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承泽看向我,沉默片刻后问道:“你想说什么?”
“我杀了几个无辜的人,却救下上万万无辜的人。”
“很多时候,事情没有对错之分,我杀人为了救更多的人,如果我那天不杀那些无辜的人,龙脉被毁,接下来我们整个国家都将面临亡国灭种之祸。”
“很多时候,看似行善实际上是在作恶,看似作恶,实际上是在行善,过程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得到了怎样一个结果。”
我拍了拍冷承泽的肩膀,微微一笑。
这一次是有一个活生生的例子摆在他眼前,此次我再说了这样一番话,对于他的内心,触动必然是十分之大的。
我见他一直在沉思,半天不说话,摆了摆手戏谑道:“怪不得我师父讲,在终南山修行的道士,修行的反而最不好,果然如此。”
“你这话什么意思?你认为我本事不如你?!”
见冷承泽一脸的怒意,甚至想要拔剑。
我只是笑着指了指心脏位置:“你这终究是术法上面修行,我说的是心,修心。”
“大隐隐于朝,中隐隐于市,小隐隐于野,你冷承泽看似道骨仙风,一身超凡脱俗的气质,自诩正义之士,但说句实话,你什么都不懂。”
“全真道素来讲究一个性命双修,命你的确修的不错,但谈论到心性,这二十年来,你可曾长进过半分?”
第483章 二十二卷:尘世修道
红尘炼心,这是一个世间所有人都在经历的一个过程。
于这个人世,经历红尘万种,追寻本心。
道家的修道所指,并非修的是什么玄门术法,而是修心。
所以世人虽未入道,世人却都是修道者。
这也是道教修道一个很根本的概念。
之所以讲,像冷承泽这种在终南山修行的深山隐士,修的反而最不好,根本原因就是,道教的教义就是要进入俗世修行,用自身学到的本事拯救黎民,匡扶正义。
去经历俗世纷扰从而看破,从而寡欲保真,追求真我。(寡:满而不溢的意思,道教并不主张绝欲)
镇压龙脉的骨钉仍旧在缓缓旋转着,我随后一眼注视着冷承泽继续说道:“言尽于此,如若你…”
但却不等我将话说完,冷承泽突然躬身握拳。
“好,从今天之后,我一定谨记教诲。”
原本以为这小子还要与我争辩一番,突然来这么一出,倒是反而把我给搞的有些不会了。
我愣了愣神,随后笑着抛给他一根烟:“别整这些没用的,先抽根烟证明一下决心。”
冷承泽踉跄接过烟,随即一脸难堪的注视着我:“我们全真教有戒律…”
“唉!什么狗屁戒律,红尘炼心,红尘炼心啊!你不亲身体会,如何看破红尘?来,整一口!”
在我不断规劝之下,冷承泽抽了一口之后,瞬间疯狂咳嗽了起来。
“咳咳咳!这个…好呛啊!”
“这是第一口处女烟,继续抽一口试试…”
“要入肺!我日你妈,老子教你抽烟,不是让你当烟囱的!”
……
怨魂钉钉龙脉一直持续到下午黄昏之际,这才彻底将龙脉给钉死。
秦岭龙脉一事,临到这个事情算是彻底结束了。
这一次秦岭一行收获颇丰,特别是江月眠,在刘备墓里边,捡了两条花鳞子。
这浑身上下色彩斑斓的锦蛇是奇物,按照江月眠所讲,单单拿出去卖,两条花鳞子怕都能卖个上百万。
当然更大的用途,是用来炼制成蛊,听江月眠讲,这花鳞子的成长空间很大。
除了江月眠之外,还有一个人在此行捡了不小的便宜。
那就是徐三,我也是在回到成都许多天之后才发现的。
这家伙在出刘备墓的时候,老毛病犯了,悄悄钻进耳室里边,顺了一大堆价值连城的珠宝玉器。
这并不是一件好事,因为盗墓这买卖业债实在是太大了,至少我这么多年,没有见过一个盗墓贼是善终的。
即便是盗墓祖师爷曹操,年轻时起兵盗了那么多墓,最终辛辛苦苦创建下来的基业,反而被别人盗了。
所以,在发现这小子偷了一堆东西回来,当天我连忙又带他回了一趟秦岭,进入墓穴把东西给还了回去,然后烧香烧纸,如此跪拜告罪了一番,这才又回到成都。
如此一来一回,转眼时间便来到了八月份。
对于明抢这种事情,我都还能接受,但像徐三这种,时不时就搞一些小偷小摸的行当,说实话,我内心真觉得不耻。
于是在回到成都的第二天早上,我便将他给单独叫了出来。
清晨,我们顺着锦江河道一直往下走着。
“徐三啊,朗哥平时给你的钱,是不够用吗?如果真的不够用的话,都是兄弟,可以给我讲,没事的。”
“偷”这个行当,即使徐三从事,但显然他也知道是令人不耻的。
我这话一出口,他顿时耷拉下脑袋。
“没有,朗哥给我的钱挺多的,其实我都没有用,把钱全存起来了。”
我蹙眉道:“你小子既然不用钱,惦记墓里边的东西干什么?你也是行内人,盗墓业债大你是不知道吗?”
听到我这话,徐三叹了口气,就着河边的石台阶坐下,随后又从包里掏出一盒娇子,递了根烟给我。
“我知道,不过就是忍不住,其实…我早年不偷东西的。”
见到徐三一脸凝重,欲言又止的神情,我自然是听出来他这偷盗的背后,怕还有一段不为人知的往事。
“那为什么现在这样呢?”
徐三缓缓说道:“家里是甘肃平凉的,我老家那边穷,而且那边治安又乱,父亲早年是在道上混的混混,后来被别人给杀死了,我没有办法,只有往重庆这边跑,那个时候我才十岁。”
在接下来,徐三将他早年经历的一切给说了出来。
祸不及家人这句话,都是失败者迫于无奈讲的东西,黑道,特别是在眼下这个法律不健全的年代,道上混的人一旦失势,家里人必然是会遭到对方清算的。
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十岁的徐三跟着他爷爷便来到重庆。
在这个时期,徐三接触到了重庆当地的一个隐秘的灰色产业——花船。
花船这个行业自古都有流传,一般出现在沿海沿江一带,说白了,也就是卖淫窝点。
每当夜里,沿江位置就会有船停泊着,然后船客就会在上边等待着,在付了钱选好姑娘之后,岸边的姑娘洗漱干净,就会由船童抱着姑娘给送上床。
徐三一路逃难到此,因缘际遇之下,就在这里落脚了。
而他的一身偷盗的本事,也是在这里学的,因为经营花船的这批人是一个江湖帮派,名叫鹊帮。
鹊帮是一个十分臭名昭著的门派,这个帮派至明朝诞生,以喜鹊之名而立。
可千万别觉得喜鹊这个东西多么喜庆代表着爱情。
知道喜鹊这个鸟类的都很清楚,这个东西喜欢啄食粮食,时不时就会钻进农民的家里,偷吃母鸡下的蛋,偷吃别的鸟类的幼崽。
这是一个很可恶的鸟类,同样这个鹊帮也是如此,干着拐卖儿童的行业,坑蒙拐骗无所不做。
社会上,采生折割这些门路,把拐卖来的儿童给打成重度残疾,扔到街上乞讨谋取利益这些办法,就是鹊帮这个门派发明的。
当时明太祖朱元璋为了收拾这群人,直接就是实行绞刑或者凌迟,除此之外,家属不知情者流放三千里,知情者直接砍头,属实严厉到极致。
而在此花船之上卖淫的女人们,也是他们从外地拐卖而来的。
除了拐卖妇女之外,这群人还有一个十分可恶的行径,养在古代十分流行的江南瘦马。
这群人会有意识在外地拐一些漂亮的小女孩儿,不过并不卖,而是养着,等十六岁成年调教好了,卖给一些有钱人亵玩,这些出落漂亮的女孩子,第一次初夜往往能卖到一个意想不到的价格。
第484章 二十二卷:巴蜀山城
徐三跟他爷爷就这么寄居在鹊帮门下。
当然并不是白吃白住,从徐三,十岁到十八岁之间,都一直跟着鹊帮门下的一些老人学习偷盗之术,然后在重庆一带干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情,当然在这个期间,徐三偷的钱全归了鹊帮所有,他并没有从中牟利。
除此之外,每到晚上,还当船童,需要在嘉陵江河边抱妓女上船。
而也是在这几年时间,他在鹊帮认识了一个女孩子。
这个女孩是鹊帮饲养诸多瘦马之中的一个,名叫林凤儿。
徐三十岁来到鹊帮,就认识了七岁的林凤儿。
或许同是天涯沦落人的原因,俩人在很小的时候就开始互相帮扶照顾,等岁数再大了一些,两个年轻人自然就互相生了情愫。
两个人就在这样一个背景之下相爱了。
说到这里,徐三苦笑着望着锦江河畔,随即丢落徒留残烟的烟蒂,将其碾灭。
“后来呢?”
“后来?我终究是一介底层,一个无权无势的人,不配谈爱,在十八岁这一年,林凤儿她也十五岁了,她呀,长的很好看,就跟电视里的女明星似的。”
“这一年,他被重庆当地一个老板给看上了,花了五万买了她的初夜。”
听到本唯美的一场爱情,以这样一个结局结束,我内心也是颇为不舒服。
而徐三,在说到这里,也是无声流下了泪,随后又续上了第二根烟。
“记得那天晚上啊,船童正好轮着我,那天晚上林凤儿这丫头穿着一身特别漂亮的凤冠霞帔,漂亮的不行,我亲手把他抱出门,然后一步一步给抱到船上…”
说到这里,徐三一指紧掐着烟蒂,靠着我的肩膀就开始痛哭了起来。
“不…不堪回首啊朗哥,我记得在登船的最后一刻,林凤儿这丫头笑着看着我,说了句:要…要是你也有钱该多好,我…我今晚上就能做你的女人了!”
我听完这个故事,虽然做不到感同身受,但其中的绝望还是能感受到的。
“经过那一夜之后,林凤儿就再没跟我见面了,我自知我与她再无可能,再加上爷爷他恰巧在那一年去世了,于是没几天,我便找了个机会到四川来了。”
“我深刻记得林凤儿说的那一句话啊,直到现在我还能感受到那天夜里的无力与绝望,所以我一定要有钱,所以我才那么喜欢偷钱不用,却死存在那里,这…应该算是个心理阴影吧,我不想也不敢再没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