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会一直找下去么?”林铭突然问姜薄云。
“为什么不?”姜薄云大笑,将酒杯斟满。“我会一直找下去,我知道,我眼界有限,可能永远找不到,但是我依旧会不断攀爬,我不需要真的爬上这个世界上的那座最高峰,我只要爬上,我所能看到的最高峰就行了!”
“因为我爬上一座高峰,眼界就会更开阔,从而看到,更高的高峰在哪里,我再爬下来,重新攀爬我找到的新高峰,一直重复”
“有意义么?”
林铭问。
他知道,武者的生命,何其短暂,若是走一次又一次的弯路,那么只会耗尽青春。
“有。”姜薄云郑重的点头,将杯中之酒,一饮而尽。“就算我这一生,都在不断攀爬,就算我渺小到永远看不到那座极致的高山在哪里,但至少我能不断超越自己,打败自己。”
打败自己?
那一刻,林铭心中一震,仿佛内心被什么触动了。
打败自己人生最大的敌人,其实就是自己。
姜薄云,这一生注定不能踏上武道巅峰,但是他依旧去追寻,因为他每爬上一座新高山,就打败了曾经的自己。
有时候,一个人,哪怕明知不能做成什么,也会义无反顾的冲进去。
飞蛾扑火,不就是如此么?
林铭默然,心中咀嚼着这些感悟,久久不言。
他曾经说过,愿意做一只扑火的飞蛾。
然而,人,毕竟不是飞蛾。
有愿意做扑火飞蛾的人,其实终究,当他们义无反顾的冲入火焰中的时候,还是能看到希望的。
过去,林铭也是如此。
他说要做扑火的飞蛾,他也确实做到了,而且成功了。
但是,飞蛾是不会成功的。
它们冲入火焰,面对的就是死亡。
当真正看不到希望的时候,当真的火焰横在面前的时候,敢冲进去的,又有几人呢?
“再饮!”
姜薄云话,打断了林铭的沉思,林铭一口饮下杯中之酒。
一杯又一杯,千年雾花酒喝完了。
再换新酒,一坛又一坛,他们不知道喝了多坛。
三人原本都不会醉,但是今日,他们醉了。
人一醉,便糊涂了。
人之一生,草民为生计奔波,达官贵人为仕途勾心斗角,寻常武者为达到更高的境界生死搏杀,种族天尊真神为种族的延续和苍生大道前赴后继
一生为战,却难得糊涂
品辛辣而知醇香,甚糊涂时悟奥秘。
这就是酒的意境,也是人生的意境
林铭不知多少次饮尽杯中酒,直到三人都酩酊大醉,他们躺在地上,沉沉睡去。
这一觉,林铭睡得极深。
他已经好多年,没有这样睡过了。
不去忧虑人族大劫,不去担心被真神追杀,不去烦恼自己消逝的灵魂之火。
难得放纵,难得糊涂
一梦醒来,夜已深。
姜薄云和姜澜剑还在睡,酒桌上,酒杯狼藉,在他们身边,还摆放着七八个空空的酒坛子。
林铭默默的看了一会儿,站起了身。
而这时候,姜薄云也醒了。
“要走?”
姜薄云看向林铭,林铭轻轻点头。
“去哪儿?”
林铭沉默,道:“去另一个地方”
他有预感,这应该是他与姜薄云最后一次见面了,“你呢?”
姜薄云笑了,“我?应该是去寻找另一座更高的巅峰”
林铭离开了,剑山一行,给了他莫名的感觉。
虽然在此期间,他没有去精研功法,没有去参悟天道,没有去打坐修炼,但是林铭却知道,其实他的心灵,得到了一次前所未有的洗礼。
如果他的灵魂之火依然旺盛,那么这次感悟对他日后的成就,将不可想象。
只是,他依旧没有找到恢复本源魂力的方法
他翻过了剑山,横穿大片的荒野,来到了天运国。
天运国,是生他养他的地方。
这里承载了他太多的回忆。
林铭站在一座高山上,俯瞰这个国家,在浩瀚的宙宇之中,这座小国太渺小了,用沙漠里的一粒沙都不足以形容。
但是,它却承载了林铭太多的回忆
他的感知蔓延开来,轻松的覆盖了全部的国土。
他找到了青桑城,这个他从小长大了的城市。
昔日的青桑城,只是一座小城,城市的城墙不过两丈高,人口不足十万。
然而现如今,青桑城已经超过了皇城天运城,成了天运国的第一大都市。
城市极为繁华,街道宽敞,充斥着熙熙攘攘的人群。
如此翻天覆地的变化,自然是因为林铭的原因,林铭从这座城市中走出来,是青桑城的神话人物,因为这个,这座城市,每年都不知涌入多少武者,这些武者,拥有大量的财富,所以也就促成了青桑城的繁华。
在青桑城的门口,有三座三丈高的岩石雕塑。
正中间的那一座,雕刻的正是林铭,雕塑中的林铭,手持一杆长枪,直指青天。
在林铭身后,另外两个雕塑雕刻的两个绝世女子,如同出尘仙子一般,她们是牧千雨和秦杏轩。
这三座雕塑,每年不知被多少人朝拜。
林铭站在城门口,驻足良久。
终于,他踏入了这座城市。
熙熙攘攘的人群,什么人都有,书生、武者、乞丐、戏子、丫鬟、轿夫、卖烧饼的
“来,看一看,瞧一瞧,走过路过不要错过,胸口碎大石,头上顶水缸,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捧个人场!”一个赤着上身的精壮汉子,对着众人抱拳。
“风水算命,信则有,不信则无”有算命先生,摆摊算卦。
林铭听着这些嘈杂的声音,慢慢的,成为了人群中的一员,他毫不起眼,也只有他脸上的面具,让街道上的人偶尔注意到他。
豪华的马车,随处可见,精致的轿子,一架又一架。
有人在城门口骑着高头大马,意气风发的走过,也有人衣衫褴褛,一张草席,席地而坐。
“卖烧饼啦,新出锅的大烧饼,两文钱一个,喷香喷香的,祖上秘制,仅此一份,小兄弟,来一个吧?”
林铭走过一座石桥,一个卖烧饼的大娘向林铭售卖烧饼。
林铭转头望去,只见这个大娘包着头巾,肤色被太阳晒得红红的,一脸风霜,她穿着朴实的粗布衣裳,脚下是一双自己纳的旧布鞋。
此时,她正用纸包着一个烧饼,拿着烧饼的手上,满是茧子。
林铭看着这个大娘,突然感觉鼻子一酸,他摸了摸身上,却没有铜钱,甚至没有金银。
他须弥戒的东西,不能拿出来,随便一件,落在凡世间,都能引起一场浩劫。
于是,他摇了摇头。
妇人愣了愣,她看林铭的衣着,不似穷人,但是身无分文,恐怕是忘了带钱了。
她笑道:“小兄弟是忘了带钱吧?这都中午了,还没吃饭吧,来一个,不要钱。”
妇人用纸将烧饼包起来,塞到了林铭手里。
林铭拿着这烧饼,愣愣的站在了那里,心中不知道是什么滋味。
当年,林铭还是孩童时,家境不好不坏,父母为本家打点酒楼,每年拿例钱,母亲给他的零钱,林铭就经常来街上买烧饼,买糖葫芦。
林铭双手拿着烧饼,慢慢的将烧饼送到嘴边,咬了一口。
酥软的口感,带着特有的谷香。
没有变的味道,跟一百多年前一模一样。
变得只是吃烧饼的人
林铭一口一口,细细的咀嚼。
这是凡人特有的食物,不知道多少年了,林铭吃的都是天材地宝,随便一点点,凡人一个国家倾尽国力都买不起,但是似乎没有任何一样天材地宝,比得上今天,林铭吃下的这口烧饼。
“小兄弟,你怎么了?”
卖烧饼的妇人,看到林铭吃下烧饼后,竟是眼中含泪,她有些慌了,“是饼不好吃?还是跟家里闹别扭出走了”
“没有谢谢大娘”
林铭摇头,恭敬的行了一礼,而后,转身离去
林铭一步步的走,一路上,他看到了许多达官贵人,看着骑着马的公子,坐着娇子的小姐。
他也看到了更多贫苦人,看到了青楼前为生计而卖弄的妓女,看到了街头沿街乞讨的乞丐。
人生短短不足百年,韶华白首,不知多少生老病死,繁华苦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