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一例外,这些悍匪都登上了西境通缉榜,头像被印刷成悬赏令,贴满了边境的小镇。
这个世界上,永远不缺乏想要一夜暴富和扬名立万的冒险者,那些悍匪的头颅,就是他们成名的捷径。
即便五岁的小孩子,也知道每一枚赏金上,都流淌着浓重到洗不掉的血腥味,有冒险者的,也有悍匪的。
在这种残酷的厮杀下,能活下来的悍匪,每一个都凶名昭著,并且赏金高昂。
食人魔泰森,绰号‘铁人’,新晋崛起的大盗,最喜欢杀死敌人后,生吃他们的耳朵,赏金一万金德兰。
暴熊鲁尼,绰号‘气球’,出道时一枪秒杀阿仙奴骑士团先锋队长,彻底享誉西境,气的团长开出了五万金德兰的高价,悬赏他的脑袋,只是觊觎这笔赏金的佣兵们全都变成了暴熊的手下亡魂。
“啧啧,已经涨到十五万金德兰了!”
唐顿看到鲁尼的赏金单贴在告示牌的右上角,风吹日晒,已经泛黄,可是标注的金币数额依旧鲜明,没有撕掉,这说明悬赏有效,暴熊还在逍遥法外。
‘身价’过万的悍匪,实力再差也是战争阶,秒杀唐顿毫无悬念,所以他继续往下翻。
牛头人喜多村,兽族女萨满,赏金五千金德兰!
唐顿叹了一口气,放弃了,能上悬赏单的,最起码三百金币起价,以他的实力,连价值十金币的杂鱼都搞不定,想要靠着赏金生活,非饿死不可。
返回简陋的小屋,为了省钱,唐顿也不做饭了,啃着一块黑面包,思考着赚钱大计。
身为德兰克福人,自然用的是后缀为德兰的货币,一个三口之家,一个月的生活费大约是十五个金德兰,不过普通平民大概一辈子都没见过几次金币,常用的反倒是银德兰。
“听说帝都的邮差,单是小费,每天就能收到十几个银币,也不知道真假!”唐顿甩了甩头,抛掉了不切实际的幻想,准备出门找份零活。
往日这个时候,唐顿早整理好邮包,踏上送信的旅途了,只是以后,再也不用做了。
“整整三年的邮差生涯呀!”
走在大街上的唐顿,骤然闲了下来,很不习惯,不过更多的是唏嘘,靠着这双腿送信,他养活了妹妹伊莲,供她考入德兰克福最出名的圣乔治魔法学院,他对这份工作是有感情的。
如果不是鲍尔默频繁找茬,以至于闹到不可收拾,唐顿觉得,自己很可能会做一辈子邮差。
“你去哪了?找你半天了!”贾斯汀看到唐顿,立刻喊了起来,在他身后,还跟着六个邮差,都是平日里关系不错的。
“什么事?”唐顿看着威尔青肿的嘴角,皱了下眉头:“怎么不回家歇着?”
“都是我害了你!”威尔很内疚。
“别自责了,没有你,鲍尔默也不会放过我的。”唐顿豁达的笑了,拍了拍他的肩膀,“你们觉得我做不成邮差,就要饿死了?”
“怎么可能,你可是西境之狐!”
“只是你第一邮差的名头要拿掉了!”
少年们七嘴八舌,叫着给唐顿起的绰号,酣畅淋漓的笑声在细雨中传出好远,虽然安慰好友的方式拙劣,但无疑代表着一份诚挚的友情。
“走,请你去金象牙酒馆吃大餐!”身材高大的杜伦捶了唐顿胸口一拳,搂住了他的肩膀。
“算了!”唐顿拒绝,大家都是普通人家的孩子,根本不富裕,那里下得起酒馆。
“瞧不起我们呀!”杜伦搂紧了唐顿,不让他挣脱,其他少年也都在后面推搡。
“单凭你教给我们的那个挑距离近的邮件的手法,就值一百顿饭了!”
这群少年是真心感激唐顿,他们每个人都受过他的恩惠,全都是他亲手带出来的邮差。
德兰克福地处西土大陆北部,是一个综合国力排在三等的国家,经常被冠以着贫穷、落后的头衔。
除去王都圈,剩下的国土划分为东、西、南、北四大境,是四大公爵的世袭领地。
晨雾镇位于红杉郡,归属于西境公爵普拉西多,唐顿每年上缴的税金,全都流入了这个家族的荷包。
一万年前的第五次大陆圣战,巨龙丘陵作为主战场之一,曾经被红龙之王统帅的巨龙军团轰炸的千疮百孔,毗邻的红杉郡也被波及。
据说在数万种的火系魔法蹂躏下,整个郡被夷为焦土,直到德兰克福立国,迁徙来流民,才算是稍稍恢复了生机。
在灼热龙息沸腾过的土地上,即便是万年后的今天,很多农作物依然无法种植,就算适应力最旺盛的燕麦,一年也只能收获一季,而且大多数颗粒干瘪,就像营养不良的干瘦乞丐。
好在边境居民也不靠种地过活,在晨雾镇的地下,蕴含着丰富的魔能矿脉,要不然国王也不会迁徙流民,只是随着近千年的开采,矿脉日渐枯竭,边境经济也越来越萧条,导致更多的年轻人都选择了离家,去大城市讨生活。
太多的废弃矿业城镇,就像孤魂野鬼一般,耸立在边境的土地上,成了魔兽、盗匪、流民的巢穴,让红杉郡显得更加破败,混乱。
穿过幅员辽阔的落日大荒原,就是兽人帝国,象牙、兽皮、蕴含着澎湃魔力的魔兽血液,以及其他特产,贩卖到人类帝国后,都可以让商人们大赚一笔,于是这条贸易线兴起。
晨雾镇作为进入落日大荒原的最后一个大型补给点,每年一到旺季,商人、佣兵、冒险者便会蜂拥而来,塞满镇子上每一个角落,几间酒馆更是人满为患。
唐顿刚踏入金象牙酒馆,一股夹杂着酒气和汗臭的嘈杂声浪就扑面而来,让他微微皱起了眉头,他实在不喜欢这种喧闹。
一个满身矿粉的矮人喝多了,醉倒在桌子旁,呼呼大睡,完全不知道刚刚被小偷摸走了钱袋。
舞娘们站在大厅的高台上,伴随着轻快的音乐,卖力的跳着踢踏舞,雪白的大腿每一次高高抬起,都会掀出一连串的口哨声。
几个没品的佣兵蹲在舞台下,仰着头,试图偷窥舞娘们的裙底。
“来八杯龙舌烈酒!”贾斯汀朝着侍应生喊了一声,熟门熟路的点单,显然没少来。
一帮少年中,他算是很会玩乐的一个,也不太节俭,所以每个月的下旬都要找人借钱度日。
“过去坐!”杜伦找到了几个空位,拉了唐顿一把,结果走了几步后,发现他并没有跟上来。
“怎么了?”贾斯汀顺着唐顿的视线看了过去,“嘁,一个落魄的旅行商人,有什么好看的?快走,喝酒去!”
“你们先去,我看看都卖什么货物!”唐顿躲过几个醉醺醺的客人,走到了商人摆摊的角落。
这是一个故作神秘的家伙,身上穿着黑色的长袍,披着斗篷,整张脸都隐藏在兜帽下,他的肺部应该是受过伤,每一次呼吸,都会发出类似破风箱的呼哧声。
地面上铺了一张沾满污渍的波西米亚毛毯,上面摆放着机械怀表、巨大的彩色羽毛、带着条纹的石头……
无一例外,都是看上去略带神秘气息的货物。
“一个破木头,居然要一百金德兰,你穷疯了吧?”一个肥胖商人嘴上喷着吐沫,大肆贬低,可是手中却没放下那个图腾式样的木头,细细的摸索着。
商人没有说话,甚至连头也没抬。
“喂,别装神秘了,这种手段骗不了我,一口价,十个银德兰,我要了。”商人玻璃球状的眼珠一转,狠狠压价。
旁边还有十来个客人随意的翻看着货物,不过购物兴趣不大,他们也算是走南闯北,见过了不少世面,像眼前商人这种故作神秘的打扮,也就骗骗那些没出过远门的乡巴佬。
“十三个银德兰,不能再多了。”胖商人提高了价码。
“葛朗台,你好歹也是咱们晨雾镇的第一商人,身价上百万,至于和一个落魄商人斤斤计较吗?”有人调侃葛朗台。
“你懂个屁,每一枚铜板,都应该花在刀刃上,如果产生的价值没有翻倍,那就是亏损!”葛朗台伸出大拇指,刮了一下鼻子下的两撇修剪整齐的胡须,再一次开价,“好吧,我输了,二十银德兰,真不能再多了。”
旅行商人没说话,摇了摇头。
唐顿的视线落到了放在毛毯左上角的一本典籍上,厚度大概有六厘米,A3纸张般大小,封面包裹着皮革,很陈旧,满是油渍和黑色污垢,甚至还有暗红色的血斑。
不同于喜欢玩耍的同龄人,唐顿除了工作赚钱、锻炼身体汲取魔能,剩下的时间都用来阅读,他喜欢收集书籍,觉得那样可以让人变得聪慧、博学!
“你还真当自己是大陆五大最神秘传说之一的旅行商人、卖的货物都是稀世传奇呀?三十个银德兰,再不松口我就不要了!”葛朗台下达了最后通牒,一双小眼睛盯着对方,试图寻找到价格的底线。
“似乎很有趣!”唐顿弯腰,去拿书籍,可是有一只手更快,抢先一步!
“这本书,我要了!”
第0004章 魔能者
穿着一身崭新食人魔套装的小葛朗台挺直了脊背,信手翻阅着典籍,眼睛却是看也不看唐顿,摆出了不屑一顾的神态。
几个以他为首的少年跟在后面,挑衅地看着唐顿。
作为晨雾镇第一商人的儿子,十七岁的小葛朗台自觉高人一等,除了镇长的儿子,那些同龄少年都应该像家养的那条西伯利亚猎熊犬一样,摇着尾巴讨好自己,可总有那么几个家伙不识趣。
“西境之狐?为什么不是我?”小葛朗台也知道那是邮差们对唐顿的戏称,但就是嫉妒,他觉得只有自己才配得上这么厉害的绰号!
汪、汪,那条足足一米高、体长接近两米的白色猎熊犬感受到了主人的愤怒,伏低了前身,狂吠着,摆出了攻击姿态。
几个佣兵退后,盯着猎犬熊,眼神中闪过了一丝贪婪。
这可是在北境以凶猛著称,骨子里蕴含狂暴、嗜血,只有一条,也敢和棕熊肉搏的大型猎犬,最起码值一万金德兰,如果是纯血,价值更高。
唐顿皱眉,这家伙像个牛皮糖似的,只要看到自己,就找麻烦,他本想一走了之,可是没看过那本典籍,又不舍得。
“怎么了?”杜伦一行看到小葛朗台出现,深怕唐顿吃亏,走了过来。
“呦,保镖来了!”小葛朗台奚落杜伦,“我听说你被邮局开除了,怎么样?要不要来我家的店铺打工?放心,只要有我家‘骨头’一口吃的,就不会少了你的!”
少年哄然大笑,‘骨头’就是那条猎熊犬,小葛朗台的讽刺不言而喻!
“走吧,别理他们!”贾斯汀拉了唐顿一把。
邮差们不甘心,可又能怎样,如果打起来,倒霉的只能是己方。
“走!”唐顿不会中计,他知道小葛朗台是为了激怒己方,爆发冲突,那他就有理由揍大家一顿了。
“呦,西境之狐是个没卵子的胆小鬼!”
跟班们嘲弄唐顿,甚至还快走了几步,拉拉扯扯,揪邮差们的衣服。
“喂,你不是书痴吗?不要这本书了?”小葛朗台把唐顿当做对手,自然调差过他的事情,更何况他还有一个让人垂涎的妹妹。
唐顿仿佛没有听到,头都没回,他当然想要,但是如果表露出来,以小葛朗台的恶劣性格,肯定会为了打击自己,买走它。
“哈哈,你不是西境之狐吗?有本事从我手中抢走这本书呀?那我给你双倍的金德兰!”小葛朗台取出一个钱袋,丢在了毛毯上,砸翻了一个兽牙项坠,他在故意挑衅的唐顿,如果可以在酒馆里揍他一顿,绝对让他难堪。
“哼,不出三秒,你就得把典籍给我放下!”唐顿嘀咕了一句,脚步不停,心底却是默数着时间。
邮差们瞥了唐顿一眼,不知道他为什么这么肯定。
“你个败家子,买什么破书,想气死老子呀!”葛朗台火急火燎的抢回钱袋,像皮球似的跳起来,一巴掌抽在了小葛朗台的脑袋上。
“老爹!”小葛朗台语气郁闷,觉得丢了面子,当着这么多佣兵的面,他其实不想和老爹说话。
比起小葛朗台那身华丽到爆的皮甲,葛朗台穿着一件不过五十个铜板的亚麻布长袍,屁股的部位都磨白了,简直寒酸到了极点。
单看衣着,谁能猜到他是晨雾镇第一富翁?这家伙的吝啬,可是西境第一。
“一丁点魔力都没有,这肯定不是魔法装备,一个铜板都不值。”葛朗台劈手打在儿子的手腕上,吐沫星子乱飞,“还不放下,给我滚回去冥想,要是半个月后升不到灵魂三阶,我打断你的腿。”
“老爹!”小葛朗台还想再说,结果被一脚踹在了大腿上,吓的不敢废话,赶紧离开了。
“喂,三十个银德兰,你不说话,我就当你同意了呀!”葛朗台丢下三十个银币,不等旅行商人回答,像中箭的兔子,抓着图腾木雕,跑掉了。
至于平民唐顿,在葛朗台眼中就是蝼蚁一样的东西,连眼尾都懒得扫一下。
唐顿转身,快步走到了地摊前,拿起了典籍。
泛黄的羊皮书页上写着黑色的文字,龙飞凤舞,云卷云舒,充满了写意的美感,就像优雅华丽的十四行抒情诗,让人禁不住情丝流淌,又如大师刻刀下的传世雕塑,每一个字体,仿佛都蕴含了千年的古典气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