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完这些,赵炎便去继续完成一直没有做完的雨伞,颜霜也不打扰她,自己在旁边练习着控制“死灵之力”,她也知道,自己必须变强才能帮助到赵炎,不然每次出去做任务拖后腿可说不过去。
直到午夜,两人才各自道了晚安,洗漱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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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又出去?”
楼婷望了一眼换上衣服准备出门的楼康,放下了手中的鼠标。后者提上运动鞋:“家里储备粮不够了,今天有超市答谢日,去屯点。”
他推门准备走的时候忽然回头:“明天出任务,路上想吃点什么?”
“随便买点就好,”楼婷说完扬起眉毛:“以前你不问这个问题啊?”
“你也知道啊?我的意思是赵炎一起去的话,要不要给他买点?好歹是第一次合作。”
“我也不太清楚…要不就多买点吧,估计他会带,但好歹做个样子是吧?”
这问题让楼婷也有些犹豫,她对赵炎内心有所畏惧,所以不敢想以前那般态度生硬——但她毕竟年轻,没有意识到平日里一直沉闷的哥哥会故意抛出这种话题来观察她的反应。
“好,我看着买。你先忙着。”
楼康点点头,转身离开。等他关了门,楼婷才反应过来…自己刚刚的回答是不是太客气了点?
但此时楼婷没有过多纠结这些细节,她刚刚正在查询着任务地点的各项资料,以此来确保对任务地点的完全了解——不过在网上查到的消息都和第九局提供的那些差不多:“明德大楼”两年前开始动工,但盖了九个月、楼层主体都构建完成以后却突然烂尾,原因是这里接连死了五个人,其中四个是失足坠亡。
冀省也有不少所谓的“大仙”,开发商从第一名工人坠亡后做了法事,结果做完了发现根本不起作用:每次法事结束没多久,工地便会再次发生意外事件。一次两次可以说是巧合,但当死亡人数累积到四个时,工程队已经没人敢上楼工作了。
第165章 准备]
开发商舍不得上亿资金打水漂,最后请来了号称最厉害的一位“大师”来做法——结果这位“大仙”当天晚上失踪不见人影,第二天被发现吊在楼梯的中庭,尸体都僵了。
这么个邪事在当地引起很大反响,五条人命之后,开发商终于决定放弃这里,整个楼梯成了烂尾楼,整天阴森森的摆在那里。按理说不靠近这里就没事,可是最近几个月却忽然有寻求刺激的年轻人,要去“鬼屋探险”…
不作死就不会死,领队的小伙子在半夜探索的时候,直接拉着同伴从八楼顶莫名一跃而下,当场摔出一地脑浆。
至此这栋大楼已经收了七条人命,当地县委不得不求助于第九局,于是便有了楼婷眼下要完成的任务。
双方约定后天出发,留给楼婷的时间还算充裕,她把地图和附近地形都打印出来,首先从风水上进行分析——当然,她这个半吊子“风水师”并没有得出多少有用的结论,只能从山脉走势上判断这里似乎是一个“断龙头”的地势。
从说法上来讲,这自然不是什么好话。可“风水”这玩意太玄乎了,小说、电影里总是有一套一套的说法,然而真的应用到实际时,哪里是那么好分析的?实际上,楼婷拿很多案例进行对比后,发现很多风水上的说法根本站不住脚。它和星座说一样,似乎都是一种一厢情愿的瞎猜。
很多时候,玄学都喜欢用“科学无法证实”这句话来提升自己的神秘感,但换个角度来讲,无法通过重复性试验来证明有效的东西,不就是“不靠谱”么?
但楼婷也不敢断然否决“风水”没用,毕竟有些案例的确符合风水规律的说法。她只能暂且认为自己水平不够,而非完全唾弃这些流传上千年的各式说法。
看了半天资料,楼婷翻的有些累,她切换了页面,随手看了一眼手机上第九局内部的群讨论。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异能者们虽然相互之间都不太对路,不过终究有着自己的小山头和圈子。楼婷作为III级领头的探员,在这个小圈子里自然算是一号人物。大家分享一些消息,彼此之间也算行个方便。
微信群里正在讨论教廷和第九局之间的交涉问题,“罗米”的存在被透露出来,可是许多人根本不信当前教廷的实验室能够制造出这种怪物来——“又不是科幻小说,如果生物技术能够到这种地步,他们早就能够拿诺贝尔了!”
“如果是我掌握着这种技术,那我宁愿不要诺贝尔的奖金。”
看几个人说得火热,楼婷并没有参与其中,她翻了翻聊天记录,才发现教廷那边一副不愿善罢甘休的样子,直接要求把“罗米”的尸骸追回。而第九局在“罗米”的问题上则表现强硬,并没有向教廷妥协的意思。
楼婷皱了皱眉头,总觉的这群家伙似乎太过嚣张了:你在欧洲老老实实待着不行,非要来华国折腾?
她倒是没想过教廷会有什么进一步行动,华国这么大,难道这群人还能来袭击第九局?老老实实接受现实得了吧!
没多久楼康便拎着好几兜子食物回了家。他依旧是那副老实摸样,一个人收拾完了之后忽然问道:“后天走的话,要不要给他打个电话,提前约着吃个饭?”
“不要。”
楼婷冷脸拒绝:“谁知道这个任务需要做多久,到时候不是天天一起吃饭么?不差这一顿的。”
“咳,那好吧。”
楼康摇摇头,不再多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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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时刻,颜霜正在为自己愈发熟练的控制力而喜笑颜开——当然,更多的原因在于昨天赵炎买的那些衣服都送到了。
顺丰快递把一大堆箱子挨个搬上楼,光是拆这价值几十万的衣服,颜霜便花费了不少功夫,不过女人干这种事从来不会觉得累,挨个把衣服试了个遍,她的嘴角都快扬到天上去了。
原本的白色连衣裙脱下来后,颜霜兴奋的换上了新衣服。然而鬼在镜子里看不到自己,努力凝聚半天,颜霜发现自己的能力距离“镜中显形”还有些远,只得换上各种时尚的大牌衣服后挨个让赵炎用手机拍照——她发现自己用尽全力的话,手机是可以拍到半透明的虚影的。
有了这样的效果,颜霜顿时来了兴致。她不厌其烦的搭配着穿,看着赵炎手机上的自己,颜老师莫名就有种上街显摆一下的欲望…不过想到这里,她就不住叹气:“哎,可惜只能在家里穿着过过瘾了…”
“等你能力再提升些,上街应该不是问题。到时候你就可以替我去超市买菜了。”
赵炎打磨着雨伞法阵片的边缘,吹了吹碎屑。颜霜在旁边听得翻白眼:“穿这么好的衣服,你就让我去买菜?”
“难道还要走红毯去么?”他头都不抬,指了指旁边的木挫:“帮我拿一下。”
“给。”
她故意走着猫步拿起工具,赵炎接过来瞥了一眼:“知道你身材好,就不用来回扭了。今天的练习可别忘了。对了,明天出任务要准备的东西也提前收拾一下。”
“哼!”
她继续扭着猫步走开,故意夸张的摇晃屁股,这动作有些挑逗的意味在里面,但颜霜却觉得冲着赵炎这么做完全没有心理负担。后者果然也只是淡淡的回了句:“小心崴到脚,克里斯汀的高跟鞋两万多呢。”
颜霜顿时老实起来,乖乖去刻画起了练习法阵。
她现在已经熟练掌握了几个低级法阵,并且能够轻松运用死灵之力来激活几种法术。用赵炎的观点来看,颜霜的学习速度远比他那几个“同学”快得多。很明显,接受过系统教育的人,要比另一个时空里勉强脱离“文盲”的家伙们有着更强的学习能力。
颜霜还学习了音节古怪的咒语,虽然不懂说得是什么意思,但在罗马音标的帮助下记忆起来并不难。等她一直练习到下午的时候,赵炎之前在淘宝买的那些护甲板、钢盔和新订的枪杆也到了。
第166章 长枪与回忆]
颜霜对军用钢盔很好奇,拿起来敲了敲,觉得除了很沉以外也没什么稀奇的部分。而赵炎则把护甲板插进了防弹背心里,穿在身上调整了一下松紧。
“难道穿着这个去执行任务?”
“以后都要这样。”
赵炎点头应是。这种淘宝买来的防弹背心虽然有一股子山寨气息,但它里面的防弹钢板的确是有效的。三级防护板挡住5.56mm的手枪子弹并无问题,甚至近距离还能挡住初速慢的ak47——当然,这只是网上实验的结果,赵炎也知道,能在华国内拿ak47这种枪的人太少了。
他把那把狗腿刀的刀鞘扣在后腰的皮带上,调整了一下位置,连续抽刀几次,随即就穿着这身开始组装起了长枪的枪柄。
红缨枪按道理都要使用木质枪柄,因为对于正常人来说,就算是轻质的白蜡杆子,加上枪头后的总重也十分惊人,一旦挥舞起来,使用者往往要用全身的力气去掌控…或者说降服。
“小炎,这种枪难道不需要韧性么?我看电视上他们打起来的时候,枪杆甚至会弯成一个圆弧呢。”
颜霜看他组装完毕后的长枪大概两米三四长,实心的枪管一握粗细,因为材质的问题,这枪显然难以出现“弯曲”的情况,她不由得有些好奇。
“这里面有个逻辑错误。很多人觉得枪身软才对。实际上,实战用枪的人都希望枪头不晃才好,之所以枪头会晃,还是因为以前没有足够合适的材料。”
赵炎将枪管连接处拧紧,为了防止松扣,这里还专门有个固定的铁环套在上面。他完全组装完毕后,站在客厅中随手拎起长枪向前一扎——红缨飞舞中,冰冷的枪尖“唰”的停留在墙壁那幅油画前。
“以前最好的木料用起来也会晃,也有人说‘枪头一晃,神仙难挡’,但实际上用枪的人在作战时,很难知道自己的枪头会晃到什么地方去,想扎头,结果晃歪了没扎着,一招错过那可就满盘皆输。”
他说着迅速抽扎三次,翻转的红缨在颜霜视野中化为一团,笔直的枪身没有出现任何晃动,赵炎继续道:“枪不同于刀,杀伤力全在‘扎’上体现,招式的唯一目的,就是让枪尖以最快的速度穿透敌人。枪头如果晃起来,除非你用了一辈子同一杆枪,否则很难掌控枪尖的具体位置。”
赵炎向后退了一步,继续尝试着长枪的重心。颜霜发现他无论前进后退,身体和枪都好似一个整体,双手把持的钢枪就在身体中段稳稳的拿着。
“木枪的韧性当然也有优点,被重武器击中时,可以通过晃动来卸掉力,不至于被当场毁掉。不过现在这个社会,谁还会拿着战斧战锤出来打?我用钢枪,一是因为我力量足够,二是因为它能发挥我的优势。换了普通人,连拎都拎不动,更别提实战了。”
因为枪身长,满是古董的客厅立刻变得有些狭小起来。普通木枪的重量十斤十五斤已是极限,古代有猛将用的铁枪合着也就三十多斤,而此时赵炎手中的钢枪已经超过四十斤,却依旧在他手中翻飞自如。
颜霜甚至发现,这钢枪都在赵炎手中挥动时,都出现了微小的弯曲和晃动…
枪术只有三个要点:拦、拿、扎。实战枪术更是动作泛泛,来回来去只有那么简短的几式。赵炎扎了几次后,便开始在枪身上用笔画下印记,随后套上金属环来调整配重。如此几次后,他便满意而将枪杆拆开,放在了一旁。
颜霜过去掂了掂,被这惊人的重量吓了一跳。这枪别说捅人了,光是砸一下估计骨头都能碎掉。她摸了摸暗红色的缨穗,上面莫名有股熟悉的味道…不用问,她也知道赵炎曾经用这杆枪做过什么。
扭头望去,颜霜看他正在把那柄伞也收起来,便问了一句:“这枪有多久历史了啊?”
“有些年头了…我想想。”赵炎抬起身定了片刻:“应该是顺治年打的了。”
看过不少清宫剧的颜霜知道,顺治皇帝是康熙的爹。她百度了一下爱新觉罗福临的生卒年,发现距离现在已经三百六十年左右了…
“这…这也算是文物了啊,保存这么久。”
“往前的明代其实都有火枪了,长枪已经开始式微。但满清入关之后…咋说呢,武器上面开始大踏步倒退。在那之前,我其实还有过几个常用的枪头,但那个年代冶炼技术一般,用的时候经常坏掉。”赵炎拿来纸巾,把枪头上的油脂擦了擦,用个布袋子套上:“这枪头打出来其实也没用过几次,因为后来去了欧洲,那边的火枪越来越先进,让我觉得这种长枪似乎已经没什么用武之地。于是就雪藏起来,一直保存到了现在。”
这种对话活历史的感觉让颜霜感觉很玄妙,她呆呆的看着收起来的枪头,忽然问道:“你经历过那些年代,那么对现在这个社会怎么评价呢?”
这个话题太宽泛了,赵炎知道她也不是在考自己,只是单纯的好奇而已。于是回答:“现在上厕所有马桶,有柔软的手纸。想洗澡随时能有热水,想吃顿热乎的肉菜,不用付出太多代价便能赚到…就拿顺治年的环境来比,现在小区门口保安过的日子,是那个年代九成九的老百姓根本连想都不敢想。”
这其实只是从社会资源分配上做了一个横向的对比。虽然人的社会地位没有太大变动,但人均拥有的资源,却因为工业革命后的生产力爆发而随之大幅度增加。赵炎没有去讲什么晦涩难懂的名词,只是拣着颜霜这种历史小白最想听的说:“那时候没有医院,郎中看病也没电视上那么靠谱。很多时候得个感冒就容易死人,肺炎什么的更是听天由命。冬天的时候,路边看到冻死的乞丐,比现在看到死的流浪狗概率高多了。”
“至于其他的,其实我也记不太清了。”赵炎指了指脑袋:“人总会记住一些重要时刻,又或者一些奇奇怪怪的无聊瞬间。剩下大部分记忆都会随着时间而衰退消失。我也不是什么高智商天才,现在说的,也只是大概印象了。”
颜霜听的入神,她眨眨眼睛:“那有什么你记得特别清楚的事情…或者人么?”
第167章 会面]
“站在这里回忆的话,其实想不起来太多。撑死就是一些打仗时的画面。”
赵炎走到餐桌旁,端起已经凉掉的茶水喝了一口:“我当过兵,也带过兵。不过打的多了,说是为了捍卫某些东西,实际上却是为了排遣一些情绪。说出来可能会吓到你…很长时间里,杀戮似乎是唯一能让我感受到自己存在的事情,因此我总会去参与各种各样的战争,而这些事情我记得最清楚。”
“第一次参加战斗是在崇宁二年,哦…就是那个宋徽宗在位的时候,他改了好几次年号,反正那时候和辽金的战斗打来打去,用枪用剑,一直到现在用火炮机枪,我也记不住自己杀过多少人。”
赵炎平静的坐在那里,似乎在说一个和自己不相干的故事:“和平的时候,我会努力校正自己的道德观。不过我也不会否认自己的过去。保存了这么多杂物和笔记,看着它们,偶尔去回忆一些东西,或许才能让我确认自己是个什么样的人吧。”
话说到这里,颜霜忽然不敢去问了。她从赵炎的目光中看到了无奈和萧索。显然,回忆带给赵炎的并不是什么正面情绪。而在他的话语中,颜霜更感受到一种说不出的挣扎——永生者的痛苦,这些年来只有他自己一个人默默承受。
他经受过多少别离?又目睹过多少次同袍的死亡?
客厅安静下来,颜霜上前给他倒了茶水,低声道:“现在总归是太平日子了,不是么?”
“谁知道呢,明天这事,我总感觉没楼婷说得那么简单。”
“那个探员…虽然年轻,但好像挺不好说话的样子呢。”
颜霜回忆自己几次见到楼婷时的印象,但赵炎却笑着摇摇头:“不好说话和年轻没什么因果关系,小丫头自尊心比较强罢了。对了,我之后可能安排离开一趟…有些事情,需要提前和你说说。”
“离开?去哪?”
“另一个世界。”
赵炎放下茶杯,平静的回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