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路上的时候,觉得冷了,抿上一口。
美滋滋!
当然,这次行军还带了很多的烈酒。
但是沙蛮族人喝了这些烈酒之后,身体倒是热了,但是步伐也乱了,还要耍酒疯。
而且喝多了之后,身体会陷入麻木,感觉不到冷,但实际上很冷,甚至会被冻死。
但在辣椒鸡汤内加入烈酒,效果就更显著。
换成其他任何军队。
在路上早已经死光了。
但是这两支涅槃军和沙蛮族神射手军队,硬是靠着辣椒水,烈酒,高热量的军粮,每天行军超过一百五十里。
有伤亡吗?
有!
几十个沙蛮族的武士,太过于大意了,脚上的靴子磨破了也没有在意。
结果两只脚都被冻坏了。
等沈浪发现的时候,已经彻底乌黑坏死,必须截断。
截肢后,他们就……都死了。
之后,大军每天都要检查靴子几遍。
而造成最大伤亡便是暴雪狂风。
曾经一夜之间,失踪了三百多人。
等到再一次发现他们的时候,已经彻底冻死了。
但这支军队的勇敢和士气,天下罕有。
哪怕面对这样的伤亡和危险,依旧没有人退缩。
涅槃军甚至比地面上更加开朗了一些,非常沉迷这里的景色。这种致命的危险对于他们来说,更像是一种上天的考验。
行军在这世界之巅,好像让他们常年压抑的性情变得开朗了。
有种天高云阔的感觉。
而沙蛮族的神射手军队,每天都在高呼,都在狂吼。
因为他们内心充满了原始部落男人的浪漫。
要征服整个世界。
每一次攀登上一座高峰的时候,他们就会跪下来向神灵祈祷。
然后在这片雪山的峰顶上画下图腾。
当然仅仅半个时辰后,这个图腾就会消失,要么被风刮掉,要么被雪覆盖掉。
兰一嘴贱问他们,明知道这个印记会消散,为何还要画呢?
结果那个沙蛮族神射手反问道,你睡了一个女人,在她体内留了什么东西,她洗掉之后,难道体内就没有你的印记了吗?
说得好有道理,让人无言以对。
可惜兰一是个处男。
他忍不住问了一下,你睡过女人吗?
那个沙蛮族神射手竖起一根手指。
“一个?”
“一百!”
顿时,兰一妒忌得几乎要吐血,有种想要更换国籍的冲动。
早知道如此,当时兰疯子大哥应该带着我们去沙蛮族的。
那样,我兰一或许都已经娶了十几个女人,小孩子都满地跑了。
……
大军不怕远征难。
千山万水只等闲。
整整八天后!
沈浪率领的一万大军,终于走完了千里大雪山。
原本一万零七百军队,此刻还剩下九千五。
一千二百人,长眠在雪山中。
有些尸体能够找到,有些则找不到。
当走完最后一座大雪山。
视野之内,不再是皑皑白色。
终于离开大雪山了。
这段天堂和地狱一般的雪山之旅,终于结束了。
每一个人都喜极而泣。
太不容易了。
很多人的眼球都在红肿出血。
白雪皑皑,反光刺眼,几天几夜一直看着这雪山,眼睛都有一种要被刺瞎的感觉。
沈浪已经给每一个人都准备了墨镜。
但是在行军之中,很多人的装备行李甚至墨镜都大风吹掉了。
一不小心摔个跤,身上的东西也都不见了。
所以,到后面墨镜缺了一千多只,不得不轮流佩戴,使得部分士兵的眼睛都有不同程度的受伤。
离开大雪山后!
沈浪和九千多大军,朝着巍峨的雪山鞠躬行礼。
大自然太让人敬畏了。
大雪山,我们不敢说我们征服了你。
我们只是看到了你,经过了你!
甚至沈浪都有一种劫后余生的感觉。
不敢置信,我们竟然真的创造了奇迹。
竟然真的翻越了这世界之巅大雪山。
“我太了不起了,这段伟大的历史,一定要给我们的孩子讲下去,他们的父亲翻阅了千里大雪山,走过世界之巅。”沈浪激动颤抖道。
旁边的沙曼王后道:“沈浪,你能要点脸吗?你走过一天路吗?”
沈浪抱着木兰的玉颈,在她绝美的脸蛋上轻咬了一口。
“我娘子背着我走过大雪山,和我自己走过,又有什么区别呢?”沈浪满不在乎道:“在说我创造的奇迹又何止这一项,难道还要一样一样说给你听吗?”
比如,浪爷曾经在海拔七千米高的时候和木兰嘿咻。
这么伟大的事情,我骄傲了吗?
当然事后木兰几乎要给他做人工呼吸来着,但……那也是深吻啊。
还有,我在七千米海拔雪山上扮狗叫,我骄傲了吗?
……
翻越过千里大雪山之后,又是上千里的崇山峻岭,依旧是无人区。
但是比起大雪山的艰难,这崇山峻岭如履平地一般。
大军的伤亡也微乎其微,每日行军的速度超过了一百八十里。
五天之后!
大军走出了大山!
从山上回到了地面。
终于看到了郁郁葱葱的植被。
终于看到了城镇和村落。
此地,距离楚王都仅仅只有三百多百里了。
沈浪率领的这九千五百大军,绕开了城池,绕开了村落。
直接朝着楚王都进发。
这里是楚国的腹心之地,背靠着茫茫大山,完全称得上是高枕无忧。
而且此地距离天西行省战场超过了三千里,完全没有战场紧张气氛。
反而是充满了亢奋。
每一个村落和城池都贴满了楚王诏书。
每一天都有人再宣读前方战场胜利的消息。
几乎所有人都认为,这一战他们必胜无疑。
很快楚王陛下就能打下整个天西行省。
楚国很快就会成为南方霸主。
届时,整个楚国将普天同庆。
不过,有欢乐,就有血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