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懂事态发展怎么如此脱离掌控,这会儿就又变成他生气,我卑微了。
我忙对着煜宸笑道,“你厉害,你技术最好了。”
听到我回答,煜宸不仅没放我一马,他脸色反而更冷了。他质问我,“林夕,你怎知我技术最好,你莫不是还真比较过?”
我,“!”
煜宸这什么脑回路!
我道,“煜宸,你多少有点无理取闹了。”
“是么?”煜宸懒散的瞥了我一眼,神色恢复正常。
这个时候我才反应过来,煜宸刚才是使了一招,走女人的路让女人无路可走!
我缩进他怀里,郁闷的道,“煜宸,我跟你在一起的时候,你就不要使用你的那些计谋了,可以吗?”
显得我很笨的样子!
煜宸轻笑下,低头在我发顶轻吻一下,然后看着我道,“林夕,我爱你。”
突然飘过来的三个字把我给砸懵了,我瞪大眼睛,不解的看着煜宸。
煜宸勾唇,神采风扬,“下次想听我说这种话,直说就好,别老是挖坑,我怕把你自己掉下去。”
“我掉下去,你就把我捞出来呗。”我抬手搂住煜宸的脖子,高兴的有些忘乎所以,“真的我想听,你就会说给我听吗?那我现在就想听,煜宸,你说给我听。”
煜宸眸色无奈,但还是轻吸了口气,道,“林夕,这世上我最喜欢你了。”
我凑过去,吧唧在他唇角亲了一口,然后贪心的问他,“有多喜欢?”
煜宸没说话,而是重新把我抱好,让我的耳朵贴在他的胸前。随后他问我,“听到了么?”
我不解,昂头看着他,“听到什么?”
“它在叫你的名字。”煜宸低声道,“每一下的跳动都是在喊你的名字。”
我的心瞬间狂乱的跳起来。
“煜宸!”
我欣喜若狂,甚至不知该如何准确的告诉煜宸,这一刻的我有多幸福。我怕只用词语说不出我有多爱他,于是我也就放弃用嘴说了。
我抱住他的脖子,把自己的唇送了过去,“煜宸,我爱你。”
煜宸轻咬了下我的唇,声音发哑,“别惹火,除非你想试试小树林。”
我羞得把脸埋进他颈窝里,惹得煜宸又是一阵轻笑。
回到魔界。
进了将军府,煜宸就把我往卧室拐。可还不等进屋,小思故就跑了过来。
小家伙神色有些慌,“爸爸,妈妈,干爹被魔王舅舅抓走了。思茕不放心,让清浅抱着进宫找魔王舅舅去了。魔王舅舅说干爹杀了魔兵,要处死干爹。爸爸,妈妈,你们快去看看吧。”
煜宸抱着我的手臂都在抖,被气的!
我轻拍拍煜宸的前胸,小心翼翼窥着他的神色,“煜宸,我们先去救胡锦月。”
煜宸把我放下来,看了眼小思故,道,“现在不用你魔王舅舅,我已经想亲手扒了他的狐狸皮了!”
小思故再早熟,他也还是个孩子,他眨眨天真的大眼睛,问我,“妈妈,干爹得罪爸爸了吗?”
我,“呵呵……”
到了魔王宫。
魔王坐在殿内龙椅上,胡锦月盘着腿,随意的坐在地上,他身旁站着两个魔兵,魔兵手里拿着弯刀,一左一右架在胡锦月脖子两侧。
瞧见我来了,胡锦月赶忙对着我喊道,“小弟马,救我,我没有杀人!”
“小师妹,这只狐狸嘴硬的很,要不是看在你的份上,我早对他动用大刑了。”魔王脸色也有些不好看,对着我道,“他连续杀我魔族两支魔兵小队,这笔账必须要算。小师妹,你最好让他快点说实话,我耐心可不多!”
“师兄,不是死了一支魔兵小队吗?”想到什么,我又问道,“派出去找胡锦月的第二支小队,也全军覆没了?”
魔王点头,指着胡锦月,“肯定是这只狐狸干的!”
“什么魔兵小队,我连见都没见过!”胡锦月看向我,一脸委屈的道,“小弟马,之前我犯糊涂,是找人吸阳气了,可我有分寸,我还是你堂口的仙儿,要是杀了杀戮,你也会受我连累,所以我每次都只吸一点点,我没有害过人命!”
第697章 别中圈套
我是相信胡锦月的。
胡锦月绝不会害我,所以只要他还是我堂口的仙家,他就不会做出损害堂口声誉的事情来。之前不知道真相,我的确担心过胡锦月会为了九凤帝姬干傻事,但现在这点担心也是彻底没了。
我信任胡锦月,可魔王不信他。
对视上魔王阴沉的眼神,我道,“师兄,听说你派兵去抓胡锦月后,我和煜宸就出发去找胡锦月了。这期间我们一直跟胡锦月在一起,我们都没有遇到第二支魔兵小队,更别说杀他们了。师兄,我可以作证第二支小队的死跟胡锦月一点关系都没有。”
“第一支小队的死跟我也没有关系!”胡锦月赶忙补充。
魔王皱了皱眉,他站起来,从高台上慢慢走下来,看着我道,“小师妹,你说的是真的?”
我立马举起手,“师兄,我可以发誓,而且煜宸也可以作证。”
煜宸道,“胡锦月不久前认识了一只野鸡精,他对野鸡精言听计从,灵力被野鸡精吸走了大半,甚至因此虚弱到险些丧命。就是遇到魔兵小队,这个样子的胡锦月也没有能力让魔兵小队全军覆没。陛下,杀害魔兵小队的应当另有其人。”
胡锦月赶忙点头,一副煜宸说的很对的样子。片刻后,他像是反应过来了,呆了下,然后瞪圆了一双狐狸眼,偷摸瞪煜宸一眼,小声嘀咕,“你才虚!”
煜宸转过头看他。
胡锦月立马化身一条红毛小狐狸,四肢张开,整个身子趴在地板上,看上去跟地板上放着一个毛茸茸的狐狸抱枕似的。
他狐狸眼睛半眯,有气无力的道,“魔王大人,我太虚弱了,我连人形都没有办法维持了……”
魔王瞥胡锦月一眼,然后转头问我,“小师妹,你从哪儿找来的这么一只天赋异禀的狐狸?他不会是因为智商不够被赶出了天狐族,所以才被你捡到的吧?”
我尴尬的笑了下,然后走过去,捏住胡锦月的狐狸嘴,低声提醒他,“演过了啊。你刚才还盘腿坐着,悠闲的差嗑瓜子了,你这虚弱来的有点太突然。”
说完,我又看向魔王,“师兄,你也看到了,他这个智商算计不了人,所以第一支魔兵小队被算计被杀,肯定也不是他干的。”
“可活下来的魔兵说亲眼见到了他,并且魔兵身上的伤留有大量天狐的气味。”魔王道。
胡锦月用狐狸爪把我的手扒拉开,昂起狐狸脑袋看着魔王,道,“魔王大人,这世上的天狐又不是只有我一只,也许他们是被别的天狐杀死的。”
我一怔。胡锦月竟然不是这世上唯一的天狐!
魔王也愣了下,随后他看着胡锦月,皮笑肉不笑的道,“小狐狸,那你告诉本王,天狐一族现在在哪呢?”
“他们……”像是想到什么,胡锦月僵住闭了嘴。
魔王道,“你不想说,本王来替你说,你的族人跟战败的古神们一起被囚禁在了仙岛。天狐忠勇,且是天生地养的灵兽,修成九尾,实力堪比上神。现任天帝厉南庚担心你的族人会在休养生息的时候壮大,将来成为他的威胁,所以趁着当年古神战败,厉南庚下令挖去了你族人的灵骨。”
魔王停顿下,又继续,“天狐没了灵骨,比普通狐狸还要不如。他们沦为动物,感知不到天地间的灵气,也彻底绝了修炼成仙的可能。小狐狸,你的族群的确没有被灭,但这跟被灭又有什么区别?你觉得一只没有灵骨的天狐,有能力杀掉我魔族小队么?胡锦月,说你是这世上唯一的一只天狐也不为过,所以留下气息杀人的一定是你!”
“不是我!”胡锦月反驳。
魔王并不信他,“那你告诉我还能是谁?这世上还有第二只能使用灵力的天狐么?”
胡锦月没说话。
我把胡锦月抱起来,一时不知该怎么安慰他。厉南庚为了坐稳现在天帝的位子,他到底残害了多少古老的种族!
我抱着胡锦月站起来,对着魔王道,“师兄,魔族小队的死跟胡锦月没有关系,你要是信得过我,我可以帮忙调查到底是谁在借天狐的名义害人。”
我话音刚落,魔王就赶忙道,“一言为定!小师妹,这件事师兄就交给你了。”
他答应的太过痛快,就给我一种我掉他挖的坑里了的感觉。
我转头看向煜宸。
煜宸眸色无奈的看我一眼,然后对着魔王道,“陛下,你现在可以让小思茕出来见我们了吧?”
“当然可以,”魔王笑呵呵的,一脸和善跟个弥勒佛似的,“为了让小师妹主动揽下这个活,我刚才不得不一直绷着脸,我担心我这幅样子会吓到我们小公主,所以才让清浅把小思茕抱到殿外玩去。现在我们意见达到了统一,我也不用再演戏了,我这就叫清浅把我们小公主抱回来。”
说完,魔王让看押胡锦月的两个魔兵下去,又让宫女去找清浅和小思茕。
这叫意见达成统一吗?这分明叫我掉进了他挖好的坑里!
之前我只是怀疑,现在听到魔王这么说,我的怀疑立马就变成了确定。
我看向魔王,有些郁闷的道,“大师兄,你怎么能给我下套呢?你有事让我做,你直说不就好了吗?”
魔王看着我,点头道,“行,那我直说。小师妹,我魔族接连有两支小队被害,且都是被人吸干精气而亡,这件事我想交给你调查。对了,对方能轻易消灭两支小队,本领不低,你跟煜宸寻找凶手的时候要多加小心,一定要听煜宸的话,千万别中了凶手的圈套。”
说完,不等我说话,魔王又道,“小师妹,你只能同意不能拒绝,因为你刚才已经主动把这件事揽过去了。”
我眼睛一瞪,刚才是我要主动管这件事吗?明明是魔王一口咬定是胡锦月干的,我为了帮胡锦月脱罪才说要管这件事!
这时,清浅抱着小思茕来了。
看到小思茕,魔王笑得见牙不见眼,一脸慈爱的迎过去,“我们小公主来啦,来,舅舅抱抱。”
第698章 死人山庄
小思茕也十分给魔王面子,看也不看我和煜宸,小嘴巴甜甜的叫着舅舅,然后张开小胳膊就扑进了魔王怀里。
魔王这叫一个高兴,一口一个小宝贝的叫着。
小思茕在魔王身上撒娇,直到哄得魔王说要开私库,送给小思茕几件宝贝的时候,小思茕才忧心忡忡的开口,“舅舅,我不想要什么宝贝,宝贝冷冰冰的,一点也不好玩。我想要干爹,干爹会陪我玩,会逗我开心,我最最喜欢干爹了。舅舅,你不要杀干爹好不好?干爹要是做错了事,我替干爹向你道歉。”
魔王正高兴着,而且他也不是真的要杀胡锦月。所以听到这话立马点头,“我的小宝贝,别伤心,舅舅不杀他,只要我的小宝贝开心,以后舅舅就信佛了,再不犯杀戮。”
胡锦月从我怀里跳下去,化成人形,走到魔王面前,伸手去抱小思茕,“我的乖女儿,干爹没白疼你!”
看到胡锦月要抱走小思茕,魔王眼睛一瞪,对着胡锦月道,“敢伸手来抢我家小公主,狐狸,你想死是不是!”
前一秒还信佛,后一秒就要杀狐狸了。
胡锦月无语的翻个白眼,把手收了回来。
“小公主,舅舅带你去看宝贝,舅舅的私库新收藏了几样,你看看有没有喜欢的。”说着话,魔王抱着小思茕就向外走。
清浅忙追上去,“老爹,我也想看看新宝贝。还有,老爹,我想要你私库里的干将剑……”
“你要个屁!”魔王怼了清浅一句,然后还警告清浅不许跟着,便抱着小思茕走了。
清浅站在原地,气得跺脚,“老爹,我才是你亲闺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