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者说是故意打草惊蛇吧。”杰瑞耸耸肩,“我可不知道具体的情况,你别出去瞎说就是了。有消息就看报纸。这件事我们是全程跟进的,哎——今天晚上估计还要加班。”
“那你喝酒没问题么?”
“主编这几天出差了,明天才回来,所以我才敢过来喝几杯。”
杰瑞话是这么说,但他没有要更多的酒,而是点了杯用于调酒的橙汁,喝完之后示意结账。汤普森笑道:“看你这点酒量,还付什么酒钱——赶紧忙去吧,要是没有早点,我让人给你送一份去。”
他这么客气不是没有原因的,当初酒馆生意不好的时候,杰瑞在报纸上的文章提了一句“这家酒馆麦酒味道不错”,才让汤普森有了如今的身家。双方这么多年交情甚笃,因此杰瑞在这喝酒的时候,从来都是能免就免。
杰瑞推辞不得,只得应下。待他离开时,赵炎倒是跑过去给他推开了酒馆大门,询问道:“杰瑞先生,您早餐喜欢吃什么?”
“嘿,你这小子。”杰瑞笑笑:“好吧,腌肉,鸡蛋,加上两块面包就行了。老汤普森知道我喜欢哪种面包。”
“好的,杰瑞先生。工作辛苦了。”
赵炎没有问任何别的问题,礼貌告别。
看着杰瑞消失在街角的雾气中,他眯起眼睛,心中迅速整理着那些信息背后的内容——报社编辑的消息来源,可比其他那些三教九流的家伙靠谱的多。刚才他还听到几个路人争论着渡鸦抵抗的细节,其中两人甚至认定渡鸦是身高两米的巨汉,还用着一柄镰刀和坎多雷主教打了三十回合才被制服云云。
指望这群人嘴里有什么可靠消息实在是痴人说梦,赵炎本以为需要整理归纳一番才能判断,却没想到第一天就有如此收获。
机会是靠争取的,他可不会等着汤普森明早再去决定,因此直接将“送早餐”这种跑腿任务揽下——这种事有一就有二,在报社获取有用消息的机会,明显要比在酒馆里碰运气强。
这般想着,他回了酒馆,和汤普森说了杰瑞的话。后者并不意外,挥手道:“那你明天六点给他送去,别忘了给他加份玛丽家的奶酪。”
之后他不忘表扬一句:“干得不错,报社那群家伙可不缺钱。”
言下之意是让赵炎自己想办法捞点小费,这也是惯例允许的额外收入。
赵炎腼腆的笑笑,继续跑到大厅去忙活。酒馆的营业时间基本到晚上十二点左右。这里偶尔会有乐队来表演,时间会延长,但今天非节假日,十点多的时候大厅已经冷清下来,只剩下三四桌客人端着啤酒胡侃。
其他几名服务员这时候都选择找机会休息,故意上厕所拖十几分钟,或者磨磨叽叽的收拾一桌残局之类的,倒是赵炎依旧来回溜达在大厅里,偶尔还会主动上前撤去酒菜的空盘。
“估计今天能早点打烊。”汤普森坐在吧台后用餐布擦拭着酒杯,他对端着菜盘过来的赵炎道:“你打算留守的话,盖铺什么的我已经让温迪准备好了。”
这同样是额外的照顾。因为之前谈待遇的时候,盖铺是需要自己准备的,现在他这么说,显然是对赵炎有所看重。对此他自是满脸感激的应下。
而这时,酒店大门被推开,赵炎习惯性的扭头看了一眼,眉头微扬。酒馆内也仿佛静止了一瞬,不过很快恢复正常。
赵炎征询似的看向汤普森,却见后者嘿嘿笑道:“去吧,这是你们年轻人的机会。”
他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推门进来的,是一位看上去堪称粉雕玉琢的年轻女孩。
这年头女人以白为美,有些人为了白甚至不惜吃砒霜。而刚进门的女孩有着一头金色长发,肤色当真欺霜赛雪。她个子一米六左右,看模样可能只有十五六岁,脸上稚气未脱。
第229章 喝酒的女孩]
这女孩穿着带束胸的连衣裙,肩膀披着一件暗红色小斗篷。那边缘的蕾丝边华美而透着昂贵气息——这根本不是普通人家能够拥有的衣饰,怎么看都像是偷着跑出来的贵族小姐。
大家刚才安静了一瞬,自然是因为这位客人可能来了不该来的地方。
毕竟酒馆可不是现代社会的KTV,按照分类的话,眼下这个时代的酒馆类似于酒吧、饭店加上歌舞厅的组合体。
汤普森的酒馆算是比较干净的,没有搞暗娼也不拉皮条,但偶会有来这里自己找生意的女人,他也不会阻拦。除了这样的女性,酒吧的顾客组成里基本都是男的。平均年龄也都在25以上。
一群老爷们吹牛逼的地方,走进来一个人畜无害的小女孩,而且还很有可能是背景深厚的贵族,这实在是有些惹眼。
赵炎第一时间意识到了反常,但其他人只注意到了女孩的美貌。酒店里闲散的服务生们立刻打起精神来,但他们要么离着门口远,要么手里有活干,正好吧台里着门口近,赵炎想了想,还是迈步走了过去。
“需要点什么?”
赵炎看对方左右张望,表情平静地问道。
“我…你们这都有什么?”
女孩表情有些迟疑,又赶忙补充一句:“我带了足够的钱,但、但没有来这种酒馆过…你能给我推荐点么?”
“啤酒还是红酒?”赵炎很职业化的回道:“饮料也有几种,果汁热茶都能做,吃的在那边,有菜单。”
他指了指吧台上方的木质展板,上面有酒品和食物点心的字样,女孩望了几眼,目光有些闪烁:“那我要杯,额…啤酒吧。”
“好的,啤酒一杯。”
赵炎点头,“还需要别的么?”
见女孩摇头,他没再说话,回到吧台和汤普森要了杯啤酒,给女孩放在桌子上:“有需要喊我就行。”
“嗯,知道了。”
女孩儿的回答细声细气的。低着头的样子腼腆异常,似乎很不习惯和男性说话似的。赵炎扭身去帮同事用扫把收拾地面,根本不再多看一眼。这情景倒是让汤普森觉得奇怪,过了几分钟,当赵炎回到吧台前时,他故意笑道:“怎么,不是你的菜?”
“小孩子估计是离家出走了,这一看就是贵族家的孩子,我去又有什么用?”
赵炎耸耸肩,说得仿佛很透彻的样子。汤普森倒是很赞同:“嘿,你比那几个傻蛋想的明白。”
这时其他几个酒保正有意无意过去献殷勤,不过那个女孩儿没有再点其他东西,而是自己坐在那里发呆。她两只手托腮,粉雕玉琢的脸蛋望着酒馆内的陈设,当发现有人在看她的时候,目光便会迅速躲开,看上去就是一个想要离经叛道,却又脸皮薄的乖乖女。
一群人见没人能突破,便各自在私下里讨论着这个女孩儿的来历。赵炎作为新来者,在酒馆之中并没有相熟的朋友。加上他今天表现被老板各种赞扬,其他几个酒保都隐隐对他有些排斥——毕竟赵炎今晚拿的小费,比他们三个人加起来都多。
不遭人妒是庸才,赵炎这般表现,自然是为了尽快让工作稳定下来。而对于正在讨论谁能搭讪成功的同事,赵炎并没有讨好交集的欲望。
他现在琢磨着如何与杰瑞套关系的问题。至于那个反常的女孩儿,赵炎不爱搭理,是因为觉得对方很对劲…
她的衣着虽然华丽,可细节处的褶皱和泥土都很可疑。赵炎还怀疑对方这身衣服可能是偷来的,因为贵族穿衣服必然是量体裁衣,很少有穿小号衣服的。
赵炎当过裁缝,针线痕迹看一眼就知道合不合适,因此他觉得这女孩应该是另有隐情。而另一个原因…赵炎总觉得她有些眼熟。
但赵炎这辈子活的太久了,觉得别人眼熟也不是一次两次。现在又不是在侦探社,对方愿意花钱买酒喝而已,自己老老实实当个酒保就够了。
夜渐深,时钟指向十一点半的时候,偌大的酒馆便只剩下了这女孩一位客人。汤普森不会直接过去赶人,只是让其他人将桌椅收拾好,把地板和吧台清理干净后,见那个女孩儿还在抱着酒杯,便对赵炎道:“其他人就先下班了,你在这盯着就是。等她走了咱们就打烊。”
这话的声音不小,安静的酒馆内听的很清楚。那女孩似乎终于意识到自己呆了太久,起身示意付钱。
赵炎距离比较近,走过去道:“三杯啤酒,一共60先令。”
女孩儿掏钱拿出一磅,塞给赵炎:“不用找了。”
言下之意自然是其余的当做小费。赵炎说了句“谢谢”,还没来得及走,便听她继续道:“那个…我想问问…”
赵炎微扬眉毛,等着她说话。从这个角度,女孩儿白皙到耀眼的皮肤吹弹可破,看不到任何伤疤或雀斑,并且赵炎能确认她也没有使用化妆品。这天赋估计会让其他女人艳羡不已,不过她的双眸此时却闪动着犹豫和挣扎,握着精致小荷包的手攥得很紧,等了足足七八秒,她最终还是道:“算了…我、我先走了。”
说完她便离开了座位,一路小跑着离开了酒馆,推开门后消失在了夜色中。
赵炎并不明白对方想干什么,这个世界有太多难以理解的人和事,不相干的就不要去理解。他摇摇头,拿着硬币回来,却听酒保温迪出声道:“你怎么给人家吓跑了?”
赵炎看他那样就是想找茬,于是直接耸肩道:“可能因为我长得丑吧。”
这句话逗笑了大家伙,也让温迪后面试图指责的话语咽了回去。汤普森“哈哈”一笑,挥手道:“好了好了,收拾东西关门了。”
汤普森就住在酒店三楼,他直接去了楼上睡觉。而其他几人也各自回了自己的住所。把酒店前门关上后,赵炎便在楼梯下铺好了铺盖。
一楼的气温有些冷,门窗的缝隙透着外面的寒风。他用椅子和被单简单搭了个帐篷,正打算睡,忽然听到门外有轻微的脚步声。
第230章 被盗的尸体]
赵炎随手拿起从后厨找来的切肉刀,推开窗子望了一眼,发现不远处在街上徘徊的正是那个喝了三杯啤酒的女孩。
但赵炎没有打招呼的意思,扫了一眼关上了窗户,回去继续睡觉——对方就算是鬼,也跟他没有任何关系,自己要忙的事情多了,没必要的麻烦越少越好。
他这边工作顺利,但是在贫民窟调查的斯坦却完全是另一个极端。
其实斯坦的判断并没有错,多数犯事的人第一时间都会选择逃跑,而塔拉市不似古代城市,每天人口进进出出根本无法控制。唯一能找到线索的,只有控制着城市内各处混混流氓的地下组织。
换句话说,就是“黑帮”。
黑帮从本质上和政|府类似,都是依靠暴力手段来建立和维持秩序的存在。而在警力并不充沛、流动人口极多的塔拉市,“灰色地带”的范围,比现代社会要大得多。
别看斯坦是大摇大摆的光明武士,有着这样那样的身份和特权。但是在贫民窟这种地方,这些身份只能保证别人不会主动出手而已。而在这座城市呆了十多年的他,社会关系当然不止“光照派”那么简单,因此他带着两名手下来到了贫民窟的酒馆打探线索。
没有穿着白斗篷和铠甲的他们,并未引起太多注意。
和酒馆老板聊了几句,没过多久便有一名满脸横肉的家伙从楼上下来,斯坦满脸假笑的和对方聊了半天,却并没有得到如期的答案——
“找人?斯坦,若是平时的话,我肯定能帮你这个忙。但是现在…形势比较紧张,我们这都不敢随意调动人手的。”
说话的卡斯塔是“克里派”的一个小头目,管辖着这片街区的地下秩序。斯坦听后笑容有些冷下来:“什么形势?‘光照派’又不会影响到你们这些人的行动。”
“你们那些行动和我们没关系。”卡斯塔嘴里叼着一根香烟,味道呛人:“我说的是我们最近和那群外地佬的事,你没听说么?”
“啊?你说莫拉帮?”
斯坦有些意外,“怎么,我记得去年你们还谈判过一次呢,不是和谈了么?”
“协议撕毁了,所以我才说形势严峻。”
卡斯塔有些不耐烦:“这几天你还是少来这边,被卷进来可没好果子吃。”
斯坦很讨厌这种语气,毕竟他在其他地方都是受人尊敬的光明武士,可是在这个混混头子眼里,却属于场面话都懒得多说的角色——这也证明塔拉市黑帮的势力,明显已经膨胀到了某种危险地步。
但斯坦又有什么办法?“光照派”可不是警察局,而且就算是警察局,也不一定能够对付他们。
作为在塔拉市根深蒂固发展至今的克里派,势力范围远不止表面上看起来那么简单。黑社会依靠暴力手段垄断了不少听起来很low的行业,却也因此获利颇丰——在工业革命开始的年代,资本便意味着意味着更多的话语权。
哪怕是塔拉市的议员大人,也从未想着铲除他们。
当然,这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铲不动。毕竟那些盘根错节的利益链,甚至蔓延到了议员自己手下的产业上…很多时候,这都是身不由己的事情。
斯坦没办法对着面前的混混头子强硬,只能说些客套话便离开。从贫民窟的区域出来,手下忍不住问道:“那个莫拉帮最近又要闹事?”
“他们自己打出脑浆子来才好,咱们管不到。”
斯坦这般说道,可是随即啐了口唾沫:“这帮狗娘养的垃圾,真把自己当什么角色了。”
“那…队长,咱们去哪里?”
“去墓园,查查细节。”
斯坦心里很不爽。因为没有地头蛇的帮助,他很难确认赵炎的行踪。现在自己只能去寻找更多的线索,然后跑一趟警察局碰碰运气了。
“队长,墓园咱们不是去过么?”
“就你这脑袋,以后只能当个士兵了。”斯坦恨铁不成钢:“当初咱们是去问他的住址,现在是去问更多的细节信息,我们连这个黄皮猴子从哪里来的都不知道,找什么找?”
这番折腾之后,三人租了辆马车来到城郊附近的墓地。这年代虽然有蒸汽机,但“蒸汽汽车”是没有普及的。有是有,不如说是蒸汽坦克更恰当些,笨重/启动慢而速度更慢,因为惯性大很容易出事故,所以马车依旧是主要的交通工具。
别的城市可没有这么容易租到马车,因为塔拉市是交通枢纽,跑这么一段路倒是不算贵。结果三人来到这里后,却是发现墓园的门口有几个“同事”——斯坦有些奇怪,上前询问,才得知这里最近又出了怪事…
“什么?墓让人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