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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了_分节阅读_第716节
小说作者:哀蓝   小说类别:武侠仙侠   内容大小:3.42 MB   上传时间:2024-11-15 21:02:30

  庄依文不想下乡也得下乡,他现在是马屎表面光,里头一包糠,他爹都自身难保了,还拉他回城呢。

  “你能不能别说了。”

  干了一天的活回来,知青们搬了两张桌子的知青点的院子里,女知青一张男知青一张,大家都好好吃着饭呢,庄依文非要提杨柳大队那个疯了的拖拉机手,还硬是要把杨三成跟赵立冬扯上点关系。

  出于礼貌,再加上跟赵立冬不熟,知青们默默地听着没吭声,但庄依文越说越过火,甚至说出赵立冬是个扫把星不然怎么她一来两个拖拉机手都被捋了这种话。

  一个穿着藏蓝色褂子的女知青受不了了,她真的很讨厌这个庄知青,本来知青点的大家过得虽然不算好,但彼此之间还算友善,可这庄知青一来,那是成天上蹿下跳的找事,完全是个长舌夫,特别爱说人不是。

  她把筷子往桌上一拍:“你说得有鼻子有眼的,你都看见了?那你举报去啊,光在这里跟我们说有什么用?”

  庄依文是个典型欺软怕硬的人,别人一怼上他就闭了嘴,等吃完饭散伙,同屋的女知青就轻轻推了她一把:“你说你招他干嘛,信不信他明天就说你坏话?”

  藏蓝色褂子的女知青翻了个白眼:“说得好像他没说过一样,之前我不帮他烧火他就看我不顺眼了。”

  另一个收了衣服回屋的女知青无语道:“就是说啊,这个庄知青真的,我们又不是他妈,自己不会洗衣服做饭不能学啊,搞得好像谁天生就会一样。”

  庄依文在家不事生产,下乡后也一样,烧火煮饭洗衣服样样不会,别人不会还知道学,他倒好,只想找人帮他干。

  脸皮薄的知青们有的帮他洗了衣服有的帮他打扫了床铺,帮他干完活他还嫌人干得不好呢。

  听其它男知青说,庄依文都把自己带来的好吃的锁到了小箱子里,平时也不见他吃,有一回同屋的一个男知青大晚上以为听见老鼠啃东西,爬起来一看才发现是庄依文躲在被窝里吃桃酥……

  所以哪怕庄依文天天穿白衬衫黑裤子拿着书装文学青年,同院的女知青们也是看见他就躲,生怕被他盯上拜托帮忙。

  隔了没几天,藏蓝色褂子的女知青上工时碰见了背着背篓的玲珑,她想了想,还是叫住对方,委婉地讲了庄依文的事。

  乡下地方,流言蜚语能逼死人。

  话说了一半,就见玲珑背后的背篓里有什么东西在动,背篓盖子更是被顶了起来,露出一颗毛茸茸的脑袋,居然是个小孩。

  玲珑在家待着无聊,她不爱干农活,就拿了背篓锄头还有自制的弩想上山,顺便还把了了给带上了。

  “……赵立冬同志,你要上山啊?”女知青问,“那你可千万别走太远,听人说山上有熊有狼的,很危险,平时村里人都不怎么进山的。”

  玲珑点头:“我知道。”

  两人不熟,能说的话不多,但玲珑今天是一定要往深山里走的。

  为了防止有村民误入危险地带,各大队联合在山上拉了线,只要不超过范围就还算安全。山上的东西属于公家,平时捡点菌子挖点野菜什么的没人说,要是逮着了野鸡野兔,悄咪咪藏起来吃,也不会有人特意去举报,但不能摆在明面上。

  了了坐在背篓里往外看,只见山脚下的村庄越来越小、越来越小,在地里忙碌的人们也变得和蚂蚁一样,都看不清楚了。

  山上的温度明显比山下低一些,玲珑把背篓往地上一放,小锄头朝了了手里一塞:“挖菌子去。”

  她自己则越过警戒线,拿着弩往里走。

  野鸡野兔什么的玲珑还看不上,她往深山里走了约莫半个多钟头,终于的一棵树下发现了一坨排泄物,从四周灌木丛被压倒的痕迹,还有树干上残留的蹄印来看,山里果然有野猪。

  早上出发前,清欢做了能够引诱野猪的诱饵,用油纸包着,里头不知放了什么材料,味道相当诱人。

  玲珑一手执弩,单手上了树,耐心十足地等待着。

  微风吹拂过林间,她竟能坐在树上一动不动,气息仿佛与森林融为一体,连路过的飞鸟都不曾察觉到她的存在。

  不知等了多久,灌木丛中终于有了动静,来了!

  带着野性与嗜血的兴奋充斥于狩猎者的眼眸之中,开春了,野猪又将自己吃得膘肥体壮,它似乎正是被树下的诱饵引诱而来,一到地方,竟迫不及待地低头狂啃,完全没有注意到隐匿于林间的冰冷寒光。

  一支弩箭破空而来,径直刺中野猪的一只眼睛,吞了诱饵的野猪想要发狂,身体却摇摇晃晃十分沉重,紧接着又是一箭,这一次正中它的咽喉,凭借着求生本能,野猪反复来回的冲撞,玲珑坐的这棵树因而簌簌发抖,落下不少枝叶,但她始终不动如山,冷眼看着野猪做最后的挣扎。

  直到确认野猪已死亡,玲珑才从树上跳下,她用扎在腰间的绳子将野猪捆了起来,然后颇为苦恼。

  这头野猪少说有个三百斤,她现在的力气跟普通人一样,扛是不可能扛动的。

  于是她重新攀上大树,折断了几根较为粗壮的树干,再用藤蔓和较为细软的枝条编成绳子,做成一副格外简易的担架,再把野猪弄上去,这可比徒手拽轻松多了。

  等她回到约定地点,了了早挖了满满一筐菌子,还不知从哪儿找到了一丛野生木耳。

  来时尚且能坐在背篓里,回去就没这好事儿了。

  一大一小下山时必定经过村里的地,回家又要穿过大路,野猪藏是肯定藏不住的,被分在最外围这片地上干活的正好是知青们,其中就有那个穿藏蓝褂子的女知青,玲珑朝她吹了声口哨。

  对方一抬头,见是玲珑,刚准备打招呼就看见了她背后担架上的大野猪,惊得眼珠子差点儿瞪出来:“妈呀!这、这是野猪吗!”

  她下乡不算太久,满打满算也才一年整,之前老听村里人说春天有时候野猪会下山来啃庄稼,但从没亲眼见过,没想到居然是真的!

  玲珑停下脚步,隔得老远喊道:“来帮忙!”

  她可不想再拉这头死猪了,累得要命,手心被绳子磨得通红。

  离得近的女知青们纷纷上了田垄,几个人接过玲珑手里的绳子,一使劲才发现这野猪不仅是看起来沉,拉起来更沉,真不知道赵立冬同志是怎么一个人弄下山来的。

  这时大队其它人也都凑了过来,大家围着野猪一阵惊奇,耿大队长正在地头抽烟呢,蓦然有人狂奔到他身边:“大、大、大队长!知青……知青!!”

  大队长一听,一个头两个大,知青,又是知青,这群城里娃是不是又惹麻烦了?!

  “赵知青从山上打了头野猪下来!”

  来人终于一口气说完了一整句话。

  耿大队长:“啊?”

  他疑心自己是听错了,赵知青,他们前进大队就一个姓赵的知青,看起来白白净净斯斯文文,一点不像干活的料,当初他去接人心里还犯嘀咕呢,以为又要大队补贴了,没想到人家真有能耐,直接当上拖拉机手了。

  但是野猪?赵知青打的?怎么可能!以前野猪下来啃庄稼,村里十好几个大小伙子一起上都没能打死,更别说她一个人了。

  事实胜于雄辩,大队长跟着来通知他的人一路小跑到地方,挤进去人群一看,嚯!这比当初下山那头野猪还大还肥!

  他震惊又不敢置信,问玲珑:“赵知青,这野猪真是你打的?你进深山了?!”

  玲珑面不改色道:“没有啊,我本来带了了挖菌子呢,没想到突然冒出来一头野猪,幸好我早有准备,带了自制的武器,不然我们俩的小命都要交代在山上了。”

  反正也没人敢进深山去查看她说得究竟是真是假。

  一时间,大队长不知道是该先高兴队里白得这么一大头猪,能让大家伙好好开个荤,还是该担心野猪过了警戒线,是不是又要下山来啃庄稼。

  听玲珑说野猪的确是她一个人打的,而且她当时身边还有个小孩子呢,居然能全身而退,这可太了不起了!

  藏蓝色褂子的女知青特意看了眼混迹于人群中的庄依文,见对方的脸煞白一片,心里暗爽,看他以后还敢不敢说人家赵立冬同志的坏话了,就他这小身板,腰都没野猪大腿粗,赵立冬同志一拳一个肯定不是问题。

  庄依文是真给吓个够呛,现在玲珑在他眼里无疑是凶神恶煞的一头母老虎,他想想自己之前背地里嚼的舌根子,后背就一阵发凉,幸好,幸好赵立冬啥都不知道,他以后再也不说了!

  看这野猪死得多惨啊!,眼珠子都耷拉在外面,还有那一箭穿喉,他的皮可没有野猪厚。

  大队长高兴得很,他跟玲珑说:“虽然这野猪是你辛辛苦苦打的,但它在山上那就是公家的,不能让你一个人占了啊,不然会有人说闲话的,你现在是拖拉机手,得注意形象。”

  万一有人使坏去举报就糟了。

  玲珑:“我知道,但我得拿大头。”

  大队长点头:“这是当然的。”

  村里有人会杀猪,很快这头野猪就被抬进了大队里头,放上长板凳准备烫皮拔毛放血,整头猪一共有三百一十四斤八两重,其实分下去各家也得不了多少,最好的那条肉是玲珑的,此外还给她搭了一条猪大腿跟一对猪耳朵,猪下水也给了她,她一人独占三十斤。

  女知青们开心极了,她们都好久没吃肉啦!藏蓝色褂子的女知青还额外得到了玲珑给她的一只猪耳朵,把她高兴坏了。

  做饭呢,了了会,她的厨艺水平就是一个人生活饿不死,玲珑则完全不会,她吃人类的食物没有饱足感,就是尝个味儿,学厨根本没有用武之地,唯一真神还得是清欢。

  自打她给刘玉香看过病后,刘玉香就大肆宣传她的厉害,现在隔壁大队谁家生了病,不舍得花钱去医院,都会来前进大队找清欢给看了,所以现在她手头有不少草药跟香料,玲珑拎回来一堆边角料,正好可以做成卤味。

  这香味简直不要太霸道,馋得老耿家其它几房口水哗哗掉,连旁边几家的邻居闻着味儿都受不了了,都是肉,怎么自家的就是没有别人家的香?

  清欢自己配了卤料包,用纱布将适量的药材与香料装起来封口,不夸张地说,哪怕是不做卤味,就这个料包,拿来煮树皮都好吃。

  玲珑更是直接蹲在屋檐下等开饭。

  清欢请吴老太帮忙清洗下水,作为报酬,等会做好了肉会分给她一份,玲珑一边盯着咕嘟咕嘟冒热气的锅一边问:“还要多久才能好啊,可以吃了吗?我能先尝一尝吗?”

  清欢拿她没有办法,夹了一小块猪蹄出来,放在两个小碟子里,给门口蹲着的玲珑一个,再给窗户上趴着的了了一个。

  两人的动作出奇地同步,因为猪蹄被切成刚好入口的大小,连筷子都用不到,拿起来手一送嘴一张——即便了了很少食荤腥也不得不承认,卤猪蹄真是唇齿留香,由于还不到出锅的时候,嚼劲略足,但也越嚼越香。

  人类的身体需要获取足够多的营养,肉蛋奶是必须的,了了可不想跟清欢一样,在这个世界的几十年都只有一米六。

  两人吃着猪蹄时,清欢就笑着看她们,又一人给了一颗卤蛋,并问:“好吃吗?”

  得到诚实的点头后,清欢继续问:“那如果我卖调料包,你们觉得有出路吗?”

  这年头,真的太穷了,许多人家炒菜,那真是只滴一两滴油就炖一大锅,好不容易逢年过节买两斤猪肉,还得把猪肉煎出油,什么菜都做得没滋没味,很多人面黄肌瘦,除了粮食产量低导致吃不饱外,肚里没油水也是原因之一。

  玲珑一口吞掉一颗卤蛋,回答道:“当然可以,不过公社跟县城市场太小,得往外谈,而且不能以私人名义做。”

  “最重要的是。”

  她抬眼看清欢:“以大队做单位,你什么好都捞不着,那废物大队长也配?”

  清欢笑了:“所以在这么做之前,我还想问问,你们觉得换个人当大队长怎么样?”

  玲珑:“你可以,刘芬芳不行。”

  当然刘芬芳绝对是个勤快能干又热心肠的好人,但玲珑就是不喜欢她,原因很简单,刘芬芳一点自知之明都没有,居然想把她家那身高不到一米八长相只能说是中等的小男儿介绍给她。

  刘芬芳平时跟清欢关系那么好,怎么不把她十八岁的小男儿说给“王白菜”?她甚至想都没想过,还不是因为王白菜是个死了男人还带了个娃的寡妇?

  那种货色,给玲珑洗脚都不配,哪里来的脸肖想她。

  刘芬芳会生出这种想法,对玲珑来说,无异于是拉低了她的水准,刘芬芳觉得自家小男儿配得上她,反过来,岂不是意味着在刘芬芳心里,她跟她们家是一个档次?

  越想越火大,甚至瞪了清欢一眼:“你怎么回绝她的?”

  刘芬芳跟玲珑不熟,就想通过清欢来问问她的口风,而在对待朋友这件事上,清欢向来分得清远近亲疏。

  她又投喂了一块卤肉给玲珑,笑道:“这几天她都没来找我,你说我是怎么回绝的?”

  如果说“赵立冬同志暂时不考虑结婚”,或者是“这两人不一定合得来”之类的推脱词,刘芬芳必然是听不懂的,所以清欢十分诚实,毫无保留地告诉刘芬芳:你家小四配不上。

  她说得很不留情面,刘芬芳当时脸上挂不住,接连好几天都没过来,刘玉香知道后心里直犯嘀咕,她觉得她姐有点飘了,赵立冬同志一看就不是普通人,她那小外甥男再重新投几次胎都不一定够得上人家的脚后跟。

  刘芬芳自那之后再没跟清欢说过话,可惜清欢并不在意,更不会委屈自己去讨好一份并不算深厚的交情。

  刘家这两姐妹,反倒是无男一身轻的刘玉香越来越洒脱越来越爽朗,而来往久了后会发现,刘芬芳能跟大队长过到一起去不是没有道理的。

  等大队长被拉下马,真换成清欢上位,恐怕她跟刘芬芳之间更没法做朋友了。

  玲珑懒得理这些破事,她从来不跟人类交朋友。

  把碟子里的卤肉吃掉后,玲珑眯了眯眼睛:“你觉不觉得这肉太少了,根本不够吃?”

  清欢意味深长地看来一眼:“谁说不是呢。”

  刘芬芳跟清欢来往时,没怎么藏着掖着家里的事,她总是有很多烦恼,比如明明大队长的兄弟爱往她家占便宜她却没法拒绝——不是不好意思赶人,而是前进大队还不是前进大队的时候,老村长就是大队长的亲爹。

  大队长之所以能当上大队长,是因为当初兄弟几个凑一起抓阄时,他抓着了最好的那个,分走了一半的家,负责给二老养老,并成了前进大队的第一任大队长。

  也正因为这个,大队长的兄弟们一直不服气,老爱往她家打秋风,大队长是大哥,好面子,刘芬芳要是抱怨多了他还会反过来责备刘芬芳小心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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