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仁支支吾吾,又难掩失望,语无伦次地道:“哦哦,是馒头啊,我们北地的馒头做得这么大吗?是、是了,南边的馒头比较小,我们这儿都是大馒头。”
王二妮一下子笑出了声。
她并不介意夫妻之间谈些房里的话题,张仁是个很稳重有风度的男人。即便打了三十年光棍,只开了两三个月的荤,她怀孕时怕伤到胎,不许他做那些,他就真的老老实实等霞儿落地,从未有过逾越。
孕期是很长的,尤其霞儿还是足月生,他也没有像寻常富家老爷那样纳一二妾室,最多憋得狠了,自己躲在房里看话本,王二妮时常觉得,张仁连那点拐弯抹角想和她聊些荤话的模样都很可爱。
她……其实也不是那么正经端庄的女人,难道她发现可以重塑身形时,想都不想马上把胸口填满,只是为了给娃喂奶嘛。
还阳时的那点情怯,都在见到张仁的时候烟消云散了,王二妮心里柔软,不止一次地确认了,眼前的张仁是她爱着的,放在心里头的男人,就算他没有资质,不能修行,那也一样。
张仁还在支支吾吾找补,以表示自己不是那种只会盯着女人胸口看的那种猥琐老光棍,就被王二妮拉着手往后院带。
他有些懵,还道:“我们去哪儿啊?快用晚饭了。”
王二妮看都不用看避开路上所有的丫鬟仆从,声音压成细线传入张仁一个人的耳朵里,“走,跟我进屋。”
房门无风自开,随后砰地关紧,张仁的惊叫声外头已经听不到了。
晚饭时分,云华给霞儿系上了小兜兜,她的近身丫鬟奇怪道:“小姐,老爷夫人一直没见到,晚饭也不回来吃吗?”
云华已经开始吃饭了,咽下一口菜,给霞儿喂了一勺牛乳粥,摆摆手,“不必管他们,今晚想来有一场恶战要发生……咳,对了,让厨房备点补汤,我哥这两天都没怎么吃下饭。”
丫鬟不解,云华却小脸通黄,她是十七岁的大姑娘,在外头人口中都是嫁不出去的老姑娘了,偷了张仁不知道多少话本看,懂的东西可多了。而这伶俐的小丫鬟是替换了原本和她同岁的贴身丫鬟提拔上来的,原来那个成婚了,这个才十三四岁呢,她懂个啥子哦。
云华啧啧,夹了一个小笼包,给霞儿吃里面鲜美的汤肉馅,自己咽了咽口水。
嫂嫂回来,她可是第一眼就发现了,原本的小笼包!变成了大香瓜!哇,当时要不是有嫂嫂大哥在,她真的好想去揉一揉看看的!嫂嫂到底吃了什么好东西补出来的哦。
她哥到底走了什么好运,可恶,他现在一定已经吃上香瓜了。
云华含恨连吃了四五个小笼包,又给霞儿喂了几勺牛乳粥,霞儿现在特别喜欢给她喂饭的人,啊啊叫了两声姑姑,云华立刻惊喜起来,恨不得把一桌子菜都喂给她吃。
张仁确实吃上香瓜了,他本来以为真是揣了什么大馒头来着。也是因为王二妮孕期怕出事,总是一本正经的样子,从不给他一点暗示,导致他总怀疑自己是不是过于猥琐了……结果一趟小别胜新婚,张仁从未感受过如此热烈的情愫。
一场风雨延续到半夜,王二妮施了个清身诀,两人身上很快干净清爽起来,张仁觉得十分新奇,看了一眼地上乱七八糟的衣物,“夫人,衣物可以清洁吗?还是只对人有作用?”
王二妮眼睛水润润的,脸颊红扑扑的,“都能用,这是很简单的入门法诀。”
说完,衣物一件件飞起来自己搭到衣架和屏风上,一眨眼已经干净如新,张仁看着,笑道:“这可真是书生娶仙妻的话本故事了。”
王二妮微微摇头,“我不喜欢那些话本,书生总是什么都不干,只是有些才华或者颜色,就有仙女下凡来配他,又常常有了仙女还要娶公主,最少都是齐人之福……”
她从前是跟着张仁看话本的,那会儿主要是认字,有些不喜欢的情节她也懒得说,现在抱着张仁,抱怨道:“我就是不喜欢这些书生写的破烂东西,你喜欢看的话,不要再拿给我看。”
张仁想了想,道:“可惜话本多是不得志书生所作,心有所思便有所想,天上掉下美娇娘,洗手作羹汤,又温婉贤良,又不嫉妒二房。我看话本也就是个习惯,以后不看就是了。”
王二妮反倒犹豫道:“算了,你喜欢看就看,不过看可以,你要是真敢学书里带个什么美娇娘回来,那就惨了!”
这话是陈述句,她连杀王赖子后娘和老鸨的事都向张仁坦白过,所以她现在是越来越不装了,她是什么样的人就是什么样的人,张仁要是真的辜负了她,她自己都不知道会做什么事。
王二妮想,她真的是很坏的,张仁遇到她,也许是倒了大霉。
张仁微微眯着眼睛,仿佛是要睡去了,也不知他听没听见,王二妮没有用神识探查他,夫妻之间,她还是愿意和从前那样相处,否则那算什么夫妻呢?张仁又不是她豢养的男宠,而是她爱的男人。
王二妮已经不需要入睡了,但闭目养神还是可以的,她闭着双眼靠着张仁,约莫过了几盏茶时间,耳边忽然传来一声轻轻的叹息,她没睁眼,装作睡着。
张仁的眼睛在夜色下眯得狭长,内里原本只是泛青的瞳仁彻底成了青色,和阎罗的妖瞳几乎一模一样,这双妖瞳看了王二妮良久,慢慢翻身下床,朝门口走去。
清晨,张家早饭时分,云华仍旧带着霞儿吃饭,张仁和王二妮都没起。
昨晚张仁以为王二妮睡着了,去厨房喝了一大碗补汤,吃了两碗饭,又蹑手蹑脚回房。早起一副龙精虎猛的样子,凶狠地撕咬着香瓜,又拉开了一场恶战的序幕。
云华一边喝着木瓜炖奶,一边啧啧感叹,小别胜新婚,小别胜新婚啊!这感情是越来越好了。
第26章
张仁连喝了好几天补汤,他身上的变化连两天来一次的王追月都发现了,自觉和妹妹一家的关系已经好了很多,便开始琢磨着怎么接近张仁,找借口给他补一补。
培养他的蓬玉仙宗是上界的剑修宗门,不过王追月本身对剑道没什么执念,他在宗门的时候,其实和经常来给他把脉灌药的炼丹长老有些师徒上的默契,他也更喜欢炼丹做饭这一套要经过炉火的东西。
今日一早,王追月就翻起了储物袋,百年的龙落子,佐以党参黄芪等常见药材,去芜存菁,以灵泉水调和,可以炼成上界最受欢迎的补肾佳品温阳丹。
不是王追月没有更好的药材,但药补这东西得一步步来,上来就直接补过头,并不是好事。
温阳丹还在炉子里炼制,王追月又下了一趟田,摘了两个小南瓜。这是霞儿最喜欢吃的,她现在胃口极好,一天至少吃半个南瓜,王追月两日去一次,每次也刚好带两个南瓜,怕摘多了存着就不新鲜了。
王追月下田,桃源村里的村户遇到他,个个都很恭敬甚至畏惧,如今王家那破屋子里头,可不是王二妮一个孤女带着两个娃苦巴巴过日子的时候了。王追月回来不久就翻修了老屋,建了一院三间房,虽然都是普通的青砖瓦片,村里有钱些的人家也盖得上,可王追月那一身的本事,村户们哪个敢招惹。
尤其是李文昌……他原先看上王二妮长得漂亮哄过她,后来见王赖子死了,又琢磨她名声坏了,想弄家里做个妾也成,被王二妮打得鼻青脸肿,后来又让三姐儿说动,又去挨了顿打。
他自己觉得挺委屈的,一次见到王追月擎飞剑上天,立刻眼神清澈了,脑子也不混了,上哪儿都躲着他走。
王追月摘了南瓜回来,就看到李文昌鬼鬼祟祟藏头不顾腚,也懒得和他计较,冷哼一声,这样的人他还不屑于教训,毕竟妹妹已经动过手了。
李文昌松了口气,等王追月走远了,刚要回自家,迎面就见几个佩剑青年落下,见到他就喝问道:“凡人,王追月住在何处?”
李文昌懵了懵,下意识摇头,“几位、几位仙长,小的不认识什么王追月啊。”
领头的青年眉眼间带着戾气,只道:“这是桃源村,你不认识王追月?那可有近日返家的王姓青年?”
李文昌迟疑道:“仙长是说……王大壮吗?他是刚回村不久。”
几个佩剑青年面面相觑,有个青年对为首的青年邬月犹豫道:“公子,我们是不是找错了地方?”
王追月就算逃往下界来,想避人耳目,也不会改叫王大壮这么没牌面的名字吧?倒像是个多年在外务工的村里青年返家。
邬月冷笑一声,“不会有错,我已经派人打探过,王追月确实回到了这里,应该就是这个王、王大壮没错了。行了,凡人,带路。”
温阳丹至少要炼制一个时辰,王追月正在扇炉火,刚修好不久的家门就被踹碎了,他一贯平和的表情陡然冷了下来,看向走进院子里的几个人。
邬月傲然地道:“王追月,你知道本公子来找你有什么事吧?”
王追月放下蒲扇,把炼丹炉往边上搬了搬,拍拍身上的灰,这才慢慢地道:“我为公子养金丹十五年,临了突破结婴,也将元婴还与公子了,莫非公子是来上门道谢的?”
邬月冷笑,“王追月,不必装傻,你的名字是我老祖取的。追月追月,你十五年就追过了我三百年的道途,真不愧是我蓬玉仙宗的不世天骄啊!”
“天骄自古不是成仙作祖,就是成为被人碾压的尘土。老祖不理俗务,被你和你师父蒙蔽,放过了你,我却是要斩草除根的,不杀了你,我如何才能安心?”
王追月轻轻叹了口气,看着眼前的邬月,道:“真的不能放过我吗?”
邬月不屑回答,已经拔出了剑,他此时元婴修为,带着的几个随从都是内门精英弟子,一个初入元婴带四个金丹大成,要来斩尽杀绝。
剩下四人也跟着邬月拔剑,五道身影转瞬即至。
然后转瞬即逝。
王追月把几具尸体整整齐齐摆在院子里,深深地叹了口气。等温阳丹炼好,又去洗了洗准备带给霞儿的南瓜。
他刚回来不久,没想到邬月会亲自上门来找死,他当初被老祖放过,自然不是因为什么蒙蔽不蒙蔽的,而是他向老祖一下一下磕头磕出来的生机。
这条摇尾乞怜换来的命,他很珍惜,岂能轻易让人夺去。
桃源村不能待了,连这颗下界星都不能待了,邬月是来杀他的,等邬月久久不归,仙宗自然会有人来找,不过在此之前他还有时间向妹妹一家告个别。
蓬玉仙宗至少是上界的正派大宗,师尊为掌教真人,至少有几分化神大能的颜面,不会牵连到普通凡人,至少老祖不会为了一个死去的后裔再损伤他的名誉。
王追月心绪复杂,然后又多炼了几炉温阳丹,他怕自己跑路之后,一炉二百颗温阳丹不够用。
嗯……龙落子反正就剩下五十斤了,他又用不上,不如给妹婿再炼个十几炉吧。
王追月忙活的时候,太白一瘸一拐地在张府花园里溜达,他的腿是让张仁打瘸的。虽然张仁现在是个凡人,但那天挨打的时候,太白也只是个化身,他一不敢还手,二不敢防御,纯靠肉身挨揍,好不容易才留下一个骨折伤。
他怕以后大昊天想起这事来,觉得他没受够教训,这两天一直夹着尾巴在张仁面前当瘸狗。
张仁其实挺喜欢狗的,太白瘸了两天,一直狗狗祟祟在他边上谄媚。这两天先是王二妮失踪,接着又是几场头晕眼花的恶战,他满香瓜都是脑子,事情还是很多的。
直到刚才,张仁马上就发现狗子瘸了,请了大夫过来看狗。
太白感动极了,是了,是了,他还是那么爱狗。
王二妮正和云华在亭子里吃小食,听说太白的事,连忙过来看,伸手想摸摸狗腿查看伤势,太白惊恐地汪呜汪呜叫了几声,夹着尾巴躲到了张仁身后。
主母娘娘诶,狗头随意,您可千万别摸腿啊!
张仁皱眉道:“可能是被人打断的,太白现在有些怕人,真不知是什么人对一条狗下这样的手。”
云华也心疼坏了,家里她是第二个喜欢狗的,骂道:“太白那么乖,连家门都不出,还被打成这样,下手的人真是畜生不如!”
王二妮试着灵气离体,隔着远远的距离治愈太白的伤势。
……其实没用,太白的层次高出她太多,但这体面给了,是个当狗的能不接着?太白立刻把自己治好了,汪呜汪呜叫着,也不瘸了,满地撒欢跑。
一家子都松了口气,王二妮有些欣喜地抿唇,她其实连一本杂学的功法都没有,阎罗那儿全是教人对敌的功法,她实战够了,可这些小术法之类都是自己摸索中。
王追月也是这个时候上门来的,他把桃源村的家当都收拾好了,连他在院子里盖的新猪圈都一块板不剩地卸进储物袋里,这会儿提着一个大麻袋站在客堂里,见到张仁和王二妮进门,急匆匆地就道:“来不及解释了,来,妹夫,这是温阳丹,你每日傍晚前后服用一颗,温水送服,丹药避光储存,三十年内不会流失药效。”
大麻袋交到张仁手里,张仁顿时怀里一沉,差点没接稳。王追月又给王二妮套上一枚戒指,急道:“灵泉戒,内置一口灵泉,时常饮用或者浸泡可以改善体质,近日把它藏好,要是有上界的人来问我行踪,就说我们不熟。”
王追月一口气说完,猛然揪起张仁的衣领,厉声喝道:“张兄,我看你是个至诚君子,你今日答应我,要一生一世对二妮好,否则我王大壮若有活下来的一天,必然让你知晓厉害!”
张仁被揪着衣领,看王追月一副疾言厉色的模样,察觉出了什么,连忙问道:“舅兄,可是出了什么事?”
王追月不答,目光灼灼盯着张仁,要他亲口承诺,张仁无奈,只得点点头跟着王追月重复了一遍。
王追月这才松开张仁的衣领,又拉住了王二妮的手,把她带进怀里,沉沉说道:“二妮,虽然我们相处时日不久,但你是我在这世上唯一的亲人,你答应我,一定要过得舒心快乐。倘若妹夫日后真的变心,灵泉ῳ*Ɩ戒中还有一些黄白之物,足够你余生所用,弃了他就是!”
匆匆地来,匆匆地走,王二妮都没拉住他,连忙对张仁道:“老张,我去找大哥,他应该遇到麻烦了。你在家不要出去,我设个结界防护。”
张仁点头应下,下一刻结界落下遮蔽张府,王二妮追了出去。
张仁不知发生了什么,但听刚才王追月的语气实在不像是小事,他说上界可能有人来问他行踪,莫非是得罪了上界修士?也不知这上界修士的境界如何,夫人口中的超脱星游,又对应那些金丹元婴,化神大乘的哪个层次呢?
第27章
夫人出去追舅兄了,张仁在客堂里来回踱步,踱着踱着,就看到了那个比太师椅还高出一截的大麻袋。
虽然知道这时候情况紧急,似乎不应该想这些,可……这么大个麻袋,装的全是丹药?舅兄难道给他把一辈子的补药都备足了?多实在的一个人啊!
外头王追月一步踏上飞剑,已经飞出一截距离了,一回头就看见王二妮也在,他连忙道:“妹妹,你快回去,这不是你可以掺和的……诶?”
他看了看四周,高空之上,他踏着飞剑,被风呼呼吹着脑门,修士大多束冠整齐,就是因为风吹起来容易像个蓬头的疯子。而王二妮虚空站立拉住他的胳膊,一根头发丝都没有吹动。
御剑是修行之中最基础的行路法门,一般筑基可以御剑低空飞行,金丹则是高空无阻。但不管如何,到大乘之前,修士想要飞行都必须要一个媒介,也可以不是飞剑,飞枪飞刀飞盾牌什么都行,真正御空而行,那是大乘以上的事了。
王追月迟疑道:“也许,我今早并未起床。”
杀邬月是假的,炼温阳丹也是梦里的事,他现在最应该做的不是在梦里跑路,而是躺回桃源村他的木板床上再睡一觉,大概就能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