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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择_分节阅读_第444节
小说作者:卷土   小说类别:玄幻小说   内容大小:4.38 MB   上传时间:2016-03-03 16:14:48

  最诡异的是,林封谨多摩挲了几下,忽然耳朵当中听到了极细碎的声音,然后,便见到那黑色骷髅戒指的表面,居然出现了大量细小的裂纹,这些裂纹一出现,就密密麻麻的布满了整个黑色骷髅戒指表面,甚至包括了指环,指托!

  紧接着,便仿佛有黑色的灰烬从这黑色骷髅戒指表面扬起,露出了里面的材质!居然是晶莹剔透,无色透明!只是过了寥寥的十几个呼吸,那只狰狞的黑色骷髅戒指便不复存在,出现在林封谨面前的,乃是一只仿佛若水晶甚至是冰块雕刻成的戒指,只是戒指上也是有一道清晰的划痕,看起来也是有了明显的瑕疵。

  “这……这只戒指看起来似乎很了不得呢?”林封谨深吸了一口气,接着试探性的将手指伸入到了其中戴上,却是发觉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并且这戒指看起来外形还有些过大了,戴着松松的看起来很不适应。

  忽然之间,这戒指上面居然返照出来了五彩色的霞光,令人一看心中都生出来了喜悦的感觉,紧接着,林封谨居然感觉到了戴上的戒指正在徐徐的收紧,达到了刚好适合的程度,紧接着,林封谨的脑海里面居然传来了一个苍老的声音:

  “唔?现在是什么年月了,是你把我从波旬恶印当中解救出来的吗?”

  ※※※

  半个时辰时候,林封谨满脸笑容的把玩着手指上这只戒指。

  原来经过了先前的一番交流后林封谨才知道,这戒指竟是上古时期遗留下来的宝物,叫做力牧戒。

  当年轩辕黄帝身边有大名鼎鼎的五大臂助,也是后来的五大臣子。

  仓颉、大鸿、风后、力牧、常先!

  这戒指便是力牧所佩戴所遗留下来的。

  力牧善于征战,并且在畜牧业上有所建术,因此战车就是他结合了畜牧业和战争两大要素而发明出来的,当年在决定中原归属的逐鹿之战当中,力牧冲锋在前,力战蚩尤拖住了魔王良久,功不可没,却也是因此而受到了重伤,力牧戒也是在此战当中被蚩尤的虎魄战刀斩伤了戒面,被永久性的损毁了一部分,因此从神器降格到了半神器。

  后来,力牧死后,这枚戒指就辗转流入了多位主人的手中,结果在大概九百年或者是六百年(主要是这器灵说得太含糊了的缘故)的时候,力牧戒落入到了一群拜魔教徒的手里面,便对它施展了惨无人道的“波旬恶印”,而波旬就是天魔之王,其威力可想而知。

  好在对力牧戒进行封印的这些拜魔教徒修为不高,因此随着时间的推移,封印在减弱,这枚戒指也可以断断续续的发挥出来一些威力,而它的用处也是很简单直接,那就是能令佩戴者在短时间内获得力量的增幅,因此这力牧戒会被上一个主人佩戴着进入到寻州秘洞当中,结果死在了那里。

  因为寻州秘洞当中本来就是封印上古之魔的所在地,所以魔气十分浓郁,这力牧戒上的“波旬恶印”便是如鱼得水,反而迅速得到了加固,直到林封谨将这枚戒指带了出来。

  那么为什么这枚戒指会被忽然解开封印呢?

  便是因为那紫金色盒子上的四把人头锁,实际上也是特地弄出来的四个阵眼!实际上,这四把人头锁加上紫金色的盒子,也就构成了一个强大无比的封印,这封印同样是魔界的独特手法,叫做四暗瞳!

  魔和魔之间的关系其实也并不融洽,彼此之间互相猎杀也是十分常见的事情,这四暗瞳魔印乃是魔族当中蕴魔的独家本事,而力牧戒上的“波旬恶印”则是属于魔族当中天魔一族的独门秘术。二者遇到了一起,就仿佛是磁石那样感应到了对方的存在,天性会互相吸引。

  当然,男女之间互相吸引,最后是传宗接代,这魔印之间的相互吸引之后,则是展现出来了最残酷原始的一面,那就是相互吞噬。

  虽然“波旬恶印”比起“四暗瞳魔印”实质上要精妙得多,但是,奈何当年布置施展这“波旬恶印”只是个拜魔教徒当中的尊者,说到底还是个人类。而施展在这盒子上的“四暗瞳魔印”则是由一头蕴魔亲自出手的,因此最后反而是波旬恶印内部的魔气被彻底的吸走,吞噬的结局。

  这听起来有些费解,其实打个比方来说,这就和九阳神功的档次肯定比玄冥神掌高,但是一个先天不足的残废练了九阳神功,多半还是要被练玄冥神掌的正常人搞定是一个道理了。

  因此,这件事可以说是有利有弊,好处就是林封谨忽然又获得了一枚准神器戒指:力牧戒!

  他已经试过,力牧戒可以在一个时辰内,令他的力量增幅十分惊人,至少都是疯狂的爬升爆增三倍,当然代价是接下来的一个时辰内,林封谨就会进入萎靡状态,只能拥有普通成年男子的力量。

  更可怕的是,力牧戒此时的最高力量增幅可以到达十倍!堪称是九牛二虎之力了,为什么林封谨只能增幅三倍呢?

  因为必须要考虑到自己身体的承受力,力量增幅了,但是骨骼,肌肤的坚韧程度也是必须随之增长,否则的话,很可能会出现一拳头打出去后自己骨头先断掉的悲剧。

  正常人的力量增幅极限也就是两倍左右,林封谨此时虽然内脏已经格外强大,可是筋脉,骨骼,皮肤也就只是个武举人的水平,因此力量极限只能达到三倍,日后着重这方面进行锻炼的话,那么增幅可以达到五倍!

  当然,弊端也是有的,首先力牧戒被长久封印之后,器灵什么的都是十分虚弱,若是正常情况恢复的话,得放在相应灵气充裕的地方温养三年不可。

  偏偏林封谨身上却还恰好带着一枚凤凰的内丹,这玩意儿本来就是炎热性质,正好可以祛除掉魔印当中的残余阴气,非但如此,内丹当中的灵气也是可以对器灵进行补益,正可谓是天作之合,林封谨也只能拿来孝敬这器灵了。

第099章 活死人

  其次,经过这一次的吞噬,那端的是此消彼长,封禁着神器青梅嗅的“四暗瞳魔印”变得更加的强大了起来,林封谨要想将之解封的话,无疑将会变得格外困难。不过林封谨并没有怎么将这件事放在心上。

  因为只要回到了邺都当中,他身边就有一名拜魔教当中的地圣女火奴亚亚呢!这女人和林封谨的关系十分诡异奇特,至少目前来说两人之间还是还处于相互利用的蜜月期,通过他们,应该要找到“四暗瞳魔印”的破解方法并不难吧。

  因此,林封谨想来想去也是觉得不虚此行,首先是此行的最大目的,获得神器青梅嗅的目标乃是达成了!其次,成功的满足了自家的心愿,狠狠的坑了一下死掉的卫明帝钱许,吃掉了这厮放出来的诱饵,却是破解掉了他献祭鲸鳝的真正目的。

  非但如此,林封谨还额外获得了一杯准神器戒指,并且这只戒指力牧戒的特效极其实用,假如说和羞走代表的是“速度”的话,力牧戒代表的就是彻底的“力量”,力量与速度结合起来的话,才是最为可怕的。

  目前还有个疑点就是,据说和羞走与青梅嗅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强大联系,要找到青梅嗅,必须先找到和羞走,而现在青梅嗅明明已经是在林封谨手中,和羞走却是没有半点的反应,所以林封谨心里面也是有些犯嘀咕,觉得自己是不是捞到了个赝品?

  这个疑问目前来说,用“四暗瞳魔印”的封禁效果十分强大这个理由可以勉强解释过去,却也是此行唯一的瑕疵吧,林封谨便是带着这样的略微遗憾的心情放松了下来,彻底的沉睡了过去,要好好的恢复一番自己耗尽了的体力精力,结果这放松下来的一睡就是若冬眠似的起不来了。

  好在野猪这时候已经寻了过来,对小二打了招呼说是在养病顺便砸了一锭银子过去,不然掌柜的搞不好都要以为客人不给钱偷跑了……

  ※※※

  林封谨彻底恢复精力醒过来以后,已经是三天以后了。

  睡眠是最好的补品这话半点儿都不假,在睡眠当中,人体对外界的风邪之类的抵抗力减弱,但是自身肌肉放松,神经反射减弱,体温下降,心跳减慢,血压轻度下降,新陈代谢的速度减慢,胃肠道的蠕动也明显减弱,体能恢复的速度乃是静坐的三倍以上。

  因此,很多的大修士在激战或者身受重创以后,便会立即闭关蛰伏,其实说得直白一点,那便是进入到类似于龟,熊,蛙一般的冬眠状态,同时再服用各种灵丹妙药,这样的话,可以将药效发挥到极致,同时,将伤势对身体的伤害程度削弱到最低。

  就拿吕道子来说,他被陆九渊重创之后,却可以在闭关后短短的一个月内恢复到全盛时期的水平,必然是拥有了蛰伏秘术的,换成是其余的人,陆九渊的剑气何等厉害,会持续不断的停留在了敌人的体内造成伤害,一个月内就想养好伤势?那是痴心妄想,伤口不恶化就好了!

  因此林封谨一直都是有些想要寻找一门疗伤的秘术,奈何这种秘术可以说是少之又少,十分罕见。

  因此林封谨只能寄希望于自己的妖命之力提升蜕变的时候可以出现这类秘术了,既然连孑孓身法这么变态的东西都有机会兑换了出来,那么,被自己吸收掉的前翰林学士张惊鸿却是恰好会的这类秘术:尝百草也有几率出现吧。

  抛开了这么多杂念后,林封谨也是觉得饥肠辘辘,好在这里自然有野猪这个地头蛇带路,因为这里已经是比邻深邃复杂的山区,夏季的时候潮湿闷热,所以食物的种类就多以酸辣为主,这时候外面也是下起来了蒙蒙细雨,野猪带着林封谨东弯西绕的来到了一家小店里面,直接走进去在堂屋里面的火塘当中坐下,这里已经有了四五个食客,诧异的看了两人一眼没说话。

  等了一会儿,便有裹着黑黄头巾的老板走了过来询问,野猪和他连说带比划,算是将菜肴点齐备了,没过一会儿,就拿了个黑乎乎的药罐子一样的东西端到了林封谨面前来,罐子口上盖着的却是一张慈姑叶子。

  林封谨揭开一看,发觉里面黑乎乎的似乎有汤,也似乎有着其余的东西,卖相总之是不怎么好的,但端起来喝了一口,顿时觉得酸香满口,十分鲜美,用筷子捞一捞以后才发觉,罐子里面的汤当中有一块一块切成指头大小的土豆,有酸菜,还有十分嫩滑的鳝鱼段,吃起来居然没有半点的腥味,也不知道是怎么做的。

  接下来又给林封谨端上来了两条黄涔涔的烤鱼,这烤鱼看起来是用鲫鱼做的,放在了两大片嫩绿的树叶上,看野猪的比划,居然是要连树叶和烤鱼一起吃的,林封谨咬一口下去,发觉鱼的骨头,刺都完全被烤酥脆了,咔嚓咔嚓的咀嚼着,干香满口,并且烤鱼的肚皮里面内脏被掏空了以后,居然还被塞了进两片水果进去。

  这水果林封谨也是说不出什么品种的,多汁甜美,将烤鱼带来的些许油腻味道可以说是完全的消除掉了,并且那树叶看起来也是散发出来一股奇特的清香,几种口味搭配在了一起,有一种奇妙的化学反应,令人食而恋恋不舍。

  林封谨正在吃第二条烤鱼的时候,便见到了老板端了个大的竹编簸箕,里面还冒着腾腾的热气,仔细一看,居然是一坨一坨拳头大小的肉块,都是肥瘦相间,十分诱人,只是看起来刚刚才从清水里面捞出来似的,没有任何的作料。

  这时候见到老板将那簸箕放到了桌子上,然后将后面的大木头擂钵费力的抱了过来,将里面的作料往其中一倾,这作料以辣椒为主,当然还有蒜,盐巴,花椒,接着老板又将竹编簸箕拿起来,砰砰砰的上下簸几下,就放在了野猪和林封谨的桌子上。

  这就是当地的坨坨肉,吃时需用双手拿肉。其味非常鲜美,这道菜好不好吃,最关键的就是看厨师拿捏的“火候”,“火候”一到即熟,“火候”不到则肉生,“火候”稍过则肉硬,因此易学难精,很难吃到正宗的,且要趁热即食。

  这坨坨肉切得极大,林封谨拿了一块起来一口咬下去,顿时觉得鲜美的肉汁一下子就充斥在了口腔里面,口感更是鲜嫩无比,配合上那均匀混合在肉上的作料,香辣的味道恰好盖住了腥味,令人情不自禁的还想要咬第二口。

  野猪说这里的老板做这坨坨肉也是要看人的,假若是牧民来吃的话,这肉就会煮得生一些,硬一些,这样才更符合他们的口味,八成熟,微微有一些血水是最好的了,那种吃法略显粗犷,口感也会逊色一些,但是好处就是吃饱了相当顶饿,早上牧民放牧之前饱餐一顿坨坨肉,可以一直顶到下午四五点吃晚饭的时候了。

  在这小店里面饱餐了一顿之后,林封谨也是顿时觉得精神焕发,浑身上下似乎有用不完的力气似的,走出门了之后发觉外面的冷雨凄风都变得温煦了起来,便戴上了一顶斗笠,顺带叫上了野猪出外散散步,消消食。

  这库库镇其实也只能算得上是一个小镇而已,虽然人多繁华,却也是经不起多走动几下的,其街道也就是呈现出来“十”字,也无非就是东南西北四条街。

  不过,在这个时候,林封谨忽然看到了一名在蒙蒙细雨下瑟缩在街沿的中年乞丐,眼神忽然一紧,顿时对着这乞丐走了过去。

  这乞丐十分普通,衣衫褴褛,皮肤肮脏,浑身上下臭气四溢,也完全看不出来有什么特别的,林封谨凝视了他一会儿,忽然又转头看向了旁边,这附近大概是乞丐的聚集地,旁边两三丈处,也是有一名小乞丐,林封谨看了那小乞丐一会儿,眼中也是有亮光闪过,走了过去丢了一文钱,然后道:

  “你脸上的这块泥巴,是谁让你弄上去的?”

  原来这名小乞丐和中年乞丐的鼻尖上面,都有铜钱大小的一团污渍!而这样的特殊的不经意的打扮,却恰好是出发之前吕羽叮嘱过联络暗号之一,这就说明夺取玉玺的事情有大变数,林封谨要出手帮忙了。

  这小乞丐见到了林封谨这样问,立即就眉开眼笑的笑了起来道:

  “一两银子,一两银子!!”

  野猪一下子就站了出来,他此时虽然没有兽化,却是依然显得十分的凶横,冷哼凶声道:

  “小王八蛋,你胡说些什么?”

  这小乞丐显然也是十分惫懒,被吓得立即就往后一缩,涩声道:

  “我,我,那人告诉我,说是凡是有人问我鼻子上的泥浆的,就是冤大头,可以找他要一两银子的!”

  林封谨挥手拦住了野猪,直接掏了二两散碎银子出来,挤出一丝笑容道:

  “我就是你等的那个冤大头,不过你得讲明白了,你看,旁边那个中年大叔鼻子上也有泥浆的,你要是胡说八道乱讲,我也可以找他哦。”

  小乞丐看到了银子,眼睛里面立即几乎都要喷出火来,立即就伸手去抓,然后大声道:

  “我的,我的,我什么都知道,保证都告诉你。”

  林封谨丢了一小块银子给他,这时候,那中年乞丐见到了立即也是若苍蝇见了血似的猛扑了上来,精神焕发的嚷道:

  “这位大爷,我什么都知道,你找这蠢货干嘛啊!”

  林封谨故意说得很是大声,便是要造成双方的竞争,有竞争才有动力嘛,便也丢给了这中年乞丐一小块银子,摇了摇手中的一个小元宝淡淡地道:

  “你们把自己知道的说出来,谁说得最详细这元宝就是谁的!”

  顿时,这两个乞丐立即口若悬河,滔滔不绝。其实事情说起来再简单不过了,有人给了他们十文钱,让他们把泥土抹在了鼻子上,每隔三天还能找他领一次钱,若是有人来问的话,则是将问话这人带过去,便有额外的赏钱。

  林封谨很干脆的道:

  “带我去找那个人,谁先带我找到谁拿这银子。”

  有道是有钱能使鬼推磨,白花花的银子诱惑之下,这一大一小乞丐立即飞也似的带着林封谨赶了过去,一直出了集镇,最后来到了一处树林旁边,林封谨注意到这树林左边乃是深谷,右边则是河流,尽头则是深邃无比的从林,逃亡的路线可以说是随处都是。

  这两个乞丐来到了一块草地上,忽然同时大叫了起来:

  “啊啰啰啰啰!?”

  这样重复不停的一直叫了四五次,接着就开始焦急的往树林里面张望着,隔了片刻,林封谨忽然冷笑道:

  “还在装吗?你们把我引到这里来究竟有什么目的?”

  这两个乞丐看起来十分茫然,对望了一眼道:

  “什么?”

  这时候,林封谨忽然听到了“哗啦哗啦”的一声轻响,遽然回头,瞳孔一下子就收缩了起来,因为他赫然都看到了一个肮脏邋遢的人丛树林里面走了出来,他走路的姿势十分奇怪,并且身上还沾了很多的树叶,脸上也是被糊了黑泥,并且他的身上散发出来了一股腐败至极的臭气,就连那两名乞丐看上去也是捂住鼻子不愿意多接近。

  “是他,是啊!”两个乞丐欢呼雀跃了起来,然后便眼巴巴的看着林封谨手中的银子。

  林封谨脸色凝重的看着面前这个人,然后顺手将银子抛给了两个乞丐让他们走人,默然了半晌后,才看着这个人道:

  “你没有心跳,也没有呼吸,甚至连血脉流动的声音都没有,你身上发出来的是肚皮里面的内脏腐烂生蛆的味道!你明明已经是个死人,可是也没有妖鬼的邪气,我从来就没有见过你这样的存在,你是什么东西?”

  这个人忽然沙哑着声音笑了起来:

  “我记得你的声音,我终于把你等来了,林公子。”

  林封谨道:

  “你是谁?”

  这个人道:

  “我是龚七。”

  林封谨吃了一惊道:

  “你就是万大人门下的阎王七?”

  这龚七却是白鹿书院的高材生,投靠在了万和林门下做门客,有个外号叫做“阎王七”,一出道的时候,就与元昊的六弟子决战于长江之上,苦战一日一夜后,用朝阳的光芒耀花了对手的眼睛,将其成功斩杀,因此一战成名。

  说他乃是阎王七却是有两种含义,一种含义是说敌人见到他就仿佛是见到了阎王一样,另外一种含义却是说,这人的运筹帷幄功夫也是格外的高绝,可以说是仿佛阎王一般的可以断人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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