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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泉阴司_分节阅读_第678节
小说作者:长耳朵的兔子   小说类别:惊悚悬疑   内容大小:3.04 MB   上传时间:2022-03-26 20:12:43

第1213章 骨杖

  这个墓室的规模,约莫半个篮球场大小。

  说小呢,好像又比普通人的墓室要大一点;说大呢,这种规模又谈不上,甚至连墓道都没有,只有一间墓室,结构非常简单,也没有什么耳室之类的。

  通常来说,这种构造的古墓,年代都比较久远。

  古墓也有发展史,越古老的古墓,构造越是简单,直到后面的不断改进,才有了较为完善的古墓结构,比如墓门,墓道,主墓室,耳室等等,以前的古墓,基本上就是一个可以放下棺材的房间。

  所以相对来说,这样规模的古墓,在古代的话,还算是有一定身份地位的人才能“居住”。

  墓室里确实没有什么构造,举着手电筒扫一圈,一眼就能窥见古墓全景。

  墓室中央放着一口石棺,石棺还比较大,棺盖已经被开启了,掉落在地上。

  我指着地上的棺盖问富贵兄弟:“这也是你们干的吧?”

  富贵兄弟对视一眼,没有否认。

  我说:“盗亦有道,你两个有点不讲规矩啊,摸了东西,连盖子都不给人盖上!”

  “是是是!”张富赶紧点头:“杨大师教训的是,今后我们一定会注意的!”

  “还今后?”谢一鸣对张富说道:“身上的血眼病都还没有解除呢,你还想着继续盗墓啊?”

  “不不不!”张贵插嘴道:“如果我们的眼睛能够治好,能够躲过一劫,我发誓,我们以后再也不盗墓了,碰都不碰了,找个本分工作,老老实实生活,再也不做这种事情了!”

  我没有理会富贵两兄弟,他俩今后还会不会盗墓,也不关我的事,所以他们在我面前保证发誓,也没什么意义。

  反正古话说得好:“久走夜路必闯鬼!”,盗墓是损阴德的事情,这种事情做多了,自然不会有什么好结果。

  我走到石棺边上,举着手电往棺材里打量。

  但见石棺里面空荡荡的,除了一具白森森的骷髅架子,其他什么都没有。

  虽然墓主人已经成了一堆白骨,但是他身上的衣服还很完整,是一件黑色长袍,像是某种少数民族服饰,那堆白骨,就包裹在黑色长袍里面。

  我回头问张富:“那堆翡翠核桃是从哪里找到的?”

  张富说:“就在这口棺材里面,应该是墓主人的陪葬品吧,也是石棺里唯一的陪葬品,除了那对翡翠核桃以外,其他什么东西都没有!”

  “没隐瞒什么吧?”谢一鸣问。

  张贵举起右手发誓说:“真的没有!当时我们打开这口棺材的时候,其实是很失望的。因为我们找到这座古墓并不容易,在大山里行走观察了两三个月,才基本上确定了这里有座古墓,本以为会大捞一笔,没想到……哎,花了那么大的工夫和力气,就找到那对鬼东西,还惹上了奇怪的红眼病,真是倒了血霉了!”

  我绕着石棺走了一圈,突然俯下身去,在那堆白骨里面鼓捣了一阵,从白骨里面摸出了一根骨杖。

  谢一鸣好奇地问我:“师父,这是什么东西?”

  我看了看手里的骨杖,长有一米还多,骨杖通体都是用人骨打造而成的,白森森的,混合在那堆白骨里面,不仔细看,很难发现。

  最诡异可怕的是骨杖的把手,竟然镶嵌着一颗拳头大小的骷髅头,空洞洞的眼眶直勾勾地盯着我们,令人不寒而栗。

  张富和张贵凑了上来:“我们上次进来的时候,都没有发现这个东西,不过就算是发现了,我们肯定也不会要,这东西卖不出去的,没人收购这么可怕的东西,而且只是人骨而已,也不值钱!”

  我举起骨杖转动了一下,猜测分析道:“看这根骨杖的样子,很像是以前祭司用的法杖!以前的少数民族,部落村寨里面,都有一位掌管祭祀大权的大祭司,这根骨杖如果真是祭司用的法杖,那么墓主人的身份,很可能就是一个大祭司!”

  在古代,祭司是一个地位很高的职业,相当于一个部落或者一个民族里面的二把手,通常来说,除了族长以外,就属祭司的地位最高,甚至大祭司的话语权,比族长更高。

  因为古时候的人们,是非常信奉祭祀的,而族里的大祭司,是能够穿梭阴阳二界,跟鬼神交流的人,所以深受族人们的尊敬和崇拜。

  可以说,一个族里的大小事,都离不开祭司,小到耕种狩猎,大到祭天打仗,都会向大祭司请教。

  虽然墓主人的身份,我们大致猜测是一个少数民族或者部落的大祭司,但是这个部落是什么部落呢,这个大祭司又是哪个部落的大祭司呢,我们暂时还无从知晓。

  “这个墓主人,生前应该是个彝人,他所在的,应该是个彝人部落!”沈洁突然说道。

  我们回头看着沈洁,诧异地问:“你怎么知道?”

  沈洁是个女人,比较胆小,一直吊在最后面,自从进入古墓以来,沈洁的存在感是相当低,她不说话,我们几乎都忘记了她的存在。

  这时候,沈洁突然说出大祭司的彝人身份,我们还有些诧异。

  沈洁冲我们招了招手:“你们跟我到这边看看,这边的墓室墙上,有很多彝文!”

  我们跟着沈洁,好奇地来到墓室的墙角下,举着手电往墓墙上照去。

  手电光射出的光圈,落在斑驳的墓墙上,在满是尘灰的墓墙上缓缓移动,依稀可以见到,整整一面墓墙上面,全都刻着一种造型古怪的文字。

  这些文字如同蝌蚪般大小,看上去就像是图画一样,跟象形字很相似,但又能看出这是一种文字,这些古老的文字,全是工匠刻在墓墙上面的。

  谢一鸣问沈洁:“嫂子,你怎么知道这些是彝文?”

  沈洁说:“我好歹是个大学生好不好?我大学时候,主要学习的就是语言专业,对各个民族的文字都有涉及。彝文很有自己的特点,所以我一看便知!”

第1214章 不要放弃

  张富和张贵走过来,举着手电看了看,也很肯定地说:“对,这是彝文没有错!”

  谢一鸣好奇地看着他们:“你们也能看出来?”

  张富和张贵说:“彝人主要聚集在四川,贵州,云南一带,小兄弟是上海来的,彝族对你来说确实陌生了一些,但是对我们来说,还是经常见到的。我们这些年,几乎走遍了全贵州,也曾去过四川,云南,跟不少彝人打过交道,也看到过彝文。虽然不认识,但是看图案,跟墓墙上的这些图案差不多!”

  谢一鸣把目光投向沈洁:“嫂子真是厉害,既然能够看出这是彝文,那你跟我们讲讲,这墓墙上面,写的到底是什么?”

  沈洁撇撇嘴道:“我只能认出这是彝文,但我并不通晓彝文!”

  顿了一下,沈洁又说:“我们可以用手机拍照,把墓墙上的彝文照下来,然后回去找个彝人来帮忙解读,也许能从中找到一些线索!”

  我们点点头,表示赞同,毕竟这间墓室太简陋了,墓室里没有多少东西,除了墓门上的那个血眼以外,最有价值的东西,便是这面墓墙上的彝文了。

  我们又绕着墓室走了三圈,确定没有什么有价值的东西以后,这才退出了墓室。

  当然,退出之前,沈洁用手机,拍了很多张墓墙的照片。

  从墓室里出来的时候,外面的天色已经黑了,看来今晚又得在原始丛林里面过夜了。

  除了龙少爷和沈洁以外,我们另外四个人,都是在野外生存的好手,我们很快就在附近找了一个可以落脚的地方,然后拾来柴火,升起了篝火。

  张贵麻利熟练地将那只獐子剥皮,然后找来树枝,将树枝一端削尖以后,再把獐子架在火上烧烤。

  我们围着火堆坐下,丛林的夜晚有些凉,四周会升起很多水汽,要是不挨着火堆,可能一晚上睡觉,都会感觉自己像是泡在水里。

  火光映着众人的脸,朦胧的黑暗中,他们那一双双血红色的眼睛,看上去还真是有些骇人,就像是几个从老林子里爬出来的厉鬼。

  张富忧心忡忡地说:“刚才我去溪水里打水的时候,看见自己的眼睛,越来越红了!”

  “等到回去以后,找人看看墓墙上的彝文,看能不能找到新的线索!”我安慰张富说。

  张富叹了口气,有些沮丧地说:“我都不知道能不能活着回去!”

  “能啊!绝对能!一定能!”谢一鸣坚定地说,其实这句话,他更多的是在给自己加油打气。

  我虽然没有中招,但我能够体会他们的心情,人们对于未知是最恐惧的,没有人知道为什么他们的眼睛会变成血红色,也没有人知道,血眼会带来什么后遗症,目前能够知晓的是,中了血眼的人,会发疯发狂,跟中邪了一样。那么,下一步呢?随着血眼的不断加深,后面还会出现什么症状呢?没有人知道!所以,这才是最让人害怕的!

  “其实我现在最担心的是我的爸妈!”沈洁说。

  我明白沈洁的意思,因为沈洁的爸妈都接触过翡翠核桃,不出意外的话,他们也应该中招了。

  当然,古玩斋的老王,还有赵平那个混蛋,应该也中招了。

  龙少爷伸手揽过沈洁的肩膀,将沈洁拥入怀里,安慰道:“没事的,不要担心,爸妈他们不会有事的!我们不能放弃希望!”

  经过这些天的跋山涉水,同甘共苦,可能再加上血眼给人带来的死亡恐惧,龙少爷和沈洁之间的夫妻关系,反而加深巩固了不少。

  我记得龙少爷之前跟我抱怨过,他对沈洁,可能没有那么多的爱,并且从外形上来说,沈洁也不如龙少爷以前谈过的那些漂亮女友,龙少爷跟沈洁在一起,更多的是一种政商结合,一种有目的的政治婚姻。

  但是,在经过这一系列的事情以后,我能明显感觉到,龙少爷对沈洁的态度变了,对沈洁的感情也变了。

  也许在龙少爷的心底深处,正在一步一步的慢慢接受沈洁。

  如果能够成功解除血眼的话,相信龙少爷和沈洁的感情会有大幅度的提升。

  我点点头,让大家打起精神,我说:“龙少爷说的很对,任何时候,我们都不能放弃希望,更何况,我们还并没有走到绝路对不对?这次重回古墓,还是有很大收获的。首先,我们可以肯定,这种奇怪的血眼病,来自于那对诡异的翡翠核桃;其次,我们也推测出了墓主人的身份,是以前彝人部落的一个大祭司,那对翡翠核桃兴许就来自这个彝人部落,这也为我们接下来的调查,指明了方向;第三,我们的手里还有那么多照片,回去以后,把照片上的彝文翻译出来,兴许就能了解更多的东西!”

  说到这里,我停顿了一下,接着又说:“仔细想想,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我们并不是空手而归,我们有了清楚的调查方向,有什么值得沮丧呢?”

  “对!不要沮丧!我认为咱们应该好好庆祝!”龙少爷说。

  张富和张贵的情绪也被感染了,张贵说:“这种时候,必须得好好喝上一杯!”

  张富和张贵出门的时候,一人带了个酒袋子,对于常年在野外工作生存的人,基本上都会带上酒,一个是驱寒,一个是壮胆,一个是打发无聊的时间,还有就是释放压力。

  来的路上,两兄弟一路喝着走,就算吃干粮,也要喝上两口,也不知道他们身上的酒喝完没有。

  张富问张贵:“你那里还有酒吗?”

  张贵摘下腰间的酒袋子,摇晃了一下,高兴地说:“还有半袋!”

  “一人整点!”张富说。

  “好!一人整点!女士优先!”张贵拔开酒塞,将酒袋子递给沈洁。

  沈洁原本是不喝酒的,而且作为一个千金小姐来说,她也不会喝别人喝过的东西,因为这样不卫生。

  但可能此情此景,再加上氛围的感染,沈洁竟然没有拒绝,二话不说,接过酒袋,咕咚咚灌了一大口,要不是龙少爷抓住酒袋,沈洁还不会停。

  沈洁的脸很快就红得像猴子屁股,但她却反手擦了擦嘴角,兴奋地说:“过瘾!”

  “好!”我们拍手叫好,称赞道:“女中豪杰!巾帼英雄!”

第1215章 自找的

  第二天,我们启程回家。

  兵分两路,张富和张贵拿着彝文照片,去找彝人翻译;而龙少爷和沈洁担心父母,则先行回到县城家里。

  之前我给沈文化做法续命,所以沈文化一直都活着,但就是没有苏醒。

  而沈洁的母亲,也跟我们预料的一样,眼睛变成了红色。

  为了避免沈洁的母亲受到刺激,我们都没有告诉她关于“血眼病”的真相,沈洁只是对她母亲说:“妈,最近你太累了,多休息,眼睛都熬红了!”

  龙少爷请我们下楼吃饭,坐在饭店的包间里,龙少爷频频举杯向我们表示感谢,感谢我们的鼎力帮助。同时也对谢一鸣表达歉意,如果不是为了帮他们,谢一鸣也不会染上“血眼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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