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似她随时都会消失一样。
他圈紧她。
“之前我在后宫说过,能够重新遇到朔哥哥,我很开心。”她回过头,捧着他的脸,将他拉到自己唇边。
轻轻地在他的嘴角印上一吻,“现在在这里,与你重逢,我也很开心。”
在后宫重逢时,她是将他当做儿时的玩伴墨朔,重逢的喜悦是旧时情谊的复燃。
在这里重逢时,她已然知道,那个一直陪着她在后宫冒险的人是自己。她的喜悦又来自于什么呢?
于是莫朔冷哼道:“开心什么?因为又把我当做了他?”
“才不是!”邬云双气得咬他的下巴,“我是说我终于和你真正地认识了,所以很开心!
你知道吗?以前你总有种藏着掖着的感觉,让我看不透你。现在我总算知道了,你就是只长着大尾巴的坏狐狸!不过以后就不会被你骗啦~”
莫朔心中的悲凉与空落落,瞬间被她的笑容填满。
她可真厉害啊。轻易就扭转了自己的情绪。
明明他才是善于钻研,懂人心会掌控的那个,却屡屡受她影响。
无法征服她,只得俯首称臣。
第137章 8月22日16:31:24
【8月22日,16:31:24】
七夕那天,街上许多女孩都穿着古朴华丽的汉服唐装。
邬云双趴在窗口看,一时竟以为她们也是同自己一样,从另个世界而来。
可惜她来到这里时,身上只有一件朴素的里衣,白惨惨的,而屋外的女孩都是五光十色的美。
她的心事一向好懂,不用说,莫朔已知她的想法。
于是带着她去了专门售卖古装的店铺,选了一身改良版的唐制汉服。
驼色小衣,绛红色的薄纱襦裙,被一条绀蓝色的抹胸连接在一起。
长裙与系带垂在脚边,每走一步便会被轻微地扬起来,薄纱似烟,缥缈美好。
店员还帮忙化了精致的妆容,黛眉红唇樱桃口。
长发被挽起,在脑后扎成发髻,只用红色的绢花做点缀,额前的刘海被打理成了时下最流行的空气刘海,显得甜美又清爽。
邬云双原本就生得可爱,只可惜后宫的险境容不得繁杂的装扮。
如今稍加打扮后,从可爱中氤氲出独属于少女的娇媚,再加上她古灵精怪的性格,竟有一种猫儿般的魅惑。
连店员都夸她这身打扮好靓。
邬云双开心极了,抬起脚,在原地转了一圈,薄纱状的襦裙被撑起,好似仙子下凡。
以前在梅花镇,上蹿下跳地顽皮惯了,她更喜欢贴合身材的武服,镇上的人常夸她灵巧活泼,却很少有人夸她娇媚俏丽。
偶尔她也想打扮成端庄秀美的模样,唬一唬人。
“朔哥哥,你说我这样像不像个大家闺秀?”
莫朔自然是心动不已,可是他不说。
“哪有大家闺秀是你这样闹腾的?”他将灯笼递给她,“去看花灯吧。”
邬云双小时候也看过花灯,不过哪里比得上现代霓虹的流光溢彩。
原来灯的颜色不止是橙黄与大红,可以是茵草的绿,苍空的蓝,宣纸的白。
而且颜色也不固定,像是少女的心,一会一变,赤橙黄绿青蓝紫。
花灯的形式不拘泥于圆圆胖胖的灯笼,有十二生肖那样的,还会动,一抬头一俯首,像是在拜年。
还有做成各种这个世界常见的钢铁巨兽,她得努力仰起头才能看到巨兽的全貌。
若是这个花灯变成怪物的话,她肯定打不过。
所以拽着莫朔赶紧逃命。
两人气喘吁吁地跑到了一簇用花灯组成的墙面下,背后的布景是古代的宫殿,只做了红色的宫墙和金色的琉璃顶,相比起刚才造型各异的花灯,这处布景就显得朴素简陋了。
所以没什么人在。
索性放慢了步伐,两个人都没说话,时间的流速好像也跟着变慢了。
莫朔被邬云双牵着,看着五彩缤纷的灯光映在她身上,流光溢彩,不禁想起之前在御花园,看到发光水母的那个夜晚。
那时也是这样的璀璨。
不由得心潮起伏。
他以“墨朔”的身份对她表达过好几次喜欢,可是“莫朔”还没有正式说过。
于是拽了拽她的手,示意她停下脚步。
邬云双转过身,他牵住她的双手。
她之前不是说自己总是藏着掖着吗?那现在,他就将自己的心事,事无巨细地告诉她。
“我小时候曾经设想过自己未来会喜欢一个什么样的女孩。
我以为会是那种很听话,如同小白兔一样单纯又可爱的,但我发现喜欢的类型和喜欢的人根本是两回事。”
邬云双眨眨眼,明显对这个话题很感兴趣,“那你说说看,我是什么样的?”
她以为他会夸她,于是一脸期待,谁知道他却说,“你啊,贪吃爱偷懒,记仇还自私,有点小聪明但又经常转不过弯来,缺心眼又小心眼。”
邬云双的脸色越来越难看,快想要抽回手揍他了。
没动手的原因是,她觉得他总结的也没错。
好在他的话锋一转,声音变得温柔缱绻,“可是除了这些外,全都是优点。
又又,我爱你,包括你的这些缺点。“
莫朔边说边缓缓凑近她,他感觉到两人的呼吸交融,她身上有股甜甜的香味。
没忍住,也没打算忍住,倾身吻住她。
她是他的未婚妻。
在那个世界是,在这个世界也是,她是他的。
忍不住加深了这个吻,肆意与她纠缠。
邬云双呜咽着想要推开他。
莫朔有些气恼,含着她的唇瓣轻咬了下。
她怎么就是不开窍,她到底懂不懂,他在向她告白。这下气氛全部都被破坏了。
“又又,我刚说我喜欢你,我爱你。”莫朔抵着她的额头,缠着她又想吻上去。
他以为她没有听懂,于是耐心地解释,“按照古代的说法,就是我爱慕你,想娶你为妻。你到底听懂没?”
邬云双躲着,嘴上嫌弃极了,“朔哥哥不准再吃我的口脂,难得画这么好看,全被你吃了……”
她的话还没说完,被莫朔堵了回去,狠狠咬了一口。
原来他的告白还没擦在嘴上的口红重要!
越想越气,索性丢下她,自顾自地朝前走。
邬云双摸着自己快被咬破的嘴唇,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朔哥哥好似因为求爱不得生闷气了。
她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几步追上去,尝试哄他,“我知道朔哥哥你最爱我的嘛,所以不用再说一遍了,我早就知道啦。”
莫朔冷着脸不理她。
她又从另一边凑上来,决定补给他示爱的机会,“朔哥哥,你是不是很爱我,为了我连命都可以不要?”
莫朔哼了一声,依旧不理她。
邬云双絮絮叨叨问了许多,莫朔渐渐想起来,刚才忘说了,她还有得寸进尺这一缺点。
真不该让她知道自己有多喜欢她,远比她喜欢自己还要多出许多许多。
想必以后肯定会被她蹬鼻子上脸,实在失算了。
他终于停下脚步,有些气急败坏,“你问那么多做什么?你又不懂爱。”
她也跟着停下来,“我怎么就不懂了?”
“你连接吻都不知道。”莫朔冷哼着,想起刚才她嫌弃的表情,控诉道:“还说我吃你口脂,以后再也不亲你了。”
接吻?
不就是四片唇碰在一起吗?
很明显朔哥哥说的好像不完全是这个意思。
不过没关系,她可以学。
自从来到现代后,她每天都在莫朔的安排下学习。
学习效果自然是突飞猛进,她(自认为)已然对这个世界的常识掌握了七八成了。
只是莫朔发现她的学习能力是有选择性的,正经的东西教千八百遍都学不会,但是好吃的好玩的,无师自通。
手机、电脑学得那叫一个快。
网络用语比他都了解,跟人对线的时候,语音输入比对面要快,小嘴吧嗒吧嗒好似架了机关枪。
而且她不会吐现代的脏话,全部用古言,不懂的还以为她引经据典。
最恐怖的莫过于,那天晚上她躺在他身旁,一时兴起,竟然拉着他的手放在了自己心口上。
“你!你做什么!”莫朔惊得差点跳起来,手像是被烫着了,猛地抽回来。
虽然表面一副被亵渎,或是不小心亵渎别人的模样,可是脑子却不知羞耻地回味方才的绵软。
“不是你说我不懂吗?”邬云双果然记仇,她轻蔑地哼了一声,“所以我去学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