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脑海里全是艾丝黛拉舔奶油的画面……她洁白的贝齿、鲜红的舌头、动人的玫瑰幽香。他彻底沦为了一具被热望驱使的傀儡,渴望征服帝国玫瑰的想法如同烈焰一般在他的心中熊熊地燃烧着。
“我愿意,我愿意!”他焦急地说,“求您了,求您了……”
艾丝黛拉端详着他,非常轻柔地伸出一只手:“跪下来,我就允许你吻我。”
他立刻跪下来,感激而粗鲁地吻上了她的手背。
“真粗鲁。”艾丝黛拉说,“你介意我也很粗鲁吗?我不是个好女孩,有很多男人才有的坏习惯。”
他马上联想到了很多男人才懂的风流情趣,心脏顿时激烈地搏动起来。
他下意识咽了一口唾液,更加期待接下来的事情……如果能占有她,如果能占有她,他愿意使劲浑身解数,给她一个新身份,把她藏在一个远离王都的乡村里,然后尽情享受金屋藏娇的快乐,等到父亲去世后,再回王都继承爵位。
他设想的未来是如此美好,以至于当眼前寒光一闪时,他完全没想到是桌上的餐刀——直到被锋利的餐刀割断咽喉。
他瞪大双眼,倒在了艾丝黛拉白如凝脂的脚背上。
她随手丢掉了餐刀,拿起腿上的餐巾,擦了擦手上的血迹,慢条斯理地吃掉了最后一片甜得发腻的面包。
“我说过,我会很粗鲁的。”她一脚踢开他,一边优雅地吮吸手指,一边走进了卧室的衣帽间。
·
玛戈没想到女王逃出王都的方法,竟然是假扮成侯爵的长子。
更让她没想到的是,这个方法居然成功了。
侯爵的长子生性怕羞,不管说话还是出行,总是低垂着脑袋。他皮肤苍白,长得像女孩一样清秀,给艾丝黛拉省去了很多麻烦。
艾丝黛拉没有让玛戈用巫术为她改变相貌——王都里除了王宫,到处都是禁魔石,只要禁魔石感应到魔法涌动的气息,就会如烽火般接二连三地亮起,届时所有追兵都会知道她们的位置,她只能用墨汁、软木炭和假发套简单伪装了一下。
她取下耳环、项链和手镯,戴上男士三角帽,穿上白衬衫、紧身马甲和深蓝色的外套。
没了鲸骨裙撑和罩裙,她的步伐比以前更加灵巧而矫健。
她看了一眼倒在血泊中的年轻男子,纡尊降贵地给他盖上了白布,大步离开了卧室。
等可怜的侯爵长子的尸首被发现时,她们早就离开王都了。
她没有一直用侯爵长子的身份,那太愚蠢了,会成为活靶子。
一路上,她和玛戈换了几十种身份:农妇、贵妇、难民、马戏团的杂技演员、吉卜赛女郎、吟游诗人……有时候甚至会扮成被驱逐的麻风病人。
不得不说,麻风病人的身份比侯爵长子还好用,只要她们穿上白斗篷,摇着乞食铃,人们就会自动避开她们。
要不是艾丝黛拉自己下令严管王都的麻风病人,她们或许可以省去刺杀侯爵长子这一步骤。
等她们抵达边境的村庄时,已经过去了两个月。
因为严禁使用魔法,整个王国犹如史前的国度一样闭塞,人们只能从神殿设置在各地的教堂获取王都的消息。
在位三个月以来,艾丝黛拉一直想知道至高神殿到底供着什么东西——据说供奉着光明神真正的神像——但神使严词拒绝了她,说从古至今,从未有过女人踏足至高神殿的例子。
她隐约察觉到了不祥,于是日夜不息地研究父亲留下的炼金密室。
她的父亲是一个可怖的恶魔,为了永戴王冠,背着神殿找了许多女巫炼制延长寿命的神药,但他的欲望并没有止步于此,为了确保王冠稳固,不会被嫡子篡位,甚至不惜给亲生儿子喂抑制智力发育的毒药。
艾丝黛拉能逃过一劫,并不是因为约翰二世对她宠爱有加,而是因为他对“女子生来愚蠢无知、胆小怯懦”的观点深信不疑,再加上神圣光明帝国从未有过女人当权,便愈发没把艾丝黛拉当回事。
说到底,她能顺利即位,她的父亲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假如他没有狂热地追求长寿,盲目地吞服炼金药丸,也就不会进入假死状态,被她抓住机会,立即举行火葬;假如他没有广招女巫,囤积了许多传说中的药草,也就不会被她找到茵陈的根部——传说中使巴比伦国王发疯的药草,使她的哥哥当众发疯。
不过,她一开始并无毒杀亲生哥哥的想法——她的哥哥已经被约翰二世养成了彻头彻尾的废物——只想让他在朝臣面前失去威信,但从地下室拿茵陈的时候,她顺手拿了蟾蜍、蝮蛇、蝾螈和蝎子炼成的毒粉,可能途中不小心洒到了茵陈上。
只能说,她哥哥的死是一个意外,他们这个郁黑的家族一起缔结的意外。
不管怎么样,她虽然在约翰二世的教养下,变得病态的冷漠,但假如没有约翰二世言传身教,她也许就被不知名的人毒死了,或是被突如其来的刺客捅中心脏,抑或是在湖边散步时死于溺水“意外”。
她的心性变得跟约翰二世一样吊诡,却也学会了如何在宫廷生存。
最关键的是,她探索密室时,无意中发现了一条秘密通道,而密道的终点,竟然是卡莱尔侯爵的后花园。
三个月来,她曾在侯爵的花园里漫步了无数次,以聪慧的头脑记住了所有复杂的路线。
所以,她被神殿宣判有罪以后,一点儿也不慌张,反而对裁判官微微一笑:“我的确是一条毒蛇,而且是一条想盘绕在光明神像上的毒蛇。”
这可能是裁判官这辈子听到的最离经叛道的话。他愤怒地涨红了脸颊,一口气给她安上了数十个罪名。
艾丝黛拉全部坦然接受,绝不悔改。
虚伪而傲慢的神殿允许她在自己的寝殿等待行刑,使她有充足的时间,打开密道,让玛戈进来将蓬松的枕头变成她的模样,再从容不迫地和玛戈一起离开。
谋权篡位、亵渎光明神、在王宫使用敌国的巫术、戏耍神殿、让裁判官在整个王都的人面前出丑……她和神殿之间的仇怨,注定无法善了。
她也不想善了。
她毫无敬畏之心,始终不相信至高神殿真的供奉着“光明神”的神像,也不相信这个世界真的有神。
假如真的有神,他却禁止女子继承王位以及摄政监国,这样肤浅短视的神,凭什么受到万民膜拜?
想到这里,艾丝黛拉突然灵光一闪,想到一个夺回王位、摧毁神殿的绝佳办法。
前提是,渎神。
彻底地。
渎神。
第3章 【小修】
“我打算混入神殿。”艾丝黛拉忽然开口说道。
玛戈以为自己听错了:“您说什么?”
“我不想重复第二遍。”
“可是……”
艾丝黛拉竖起一根手指,抵在唇上。她走到窗边,打开百叶窗,目不转睛地打量着马路的情景。
她们歇宿在一家肮脏的小旅馆里,窗缝、墙纸和桌子都积满了令人厌恶的油垢;墙壁脱了漆,露出黑色的石灰。
附近有一个洗衣场,不时就会有一涡涡热肥皂水,伴随着捣杵声从污水沟里漫延到街道上。
熙来攘往的人们似乎见惯了这样的场面,连一声抱怨都没有,就轻捷地跨了过去。
马路的对面,是一家较为体面的饭店。几个教士正在里面享用肉汤,他们穿着整洁的白袍,头戴银冠,一边高声谈笑,一边抽动着唇髭发出“噗噗”的喝汤声。
旁边的工人朝他们投去敬仰和羡慕的目光,用力擦了擦脸上的泥点子,拿起没吃完的面包棍,匆匆地离开了。
王都的教士都是冷漠刻板的清教徒,对荤腥和女人敬谢不敏;这里的教士却不忌荤腥,过得相当滋润。
“修士可以吃肉?”
玛戈答道:“他们不是普通的修士,而是教士,教士的地位要比普通修士高很多,可以四处走动,传播神音。除了发誓一辈子追随光明神的苦修士,大多数信徒都可以像正常人一样生活。有的教士甚至富得流油,毕竟人人都想得到神的眷顾。”
艾丝黛拉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我也想得到神的眷顾……”她眨巴着眼睫毛,露出两个甜美可人的酒窝,“希望他们不要拒绝我。”
玛戈知道女王对神殿的态度,听见这话,不由吓了一大跳:“陛下……您真的打算混入神殿?光明神殿的教阶制比旧教还要森严,必须由当地的司铎推荐,才能去教区的神殿……很多修士在教堂修行了一辈子,都没能见到教区神使一面……”
艾丝黛拉轻描淡写地说:“那就让他推荐我。”
说完,她一把扯掉头巾,释放出一头浓密丰美的黑发。
想到马上就能接触神殿,她忍不住兴奋了起来,双颊像害羞似的,浮现出鲜艳的红晕。
她已经很久没这样兴奋了。
在很小的时候,她就意识到了自己的离经叛道——不愿意学刺绣,也不愿意学音乐和绘画,更愿意去靶场看卫兵们打枪。当弹丸迸射而出的那一刹那,她情不自禁地低下了头颈,不想被周围人看见自己兴奋得发亮的眼睛。
趁他们彼此恭维枪术时,她悄悄将一把小巧的燧发枪,藏在了淡粉色的罩裙里,带回了卧室,一边研究燧发枪的装置,一边吃了好几个奶油小蛋糕。
她是天生的反叛者,目中既无尊长,也无神明,血管里流动着一股炽热的、几近凶暴的血液。
同样的年纪,她的兄长梦见的是蝴蝶、美人和美酒;她梦见的却是一把准度极高的燧发枪,以及一头倒下的羚羊。
她渴望刺激,渴望对手,当生活趋于平静时,甚至会感到痛苦和煎熬。
即位之前,父亲是她唯一的对手。
约翰二世年轻的时候,是一个勇猛的战士,一个远见卓识的智者,一个英明神武的帝王;晚年的他却因为沉湎于各种延年益寿的药物,而变得昏庸无能,轻而易举地就被她击败了。
即位之后,她原以为会无聊一段时间,谁知马上就来了个新对手——神殿,或者说不存在的光明神。
神殿的权力太大了。
与神殿相比,王室的权力压根儿不算什么。人们畏惧王室,却敬畏神殿,将生老病死、婚丧嫁娶都交予神殿负责。
他们称呼光明神为“父神”,认为他①创造了人世间的一切,包括时间、秩序、力量、命运、法则、智慧等虚无缥缈的概念。
王宫、法庭、教堂的穹顶上均绘制着他的艺术形象——手持秩序之光的悲悯天神。当初,她加冕为王时,他就在王宫的穹顶上冷漠地俯视着她,看着她手握象征他的光明宝珠,发誓永远当他的仆人;后来,她被剥夺王位继承权,也是因为对他不够尊敬,亵渎了他的神圣。
至始至终,他都压制她一头,如同冰冷不容违逆的法则,不允许她更进一步。
不仅是她,所有人都是这样。
人们遇到困难时,无论是否有用,都会祈祷他的庇佑;发生天灾人祸时,第一反应也不是自救,而是跪地祷告,祈求他收回降下神罚的左手;想要忏悔时,也是去神赦院请求他的宽恕,而不是反思自己的过错。
“神”冷漠而威严的伟大形象,就像是一种狡猾的毒虫,一种可怖的病菌,咬啮和腐蚀着人们的思想,使他们变得易于操控。
不得不说,第一个发明这种统治模式的人是个天才。
她喜欢这种统治模式。
想到这里,她忍不住咬住了下嘴唇。通常来说,她都是喜怒不形于色的,可现在她却能听见自己急促的呼吸声,血液燃烧的震颤声,以及心脏剧烈搏动的声响。
她像小时候渴望燧发枪那样,对神殿的权力产生了强烈的渴望。
她喜欢神殿——光明神这个新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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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的司铎是一个脸颊凹陷、眼皮长疱的老头儿,皮肤松弛,呈蜡黄色;但不知是否善事做多了,他的眼睛完全没有衰老之人的混浊,显得十分明亮,如少女般清澈诚挚。与其他衣袍崭新的教士不同,他穿着一件有些发黄的白袍,戴着玳瑁边眼镜,胡须刮得很干净。
玛戈在旅馆里候命。艾丝黛拉穿着带风帽的白斗篷,在楼下的观察车水马龙;如此两三天后,她终于等到了司铎的马车。
她立刻扑到马车前面,同时闪电般摊开手掌,让马儿闻了一下手上的镇定剂——她只想拦下马车,并不想被受惊的马儿一脚踹断肋骨。
司铎连忙伸出一只脑袋,见马儿没有伤人后,长舒了一口气,跳下车,把她扶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