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居然没有认出他。
沈澹月眉头紧蹙。
虽然她在高科的记忆都被删掉了, 但她还记得怎么绞断一个人的脖子——她在高科的大部分时间,都是为了他而杀人。
她没道理仍然记得怎么杀人,却忘了他的身形、动作和气息。
沈澹月没注意到自己的面色已变得僵冷至极:“……是我。下来!”
明琅这才发现, 身下的男人是沈澹月。
她眨了下眼睫毛, 说了声抱歉, 撑着他的肩膀,轻巧一跃落地。
沈澹月扯下头上的大衣, 挽在臂间, 垂下银色眼睫, 冷淡地瞥了她一眼。
明琅自知理亏,小声说:“对不起, 我睡懵了, 不知道是你……”
“没事。”沈澹月顿了片刻,“过来。”
明琅一头雾水地走了过去。
沈澹月居高临下, 仗着身高优势,冷漠而放肆地打量了她片刻。
由于刚才的动作,她的头发变得更加凌乱了, 两鬓发丝几乎黏在了她的脸颊上,有一缕发丝甚至跑到了她的唇边。
等下她张口说话时, 肯定会把那一缕发丝吃进去。
她在牢里待了一下午, 又跟几个犯人打了一架,发丝上肯定沾满了尘埃、鲜血、石灰和汗水。
肮脏极了,也恶心极了。
沈澹月这么想着,喉结却不自觉滚了一下。
他赶在她把那一缕发丝吃进去之前,伸手, 拨开了黏在她唇上的发丝。
然后,用力抖开臂间的大衣, 紧紧裹在她的身上。
他看不到自己的样子,不知道自己表情冷静,动作却几近慌乱,看上去像是要掩饰什么。
可能因为,她的头发太脏了。
即使有一层手套,也阻隔不了那种脏污的感觉。
让人怀疑,等下是否能洗净她留下的污迹。
沈澹月移开视线,平声说:“穿上,你快感冒了。”
明琅点点头,又打了个喷嚏——她清醒的时候,打喷嚏的姿势非常标准,用胳膊捂住口鼻,鼻涕唾液全部喷在了胳膊内侧。
问题是,她现在穿的是他的衣服。
很明显,这件大衣不能要了。
等她换下来,就丢进焚化炉吧。
沈澹月不再看她,打开公寓的合金门,走进去,侧头对她说道:
“浴室在二楼。”
明琅有点摸不着头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告诉她浴室在哪儿,她又没打算去洗澡。
“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她说。
沈澹月皱了皱眉:“你先去洗澡。”
明琅莫名其妙:“我身上又不脏!”只是一般般脏,洗把脸不就完了。
“地下监牢有很多细菌,”他冷冷地说,“你不想洗的话,我可以动手……”帮你。
这句话还未说完,明琅就脱下大衣,扔在地毯上,飞也似地跑去二楼了。
简直像怕他动手动脚一样。
但他说的“动手”,不过是拽着她的衣服,把她推进浴室,打开花洒浇湿她。
她却误解成了调-情。
沈澹月很想逮住她解释清楚,又感觉有些小题大做。
他一个人僵立了片刻,最后只能去厨房倒杯白兰地冷静一下。
·
明琅不知道沈澹月的心理活动,也没有听清他的后半句话。
她只是单纯觉得,沈澹月说得挺有道理,牢里细菌确实太多了。
虽然她心里堆满了疑问,迫不及待想要问个清楚,但也不急于这一时。
她用花洒冲洗身上的泡沫时,忽然发现,沈澹月给她穿衣服时的眼神有些熟悉,好像在哪里见过。
——想要靠近,但不能靠近;想要远离,却无法远离。
像是有人把他的视线强行捆在了她身上一般。
他只能被迫地、紧紧地、一动不动地注视着她。
好奇怪。
明琅想,看来他们的夫妻关系不怎么样。
难道是她强迫沈澹月跟她结的婚?
这也解释了,他们为什么会有一张价值五百美金的结婚证。
——她作为强迫的一方,感到忐忑不安,即使是一张毫无用处的纸质结婚证,也要牢牢攥在手中。
明琅想不通的是,一个平平无奇的女学生,是怎么逼迫反公司联盟的首领跟她结婚的。
她成为生物科技的特工,精通杀招,不会就是为了这个吧?
——为了嫁给沈澹月,哪怕生物科技危险重重,也要打入内部去当卧底。
听上去太惨了。
也不知道五年后的她经历了什么,要这么作践自己。
明琅上学时,喜欢看一些几分钟的短剧。
听老师说,几十年前还有三个小时的电影,一集四十分钟的剧集——但现在只有短剧了,一集七分钟、五分钟,甚至三分钟、两分钟、几十秒钟,也能算一集剧。
那些短剧的剧情,要么是重生获得了顶级义体,考入公司学院,一跃成为巨头公司的员工,以前狗眼看人低的亲戚纷纷后悔不迭;
要么是穿越到某个时间点,接济还未起家的巨头公司CEO,等他创办公司后,滴水之恩涌泉相报。
暂时还没有“一觉醒来,发现自己成了恋爱脑该怎么办”的剧情。
明琅一脸纠结地擦干了身上的水渍。
她等下直接去问沈澹月吧。要是他不爱她,对她没感觉,他们还是早点离婚比较好。
她虽然喜欢他,但还没有喜欢到一定要跟他在一起的程度。
她不喜欢强迫别人,也不喜欢被人强迫。 如果沈澹月真的是被迫跟她结婚,明琅以己度人,觉得他现在应该很想摆脱她。
洗完澡,明琅去衣帽间换衣服。
她还没有穿过裙子——记忆里没有,潜意识也认为她没有穿过。看到一条白缎旗袍,有些好奇地穿在了身上。
很好看,裙摆处绣着栩栩如生的龙纹。
唯一的缺点是开衩不高,有些妨碍她抬腿侧踢。
反正马上要睡觉了,穿什么都无所谓。
明琅拢起半湿的头发,随手扎了个马尾,朝楼下走去。
沈澹月听见脚步声,微抬眼,看到了明琅的身影。
他根本没看清她穿的是什么,只看到了她纤长而白皙的脖颈,湿水后的发丝如水草般黏在她的后颈上,几乎显得有些情-色。
她那张白净纯美的脸蛋,经过水洗以后,更像美丽而懵懂的野兽了。
——眉浓而长,毛流感极重,即使隔了一段距离,也能看出她的眼睫毛又粗又黑,显露出健康野性的生机。
这生机,令他的眼睛感到灼痛。
沈澹月强迫自己移开了目光。
但很快,他余光发现,她换上了一袭旗袍。
在此之前,她从未穿过类似于裙子的衣物,就连大衣,她都不会选择长及膝盖的款式。
沈澹月从小接受的是严苛的精英教育,如果有女性穿着暴露,他不会多看,不会多想,更不会予以评价。
这个世界是如此荒谬,夸张且荒诞的衣着,与其说是哗众取宠,不如说是一种表达自我的方式。
他从不对下属的打扮发表意见,也不会限制他们的衣着。
然而,看到明琅这一身穿着,他一向冷静理智的头脑,居然浮现出一个寡廉鲜耻的想法。
……她是为他穿成这样的吗?
他该如何应对,是假装没看到她如此隆重的打扮,还是轻描淡写地夸一句好看。
如果他发表赞美,她是否会误解他的意思;如果他一言不发,是否显得过于刻意且无礼。
毕竟在社交礼仪上,男士称赞女士的穿着,是一件非常平常的事情。
但现在的她,并非社交场合的女士。她的心理年龄才二十来岁,根本没有出席过正经的社交场合。
她不会发现他的异样。
这时,明琅已走到他的身边。
她皮肤白得令人憎恶,肌肉线条圆润而清晰,散发着干净甜美的沐浴露香气。
他的沐浴露气味有那么呛人吗?
沈澹月垂眸,喝了一口白兰地,喉咙却更干了。他有些烦躁地攥了一下手指。
明琅坐在了他的对面。
吧台的椅子对她来说,有些高,她却不是狼狈地爬上椅子,而是单手撑着吧台,轻轻跃了上去。
手臂的肌肉在他眼前紧绷了一下,洁白而紧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