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涟并不把陈侧柏放在眼中,突然神色一凝,发现陈侧柏身上的气息有些熟悉。
A没有说话。
从这两个生物正式接触的那一刻起,计算结果就已经变了——让他们两败俱伤,才是最优解。
下一刻,秋瑜的声音响了起来:“陈侧柏!”
黏物质消失了。
陈侧柏漠然瞥了江涟和A一眼,走到秋瑜的身边,没有坐下,而是自上而下地伸出一只手,将她半揽在怀中。
极具保护欲和占有欲的姿势。
秋瑜怕新朋友误解,有些害羞地解释,这是她的性-癖。
——性-癖?
江涟眉头微皱。
他发现,周姣似乎从来没有对他提过这两个字,反而说过某些男星很合她的性-癖。
江涟表情立即变得扭曲起来,难道他的触足不合她的性-癖?
他的触足明明那么美丽、粗壮,而且可以随意变幻颜色,具有独一无二的无限裂殖能力(很快他就知道并不是独一无二了),她不能不喜欢他的触足,反而去喜欢一些脆弱丑陋的男星。 A除了最开始的恐慌,其余时刻都冷静至极。
如果江涟的触足、陈侧柏的黏物质,更符合姜蔻的性-癖。
他会先把这两对夫妻消灭掉,再创造出两副具有触足和黏物质的躯体,满足姜蔻的喜好。
他不可能被江涟、陈侧柏比下去。
他永远都是世界上最合格的爱人。
第四卷 ~高傲者低头
第110章 Chapter 1
雨又下大了。
雾气湿冷弥漫, 霓虹灯扭曲明灭,马路被雨水淋得光滑艳丽。
明琅眼睛有点散光,一个没注意, 差点把车开到旁边的沟里去。
还好晚上这条路没什么人。
她深吸一口气, 握住方向盘, 倒退,转向, 继续往前开。
这时, 一条新消息弹了出来, 语音助手自动朗读道:
「明琅,你什么时候到?大家都到了, 就差你一个了。」
「明琅, 我们要切蛋糕了。」
……
「明琅,你老公都来了, 你什么时候到?」
明琅心想,我怎么不知道我有老公?
她又想,这破聚会她是非参加不可吗?
再过一年, 大家就要各奔东西了。他们上的又不是大公司的直属学院,再过一百年, 也凑不到一块儿去。
她究竟是为什么要答应参加这个聚会?
就算她可能跟其中一个同学成为同事, 但能跟她上一个学校的,家境再好,估计也好不到哪儿去。
两个给公司拧螺丝的凑到一块儿,就能扳倒一个光鲜亮丽的公司白领了吗?
做什么春秋大梦。
明琅上中学的时候,曾在学校的组织下, 去公司直属中学参观过一次。
当她看到那群“天才”不到16岁,就能用手-枪从25米外击中移动靶心时, 她就彻底摆烂了。
阶级差异是如此明显。
她这辈子也无法跨越阶级,成为公司白领。
但她可以放慢自己拧螺丝的速度,给资本家一点颜色瞧瞧。
明琅开了半天,终于开到了山顶。
她瞥了一眼电量,够她开回家去了。她决定送完礼物就走,绝不把时间浪费在无意义的社交上。
明琅选的礼物,是一部价位中等的手机——的手机壳。
反公司联盟公布芯片的种种危害后,大家就换回了手机。
明琅是个细心的人,一眼就记住了同学的手机型号。
雨越下越大,噼里啪啦打在车窗上。
她家境普通,学历普通,父母也普通,只能赞助她买一辆比三轮车大不了多少的代步车。
明琅一开始很兴奋,但她看了一眼每个月的贷款,觉得还不如起早点去挤地铁,哪怕地铁隔三差五就会爆-炸一下。
再过两个月,她就满十九岁了,早过了觉得自己是天选之人的年龄。
十二岁时,她看到父母被公司员工辱骂、驱赶,曾想过当警察,把那些不可一世的上班族全部拷起来。
十六岁时,她第一次意识到了阶级的存在——公司学校的同龄人,已经学会了怎么快速上膛、开枪,她却连真-枪都不敢摸。
十八岁时,她虽然敢碰真-枪了,却发现自己可能是一个很普通、很普通的人。
她其实过得不差,有学上,有房住,有饭吃,不必像贫民区的小孩一样挤在不到3平米的屋子里,跟蟑螂耗子一起用餐。
只是太普通了。
明琅只能安慰自己,发现自己是普通人,是成长的必经之路。
不过,难免有些失落。
——她暗恋的人,并不普通。
很快,明琅就把这些负面情绪抛到脑后,一手撑起雨伞,另一手抱着礼物盒,走进了雨中。
不知是否她的错觉,雨雾冷得有些诡异,几近阴冷。
明琅胆子不小——普通大学的学费贵得要死,她为了减轻父母的经济压力,经常半夜去当货车司机。
货车司机的工作,可不仅限于运快递,也包括运大活人——要么帮雇主出城,要么帮雇主指定的“尸体”出城。
不过,那都是大公司的业务。
明琅这种身份,只能去运运普通快递。
但即使她胆子如此之大,眼下的场景也有点瘆人了。
——雨雾弥漫,四周黑漆漆的,每往前走一步,都会听到难以形容的咔嚓声响。
不知是踩到了塑料袋,还是什么乱七八糟的虫子。
明琅打开手机的手电筒功能,还是看不到前面的路。
黑暗中,似乎潜藏了不少未知、恶意、蠢动的影子,发出窸窸窣窣的蠕行声。
走近一看,才发现是光秃秃的枯枝烂叶。
这里应该是一个富人区,不然不会种那么多树。
明琅浑身紧绷,继续往前走。
冷风从她的颈间拂过,阴森、湿冷、一深一浅,如同某种生物的呼吸,令她头皮一阵发紧。
……谁过生日选在这么个鬼地方?
要不是来都来了,也不差那么一两步,她真想转身就跑。
越往前走,她心口越闷,身上也越来越沉,每一步都好似踩在湿腻的淤泥里。
简直像有什么趴在她身上似的。
明琅被自己的想象吓了一跳,背上渗出一层细密的冷汗,不敢转头,也不敢把手伸到背后,怕真的摸到什么东西。
她攥紧伞柄,加快了步伐。
还好,穿过枯败的树林,不远处就是橘黄色的光影。
热闹人声扑面而来。
她到了。
明琅推开门,发现客厅空无一人,二楼隐约传来哄笑与打闹声。
一个女声响起:
“明琅,你终于到了!厨房给你留了蛋糕,自己去拿。我们在打游戏,腾不开手。”
明琅松了一口气,最好所有人都去打游戏了。她不喜欢跟不认识的人寒暄。
玄关收拾得十分整洁,摆放着一双干净的拖鞋。
明琅收了伞,搁在雨伞架上,正要去厨房洗手,突然看到衣架上挂着一件黑色大衣。
剪裁精细,廓形极佳,仅凭肉眼观察,都能看出质地绝非凡品。
这么一件,估计五万起步。
有钱人。
明琅有些惊讶。
没想到同学们平日里那么低调,私底下也跟公司的人来往。
她越发坚定洗个手就走的决心。
她取出礼物盒,搁在茶几上,走到厨房门前,就在这时,冷不丁想起一个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