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野琉璃表情很萌的使劲儿点头。脸蛋儿绯红很好看。
陆小棠比看着乔凯的枪更害怕,连忙把腻歪在自己身上的女孩推开,一直后退到床沿。
乔凯咬牙道:“真野小姐,你不是认真的吧?”
“为什么不是?”真野琉璃反问。“她没有臭男人身上的那种味道。而且好酷好酷,从来都不正眼看我,不像那些看到我就嘻皮涎脸的人,十足奴相,看着就恶心。但是,她就完全不一样,我每当看到她就会感到害怕,那种感觉好刺激啊。就算她打我我都不生气。”
“我看你是小疯子。”
“随你怎么说,反正我不许你伤害她。”
真野琉璃说着又向要往上扑。陆小棠赶紧后退,双腿被床沿一挡,跌坐在慕容雨川身上。慕容雨川发出痛苦的呻吟。陆小棠赶紧又跳起来。
真野琉璃忽闪着大眼睛说:“不要这样激动哦,女骑士。来日方长。我们还有见面的机会。”
她扭头瞪了乔凯一眼。“还不赶紧把枪放下!”
乔凯咬咬牙,心有不甘的收起枪。
两人离开很久,陆小棠都没有缓醒过来。她长到二十二岁,头一次遇到像自己示爱的女人,而且还是宅男女神的日本偶像明星。
这是个什么乱七八糟的世界。
第六章 法庭交锋
1月10日,星期一。
C市中级人民法院。
陈晓松对郭淮的起诉案在4号审判庭开庭。审判过程不对外公开。
陆小棠走进审判庭,审判正进行到双方辩护阶段。
正中间端坐主审法官和两名陪审员。书记员坐在一旁飞快的打字。
审判厅左侧坐着原告陈晓松与公诉人。陈晓松穿一身病号服,右腿膝盖以下缠着厚厚的绷带。两根手杖放在身边。
审判庭右侧坐着被告郭淮和他的辩护律师。原告与被告的家人也分左右两侧坐在旁听席上。
整个审判过程火药味十足。
公诉人拿着诉讼材料,情绪激愤的讲述案发经过。陈晓松一声不吭的坐在他身旁。
公诉人说:“……当时,我当事人陈晓松先生与朋友叶某坐在旅馆客房里休息,被告郭淮在没有事前声明的情况下破门而入,举枪对准原告。情急之中,陈晓松本能的选择逃跑,在他翻窗越出后,被告郭淮追到窗前,在没有发出警告的情况下武断的开枪射击。打伤陈晓松……”
郭淮的律师举手示意。“审判长,请您允许我更正一下公诉方的错误。”
审判长同意。
被告律师说:“公诉人人在讲述案发过程中断章取义,有意误导我们的对案情真伪的判断。首先,我的委托人郭淮警官,在抓捕陈晓松之前已经对他进行了长时间的跟踪,对他一些反常举动产生了怀疑。在事发当天,陈晓松秘密与女子约会,这种方式与近期在M县频繁发生的撕脸杀人案件的犯罪手段颇为相似。这自然加深了郭警官对他的怀疑,于是郭警官找到陈晓松与叶某幽会的旅店。当时他听到楼上传来女子呼救,他理所当然的考虑到叶某的安危,情急之下才破门而入。而当时房间里的情形是叶小姐正在被陈晓松绑在床上。陈晓松压在她身上,手里拿着一把刀子……”
律师有意停顿,环视审判庭,以加深听众的印象。然后继续说:“别说是一名警察,无论谁在那种时候、看到那种情景都不会相信陈先生对叶小姐没有恶意。郭警官理所当然要履行人民警察的职责,保护叶某安全。他曾经大声喝止陈晓松,让他举起手来。可是陈晓松并没有这样做,而是跳窗逃走。他的一系列行为加深了他作案的嫌疑。考虑到嫌疑人陈晓松情急之下有可能对街上行人造成的伤害,郭警官才被迫开枪将其击伤。从执法程序上看,郭警官的所作所为完全符合警官守则,没有任何僭越行为和不当举止。所以我认为,陈晓松对于郭警官的指控纯属无稽之谈。”
旁听席上一阵躁动。陈晓松的姐姐姐夫和外地赶来的父母一个个怒目被告席,似乎想跳起来破口大骂了。而郭淮女友紧蹙的眉头倒是略微舒展,露出久违的笑意。
陈晓松对于郭淮的起诉案震动了省市公安系统。郭淮在执行任务时开枪击伤嫌疑人,因此,这起诉讼已经不仅仅是单纯的刑事案件或者民事纠纷,审判结果将关系到整个公安陆系统的声誉。陆小棠作为C市公安局委派的专门调查员,负责从客观角度重新调查案件,以便市局能在第一时间采取应对方案。
弗洛伊德的恐惧 第六章 法庭交锋 2
被告律师的质疑明显起到了作用。连三名审判员不由的窃窃私语,交换意见。
陈晓松低着头。不知道心里正在想些什么。
公诉人沉不住气了。马上针对被告律师的质疑进行反驳。“在我看来,被告人律师是在有意袒护被告。被告郭警官对陈晓松先生采取的跟踪,侦查,以至于之后的抓捕过程完全基于主观臆断。他是在没有足够证据证明我当事人陈晓松先生犯罪的情况下盲目的开枪射击。我说的对不对?”
公诉人的咄咄逼人眼睛盯在郭淮脸上。
被告律师正要说话,公诉人抢先道:“我希望由郭淮警官亲自来回答我的提问。”
审判庭里发出一阵躁动。所有人的目光不由自主的落在郭淮的脸上。
郭淮缓慢把眼睛对上公诉人的目光。
他的眼睛里布满血丝。虽然神情镇定,却似乎压抑着激烈的情绪。让人感觉他有可能在某时某刻突然爆发。
坐在他身旁的律师紧张的看着他,担心他万一开口说错,让对方抓住把柄。
郭淮简简单单吐出几个字。“我有证据,我有足够的理由那样做。”
公诉人并没有找到破绽,他并不罢休。“请您能否详细说明,你所指的证据是什么。听说您在公安局从事刑侦技术工作,最好请您用自己的专业技术来证明。”
郭淮说:“在案发前一段时间,我曾经用连续几天的时间跟踪嫌疑人陈晓松……”
坐在对面的陈晓松肩膀微微抖动,抬起眼睛看了看郭淮。
公诉人立刻制止郭淮说下去,他对法官说:“审判长先生,在司法程序中,执行人员擅自对公民进行跟踪调查也是违法行为,他所谓收集的证据根本不应该被采纳。”
“我反对。”被告律师从座位腾身站起。“如果郭警官有足够的理由怀疑嫌疑人,他就可以有限度的施行警察的权利。”
“那么请问他怀疑的理由是什么?”
“他在调查撕脸杀人犯的案件中,怀疑凶手利用交友网站寻找目标,在接触后杀害被害人,在案发现场留下finding face——天使脸的字迹。他同时调查了当地三个交友网,发现有一个以angel face 为网名的人同时注册三家网站。相似的英文名引起了他的怀疑,于是顺藤摸瓜,找到了陈晓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