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冷冷说道:“你已经赢了,不得再出杀手。”
小马儿人畜无害的讪笑道:“我还以为,这位同学要出什么奇招,所以没敢留手,我要是值得他真有这么菜,一定不会出重手。”
“是我的错!”
“请叶教授批评指正。”
反正占了便宜,赢了比武,马千罡才不会跟自己的老师硬顶,这会儿要给老师台阶下。
叶天蝉也没跟他废话,把黑瘦少年拉出来,看了一眼,说道:“他已经无法继续比武了,需要进治疗仓。”
“那边那位吃零食的同学,你送他去治疗室,等他治疗完毕,你们就可以开始比武了。”
一身奢侈品的少年,这会已经目瞪口呆了,手里拿着一块薯片,却忘了往嘴里塞。
十级武者就能报考天禅寺大学,并且有一定概率被录取,十二级武者被录取的概率,就有六七成。
这个成绩,放在普通人里头,已经非常之夸张。
九成以上二三流大学的学生,直到毕业都达不到这种境界,毕竟四六级就能毕业。
甚至一流大学很多学生,毕业的时候也摸不到十级武者的边,最多不超过两成,能在毕业的时候,突破十级武者。
但就算这种天才,到了天禅寺大学,也都什么也不是了。
必须要十三级以上,才算是优秀,十四五级的武者,其他系或者少点,但金刚系绝不稀缺。
很多学生在上了天禅寺大学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都没能摆正自己的心态。
毕竟从小到大都是人中龙凤,忽然就变得平庸,乃至被人鄙视成蠢货,很少有人能接受得了。
最重要的是,这些人就算疯狂努力,拼命努力,豁尽一切的努力,也都没有用,因为在天禅寺大学这种顶流中的顶流院校。
努力是最不值钱的东西。
这里没有人不努力,每个人的努力都早就到了他们力所能及的上限。
有句俗话,很多人的努力程度,都还没有到了拼天赋的地步。
但在天禅寺大学,一直都是所有都尽力了,只有天赋可拼。
这也是为什么,有一批优秀学生,不愿意来天禅寺大学和昆仑剑仙学院。
杨金广在诸夏大学,毫无疑问,仍旧是天之骄子,但是来天禅寺大学,他就是成绩比较好的好几十人中的一个。
林右徐,文良杉在诸夏大学,也是最优秀学生之列,但在天禅寺大学,他们是毫无疑问的差生。
就像是被马千罡,一招就把脸按到了地面,轻松击败的黑瘦少年,他若是去了诸夏大学,也是林右徐,文良杉之流,亦够资格称一声强者。
一身奢侈品的少年,敢上课迟到,敢用学校的规矩来顶撞叶天蝉,敢挑战马千罡,就是因为,他从小到大一直都是天才。
他这种天才,一直一直一直,都在老师的心目中,有不同的地位,有跟其他学生不一样的特权。
所以他相信,自己只要漂亮的赢了马千罡,就能在叶天蝉老师心目中留下良好印象,并且在日后的学业上,给予自己更多的关照。
他挑选马千罡做对手,是因为马千罡穿了“真正的”校服。
小马儿根本就没有觉察,整个教室里,几乎每个人穿的都是特制的战斗服,虽然款式可能跟天禅寺大学的校服一样。
但价格却高出十几倍,甚至几十倍不止。
他自诩眼光毒辣,随手挑一个软柿子,却哪里料到就挑了一头霸王龙?
只看马千罡出手,连招数都不用,直接把黑瘦少年的脸按到地下,一身奢侈品的少年就知道,自己绝壁打不过。
第144章 我们都干过杨金广
赵南起扛着黑瘦少年,正在赶奔治疗室。
他被叶天蝉点名,再也不敢摆谱了,匆忙扛了人就走。
一路上,他甚至有一种想法,要不要顺手干掉这个已经身负重伤的黑瘦少年,这样自己就不用去慈悲系了。
但是赵南起又不大敢,毕竟杀同学可是重罪,他现在最后被撵去慈悲系,杀了同学,可能就要进警安局了。
“给他弄点暗伤?”
“这个倒是可以……”
“有了!”
“其他的手脚万一被查出来就糟糕了,但我要是喂他二十颗破阳丹,就算被查出来,我也可以说是为了他好。”
“二十颗破阳丹吃不死人,但他最少半年起不来,以后也别想再有什么进境了。”
赵南起想到就做,掏出了一个小瓷瓶,倒出来二十粒破阳丹,全都给黑瘦少年塞进去嘴里。
为了免得对方没吃下去,他还在校园里找个小树,掰了一根树叉子,往黑瘦少年嘴里捅了好久。
这二十粒破阳丹吃下肚,黑瘦少年顿时就全身发热起来,赵南起又故意拖延了一会儿,这才把人送到了天禅寺大学的治疗室。
他把黑瘦少年扔进了治疗仓,露出一个开心的微笑,挥了挥手,就那么扬长而去。
赵南起相信,这个同学,可能很快就去慈悲系就读了。
至于他自己,决定从今天起,就好好调整心态,夹着尾巴做人。
没办法,金刚系实在猛人太多了。
马千罡老老实实听完了一节课,跟着其他学生,准备离开教室,却被一个胖胖的圆脸少年叫住。
这个少年满脸笑容,说道:“你干的够劲,我很喜欢你这个性格,交个朋友吧!”
马千罡伸出手,跟对方握了一下,笑道:“我其实很热爱和平。”
圆脸胖少年,笑呵呵的说道:“去国际准大学生武道交流班第一天,就挑穿了诸夏,还让杨金广跪下唱歌,这种人要是爱好和平,我就是和平鸽成精了。”
马千罡听得对方说的有趣儿,忍不住问道:“你认识杨金广?”
胖少年笑呵呵的说道:“你知不知道,为什么他个绰号叫做宇文成都?”
马千罡摇了摇头,胖少年很骄傲的说道:“因为他小时候,被我打过!我来跟你交朋友,就是因为我们都干过杨金广。”
马千罡忍不住笑道:“你就是李元霸了?”
胖少年摇了摇头,笑道:“我才不喜欢李元霸那种绰号,我小时候喜欢别人叫我——小霸王!”
马千罡头上冒出来好些个问好,心道:“小霸王虽然其乐无穷,但明显比李元霸更漏逼的好咩?”
“这家伙什么审美啊!”
胖少年笑呵呵的说道:“你一定肚内吐槽我,不过我不跟计较了。我也是杨家的人!我叫杨玄乾。”
马千罡没听过杨玄乾这个名字,也只能说了一句:“久仰久仰!”
杨玄乾笑道:“久仰个屁!”
“算了,你饿不饿,一起去吃点东西?”
马千罡惊讶道:“这才几点啊?距离午餐还有两三个小时呢!”
杨玄乾愁眉苦脸的说道:“没办法,我修炼了家传的武功,经常都会感觉到饿!”
马千罡虽然不怎么情愿,还是被杨玄乾给拉着去食堂了,一路上杨玄乾喋喋不休,非常健谈,不用马千罡多问,他就说了好多自己和杨金广的事儿。
他和蓝苍炎一样,都是杨家的旁支,因此不大受杨家本宗的待见,虽然从小就展露了武学天赋,但获得的资源一直都不太多。
甚至家族的老一辈,为了压住他,让杨玄乾不要超过杨金广,特意给他选了一门副作用极大的家传武功。
这门武功叫做“吞日大法”。
名字很霸气,武功更霸气,也是异能武学,而且是顶尖的火系异能武学。
但负面缺陷也极大,就是消耗的真气和体能,比其他武学大了数十倍,必须要经常补充食物。
用杨玄乾的话说:“我是十成饱,能发挥十二成的武功,吃八分饱能发挥十成的实力。”
“但吃七分饱,就只能发挥五六分,五分饱以下,就是个胖猫,只配给人死锤!”
马千罡听得,哈哈大笑,他倒是觉得这门武功好有趣。
至于缺点大……
特么又不是他小马儿去练,别人去练,缺点大点,不是更可爱吗?
杨玄乾小时候,没少胖揍杨金广,他修习吞日大法进境奇快,杨金广的三分电指本来就不是速成的武学,需要扎稳根基,加之武学天赋,真就逊色了他一头。
每一次都被揍的很惨,所以后来还得了一个宇文成都的绰号。
这个绰号,不是说他横勇无敌,是说他经常被人胖揍。
再后来,杨家本宗的人,觉得这么也不是个事儿,就把杨玄乾一家人发配去了天界,若不是今年高考,杨玄乾考入了天禅寺大学,他现在还在天界呢。
马千罡也料不到,这个看起来,又开朗,又很爱交朋友,还有几分可爱的胖子,居然还有这等遭遇。
他充满爱心的安慰,这个新认识的好朋友,说道:“英雄不问出身,你也不用太在乎这些。家世不好,不代表什么,以后你迟早会成为……”
马千罡正要继续说下去,杨玄乾就拍了拍小马儿的肩头,语重心长的说道:“马千罡同学,你怕是误会了什么。”
“我爸爸是天界的少将师长,我将来长大成人,也会继承他的部队和势力,以及在天界的地盘。”
“虽然我在杨家是个旁支,可也是个顶尖门阀的少爷啊!”
“你这种探员之子,就不要可怜我了。”
马千罡愣了好久,才想明白,还真特么是这么一回事儿,他狠狠的说道:“可怜的有钱人!你们完全不了解,做普通人有多么幸福。”
杨玄乾笑着说道:“我不是有钱人!”
“我们是贵族世家,单纯用有钱来形容,那是一种侮辱,我们杨家又不是商人世家,他们才是有钱人。”
马千罡忽然有一种旺盛的求学欲,很想知道杨家的吞日大法,究竟有多厉害。
他看着杨玄乾的眼神,很是不善良。
第145章 给父亲的通讯
年轻人交朋友,往往是一件很简单的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