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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政王(种田文)_分节阅读_第69节
小说作者:花心者   小说类别:历史架空   内容大小:563 KB   上传时间:2019-03-01 18:23:42

  朝曦哼哼两声,“我没有嫁妆。”

  “凤冠霞帔,十里红妆我给你准备。”

  “我也没有权贵的娘家。”

  “我不要权贵,我自己就是权贵。”

  “我现在还没有利用价值。”有一句话碧水书苑的苑长说对了,假如没有钱,没有权,没有利用价值的情况下沈斐还愿意跟她在一起的话,可不就是为了她这个人?

  难道还能为了面子不成?

  到了他这种地步,即便没有面子的事,也会被人说得极有面子。

  就算他不娶她,别人也能有一万个理由站在他那边,说她身份低下,俩人不配云云。

  所以为了面子绝不可能。

  “你有过利用价值吗?”

  朝曦:“……”

  没忍住踹了他一脚,总算明白沈斐为什么这么多年都没有朋友啦,这么毒舌?谁敢跟他做朋友。

  “睡了。”沈斐握住她还要挥来的拳头,掖在被子下,“明天醒来菜就回来了。”

  朝曦抬头看了看他,“真的?”

  “嗯。”

  沈斐闭上眼,只轻轻应了一句,往后朝曦再说什么他也不理,安安静静躺着,睡着了一般,也不知过了多久,胸口突然一沉,朝曦压了过来,枕在他身上。

  沈斐睁眼瞧了瞧,将手垫在她不断找角度的脑后,撑起一个弧度,正好放朝曦的脑袋,如此她才安静下来。

  一夜无梦,第二天一大早,果然有人将她的菜还回来,还有人光着身子负荆请罪,跪在帐篷门口。

  沈斐出去时瞥都不瞥一眼,任他们跪着,反倒是朝曦慌了神,不知道该怎么办好?

  叫他们起来,他们也只有一句话,“小的心生贪念,偷了宁王的菜,自知有错,甘愿受罚!”

  “那是我的菜。”朝曦叉腰,“还回来就是,没必要这样,都起来吧。”

  说来奇怪,“几盘菜而已,你们这么多人过来偷?”

  一共跪了四个人。

  另外两人回话,“我俩是昨天守夜的侍卫,犯了包庇的罪。”

  “包庇?”朝曦先是愣了愣,后反应过来,“你们认识?”

  那四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齐齐点头承认。

  好啊,还团伙作案,就说这么多的菜,被偷了怎么侍卫不知道?搞了半天原来认识。

  “继续跪着吧。”

  朝曦也不管了,将她被拔走的菜洗洗,准备炒肉吃。

  许是沈斐出声的及时,这些人还没将菜吃掉,他们本以为就偷个菜而已,不会有什么,朝曦也只是个‘暖床’的侍卫,宁王国务繁忙,根本没空理这种闲事。朝曦一个侍卫,没那么大权利追查,这事也只能憋在心里,谁料大半夜的宁王竟然特意披了披风出来查看。

  还明里暗里给朝曦撑腰,朝曦不懂那些弯弯道道,他们懂,宁王让他们领鞭,其实已经看出了他们与偷菜的人认识,想让他们追回菜,又顺便卖朝曦一个人情。

  将他们交给朝曦处理,朝曦处理了自己心里得劲,不处理正好让他们承一份情,左右都有好处。

  本来这些个曲曲直直他们也一瓶子未满,半瓶子晃荡,几人坐在一起谈了一夜,总算将宁王短短几句话尽数猜透。

  这样的人深藏不露,对他隐瞒小心思没用,不如坦诚,所以四人一起负荆请罪。

  要怪就怪自己贪嘴,朝曦炒菜的时候就在帐篷外,那个香啊,忍不住便打了歪主意。

  朝曦一点自觉都没有,又在他们面前炒菜,不知从哪弄来的锅,架在火上熟门熟路倒油,呛辣椒。

  辣椒是水月和镜花姐姐带的,干的,朝曦有些惋惜,干的就没办法腌辣椒了,不过可以用来腌韭菜和蒜苗,吃起来不会那么呛。

  镜花姐姐和水月姐姐还带了鸡蛋和鸭蛋,鸡蛋留着给沈斐打鸡蛋汤,剩下的用来腌咸鸭蛋,面粉和好,醒了半天,晚上蒸馒头吃。

  还剩下一些肉,怕坏,朝曦用来包饺子,不吃,先存着,这样一天三顿都有东西可以换着吃。

  沈斐最近似乎又被她养胖,朝曦夜里摸了一下,腰身稍稍粗了那么丁点,他太瘦了,胖了好看。

  一天吃四顿饭,偶尔还有点心和蛋汤,不胖才怪,胖了脸上有肉,皮肤瞧着越发细腻有光泽,只不过朝曦有的担心,照这样喂下去,沈斐会不会被他喂成小胖子?

  沈斐这样的人不可能允许自己胖成那样。

  朝曦很快发现这人没人监督,自己晨练起来,每天坚持一个时辰,没多久肚腹上一层薄薄的肌肉。

  朝曦开始以为要打仗了,问沈斐,沈斐只说时机未到,不是打仗。

  再问旁的他也不说,总之一副神神秘秘的样子,但他还是坚持每天早上起床练功。

  许是偷懒太久,开始找不着状态,后来越来越上手,动作也越来越快,茫茫一片的雪地上只有他一抹身影上下纷飞,衣袖吹的猎猎生风,越发显得人宛如天上坠下的谪仙一般,踩云欲飞。

  朝曦每天都担心他真的飞走,只要沈斐练功,她便搬个小板凳坐门口,一来监督沈斐,二来看她的菜,免得再被人偷。

  沈斐吃得多,自己不自觉晨练,身体自然好了许多,腿上的青紫消失,手腕上的纱布也终于可以拆了。

  朝曦不喜欢那个伤,每次抹完药都会给他包扎起来,谁都不让看,只在检查的时候瞧两眼。

  一点痕迹都不想留,肉眼有时候又会看错,朝曦便抓了沈斐的手腕放在蜡烛下,仔细观看,结果不小心摸索出个新玩法,把沈斐的手指头放在蜡烛前,宛如照透了一般,晶莹透亮,微微发光,里面的细小血管也能窥见一二。

  朝曦来了兴趣,又在太阳光下试了试,中午的阳光强烈,沈斐站在还未融化的雪景中间,仿佛被镀了一层光似的,显得那般明媚耀眼。

  本来只单纯想玩他的手,现在……

  干脆整个人扑过去,原来都是从背后扑,这回直直正面扑,沈斐踉跄几步才接住她,最后还是因为脚滑俩人一起栽进雪地里。

  离得近了,朝曦发现沈斐的衣裳破了个洞,似乎是被蜡烛烧出来的,她这两天刚好跟镜花姐姐学了针线活,正愁没东西给她实践呢,沈斐自个儿送上门来。

  “衣裳脱了。”朝曦指了指他的袖子,“破了个洞,我给你缝缝。”

  沈斐狐疑的瞧着她,“你会缝?”

  “说得好像我不会似的。”其实本来确实不会,“这么简单很快的,你先把衣裳给我。”

  沈斐半信半疑,手倒是快,配合的将衣裳脱了给她,朝曦回去拿针线,就坐在门口缝,果然像她说得似的,很快,一柱香不到,缝了片叶子出来。

  本来打算缝花朵,奈何手艺活不过关,勉强缝了片叶子。

  选错了颜色,看着差不多都是天蓝色,实际上缝到一块去后变成了宝蓝色,这一片瞧着便格外明显,与周围不大融洽。

  朝曦将衣裳还给沈斐,“凑合着穿,反正也没人看你。”

  说罢红了脸,一阵风似的跑了。

  沈斐撑开衣裳看了看,嘴角不自觉勾起。

  第二天他果然依着朝曦,‘凑合着穿’,那个洞本来在袖子处,不太明显,偏偏朝曦选错了蓝,宝蓝色和天蓝色虽然都带‘蓝’,效果可差远了,就像狗和狗熊,是天壤之别,只要他稍稍抬起袖子,那一片宝蓝色的叶子便会被人尽收眼底。

  镜花也瞧见了,没忍住翻个白眼,不用想也知道肯定又是朝曦姑娘搞得鬼。

  她主动道,“公子,我给你拆了重新缝吧。”

  沈斐摇头,“不要拆,反正丢的不是我的脸。”

  都说谈情说爱的人就像小了十岁似的,变得幼稚起来,公子最近似乎也有些孩子气。

  “谁绣的丢谁的脸。”

第83章 你说晚啦

  可穿在您身上啊, 谁知道谁绣的,但是大家都知道是您穿的。

  镜花无力反驳公子这个不太成熟的观念, 只安慰道, “也不是那般难看, 朝曦姑娘的手艺有进步。”

  公子随身带了个香包,朝曦姑娘绣的,时不时拿出来,前几天搁在桌子上,被镜花瞧见。

  上面不堪入目的绣工只觉刺眼, 没忍住找了朝曦姑娘,亲自教导她,朝曦姑娘很有兴趣, 磨着她学了很久, 难得掌握了一门手艺活,跃跃欲试看见什么都想缝一缝,公子第一个遭殃。

  前几天便瞧见他的衣裳上多了些不该有的东西,不过绣在里面, 眼不见为净, 倒不觉得有什么,现在干脆绣在外面。

  好想拆下来重绣,奈何公子喜欢, 只好忍着不看便是。

  “镜花。”沈斐突然叫她。

  镜花精神一震。

  “朝曦回来了告诉她中午不用做我的饭, 我有事出去一趟。”边说边套了件披风, “与诸多将军一道, 让她不用担心,我很安全。”

  镜花点头。

  这个时候出去,不用说也是跟元军有关的事,这些个国家大事她操心不来,只是莫名有些担心公子。

  每次公子出去,都觉得他回不来了似的,偏偏只能焦急着等着,还好这么多年都没出过事,每次公子都平安回来,可还是莫名担心。

  如果能有个武艺高强的人随时随地跟着他就好了,这样她也可以放下心来。

  虽然只是个丫头,比公子还小,但是操着老母亲的心,每天都怕公子饿着渴着,被人袭击,也十分努力习武,希望能帮他挡住风雨,奈何武艺不精,连朝曦姑娘一个指头都比不上。

  说来也怪,朝曦姑娘医术好倒也罢了,武功居然也这么好,一个人能兼顾两件事,又同时练到顶峰,莫不是她与公子似的,都是万一挑一的天才?

  公子琴棋书画,诗酒花茶样样精通,被誉为百年难得一见的天才,可惜后来他母妃死后,他也渐渐‘失去光彩’,后来还有人说他的名气全靠母妃所得。

  镜花每每听到这种话都气得要死,想找人家理论,每回公子都淡然处之,仿佛说得不是他似的,丝毫不受影响。

  他就是有这种本事,无论在哪,都能沉浸在自己世界中,将所有的一切撇开,安安静静做他的事。

  为了画他的《年夜》,曾经在街上守了好几个月,观察世间冷暖,将感情注入其中。

  后来被地头蛇的女儿看中,找了人要强行带他回府,两方人一言不合打了起来,公子就坐在正中,完全不受影响,依旧慢条斯理的画他的画。

  一仗打完,他那笔才停下来,淡漠扫了一眼回府,中间一句话没说,只在到家后突然停下脚步,递了个手帕给她,道一句,‘辛苦了。’

  只一句话,受的伤和痛登时便觉得值,也不知为何,从小就对公子有一种无条件的崇拜。

  记得她还小的时候,母亲丢下她跑了,父亲也死在她面前,她六神无主,这个神仙一般的少年穿着干净贵气的衣裳,伸出白皙修长的手,问她要不要跟他走?

  她毫不犹豫的选择了跟,无怨无悔,任劳任怨,一切以公子为先,然后才是自己,总之公子高兴她就高兴,公子喜欢谁,她也喜欢谁。

  原来其实有些不满,觉得朝曦姑娘配不上公子,可公子实在喜欢,久而久之她居然也觉得这个单纯不做作的女孩可爱。

  总做些让人啼笑皆非的事,她来了之后公子多了些生气,不再是原来那个高高在上,不容侵犯的贵人,现在瞧着和气许多,她们也多了些乐趣,皆大欢喜。

  也许她就是那个应该陪公子一辈子的人,也只有她才能保护公子平安无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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