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藏王菩萨温和地笑了。
这是你的人生,不是吗?
墨云翔也笑了,快乐而势在必得的笑容,坚定而豪气的语气。
不错,这是我的人生!
地藏王菩萨轻轻颔首而笑,随后右手衣袖一挥,墨云翔只看到眼前一团金色光芒爆开,随后,便彻底失去了意识。
不知道多久之后,耳边传来的,是一声声鸟儿清脆的鸣叫声。有一点点沉重的眼皮,缓缓地睁开,出现在墨云翔眼前的,是她家十八岁之前,还未搬家时,她这个独生女,自己一人独享的卧室。
第二章 适应新生活
慢慢地坐起身子,转头朝着床头柜上的闹钟看去,时间才刚刚早上六点。
墨云翔缓缓地抬起手,按住额头两边的太阳穴,脑子里那一团混乱的记忆,搞得她还有些头痛。
她现在是回到了自己六岁那年,今天是小学二年级刚放暑假的第一天。她记得这一年中,最值得记忆的一件事情,就是父母带她去了黄山旅游,至于其他的,倒没有什么值得回忆的事情了。
手从额头上放下,掌心朝上,平伸在身前,墨云翔看着眼前这只,小小的白嫩右手,觉得之前发生的事情,都好似梦境一场。
但是,她现在脑子里,不管是这六岁前,那前五年的记忆,还是这之后十四年的记忆,都是如此的清晰,甚至就连她当年还是胎儿、婴儿时的记忆,似乎都因为魂魄与身体的融合,而变得越来越清晰明白。
她知道,不管是之前发生的,那仿若梦境一般的地府一游,还是现在,自己魂魄穿越时空,成为了六岁的自己,那都是铁一般的事实,那小说中常见的幸运事件,降临在了自己的身上。
而她也知道,那个轮回镜中所显现出来的曾经,也都是事实。那曾经的二十年生命里,那无处不在的,若有若无的,被人陪伴着的温暖感觉;那不管是夜晚一到,还是白日当头时,眼前总是偶尔晃来晃去的鬼影;那总是准确得太过头,以至于让她都感觉头皮发麻的预感;那明明应该只是梦中偶尔梦到的场景,到了最后,却发现,竟然真的成为了现实中的真实事情的梦境。
那总是会无缘无故,突然看到了别人的死期,知道了别人以后会过的人生,然后在一遍遍的“听说”中,被证明的事实;那偶尔极度认真真挚的,向着满天神佛许下的心愿,都会在事后一一实现的不可思议;那总是仿佛天生一般,对生死无所畏,对人生世事顺其自然,对基于普通人来说,所有的感情根本就是本能,对于她来说,那所有的感情,却总是要必须费尽心力的去学习的无奈感觉。
那总是时不时地出现,仿佛人生看客一般,太过头的理智与冷情;那心中,每到出现了不好的想法,就会突然被人阻止了一般不能去想,只能在那强烈的感念引导下,去看淡一切,恢复心性的善良的无奈事实。
那每次跟着长辈,去到据说有仙家跟随的人家串门,所看到的那些,总是对着她微笑,偶尔还会很喜欢和她笑闹,却总是在莫名其妙间,就弄得她头晕不止的仙家们时的苦笑;那偶尔在去到庙宇拜佛,一抬头,却总是突然看见了,那用影子一般的“身体”出现,或是斗战圣佛、或是观音菩萨、或是燃灯佛祖、或是阿难尊者、或是弥勒佛对着她微笑时的目瞪口呆……
唉,墨云翔忍不住叹着气又抚了一下额头。虽然从小时候,第一次见到迦叶尊者来到身边守护时,就开始在心中埋下了怀疑的种子,但是,因为身边始终没有人能相问,所以久而久之,也就把这些事情当作了理所当然。
那个时候,她每次都得忍着,很想和别人倾诉一下的愿望,在看到一些匪夷所思的事情,或是“东西”时,装着其实看不见。但又在每一次逛街,不小心碰到了几个横冲直撞的鬼影,总是下意识让路,却老被朋友疑惑地问怎么了时,那种苦笑着说不出口的无奈,却让她在每每想起时,都会生出一股寂寞与孤独。
直到守护在身边的那些尊者与菩萨们,向着她微笑时,她才会感受着那种温暖,开心地笑起来。
其实早已经知道了这些事情的不寻常,但是,一直假装不知道、看不见、不明白,因为没有力量,所以不敢与别人诉说,只能在孤单一个人时,才独自叹息着,去品尝那份孤寂与忍耐。
而现在,从今以后的她,却因为穿越时空的重生,激发了灵魂与身体内的力量,从此,再也不用去辛苦孤寂的容忍什么,从此,她终于可以放开手脚,活出自己人生的精彩!
慢慢地勾起一抹微笑,整理好脑海中的混乱记忆,墨云翔盯着眼前的这只小小右手,突然猛地攥成拳,随后慢慢的伸开,然后,就只见那白皙的小小手掌中,一撮鲜血般的红耀火焰,赫然正在掌心内欢快的跳跃燃烧着,仿佛,下一瞬,就能焚毁了整个世界!
地狱之火,又称净世之火,是无间地狱中,专门用来惩罚恶人的火焰,永远的血红色,温度能直接焚灭灵魂,燃尽邪恶,不管是水淹还是土埋,都不能灭其一丝光辉,遇魔焚魔,见神灭神,,强大无比。
墨云翔看着手掌中,那一朵红得仿若鲜血的火焰,嘴角慢慢地勾了起来。
地狱之火,是她魂魄中所被激发出的力量,只要修炼得当,坚持不懈,这朵小小的似血火焰,必能在将来成为一片,能够焚灭了整个世界的火海!
轻轻一笑,墨云翔力随心动,只听掌心内“呼”一声,火焰一晃,再出现的,是一朵无比耀眼的金色火焰。
自然之火,世间最为精纯的火,永远的耀眼金色,能焚毁这阳世的一切生灵与物品,就算是地狱之火,都不能遮掩其一丝光辉!
而这,就是她身体所被激发出的力量。
慢慢地闭上双眼,细细地体会着体内,那地狱之火与自然之火融为一体后所产生的,生生不息的顺着一定的路线运转的奇妙力量,心中自动浮现出了四个字——净焰佛功。
净焰佛功,共分六重天,每一重天又分初期、中期、后期三个部分,只要她能修炼到第六重天后期,就可直接脱离凡尘,飞升佛界,去向然灯佛祖复命。
墨云翔睁开双眼,看着那掌心中,随着她的心意,不断变来变去的两朵火焰,缓缓地笑了。随后,她右手一握,火焰瞬间消失,然后她抬起头,看着窗外那慢慢流泻进来的明媚阳光,低低地笑出了声。
从今以后,她会按照自己的期望,去过一个,与曾经完全不同,刺激精彩的人生!
从今以后,她会变成真正的自己,不再压抑,不再忍耐,去张开翅膀,冲向九天,放肆骄傲的活着!
不再随波逐流,不再优柔寡断,既然上天让她的灵魂真正苏醒,那么,从今以后,她会活出一个,独一无二的痛快人生!
墨云翔看着窗外,那照耀到了她身上的温暖阳光,傲然而自信地笑了。
这,就是她即将开始的人生,她的世界!
掀开毛巾被,墨云翔下床穿鞋走到旁边的书桌前,搬出椅子坐下。随后,右手伸出,手指轻抚过桌面上,那书架中一排排的小学课本和作业本,勾起嘴角微微地笑了。
用手抽出记忆中,一本还没用开的崭新笔记本,翻开,习惯性的空出最前面的三页本子纸不用,趁着自己对“前世”的记忆,还有稳固印象的时候,拿起笔,直接在第四页的页面上,“龙飞凤舞”——简称潦草的简单记下了,此后十四年中,自己身边会发生的事情,会遇到的人,和会去的地方。
当闹钟的时针,指向了七点时,墨云翔甩甩有点酸涩的右手,放下笔,翻一翻边想边写,足足写了十三页的笔记本,满足地笑了。
随后,她翻过前面的那三张空白纸张,定在第一页,然后凝功于右手食指指尖上,耀眼的金色光芒闪耀,食指飞速的按着脑海中,那些自重生后,就自动浮现出来的许许多多复杂知识中,阵法类里的其中一个阵法,在白净的纸张上,画出了一道道的符咒。
半分钟后,当墨云翔停下时,纸张上符咒,已经组成了一个神秘而悠远的阵法,她看着这个,慢慢在金色的淡淡光芒中,消失于纸张内的阵法,嘴角勾了起来。
再半分钟,等到阵法完全消失,纸张又变成了只有一条条黑色横杠,没有一个字的白净时,墨云翔翻翻那刚刚还写着字的十三页纸,却只见一片无字的空白。
脸上露出了满意的微笑,墨云翔伸手拉开书桌左边靠床的抽屉,把本子放进最里面最底层,关上抽屉。这才抬头看看闹钟,思索了一下,从书架中抽出了《暑假作业》,飞速的做了起来。
两个小时后,当闹钟的时针指向九点钟时,墨云翔就连开学升三年级后要用的课本,和练习册上的练习题,也看完作完了。
推开椅子,她站起来伸个懒腰,刚想回到床上再躺一会儿,就看见房门被打了开来,同时,一个豪爽的声音也传了进来。
“小云,起床了!今天让你睡到九点已经很不错了,记住,从明天开始,就得按上学的作息规律来办……呃,你已经起来了?!”
门外,一个满脸讶异表情的漂亮女子,正上上下下地打量着墨云翔,脸上尽是“不可置信”的表情。
“想不到啊,我还以为你今天会睡到十二点呢,和你那臭老爸一样,一放了假,就只知道整天睡懒觉!”
女子边笑着调侃边走进房间,双眼在看见那书桌上的《暑假作业》时,又是一呆。
“你在做作业?!”
如果说刚刚的语气,只是充满了讶异的话,那么这一次的语气中,就尽是不可思议了。
墨云翔不由自主地撇了一下嘴角,有一点点郁闷,她那么不喜欢学习的事,就那么让人记忆深刻吗?怎么连放假第一天写个作业,都那么让人惊讶?!
再撇了一下嘴,墨云翔坐到床上对着女子没好气地说道:“过几天不是要出去旅游吗,我早做完你还不愿意啊?!”
“愿意愿意,咱们小云终于开窍了,知道学习啦,哈哈!”女子边笑着说道,边走过来摸了摸墨云翔的头,而坐在床上的墨云翔,在看到女子的手伸过去时,却是下意识的想要一闪,但是,随后立刻反应过来的她,只是任女子摸了摸头,没有让她发现,自己的身子是完全僵硬的。
“对对,我终于知道学习了,你放心,这几天我会先做完作业再出去玩的,所以,妈,你是不是该先去做饭了?!我快饿死了!”
墨云翔看着女子说话的语气中,尽是没好气的孩子气,这逗笑了女子。
“好好好,我这就去做饭,小云你把被子叠好之后就过来帮忙吧”。女子边说边往外走,漂亮的面容上,洋溢着母亲对孩子的慈爱。
墨云翔静静地看着走出去的母亲,慢慢放松了僵硬的身体。脑子里涌现出了,六年后,这个家庭的所有状况,心中突然开始情绪起伏,一双小手紧紧抓住了床单。
她的父母是经人介绍才认识的,从相识到情投意合结婚,时间还没有半年,每一次大姨和她笑谈起,这些当年的事情的时候,都会笑着说,“那两个人,当初竟然是一见钟情呢!”但是,这样的甜蜜,只维持到婚后三个月,就再也维持不住了。
在那些平常的日子背后,三天一小吵,六天一大闹,两个本该是夫妻的人,就这样越行越远。在一个家中,却仿佛是仇敌相见一样,让这个小小的房子,从来没有安静过,就连一年之后她的出世,都没有丝毫缓解到这个家庭的矛盾。
直到她十二岁那年,父母终于在争取过她的意见后,和平离异,半年后,父亲再婚,并在两年半后,由那个阿姨,为她生下了一个同父异母的可爱弟弟。随之那年的三个月后,母亲也开始有了恋人,并最终在三年后,她考入大学那一年的暑假,与那位性格温和的叔叔成婚,组成了一个美满的家庭。
墨云翔抬起头,望着窗外那一片明亮的阳光,心中有一点点的挣扎。这一世,要想尽办法来阻止父母的离异吗?要让这个家庭,因为她的重生,而转变轨迹,继续以一个整体存在下去吗?!
闭上双眼,墨云翔想起了那个,明明直到她进入大学前,就只见过五次面,而且五次相处的时间,加起来都还没有十个小时,却在每一次离别,都会按耐下自己顽皮的性子,默默地趴在车内的窗口,使劲儿的朝着她摇手告别,眼中流露出一点点不舍的可爱弟弟。
更想起了那个,根本不是亲生,却待她比亲生还好,直把她疼入了骨子里的叔叔,不,应该叫做老爹的。每一次回到家乡,见到亲生父亲时,她会笑着叫老爸,而在见到那位温和儒雅的叔叔时,她都会快乐的叫着老爹。
缓缓地睁开眼,墨云翔望着那窗外的一片明媚,慢慢地伸出手,就好似着了魔般,对着那一片阳光,慢慢地、紧紧地,抓了下去!
但是,当她把手收回到身前,缓缓的张开手掌时,手心内,却是一片空无,什么都没有。
轻轻地,墨云翔看着那空无一物白皙的小手,笑了。
算了,算了,她的重生,虽然能改变自己的人生命运轨迹,但是,关于别人的人生道路,还是顺其自然吧。不管是那个可爱的弟弟,还是那位让她喜欢的老爹,其实,她都不想失去呢。
虽然,在那不愿意失去的背后,所隐藏的,是那么一片,刻骨铭心的痛苦!
但是,墨云翔抬起头,望着那只飞到了窗台上,对着她歪头鸣叫的小鸟,云淡风情地笑了,感情这回事,不就是该顺其自然的吗?强扭的瓜不甜,毕竟,那种每天每天,都生活在吵闹、打架中的日子,她真的是,怕了!
算了吧,就这样的放手,只要能默默的守护着这一群,与她血脉相连的亲人,只要能在他们需要的时候,毫不犹豫的伸出手,平时多多的孝顺,让他们知道,自己其实从来都不曾离去,也许,就够了……
第三章 青梅竹马
走出房间的时候,墨云翔朝着对面父母的卧室看了一眼,床上已经没有人了。脚步顿了一下,她这才想起来,父亲今天,似乎是去单位,领三天后的火车票了。
脑子里浮现出了,“前生”的三天后,自己去黄山的场景,微微一笑,墨云翔走进厨房,帮忙母亲做饭。
吃过“早饭”,墨云翔在母亲的一再“惊叹”下,回到卧室的书桌前,继续“温习”——撕下一张本子纸夹在练习册里,然后在课本的遮挡下,默写着脑海中的一套,顶级内功心法。
这一次意外“重生”,虽然她前两世做人时,所经历的种种人生记忆并没有恢复,但是那两世在众佛的守护下,曾经好运气的所得到的那些,种种精深阵法与法术,顶级内功心法和武功,还有她曾在几处深山崖底所留下的一些东西,与她原来在佛界时,所修练的功法的记忆,却是完全恢复了。而她现在所默写的一套内功心法,就是那所有的心法中,最好的一套。
二十分钟后,墨云翔甩了甩手,放下笔,仔细的把心法从头到尾默读了一遍,满意地点了点头。随后,她折好这张,如果是现在卖出去,那绝对是无价之宝的本子纸,放在练习册中夹好,拿起练习册和课本,走出卧室,对着正在打扫卫生的母亲说了一句,“我去皓皓家”后,便在母亲的答应声中,打开家门,走到了自家对门住户的门前。
踮起脚,墨云翔伸手按响了对门的门铃,然后,就在她的手,还没有来得及放下的时候,身前的门,就被猛地打了开来,一个非常俊俏的小男孩站在门里面,看着她露出了得意的笑容。
“我就知道你今天会来找我!进来吧!”
小男孩侧身让墨云翔进去,关上门,跟在墨云翔身后进了客厅。
客厅内,电视很大声的开着,风扇很凉快的吹着,但是整个家中,却只有小男孩一个人在家。墨云翔环视一周,知道钦家的叔叔阿姨,都和父亲一样,已经去单位上忙活了。
转过身子,她看着又是给她拿冰糕,又是给她倒饮料的小男孩,脸上露出了一抹,带着一丝怀念的开心笑容。
钦皓天,她同岁的青梅竹马,直到十八岁搬家之前,两家都是住在一起的。在这一个单元里,大部分住户,都是同一学校的老师,像是她的父亲,钦皓天的父母,都是在同一个高中,育人高中里任教。只是,她的父亲,和钦皓天的母亲,都只是教师,而钦皓天的父亲,却是副校长。
看一眼终于忙活完了,牵着她的手走到沙发上坐下来,拿着电视遥控器,帮她选台的钦皓天,墨云翔的脑海中,关于他的事情还在回放中。
钦叔叔直到他们升入初中前,都还只是学校的副校长,直到他们初一那年,被调入政府文化部成为部长,从此官运亨通,而阿姨,则是选择一直留在学校当教师。
他们两家的关系,是极为要好的,在她的父母离异之后,叔叔阿姨更是对她百般疼爱,这一对从不摆什么架子,为人很讲情谊的夫妻,是她少数尊敬的人之二。
而她和钦皓天,更是从小被楼上的叔叔阿姨们,拿来比作小夫妻,直到他们升入父母所在的高中之后,有些认识他们的叔叔阿姨,在学校里见到他们时常一起散步时,还会笑着说一声,“小夫妻来了!”
而关于这个关系的来源,墨云翔看一眼旁边,把电视调到了她平时喜欢看的台上,开始帮她削苹果的钦皓天,有些无奈地笑了一笑。
半年前,这个小区刚刚建好,所有的人家,都刚刚开始往这里搬的时候,他们家和钦皓天家,是恰巧选在了同一天搬家的。而那一天,就在钦皓天,正在和他的父母在楼下怄气的时候,她恰巧被母亲带过来,叫了一声“叔叔阿姨好”,然后,就不知道怎么的,她就被第一次见面,双眼一亮的钦皓天,硬拉着跑去玩了。
至此之后,明明楼上和小区内,都有这么多小孩子,可是钦皓天,从来都只找她一个人玩。其他的孩子,不要说是和他一起玩,就算是和他说话,他都是绝对不会理会的。
直到后来,发现了这个现象的大人们,开始开玩笑地叫他们“小夫妻”,再到了后来,当他们长大后,双方的父母,还真有过让他们在一起的念头。只是,那个念头,最后还是随着“前世”现实的种种不如意,烟消云散,再也没有人去提过。
而钦皓天,这个明明和她同岁,在“前世”,却是天生叛逆,不听父母话,不喜欢学习,总喜欢逃课,却从小到大每次考试,都会是年级部第一,和她“前世”这个,听父母话,不喜欢学习,却必须装样子,从来不逃课,每次考试,成绩却依然徘徊在中游的乖宝宝,完全不一样,却总能玩在一起的男孩,最终选择的路,却是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
他放弃了父亲给他安排好的政治路线,在高二那一年,毅然选择了参军。尔后,天生逆骨的他,在军队中,竟然是备受重视,不仅拜了一位老将军为师,更是从此凭着自己的能力一路高升,成为了很久以后,人们每每提起来的,能孩子、好孩子的榜样。
到她“前世”生命结束前,她记得,钦皓天已经升到了少校的位置。为此,他的父母曾高兴的大摆宴席庆祝,她也在被邀请的名单之中,而那一次,就是她在“前世”,最后一次见到钦皓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