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妃的挣扎之声渐渐低弱下去,终于,她的鬼体慢慢飘散,如烟般消融,然后被吸入修罗剑里面。
收走珍妃的鬼魂以后,原本冲天的煞气,又迅速退回珍妃井里面,周围的气温明显没有刚才那般阴冷了。
我吁了口气,收起修罗剑,想起猴子受了伤,回头去寻找猴子,却发现猴子趴在珍妃井边上。
我猛然一惊,以为猴子也魔怔了,想要投井自尽。
“猴子!”我大喊一声,急匆匆赶过去,拾起鬼面锣,贴着猴子的耳朵就是一咣当。
猴子猝不及防,吓得一哆嗦,两只耳朵都直立了起来。
“我的姑老爷,你这是要让我变成聋子吗?”猴子揉着耳朵,抱怨道。
“我这不是看你魔怔了吗?”我解释道。
猴子撇嘴道:“你才魔怔了呢!”
“那你趴在井口边上做什么?”我问。
猴子伸手指了指水井下面:“下面有具女人的尸体!”
我探头一看,珍妃井里的那一汪黑水消失不见了,井底下面是干枯的,有一些乱石。
猴子所说的女人尸体,此时就蜷缩在那堆乱石上面。
虽然她面朝下,看不见她的容貌,但是她那一头金黄色的长发,却特别显眼。
我们连夜通知紫禁城的值守人员,将珍妃井下面的女尸拖了上来。
经过检查,女尸衣服里的身份证件,足以证明这具女尸,就是在阴阳道神秘失踪的米国女人瑞丝。
失踪的瑞丝终于找到了,我和猴子也完成了任务,只是谁也说不清楚,瑞丝是怎么投入珍妃井里摔死的,只能说她是失足掉下去的。
至于珍妃井的井口,也没有重新压上封印石,珍妃的鬼魂都已经被收了,这口珍妃井也就跟普通的水井差不多了,不会再害人了。
猴子命大,胸口露出那么大一个血窟窿,但是竟然没有伤及内脏,只是皮肉之伤,住了一段时间医院,便没有什么大碍了。
第724章 大烟枪
佛爷对我和猴子的表现十分满意,原本给予我们三天时限,结果我们一天就办妥了,佛爷一高兴,还给了我们一笔不菲的奖金,猴子很高兴,拉着我就去吃涮羊肉,说这些天在医院,什么东西都不能吃,嘴巴都淡出鸟来了。
涮羊肉可是老京城的特色美食,一到冬天,家家涮肉馆都是人满为患。
猴子带我去的这家店,在一个小胡同里,门店不大,环境也很陈旧,看上去就像个路边摊,但是来这里吃饭的食客,却排起了长龙,一直排到胡同外面的马路牙子上。
幸好猴子跟这里的老板比较熟,早早就给我们留了一桌,我们才得以“空降”进入餐馆。
猴子跟我介绍,说这家涮肉馆非常有名,是真正的百年老店,最早可以追溯到清朝末年,一家几代人都在经营这家店子,味道绝对正宗,所以很多人宁可在寒风中排上几个钟头的长队,也要守着吃这家店子。
店子的墙壁上挂着很多照片,有些照片都很古老了,还是黑白的。
这些照片,都是涮肉馆老板跟食客的合影,而这些食客全都是大有来头的人,比如一些知名的领导人物,还有外国政要,以及一些演艺明星等等,小小一家涮肉馆里面,可谓是“群星璀璨”。
老京城涮肉最有特色的便是这口铜锅,造型像个高尖尖的帽子,中间是空的,烧红的炭火就装在里面,这样可以一直保持铜锅的温度。
新鲜肥嫩的羊肉卷,用筷子轻轻夹着,在沸腾的汤锅里打几个滚,捞起来以后,再裹上特制调配的蘸酱碟子,入口满嘴都是余香,馋得人连舌头都要吞进肚子。
上了些年纪的人,还喜欢配上两瓶烧刀子,一口白酒一口肉,那感觉简直美滋滋。
落座以后,我看见桌上有三副碗筷,于是就问猴子:“还有人吗?”
猴子点点头,说:“一个老朋友!”
我笑着问:“女朋友吗?”
猴子说:“得了吧,经历过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以后,我现在已经对爱情死心了!”
我拧开烧刀子,给猴子倒上一个满杯:“话可不能这么说,俗话说得好,天涯何处无芳草,你只是没碰到适合你的女人而已,但你不能因为一段失败的恋情,而诋毁全天下的女人!”
我俩正说着话,从门外走进一个人,一米八左右的个头,面庞黑黑的,留着一个西皮头,穿着嘻哈风格的衣服,脖子上还挂着一条造型奇特的项链,耳朵上戴着耳环,打扮的很前卫,也很叛逆。
此人一走进涮肉馆,就成功吸引了众多食客的目光,因为他的这副打扮,实在是与众不同,太引人瞩目了。
猴子冲那人招了招手,那人走过来,大咧咧坐下。
我心中暗道:“原来这家伙是猴子的朋友!”
猴子给那人倒上酒,然后介绍道:“这是大烟枪,搞乐队的,以前驻唱时候认识的兄弟,地道的京城人!”
大烟枪很爽朗的笑着说:“猴子,你小子现在混得不错啦,隔三差五都能下馆子了,还记得那时候咱俩出来吃夜宵,一个肉串能下五瓶酒,还是最便宜的那种啤酒,老板每次看见我们,脸都是绿的!”
猴子跟着笑了笑,说:“是啊,那时候的日子苦呀,吃顿好的就跟打牙祭一样。来,今儿个我请客,放开膀子整!”
大烟枪脱掉外衣,挽起袖子,兴奋地搓了搓手:“那我可就不客气啦!”
猴子说:“甭客气,你能吃完一头羊都行!”
大烟枪竖起大拇指:“豪爽,够兄弟,来,先整一个!”
大烟枪端起酒杯,看见我坐在旁边,就问猴子:“呃,这位兄弟怎么称呼?”
猴子介绍我说:“这位是杨程,我叫他程哥!”
“好咧!”大烟枪说;“你哥就是我哥!”,然后大烟枪举起酒杯跟我碰了一下:“来,程哥,咱们先走一个!”
话音刚落,大烟枪便仰起脖子,将一杯白酒全都吞进肚子里,而且面不改色心不跳。
这烧刀子度数不低,之所以叫烧刀子,是因为喝到喉咙里面的时候,火辣辣的滋味就像有刀子在割一样,可见这酒有多烈。
但是这个大烟枪,喝白酒却跟喝啤酒似的,一口一杯,这酒量也太吓人了。
大烟枪放下酒杯,抄起一盘羊肉卷倒进铜锅。
猴子说:“这羊肉卷不是涮着吃的吗?”
大烟枪咧嘴笑了笑,夹起刚刚烫熟的羊肉卷,吹了吹,在蘸酱里裹了一圈,迫不及待的送进嘴里,边吃边说:“一片一片的涮,那是娘们的吃法!咱们这些老爷们,就该一盘一盘的涮!”
三两下工夫,一盘涮羊肉全都进了大烟枪肚子。
猴子看大烟枪这种吃法,桌上的羊肉还不够他塞牙缝,于是直接点了十盘,垒成一座小山,放在大烟枪面前,让他慢慢吃。
对于男人来说,酒是联络感情的好东西,两杯烧刀子下肚,那都是相见恨晚的好兄弟。
大烟枪很健谈,又是个大嗓门,那嘴巴就像扩音喇叭一样,呱啦呱啦说个不停。
大烟枪跟猴子还是很长时间没有见面了,两人讲了很多以前的事情,有欢笑,也有伤感。
猴子询问大烟枪近况,大烟枪说他每天在三个酒吧来回跑场子,挣的钱全都拿去搞乐队了,搞乐队一直是他的梦想。
大烟枪是个狂热的音乐爱好者,而且最爱摇滚,一说起摇滚乐,他就唾沫横飞,滔滔不绝。
掰着指头从零点乐队讲到黑豹乐队,又从黑豹乐队讲到唐朝乐队;从《爱不爱我》讲到《无地自容》,又从《无地自容》讲到《梦回唐朝》,讲到兴奋之处,还情不自禁的手舞足蹈,哼唱出声。
人家说,搞摇滚的人都是疯子,我确实在大烟枪的身上看见了疯子的影子。
但是,也正是因为这些疯子,为我们开辟了新的时代,开创了新的潮流。
人这一生,只要勇于追求梦想,哪怕成疯成魔,又有何妨呢?
第725章 老京城的邪乎事儿(上)
大烟枪讲的很来劲,面前的十盘涮羊肉很快便下了肚。
大烟枪满面红光,完全没有一点饱胀感,兴奋之时也没有客气,自己又让服务员端了十盘涮羊肉上来,还端上一大份羊蝎子,一股脑儿全都倒进铜锅里,把那铜锅塞得满满当当。
大烟枪咕噜吞了杯酒,拍着胸口,很有气魄的说:“虽然这些乐队都很牛逼,但是我一定会打造出一支比他们更牛逼的乐队!”
我问大烟枪:“兄弟,你的乐队叫啥名字?”
大烟枪双眼一翻,眼睛里迸射出两道精光:“疯——狗——乐——队!”
只听咣当一声,一个从大烟枪身旁路过的服务员,猛地吓得一哆嗦,手里的蘸碟都掉在了地上。
若不是当着大烟枪的面,我都会忍不住笑出猪声。
大烟枪问我:“程哥,这个名字怎么样?是不是很有气势?”
我哪里好意思说不好呢,只能顺着他的话,颔首道:“好!非常有气势!搞乐队嘛,就要有疯狗一样的气势,我支持你!”
猴子看了我一眼:“程哥,你还真是不怕风大闪了舌头!”
“哎,对了,程哥,你是做什么的?”大烟枪问我。
我想了想,笑着回答:“风水八卦,驱鬼捉妖!”
大烟枪怔了怔,一脸惊奇的说:“卧槽,你是道士啊!”
我点点头,也不隐瞒:“算是吧!”
大烟枪端起酒杯,恭恭敬敬的跟我敬酒:“程哥,不瞒你说,我这人最崇拜道士了,一把桃木剑,一张黄符,腰间还别着个葫芦,行走天下,降妖除魔,简直是帅到炸裂!你知道吗,我最喜欢看英叔拍的僵尸片了,你是不是具有英叔那样的法术呢?”
我夹起一块羊蝎子:“电影里的那些东西,都是小儿科,真实的世界,比电影里要可怕十倍百倍!”
猴子也附和着往我脸上贴金,他说:“电影里演的算什么法术,我程哥动动小手指,也能让你大开眼界!”
大烟枪好奇的望着我,问我能不能演示一手给他看看。
我摇摇头,说:“不能!道法又不是变魔术,只有真正需要的时候,我才会出手!”
大烟枪点点头,竖起大拇指,赞赏道:“专业!相当专业!”
大烟枪给我倒上酒:“我从小就喜欢听各种灵异故事,程哥碰上的稀奇事儿应该不少吧,能不能跟我讲讲?”
我点点头,一边啃着羊蝎子,一边讲了讲最近发生的几件事情,大烟枪听得入了迷。
大烟枪说:“其实吧,老京城作为皇家之地,这么多年以来,稀奇古怪的事儿也是不少。我爷爷跟我讲过很多古怪事儿,到现在我都记忆犹新!”
“好哇,你也说几件事儿听一听呗!”猴子说。
大烟枪一边涮着羊肉卷,一边打开了话匣子:
“要说老京城的邪乎事儿呀,那可多的去了。我爷爷为什么知道的那么多呢?因为我爷爷当年是茶铺里的说书匠人,肚子里装着一箩筐稀奇古怪的事儿。小的时候啊,我就喜欢搬着一把小椅子,坐在大树下面,喝着豆汁儿,缠着他给我讲故事。
有个菜市口刑场的故事,小时候一直是我的噩梦。
老京城东门那边,以前有个菜市场,是清朝的刑场。
古时候杀头,并不是像现在这样,拖到深山老林子里面去,而是把犯人拉到菜市口,斩首示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