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久小说网
最新小说 | 小编推荐 | 返回简介页 | 返回首页
(好看的玄幻小说,尽在久久小说网,记得收藏本站哦!)
选择背景色:
                    浏览字体:[ 加大 ]   
选择字体颜色: 双击鼠标滚屏: (1最慢,10最快)
天择_分节阅读_第224节
小说作者:卷土   小说类别:玄幻小说   内容大小:4.38 MB   上传时间:2016-03-03 16:14:48

  这件事情若是弄妥当了的话,最后却是可以给孙向带来一个较高的评价,在日后大比的时候可以被书院推荐到远离邺都的浩零,营漳等地方,这些地方应试的士子数量少,水平低,至少在初试的时候竞争不会太激烈,所以孙向也是趋之若鹜。

  “唔,这件事我可得抓紧了。”林封谨在背地里沉吟道:“孙向这一去一来的话,不出意外都要半年,半年以后这家伙的姐姐是否得宠就很难说了,君王的恩爱是最不靠谱的东西,没有之一……唐玄宗对杨玉环说什么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结果马嵬坡兵变还不是直接把杨美女干脆利落的丢出来,让乱军勒死。孙向还有一个月时间要走,那我就趁着这段时间运筹帷幄一番就好了。”

  话说第三天,孙向又带着一帮人到天下第一楼海吃胡喝了一番,话说孙向其实也不是什么纨绔,只是功利心重了一些,而且一听恭维话以后头脑容易发热,交游也是十分广阔。临走的时候也是照常挂账,不过这一次孙向喝得有些多,所以把客人送走的以后又去茅厕呕吐了一阵,再出来的时候他就看到了笑眯眯的掌柜:

  “孙公子,本店是每三个月都要盘一次大帐,您老要是手头方便的话,这几天就把积欠了的银子结了怎么样?”

  孙向此时还有几分醉意,大手一挥便咕哝道:

  “拿,拿,拿来!你们是林兄弟的属下,我,我也不能让你们作难。”

  掌柜笑得见牙不见眼的道:

  “是是是,孙公子最是仁义大方的,外面人都说说您老人家是当世孟尝君一流的英杰人物。”

  不过,当孙向拿过帐本以后一眼,顿时八分酒就醒来了一大半,完全是被那个惊人的数字吓的,忍不住颤声道:

  “怎的会这么多的!”

  掌柜便赔着笑,将一条一条的小账给列举了出来,这其中可不仅仅有饭钱,还有孙向有时候手紧会从柜台上面带些钱财,每一条小账上面,如果没有孙向的手印和签字,就有他随手抛下来的信物为证据,孙向越看越惊,心中却是越看越凉,只能尴尬的笑了几声道:

  “我这就回去筹钱。”

  他一路上可以说是绞尽脑汁,却也是完全拿这笔巨款没有办法,长吁短叹之际,赖账这个念头不是没有,而是刚刚升起来就彻底的破灭了——林封谨的钱是那么好赖的?他背后的两尊神谁惹得起?这厮初入书院的时候,就连刁小侯爷也要走避三分,何况是自己?

  当天晚上孙向整整一夜都仿佛是在煎烙饼那样,每隔一会儿就要翻身一下,一直唉声叹气辗转到第二天天亮,却依然拿不出这一笔钱财来——事实上除非他老头子马上回去卖房子卖地,否则的话势必添补不了这样的亏空,而孙向哪里有胆子说出这种话来?

  结果又隔了三五天,一大早起来,就有人跑进来禀告,说是林封谨上门来寻,孙向更是六神无主,只道林封谨是来要账的了,立即焦躁若热锅上的蚂蚁那样团团转,那种嘴里叫哥哥背地里抽刀子的人他可是见多了。

  没想到林封谨一进来,便是爽朗大笑道:

  “孙贤弟今日是不是有空,听说你在马道上也是有所赏鉴,我家在草原上面的掌柜趁着两个部族交战的时候得了一笔好彩头,运了几头畜生回来,据说里面有一头牲口,似马而非马,具有大食那边的血统呢,好像还有自己的特殊名字,叫做佩格萨斯。”

  “大食宝马?”孙向也是喜欢赌马的人,对相马之道颇为精通,听到了这四个字,两只眼睛都亮了起来,就仿佛赌徒明明欠了一屁股债,却又听说了一种新的赌法,那是一下子精神焕发,说什么都是要图谋染指一番的了。

  此时在北齐国内,对于大食宝马的诸多认识都是来自于西戎,毕竟那一边具有得天独厚的地利优势,这种宝马据说通体雪白,并不高大,却是天生就拥有抗衡天地元气神通的能力,最典型的特征,就是额头上生长出来有独角。是的,这就是后世被称呼为独角兽的动物,不过现在北齐人因为它的模样酷似马匹,所以起了个大食宝马的名字。

  “那牲口是什么样子的啊?”孙向已经急急的开始追问了起来:“真的有角吗?”

  “有。”林封谨很肯定的道:“他们在这方面是绝对不至于欺瞒我的。”

  孙向便立即惊叹道:

  “我曾经看到过记载,说是最上等的大食宝马身体是白色的,头是深红色,眼睛是深蓝色。它们的角从额头正中伸出,大约一尺半长,更重要的是,角的颜色是金色的,这就意味着它们拥有强大的单方面豁免神通的能力,但同时却还可以施展神通攻击敌人。这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已经接近于大牧首的特权了。”

第120章 引诱

  林封谨道:

  “那么其它颜色的角呢?”

  孙向道:

  “我只记得银色的角表示拥有豁免神通的结界,但它自身也没有办法用神通攻击对手,黑色的角表示对阴邪,鬼类具有十分强悍的杀伤作用。”

  很快的,两人就紧赶慢赶的来到了林家在邺都外的固定马场,这里早就聚了一群人,就仿佛是嗡嗡乱飞的苍蝇一般,这些人被称为是“马蛆”,而邺都里面有两类特殊的人:“马蛆”和“拾话屎的”。这两种人都是属于当时特定环境的催生出来的产物。

  斯时赌马之风盛行,这些人都是些被派来打探消息的闲汉,比如谁家的马伤了蹄,谁家的马配种了……因为这些人都是无孔不入,嬉皮笑脸,不择手段,所以就被称为马蛆。

  而另外一类“拾话屎的”的身份格调略微会高些,都是些舞文弄墨,善于逢迎的清客,每逢大考,这些人便会去围绕主考官,看主考官说话的时候喜欢些什么内容,爱好谁,厌恶谁,最后呢,根据这主考官的泄露的这些支离破碎的线索,拟定出几个考题出来,升斗小民便将这些人叫成是“拾话屎的”,还不要小瞧了这些人,他们弄出来的东西,往往每一届还是都能挂沾着些边。

  话说自从邺都的几家大的赌马老板在被太子坑了一次以后,这些探听消息的“马蛆”队伍则是更加壮大了,哪里有什么关于马匹的事情总逃不开他们的耳目。

  林封谨和孙向也不理会这些人,走到了门口以后,自然有一帮凶汉涌出来将那些“马蛆”赶散,然后两人便去瞧来的这批新货,这一看之下,孙向都是艳羡不已,还没见到那大食宝马,单是天马血脉的骏马又有两匹送了过来,十分矫健雄壮,等到见了那一匹大食宝马的时候,孙向更是要叫一声好!

  这马儿通体雪白,鬃毛悠长,自有一种悠然的气概,额头上的那支独角虽然不是金银色,却也是难得的水蓝色,这表示它可以加持一些辅助类的神通,接下来自然是将它牵出来做一系列的测试,最特殊的是,这“大食宝马”根本就不用缰绳,随口令便可进退自如,根据一同前来的马夫说,此马天生就智慧不凡,具备半妖水准,灵慧非常。

  这一趟弄下来,也就是堪堪中午了,不消说肯定是要一起吃顿便饭,在吃饭的时候,林封谨却是露出了有些郁郁不乐的样子,只是喝闷酒,孙向也是乖觉,知道自己欠的钱对林封谨来说根本就是九牛一毛,单是今日运来的这几匹马儿贩卖出去,自己的欠债简直都是不值一提了。所以他料定林封谨也不是为了自己欠的那笔钱,便主动开口询问道:

  “林兄有什么不畅快的地方,可是和苻敏儿有了生分?”

  话说林封谨和苻敏儿两人之间也是经常有吵闹的,好的时候若蜜里面调油,不过苻敏儿家里面娇纵长大,免不了就要发些小性子小脾气,只等人来哄,林封谨却没有兴趣来做这等水磨功夫,两人之间也是吵吵闹闹,分分合合的,孙向也是司空见惯了。

  林封谨此时却是看起来喝得有了六七分酒意,长叹了一声道:

  “儿女情长本来只是小事而已,算得了什么!哎,这件事我一不相信答应了某位大人,本来以为是举手之劳……没想到现在竟是出到了二十万两银子加一匹宝马也没人敢做,罢了罢了,大不了去给他老人家负荆去,喝酒喝酒。”

  孙向一听林封谨说的条件,心里面竟是“咯噔”一声,端起了杯子走了一口,然后小心翼翼的道:

  “什么事情,竟然出到这样大的价钱都办不了?”

  林封谨苦笑道:

  “也不是什么谋逆篡位,杀人放火的大事——说得不好听一点,这种事情他老人家需要我来做么——我这是喝多了,你就当没听到就好,来来来,吃菜吃菜。”

  但是人都有犯贱的逆反心理,总是想要打破砂锅问到底的,何况还有二十万两银子!!一匹宝马??

  银子便可以解孙向的燃眉之急,剩余下来的更是足够他挥霍好几年!

  一匹宝马林封谨虽然没有明确说什么,但孙向知道林封谨的大手笔,肯定至少也是天马血脉的,搞不好那头独角兽也有得谈。孙向又如何不爱马啊,那一日他骑着林封谨的那一匹宝马招摇过市,人人恭维的风光,现在都几度在梦中出现!!

  所以这好奇心被吊起来了以后,孙向就千方百计的要林封谨吐露真相,林封谨看起来有些醉了,却是口风守得极严,只是在喝闷酒,然后很干脆的醉倒了,趴在桌案上打起来了呼噜。

  孙向此时正是心急得和猫抓似的,忽然见到一个矮小邋遢的道士溜了进来,一看到了林封谨就翘着老鼠胡须连声急道:

  “哎呀,怎么喝醉成这样了,来人来人!”

  见到了这邋遢道士,孙向眼前顿时一亮,他却认识这道士乃是林封谨的心腹管家,十分信重,更关键的是异常贪财。孙向立即就从腰间摸出了一个小银元宝,笑眯眯的塞给了付道士,低声道:

  “听说你家主人最近遇到了难题?给我说说?看我能不能为他分忧。”

  付道士立即眉开眼笑的将小银元宝接了过去,同时叹了口气道:

  “那还真是遇到了一件麻烦事,我家主人拍着胸脯在……一位大人面前接的差事,哪里知道这差使听起来简单,做起来却是难上加难!我们开出来的赏格一涨再涨,都没人肯做。”

  孙向急道:

  “快说说看什么事情?”

  付道士左右望了一下,低声道:

  “有一位大人无意当中,找到了前朝的一项重要的隐秘,具体的隐秘是什么也没对我们说,只是说要解开这隐秘的钥匙,却是被前朝的卫烈帝藏在了北都的皇宫当中,你知道的,现在君上对于各位王爷可是忌惮得很,哎呀哎呀,我在胡说什么——王宫里面可以说是水泄不通,而这差使就是将这钥匙从里面取出来……”

  孙向听了以后,心中一阵激动,他的姐姐正受宠,王宫里面什么地方不能去?而且这种事情既不是谋逆,也不是杀人,还不是偷盗!所以他就发觉一片光明正在向着他覆盖了过来,只剩余下来了最后一个关键的问题:

  “那钥匙是放在什么地方你知道吗?”

  付道士大大咧咧的道:

  “怎么不知道?就放在前朝的桂麻轩里面,就是现在的给宫内的太监瞧病的医坊当中啊。”

  孙向顿时有一种热泪盈眶时来走运的感觉,他只觉得漫天神佛在这时候都在保佑自己了,好在这厮还是有一些城府的,没有当场就大包大揽。但是,当孙公子第二天一大早顶着一对熊猫眼,提着早饭眼巴巴笑眯眯的在林封谨的书寓门口候着的时候,就连蓝公子这么单纯的猫也看得出来他心中的渴切了。

  孙向还是没有去找林封谨,因为爱面子的他觉得自己还是要和林封谨维系这么一个朋友的身份,所以便继续和付道士谈,孙向也是懂得一些谈判技巧的,所以一来就叫价五十万两银子,三匹宝马,可惜他选错了谈判对象,或者说,用错了谈判方式,他丝毫都没有表露出要给付真人半点回扣的意思,所以恼羞成怒的付真人也肯定是寸步不让,甚至压价到了十两银子,一只毛驴……

  最后还是惊动了林封谨,因为好歹孙向也算是个朋友,所以两人之间的谈判也是颇有君子的爽快,你一言我一语的就将这事定了下来。

  首先,孙向之前挂账的几万两银子免单。

  其次,二十万两银子不变,但林封谨额外添十万两的门包钱,这是用来疏通那些宫女太监的。

  最后,孙向可以选择两匹宝马或者是一头独角兽,不过孙向最后还是选了两匹天马血脉的宝马,因为他觉得自己目前的实力也只能够庇护住宝马这个级别的玩物,刁小侯爷的前车之鉴可是历历在目了。

  接下来自然就是孙向和他姐姐去商议细节了,最后林封谨发觉自己依然是低估了这位孙才人的受宠程度,她居然说再加五万两,就可以让林封谨派遣个信得过的女人进去宫中一起行事,顺便她也好多个帮手。

  林封谨却是有些茫然,自己哪里去找个信得过的女人心腹?让苻敏儿去?两人吵架都七八天没有联系了,再说这还没圆房娶过门的女人也不能相信,最后林封谨想了想,发觉这一次三里部送马过来的人当中,娜热赫然在场,这女人之前被草原上面的大喇嘛念经洗脑以后,深信林封谨是龙象菩萨转世,基本上算是他的狂信徒了。

  俗话说得好,用宗教武器武装起来的人就是最可靠的同志,而娜热本来就是汉族混血,也会说汉话,打扮一番以后和宫女的相貌也是差不离,林封谨便将这个光荣而艰巨的任务交托给了她。

第121章 顺利到手

  接下来孙才人如何具体操作之类的,林封谨都没有去关心了,他只要结果就行了,尽管林封谨知道,这件事无论从任何角度上来说,自己可以说都是做得尽善尽美,竭尽全力,那么剩余下来的事情就只能用天意来形容了。正所谓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啊,要是老天爷不作美,那么说到底也是白给。

  相反孙向对他的姐姐倒是充满了信心,大概是因为孙才人平时的表现实在太给力的缘故,她平日里可劲儿的将宫中的东西往娘家倒腾也从未出过事,并且这些事情也没有瞒着国君吕康,平时老吕也就是一笑而过,何况现在拿的根本就不属于是老吕家的东西?

  因此,此时在孙向的心中,那就更不算个什么事儿了,轻轻松松的举手之劳,那些医坊里面的太监敢拦着?支支嘴就能打个臭死!是觉得活得太舒坦吗,敢来挡小爷的好事?

  事实证明,林封谨的担忧是多余的,孙向的判断是准确的,大概还不到一个时辰,作宫女打扮的娜热就被太监送了出来,手臂上面挽着一个篮子,上了马车以后,便恭恭敬敬的将篮子递了过来。

  篮子当中放着两样东西,一件便是卫烈帝的衣角,一件便是一个林封谨看起来有些眼熟的木头盒子,看到了这玩意儿,林封谨甚至都有一种热泪盈眶的冲动,自己耗费了多少心血,吃了多少苦头,动用了多少人力物力,这才终于将这该死的三个盒子三条线索凑齐啊!

  付给孙向的报酬林封谨早就给了,也不怕他赖账,此时孙向也是乖觉,等林封谨确认无误以后,便笑吟吟的拱手告辞下了马车,肯定是要去和姐姐分赃了。而林封谨则是迫不及待的将拿到的那个盒子拿了出来,放在了马车里面的桌几上,然后打开。

  顿时,林封谨就见到,新得到的盒子的底部也刻着有四个字,也是卫烈帝的手迹:“走,却把青”,这四个字单独看起来或许没有什么,但是,将三个盒子并排起来以后,又在三个盒子的侧面浮现出来了“倚门回首”四个字,略一组合,便拼凑出来了剩余下来的小半阙词。

  “和羞走,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

  而这一阕残词则是被彻底补完了,加起来便是:

  “蹴罢秋千,起来慵整纤纤手。露浓花瘦,薄汗轻衣透,袜横金钗溜,和羞走,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

  林封谨将这首词念了又念,然后仔细的端详着这三个盒子,还有那烈帝龙袍上被撕扯下来的一袂衣脚,眉头也是越皱越深……好一会林封谨才焦躁的道:

  “真是见鬼了!不是说我只要找到了这三个秘密,就可以拿到一件神兵利器谱上排名前二十的宝物吗?这宝物在哪里?更不要说什么隐藏着天大的秘密了!这真是滑稽无比,难道我竟然被那群亡国了的鲜卑人给糊弄了?!”

  “不对……让我再想想!仔细的再想想,当时他是这么说的:这个隐秘,却是涉及到一件至宝的下落!据说只要根据这线索顺藤摸瓜,便可以获得这件至宝。而它稳稳当当的可以排入神兵利器谱前二十的行列!更重要的是,这件至宝,与另外一件神兵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我现在拿到了的这三个秘密,是将龙袍衣角上的这一阙残词重新补全……补全!咦,这盒子上面所写的字体,却是阴文啊,难道这秘密的关键,就在于补全上?”

  林封谨是想到就要做的人,他仔细的将盒子研究了一下,然后就决定将这三个盒子给拆掉。

  他这动手一拆盒子,立即就发觉了其中的奥秘,结果发觉果然是这样,盒子外面的凹陷阴文字体仿佛是被强行冲压进去的一般,因此直接影响到了盒子的内部,里面就变成了凸出的阳文字体,却像是照镜子那样是反向的,将其沾上墨汁然后似盖印章那样,盖在了龙袍那阙残词的后面,不就正好补完了吗?

  并且盒子的四壁都是若夹心饼干那样中空的,乃是有着夹层的存在,夹层当中有着类似于海绵的物质,里面吸饱了某种未知的黄色液体,这岂不是就恰好是上等的印泥?

  林封谨便用盒子底部的阳文字体,蘸着这隐藏在盒子内部的神秘液汁,根据补完这阙残词的顺序,将其似盖印章那样,重新印到了龙袍残角上面。

  这一盖之下,那盒子中的液体与本来是水火不侵的龙袍一接触,立即出现了十分剧烈的反应,嗤嗤作响,然后在龙袍上面腐蚀出来了一条一条的焦痕。

  林封谨又拆掉了另外一个盒子,发觉里面也是有着夹层,不过其中隐藏的液体呈现出红色,林封谨依样画葫芦,蘸了这液体盖了上去,这红色液体也继续在龙袍上面腐蚀出焦痕。

  最后一个盒子也是大同小异,除了其中隐藏着的液体是蓝色的之外,三种液体在指定的位置接触到了龙袍残角,最后烧灼出来的焦痕完美的连接在了一起,形成了一副地图,旁边还有焦痕形成的寥寥几个字:

  “万牲园,和羞走。”

  林封谨这时候又茫然了,说实话,这六个字他都认识,并且也明白其中的含义,但组合起来的话却是一头雾水,万牲园这地方在大卫朝的时候非常有名,因为它是和上古时候商纣王的鹿台,酒池肉林相提并论的。

  这地方顾名思义,就是有一万种牲口禽兽的地方,最初的时候,是作为皇家的猎场而存在的,不过随着大卫日益强盛,威风甚至是凌驾于海内外,所以前来朝拜的国家也就越来越多,中华地大物博,这些来朝拜的国家就肯定要献上特产,这其中就包括了各种的珍禽异兽。

本文每页显示100行  共808页  当前第224
返回章节列表页    首页    上一页  ←  224/808  →  下一页    尾页  转到:
小提示:如您觉着本文好看,可以通过键盘上的方向键←或→快捷地打开上一页、下一页继续在线阅读。
也可下载天择txt电子书到您的看书设备,以获得更快更好的阅读体验!遇到空白章节或是缺章乱码等请报告错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