了解这里的基本情况,让我称得上有事可做——少女本人也很好相处——除了晚上会抱着我睡觉外,她白天从不粘人,都是自己安静地读书……
我还是要说:这里简直……
太无聊了。
太!无!聊!了!
每天都是读不完的《今天我要看看、到底是哪本书可以最快让我眯着》,从早到晚地读读读——但要不读书的话,她就坐着发呆、或者听我给她念书,自己则抱着膝盖走神。
偶尔阳光正好,才会愿意让人推着出去晒晒太阳,赏庭院里的芍药、月季,紫藤,喂一喂池塘里的金色尾鲤,偶尔泡泡温泉——你以为还有别的吗?
没有了!
没错;就是这样的老年生活,她连体感游戏机竟然都没有……!!
我不仅,怎么说呢,没有被她爱学习爱读书的生活态度所感化,甚至对工具书的恐惧又加了一层——什么尼采叔本华克里希那穆提的……完全是从精神上折磨人类的利器;不相信的话,你就去读一页,马上,就会举双脚赞成我的。
好在,她很喜欢音乐,所以我不时会拉小提琴、或者弹钢琴给她听——这比念那些要命的本我超我困死我的书、或者某某中世纪小国的历史哄她睡觉要来得轻松多了;也因为这个原因,我和那些帮忙拿琴谱、调音、上松香的女仆们也建立了良好的友谊。
除了偶尔去找口嫌体直的管家玩一遛、有事没事,我也会去听一听八卦。
——毕竟在这种闷死人的地方,炮.友和八卦,就是最佳的解闷方式了。
……
“啊,尤尤来了!”
晴日方好的下午,我帮刚听着《月光鸣奏曲》睡着的大小姐捻了捻被子,推门而出;真不知道她为什么喜欢这类诡异的曲子,还能在它的演奏下安稳入睡——要不是当初为了考级,柯南看多了的我打死也是不想学这首的。
但既然解放了,我就懒得想那么多,而是欢快地跑到日常八卦流言收听地——种着红芍药的庭院第三个走廊拐角,女仆小姐姐们最喜欢聚在那里打发时间、说说笑笑放松心情,最近被接纳的我当然也要经常刷刷存在感,顺便收集点信息。
“来看呀尤尤,这是阿冉上个月生的小家伙,她产假休完,就顺便带回来了。”一个眉毛很细,扎着少女辫子的女仆冲我招招手,我记得她经常送苦药过来给南姝雪喝;于是便走了过去,任她们七嘴八舌的声音环绕:
“嗯,这小家伙真可爱,胎毛还没剪掉呢。”
“小孩子留着吉利嘛。”
“果然还是动物的形态比较好带孩子啊,人形的婴儿特别麻烦,我以后生了也要这样带,手里牵根绳子,就能到处带着干活儿了。”
“你让阿冉听到了,她保准要打你的!”
“嘻嘻……”
一只毛还没怎么长开的德牧幼犬,被她双手捧在怀里;它睁着湿漉漉的、黑葡萄似的眼珠,好奇地打量着四周;闻到了陌生的气味,它“哈秋”一声、小小地打了个喷嚏,然后继续用短小的后腿挠下巴,半睁半闭地把小脑袋依偎在我凑过去的手指上,嘴里发出小奶狗特有的嘤声,冲我拼命地摇动它的小尾巴。
我接过这只小狗,然后按住它乱动的头,让它别往我衣服里钻;虽然不认识那个叫阿冉的女仆,但早在祖赞家那里,我就已经习惯了各种人变身宗家同类动物的操作,婴儿变成狗狗又算什么!
不过,原来南家这个大家族,居然人人都是狗——我没有骂人的意思,只是单纯感慨一下,这真有趣。
站在中间偏后的位置,我神色自然地听了一会阿冉是如何减掉孕后小肚子的;没过多久,便听有人问道:“昨天的事儿……最后是怎么解决的呢?”
“四少爷被晁先生抽了一顿,然后关了他三个月的禁闭!”一个娃娃脸的女仆给我比了个三的手势,压低了声音,示意其余人凑过来听:“刚好小香在值班,她听到晁先生把四少爷大骂了一顿,说以后再随便带学校里的女孩子往这边过来,高三就把他送到木家的警校好好管管,住宿!——荒山野岭的郊区,四少爷立刻认错了……”
“他活该,别说大小姐,连我们都被吓到了。”身量娇小的女仆拍了拍胸口,“谁让他把女朋友带到后山那……那个……的……还让大小姐不小心撞见了。”她说得含混不清,但大家都心知肚明是怎么回事,“本来喝了药才养好,昨天夜里又烧上了——是不是,尤尤?”
我正在把手指伸进小德牧的嘴里,让它用没牙的柔软牙床咬着我玩,闻言,我轻轻点头,“三十九度五,又打了点滴。”
“唉……这又病了,不知道在生日宴会之前能不能好起来……”
“四少爷真是一点不知羞!”
“要是小怜还在就好了,她的血清只要加一点点,一下子就能退烧……”
“嘘,闭嘴啦!”
红衣服的女仆戳了戳旁边的人,那人看了我一眼,反应过来后马上捂住了自己的嘴巴,我权当没看见,依旧面容带笑地听着其余的八卦,让她松了口气。
玩了一个下午的小奶狗,教它学会了如何原地翻跟头;顺便还听到了不少新事,我和女仆小姐姐们挥手作别,小心地把睡着的小狗放到别人的怀里,打完招呼,就转身慢慢地往回走。
按照目前的情报来看,谢菲先生说的供货人备选有不少——无论是已经结婚,有着排行二和四这两个孩子的南晁夫妇,还是只有一个孩子、在晚辈中排行第三的南天岳夫妇,再加上至今还未成家,据说也不在南城的老幺;每天卧病在床的大小姐……近在眼前,日日相处的他们都有资格命令管家去处理货物,甚至连那三个均是高中在读的男孩子也同样有嫌疑。
尤其是昨天那辣眼睛的一幕过后,热爱找刺激的四少爷南明河,正式进入了我的记录册里。
上帝作证——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啊,还有那么多的监控摄像头;要是我,再怎么激动刺激、虽然没那个器官,但我宁愿下一秒阳.痿到死;也不会光着屁股在那种地方……
现在的小年轻真是,啧啧。
我坐在床头的乌木椅前,把咳嗽咳得红了脸的少女扶起来,轻轻地舒缓着她的背,从风池穴到俞穴;又抽了张洁白的纸巾,给她擦掉眼角咳出来的眼泪。她睡了一天,还是没退烧,家庭医生说是受了风寒,心思郁结,这让我想起昨天看到那个场景时,她沉着声、劝说表弟注意影响;但对方却满不在乎地说瘸子少多管闲事。
“尤尤,今天也站不起来。”
她拾起我的手,长长的睫毛上挂着泪珠,鹅黄色的睡衣长裙绣着莲叶的印花,“你来之后……我慢慢地就有力气了;可昨天突然又没有了劲儿,我不想举办生日宴,我想取消……”
她的声音又轻又柔,说话的速度很慢,像是苏州的吴侬软语,“不想麻烦大家一次又一次地给我庆祝,爸爸妈妈和哥哥要很辛苦地赶回来。而且等他们知道了我生病的这件事,又会再生是非……”
昨天,南明河说完那句话,双手插兜,直接吊儿郎当地走人,连旁边光溜溜的女友也不管;路过我的时候,我刚好尴尬地站在他的过道侧面,他还冲我坏笑了下,才离开;而那个女孩子反应过来后,则是捂着脸跑走了。
加一句,他是甩着吊走的。
出于本心,我问大小姐要不要告一下状,果不其然被她拒绝了。
她像是有些伤心,但又发了会呆,才道:“没关系,我活不了太久的,他爱说什么就说什么吧。”
……
——可能这件事有点出人意料,但其实……我不是个多有正义感的人;不喜欢为人随随便便地出头,除了管好自己外,也不爱管别人的是非。
更别提,人家自己都不在乎,那我就更无所谓了。
于是,我什么都没做,只是把她的轮椅推了回来;南姝雪咳嗽了半夜,握着我的手,一言不发地沉默了许久,打着点滴就渐渐昏迷了过去。
我帮她隔半小时量一次体温,寻思这可真是朵经不起风吹雨打的小娇花儿呀;而那边,还是南明河自己去坦白的——听女仆说的意思,他晚上可能还要来亲自道歉。
南姝雪说了那番不想举办生日宴的话后,就又睡着了;也没有见到之后特意跑过来道歉、脸上明显被人揍了好几拳、还冲我笑嘻嘻的南明河,白瞎了他那张好看的脸蛋。
——我觉得,这人是真欠扁。
但令人没想到的是,她这一病,就病了整整两个星期。
……
有次去找管家玩的时候,南暮成听了我的概括,没什么表情地评价南明河总是长不大,爱玩这种小孩子的游戏,我觉得他说得很有道理;但他还是依旧按照规定联系了南姝雪的父母——但凡大小姐每次生病的周期太长,都必须要告知他们一声。
她的父亲正在地球的另一边,开着极其重要的跨洋会议;而母亲陪着自己的丈夫、同样抽不开身,只能打了几个电话来安慰她,并许诺不想办生日宴会就不办——即便那是她的成年礼;而南明河被他老爸送去高中寄宿,我觉得这个结局还算比较圆满。
……
一天,我出门和群小奶狗玩泥巴回来,带着满手的泥,在附近找了个水池把手冲干净、哼着轻快的歌谣朝回走——
推开门,就看到一个穿着笔挺的军装、袖口印着繁复玫瑰十字花纹的青年坐在椅边,正和卧于床榻的少女说话。
第39章
他的声音很好听, 不疾不徐,带着一丝沉稳和自若,像是清风吹过树梢;听到推门声,他先是帮正昏昏欲睡的少女盖好被子, 那双修长而骨节分明的手, 安抚似的在上面轻轻拍了下,站起身, 转过头看向我。
黑底描金的制服显得他身长玉立, 也露出一种不符合年轻的沉着;他唇角的微笑温和,和妹妹一样的黑发褐眸,但比她高了两个头不止;五官则在秀美之余、多了些男性特有的英气。站姿如同挺拔的孤松,又有些秩序外的泰然和优雅, 这是世家多代培养才有的气质。
他指了指门外, 我就乖乖地点头, 自个儿又走了出去。
还没想好要不要再去玩一圈小奶狗,我以为会留在房间内的青年, 也走了出来。
我惊讶了一瞬,本以为他的意思是不要让我吵到南小雪;不过看来,他把自己也列入了这个范围。
仔细想想也是自然, 病弱的小姑娘需要多多休息。于是, 我就先主动地和对方自我介绍,“你好, 我是尤尤。”
他应该知道关于我的事;果然, 对方微微颌首, 声音礼貌而谦然,“南御星,你好。”
他还穿着军装,但骨子里透出的那种稳重成熟,和昨天那个坏笑的大男孩完全不是一个等级,高中和大学的差别原来是这么大的吗?——好久不上学,我都不记得了。
黑发的俊朗青年在自我介绍后,就请我坐下来,自己则去客厅里煮了茶。煮好后,他还神态自然地给我端了一杯。
热腾腾冒气的汤茶氤氲着面前的空间,白色的雾气弥漫,而对面的青年双手捧着茶杯,静静地喝了一口,动作优雅。
这种善意的举动,让我觉得他人还挺好的,初始的印象也加了点分。
……
在这里,我的工作不是女仆,不需要端茶倒水,只是陪小姑娘玩、打发时间而已。再者,夜莺的本来就是稀有的,富豪名流喜欢,花大价钱在市场里购买收养,是因为他们有着很不一般的价值,遇上合适的还能药用(没有歧义的那种合理药用)。哪怕是成年后的夜莺,也有着特殊的象征含义:代表着这个家族的不败的地位、昌盛繁荣什么的。因为从买到抚养,其中花费的巨额,往往是普通的富商们难以想象的鸿沟;黑市里的夜莺数量罕见、更多则是被九星政府的保护局严密管理,能得到一只就足够难得——他们还相当的娇弱,养在笼子里的金丝雀一旦水土不服、或者遇到什么灾病,就很容易夭折,需要非常悉心地照顾,“观赏”是最好的相处方法。
市面上能买到的大部分都是成年夜莺;人们按照对夜莺的一贯印象,精细、小心地照料,养在家里作为镇宅宝贝,是件相当值得炫耀的事;不过我认为,南家的初衷应该只是给自家的大小姐找个熟悉的玩伴——夜莺既然作为一个种族,自然有其相似的地方:味道、声音、体型……无论男女,觉醒为夜莺的人大多都是瘦瘦小小,天生的发育不良,身上有股独特的味道——但会随着年龄的改变而变化。
而我正常的基因应该来自另一个世界,和以上完全不符合……好吧,外形上我可能稍微、有那么一丢、丢一点点的,矮。但好歹也过了一米六!左右的……至于味道,不管别人说的怎么天花乱坠,众口不一,就算是榴莲味,只要我自己闻不到、不需要忍受就行;再说我觉得榴莲也好挺好吃的。
“小雪……最近还做噩梦吗?”他捧着茶,背没有靠向沙发,而是稍微前倾,纯银的排扣系到了领口;语气平和地向我询问着妹妹的事情,“不介意的话,和我说说她最近的生活吧。”
——不仅脾性好,还是一个好哥哥,有些人真需要学一学。
我喝了口茶,想了会,道:“谢谢您的茶。噩梦……她应该没做过啊;晚上一起睡觉的时候,也很少起夜。”
我说了我们白天看书弹琴画画,晚上到点就睡觉的规律日常,提了几本无聊的兵器书,他听后,眉眼微弯,笑起来的模样,有种自然而然的舒朗,“是《名流的革命者》吧?不做噩梦就好了。那孩子说你的气味让她安心,嗯……这个给你。”
他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小盒子,那是个包装精美的礼品盒,“回来的时候比较匆忙,挑得不太满意;这是圣弗朗西斯科每年初雪融化、都会开的春樱……标本化后就是很漂亮的发饰,听说女孩子很喜欢它。”
“就当作欢迎礼物好了。”他对我微微笑了笑。
我接过小盒子,道了声谢,他又和我说了会话,就听到有女仆敲门;看到年轻的男人现身,女仆涨红了脸,低垂着头,“大、大少爷……您的朋友说他在外面等您,您……”
“对了…好的,谢谢你。”
他看上去有点懊恼,自己一不留神,就把朋友落在一边;站起身,他又对我笑了笑,“下次见,尤尤。”语罢便离开了这里。
………
“哇,尤尤!”
女仆屈膝送走他后,半身趴在厚门前,狗狗尾巴都感觉快要摇出来了;她兴奋地望着我:“那可是大少爷!他居然回来了,上次还是三月的事;他是来看小姐的吗?他和你说了什么?有没有提到这次要待多久?你……”
“停。”我比了个暂停的手势,从桌子上的水果篮里拿了颗洗得晶莹剔透的白草莓,捏住梗,以作死的姿势吊着草莓,从下往上两口吃光,“人还没走远吧,你可以自己去问问~”
“大少爷真的好帅……他的朋友也好帅……”女仆扒着门,深深地叹息,“可惜他没什么时间回家,我在这里好几年,看到他的次数也就那几回,两个手加起来都没有……”她真的掰起指头,开始算次数了:“三、五……好像一共才七次呢!要是他在南城,像四少爷那种家伙,肯定连屁都不敢冒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