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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们几个把日子过好比什么都强_分节阅读_第17节
小说作者:沈中鱼   小说类别:武侠仙侠   内容大小:349 KB   上传时间:2024-05-24 19:43:28

  虽然平时总是以母女相称,但是李妈妈和李春昼这对母女之间的权力关系其实有些失衡。

  从前李春昼必须依附着李妈妈和春华楼生存,像菟丝子一样攀附着其他人。

  菟丝子这种植物,也叫无根草,一旦找到合适的依附对象,它便自断其根,叶片退化,仅靠细柔的茎部缠绕植物生长,贪婪地用吸盘汲取寄主的营养,李春昼的人生,便如无根草一样,乍看起来是柔弱的,但是生命力极强,不管被扔在什么环境里,都能向上爬。

  李妈妈起初没有在意,等回过神时,突然就发现眼前的青丝已经勾连盘结成一大片了,而她自己也已经被紧固其中,想要斩断,李妈妈自己也要断筋折骨。

  故而随着李春昼年纪变大,锋芒越来越盛,李妈妈已经很少反驳她的想法,只要李春昼还能给春华楼挣钱,也不想着逃跑,李妈妈便很少干涉她的举动。

  李春昼说完,没再管李妈妈什么反应,抱着怀里的小土鸡,匆匆扭头就要走。

  李妈妈叹了口气,丢开手里烟斗,拉住李春昼说:“还回去做什么?就在这里睡吧,两个时辰以后娘喊你起来。”

  李春昼回过头,一言不发地看着她,最后还是被那个久违的称呼触动,留了下来。

  李春昼很小的时候,一直喊李妈妈叫娘,她姓氏里的“李”也是随的李妈妈的姓,至于自己的亲生父母姓甚名谁,她早就不记得了。

  跟很亲近的人在一起让李春昼觉得安心,李妈妈的屋子里带着熟悉的脂粉味,李春昼从小就是在这种脂粉香气中长大的,因此躺在李妈妈的床上,很快就安心地睡着了。

  阳光透过纱窗照在地面上,让人暖洋洋地犯困,就连外间的走动声与放置冰块的细碎声响都没有吵醒她。

  李春昼一觉睡醒后,起床看到老鸨正一边抽着旱烟一边算账,李春昼叫来熟悉的侍女帮自己梳头发,抽空瞥了两眼李妈妈的账本。

  一道阳光照在她脸上,把李春昼的耳朵照红白透亮,微风拂起她鬓角的细碎短发,朦胧秀美得像一幅画。

  “妈妈,这个月的账算完了吗?”李春昼眨着眼睛主动说,“我帮你算吧。”

  李妈妈摇了摇头:“不用,你肯定有事求我。”

  “妈妈你老是这样想我!其实你根本不想让我看楼里的账本吧……”李春昼皱了皱鼻子,好像很生气的样子,那副娇憨的小女儿情态惹得李妈妈一笑。

  她笑着看了看李春昼,把人搂进怀里,说:“乖女儿,你想多了,这个春华楼本来就是娘留给你的,只不过现在二爷这么喜欢你,你有了更好的出路,娘才打消了这个想法……春娘,你要是真没事求我,那你就来帮我算一下五月份的账本吧……”

  李春昼立马开心地说:“好的妈妈,不过我想先和你商量一件事,我今天想多吃一点杏……”

  没等她说完,李妈妈拿起烟杆,深深吸了一口,慢悠悠地打断了李春昼的话:“幸好五月的账我已经算完了。”

  闻言,李春昼气恼地鼓起脸,闷闷不乐地扭开了身子。

  李妈妈笑着吐出一口烟气,把李春昼拉回身边,语重心长地说:“不要跟娘闹脾气,妈妈都是为了你好……现在的男人腰杆不硬,嘴倒是硬得很,一个个嘴上说不在乎姑娘长相,更喜欢才华,实际上要抓住男人的心,还是得漂亮。”

  李春昼撇了撇嘴,仍旧不愿意说话。

  李妈妈叹了口气,轻轻拍着她的肩膀,喃喃道:“不管你信不信,娘都是为你好……只有抓住了二皇子的心,你以后的人生,包括咱们春华楼的未来,才能越来越好,娘半辈子的心血,最后不还是你的吗?俗话说得好,宁做盛世狗,不做乱世人,一个世道里男人生活得多么艰难,跟他处在同一地位的女人只会更艰难……春娘,你要听娘的话,娘做这一切都是为了你好啊。”

  李春昼茫然地睁着一双眼睛,心里有好多话想说,她有时候真想明明白白地问问李三春:妈妈,为什么你的关心总是和势利一起给我?有时候我真的好讨厌你,可是,妈妈……

  直到最后,她依旧什么都说不出口,李春昼靠在李妈妈温暖的怀里,用力地闭上眼睛。

第24章

  李春昼任由李三春抱着自己。

  扪心自问,李春昼不是不知道李三春对她的感情别有用心,也不是不知道李三春赚的钱都不干净,但是这个世界上有千千万万个人可以说春华楼的老鸨是个见财眼开唯利是图的娼妇,但是李春昼不可以。

  这具身体的爹娘生下了她,然后又用二两银子将她与他们之间的缘分断了个干净,所以对于李春昼而言,亲生父母对于自己而言是没有恩的。

  春华楼的老鸨李三春,把李春昼从四五岁养到现在,给她饭吃,教她认字,教给她笼络人心的手段,然后又用她来赚钱,对李春昼而言,李妈妈也是没有恩的。

  但是李春昼很小的时候,李妈妈怕她梦魇,常常抱着她睡在同一张床上;在曾经那间屋子里,现在房门上还有个只到腰际的小门把手,那是李三春特意给她做的;小时候每天晚上临睡前,李三春都会给她唱小曲儿哄她睡觉,夜里反复起来看她有没有踢被子;从街上回来时单独给李春昼买烧鹅,二月二龙抬头的时候,举着黄面做的灯给她照眼睛、照耳朵;李春昼生病的时候,李三春变着法做好吃的,就为了让她能多吃一口。

  李三春对于李春昼而言,是一个会因为担心她,所以一整晚难以安眠的人,是一个永远给她留着一间小院的人,是一个搂着她的肩膀喊她女儿的人,是一个从小养她到大的人……

  甚至当年李春昼的容貌刚刚长开,一个醉酒的客人拉着她的手要把她往自己房里拽,李春昼下意识喊了声“娘!”,本来在前面抽着烟杆跟别人说笑的李三春愣了一下,旋即转过头立刻朝她这边跑过来,一边撕扯那个有钱有势的客人,一边拼命大喊:“别碰我女儿!”

  即使那时候春华楼地位还不稳固,李春昼也不是名冠京城的牡丹娘。

  对于李春昼而言,这些细细碎碎的过往和照顾,都是天大的恩情。

  李三春不让她多吃东西,李春昼便真的没有耍小心思。

  明明她身边有李折旋,自己又是二皇子身边的红人,各种山珍海味,珠翠之珍,怎么可能想吃又吃不到。

  但李春昼也只是在接客的时候偷吃两口糕点而已。

  即使李三春给她的爱不是纯粹的干净的,但那也的的确确是爱,在李春昼浅薄的人生中,即使是这么点可怜的爱,也是她舍不得放手的东西。

  ***

  因为昨天金吾卫查案,跟杏兰聊得好好的王汝玉三人被强制驱赶出春华楼。

  所以今天来到春华楼以后,王汝玉依旧点了杏兰,她昨天答应过,要把《红楼梦》这本书带给杏兰。

  王汝玉跑了好几家书肆,最后在小书贩那里,找到一本最适合初学者读的版本,里面还带着插画。

  杏兰拿到书以后很惊喜,没想到王汝玉他们真的会如约带着书来见她。

  杏兰不认识几个字,但是能看得懂插画,王汝玉便给她念她感兴趣的章节,解释给她听。

  还不到中午时分,春华楼的大堂内就已经坐了不少人,除开情/色业务,春华楼的大厨手艺其实也相当不错。

  有个年轻公子是杏兰的常客,远远看见杏兰便眼睛一亮,摇着扇子走过来,轻浮地摸了把她的脸,跟她调笑起来。

  杏兰在王汝玉面前有些不自在,推拒着他的手,强笑道:“卢公子,我正陪其他客人呢……”

  对杏兰动手动脚的年轻男人,名叫卢少飞,家中颇有权势,京中的权贵他都认识,卢少飞扫了一眼杏兰旁边的人,见没有自己不能得罪的脸,便毫不在意地继续对杏兰毛手毛脚。

  他看杏兰今天居然捧着一本书在看,故作惊讶地大呼小叫道:“你这是……在看书?!”

  杏兰有些脸红,还有些莫名的羞耻,好像觉得自己原本就是不该碰书的一样。

  “真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哈!”卢少飞其实长相不算丑,但是常年被酒色掏空了身子,眼下青黑很重,给人一种轻浮的感觉,他用力地捏住杏兰的脸晃了晃,“妓女也会读书了,真是稀罕事儿!怎么样,你一个女人能看得懂吗?奥~我知道了嘿嘿,你拿着书,肯定是为了更好地钓凯子,是吧?”

  杏兰平时是大大咧咧的性子,此时此刻却像是被扒光了站在太阳底下一样,无力争辩,整个人不知道如何是好。

  “诶,说话啊!这书,你能看得懂吗?”卢少飞见杏兰涨红了脸,邪笑两声追问道,见杏兰不说话,他便得意洋洋地说:“果然,我就知道,这种圣贤书你们女人理解不了的。”

  王汝玉看不下去,冷着脸站起来。一旁的严清泽也跟着站起来充场面,她上前打开卢少飞搭在杏兰身上的手问:“你什么意思?”

  臧冰也站起来,慢斯条理地说:“圣贤书得用几把看吗?”

  他们这边的动静引起了阿平等人的注意,他们走过来,不动声色地站在王汝玉等人身后,无声地表明立场。

  王汝玉几人到底是刚开始下副本,脾气冲动压不住,根本不考虑在春华楼跟人起争执会不会被凶煞盯上,只是凭着自己的想法为杏兰打抱不平。

  见他们这样,卢少飞也上头了,骂骂咧咧道:“哪来的不长眼东西敢来多管闲事!她都出来卖了,我摸一摸怎么了?!”

  他说得这样理所当然,好像杏兰根本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盘摆放在桌子上的肉,他想动就动,想骂便骂似的。

  卢少飞根本不会询问一块肉的意见,反正长久以来他便凌驾在她之上,无论是肉/体,还是精神。

  所以当王汝玉站在他面前,质问他为什么对待别人这样无礼时,他竟然觉得匪夷所思,好似王汝玉觉得杏兰被他冒犯了,对他来说是一件很可笑的事。

  卢少飞一眼就看出这个小个子的少年其实是个女扮男装的姑娘,他伸手直直向着她的领口袭去,目光淫邪道:“好啊,她不陪我,要不你来陪?”

  王汝玉一动不动,丝毫没有躲闪的意思,只是目光不善地盯着卢少飞。

  但是没等卢少飞碰到王汝玉的衣领,一道清冷疏离的声音就从楼上传来,“卢公子要是对我们春华楼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大可以直接说,不必给其他客人添堵。”

  众人抬头看过去,原来是谷夌凡从楼上下来了,毕袁思脸上带笑,站在她身边。

  在新一任花魁选出来之前,谷夌凡还是春华楼的头牌,她本身又长袖善舞,在京城的达官显贵里的人脉关系不比卢家差。

  在大梁境内,由花魁主导的各种一等青楼往往是文人、公家大名聚集的高级社交场所。

  而花魁依靠自身的魅力能够把什么样的人,或者说,愿意把什么样的人招至自己的圈子,都是花魁的自由。

  来的客人无论其地位的高低,只要花魁摇头,他便不可能再出现在花魁的圈子里,这是烟花柳巷里的潜规矩。

  卢少飞不敢明目张胆地得罪她,便讪笑了一下,不再试图闹事,然后灰溜溜离开现场。

  即使面上收敛了神色,王汝玉依然看到他在稍微走远一些后,恶狠狠地啐了一口,低声嘟囔:“呸,什么花魁,还不是万人骑千人睡的臭婊子!”

  谷夌凡想必也能猜到卢少飞嘟嘟囔囔在说什么,但是她并没有多做理睬,依旧保持着那副冷淡的傲气模样。

  毕袁思客气地替自己的朋友向谷夌凡道谢。

  谷夌凡对待毕袁思的态度出人意料的和善,她面容姣好,尽管在风月场上摸爬滚打了几年,可是谷夌凡身上依旧透着股高冷骄傲的气质,虽然不是妖妖娆娆的类型,却仍旧在烟花柳巷之地吸引着一群男人为她神魂颠倒。

  与时时扬着笑脸,喜欢跟所有可以利用的男人都打好关系的李春昼不同,谷夌凡身上也没怎么沾染风尘女子的习气,因此更显得清丽脱俗,也更能挑起男人的征服欲。

  男人大抵都是贱的,谷夌凡越是这样端着架子,他们的好奇心和征服欲就越强,为求春风一度,不惜抛却千金。

  王汝玉忽然想起昨天杏兰告诉他们的八卦,她说谷夌凡14岁那一年就成为花魁,不仅擅长诗词歌赋,还精通茶道、香道、花道、围棋等等,演奏乐器,琴、琵琶、笙等更是不在话下,号称不世出的才女,当然有高傲的底气。

  不过可笑的是,处处迎合别人的李春昼竟然至今为止仍是处子,然而出淤泥而不染的谷夌凡却已经卖身不止一次了。

  某种程度上,杏兰其实也不是不能理解谷夌凡的想法——不论那些一掷千金的客人表面上把谷夌凡捧得多高,在他们心里,仍处于豆蔻年纪,未曾接过客的李春昼才是真正的冰清玉洁。

  杏兰甚至有点同情谷夌凡,年少时一枝独秀,独占鳌头,结果年纪大了还不是要被后来者居上,出众的才华和容貌又能怎么样,男人归根到底就是喜新厌旧的东西。

  这件事在谷夌凡心里是一根刺,不论谁提,她都会翻脸。

  所以比起什么都摆在脸上的李春昼,杏兰更害怕的人其实是冷冰冰的谷夌凡,但是杏兰没想到,谷夌凡今天竟然会主动替自己解围,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她身旁那位俊雅郎君。

  看着谷夌凡注视毕袁思时专注的目光,一时之间,杏兰心里竟也有了股唏嘘的感觉。

  在李春昼还没长开的时候,春华楼名声最盛的姑娘是谷菱凡,那时候两人的关系还是很好的,好到能穿同一条裙子,而现在……次次见面都恨不得要掐起来。

  春华楼能填满人心中一切有关欲望的角落,不论是食欲、物欲还是□□,都能在春华楼被完美填满,但是唯独有一处空落落的地方,那就是人类对爱的欲望。

  不论是卢少飞还是谷夌凡,亦或者其他嫖客与妓女,用金银交易着性。甚至在春华楼,这个强调花魁地位,妓子喜好的一等妓院,妓女和嫖客们交换的东西比起性,其实更类似于“爱”。

  文人墨客来这里寻找知己,达官显贵们来这里寻找全神贯注的关注与理解,这些没有实际形体的商品,在倾诉与倾听的过程中,被当做灵魂的替代品来贩卖,用来慰藉心灵上的孤独感。

  然而当一个人与另一个人之间的亲密关系需要用金钱来连接时,这种关系就注定会因为钱而流失消亡。

  所以那些无法用金钱继续交换“爱”的人会才会一遍遍说婊子无情,戏子无义。

  毕竟指责别人低贱市侩,比承认自己不值得被爱简单很多。

  像卢少飞这样的人当然会恨女人,不恨女人他就必须承认自己的轻浮可笑,承认自己没有什么特别之处,承认自己人生的失败。

  他想听的是庸俗的谄媚,想看的是女人为了生存和金钱扭曲挣扎,所以他潜意识中不想看到杏兰读书,不想她看到更大的世界。

  他想通过打压杏兰的方式来拖着她下坠,让她永远顶着“荡/妇”的名头出现在自己面前。

  他不想上进,不想爱自己,所以也不允许别人这样做。

  看着杏兰怔然的神情,王汝玉把她拉到自己身边,看着杏兰的脸,铿锵有力地说:“不要管那个傻缺刚刚说的话,他在CPU你!”

  杏兰一脸茫然的神色,弱弱地问:“……CPU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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