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喝到日头西落,晚霞漫天之时,才停了。
停了却不是因为醉了,而是酒没了。
上官秋水举了坛子往下倒了倒,还真一滴酒都没有了,喝的尽兴,心中畅快,开口道:“既然酒没了,你我二人又没喝尽兴,不如切磋一番再去外头找了酒喝?”
“好。”
言毕,二人身形一闪,已停落在谷中一株桃树之上。
她执长鞭,他执长剑。鞭影动,长剑剑影晃人眼神,说是切磋,宋珏也一点没手下留情,不过三招,上官秋水的鞭子就脱了手。
“技不如人!请你喝酒!”
宋珏收剑归鞘,看上官身影已朝着马厩而去。在空中晃动的红色衣摆,晃的他心里也泛起了涟漪。一张黑脸泛了柔和之意,五年前这丫头是这般爽利,五年后还是这般爽利。
心中不知想了什么,闪身跟上,将那红影揽在怀中。翻身骑在一马上,上官挣扎想脱离,宋珏也是利索,直接扯了她的腰封往空中一扬,“今日你就和我共乘一骑,莫想逃。”
腰封一扯,那衣裳不得不用手去拢,上官秋水顾暇不及,再待反应之时,宋珏已驱马朝着谷外的方向而去。身子被宋珏怀抱笼罩,他身上一股青草香倒是不难闻。不知这男子体温是不是比女子的要高些,带着她都热了。脸上也犯了红。
“不但今日你要和我共乘一骑,日后,也是。”
“呵,仗着你武功高,就想让我听了你的?”上官秋水侧首看了宋珏一眼,突的一笑,身子便从他腋下穿过。
马儿正在疾驰,她这动作吓的宋珏眼皮一跳,再待下一瞬,上官秋水类似一燕子打挺的姿势已从马儿肚皮之下翻身踩在了他身后。
脚尖轻点,又待一瞬,身形不断退后,外袍拢不住索性脱了去。
两人方向完全相反,宋珏勒马转头,正好那红衣外袍从他身旁划过,他不自觉的探手去接,那衣料顺滑,从指尖划过再接不住。
他不喜欢这感觉,抬头望去,暮色渐浓。
看了看远处树枝上的上官秋水,在这暮色之中更显妖冶。
那红色里衣长袍轻薄,被晚风吹动,偶尔还能看到那白皙修长的双腿。宋珏被这一幕惊艳到,眼神暗了暗,这才猛烈感受到面前这个女子,再不是五年前那不谙世事的丫头。
如今的她,像一坛烈酒,散发酒香,诱人品尝,令人想醉与其中。
“我说请你喝酒,你倒想占我便宜!”上官秋水看不清宋珏神色,又笑着喊道:“我谷中的酒都被你喝完了,也算对得起你,江湖有缘再见吧。”
说完,用了轻功越来越远。
都说缘分天注定,殊不知若是有人用心死撑,也能找老天爷要来点儿缘分。
宋珏隔三差五就往无双谷跑,出现的频率和五年前差不多。
总之上官秋水时不时总能看见他,说得上话就说,说不上话,人家也要到她跟前儿来晃一晃。
弄的烦了,上官秋水索性出了谷,满江湖溜达溜达,也算躲了宋珏。
前脚躲了,后脚就听到暗门消息。当初恒玉杀了南星宫那么多人,死的却那般轻巧。恒松武功被沈恻所废,没想到一个残废的人还能弄出个暗门。
上官秋水躺在佛塔之上饮酒出神,恒家的人她必然不会放过,哪怕这辈子就追着恒家的人跑了,她也要亲手杀了恒松。
脑子回想起那日大火,上官秋水心中犯了苦,又饮了一口酒。看到宋珏出现,扯了扯嘴角,“怎么,你今日寻到这佛塔上,难不成是想和我重温旧梦?”
上次宋珏并无言语,只一起饮酒。今日,他依旧欺身上前,探手取的却不是那酒壶,而是抚了抚她的鬓发。
没人对上官秋水做过这动作,心中一动,不自在的躲了去。宋珏又拍了拍的她的脑袋,“想解决暗门,我来帮你。”
“你知道的倒是多。”
“你的事情我自然都知道。”宋珏坐在上官秋水身侧,陪她饮酒,这才说了五年之前离去的原因。顺带着连自己的身世籍贯,家中几口人都没落下。
说了许多,上官秋水一言未发,许久之后才道:“你若能提着活捉恒松来见我,我就应你一要求。当然,不能让我嫁你,更不能提什么腌臜的要求。”
既然宋珏兄长是镇守边疆的将军,不用白不用。能省点力气干嘛不省。
自此,宋珏消失的时间长了些,却总抽了时间来看看她,待一年之后还真就拎着恒松来了无双谷。
上官秋水这一年里头时常明里暗里的阻碍暗门办事儿,却因暗门被朝廷所护一直不得其法。今日就这么被宋珏拎来,一方面是高兴,一方面又是憋屈。
“人交给你了,也该是你兑现承诺的时候了。”
“你想要什么。”
“要你和我去边疆,五年之后再回中原。”
上官秋水都觉得是自己听错了,去边疆,还五年!“那我的南星宫怎么办?”
“仇人已除,南星宫弟子自有长老带着。”
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即便她上官秋水不是个君子,但也绝对不是个小人。咬咬牙,硬着头皮就答应了。
宋珏是个行动派,第二日就带着上官秋水启程边疆。
边疆匈奴异动,这次联合骁勇善战的沙陀人一同进犯。他是不惧,也有信心和兄长击退异族,这心里头却再没办法放下上官秋水。
他老大不小三十有一了,若这回不带着上官秋水走,可得等到什么时候才能抱得美人归,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更怕再像上回一样,一战三五年,若佳人再出了什么事情,只怕不会像上次一样幸运。
光阴似箭,上官秋水宋珏在边疆,不知共同联手杀了多少异族之人。似是对打仗上了瘾,上官秋水勇猛至及,其中一次更是孤身一人深入草原深处,只为击杀逃跑的沙陀首领。
当消失七天的上官提着沙陀首领的人头,策马来到宋珏跟前儿的时候,从不流泪的汉子眼里泛了水光。用了轻功穿过千军万马,宋珏拥她入怀,亲吻她的头顶,“仗打赢了,我带你回中原。”
上官秋水不耐烦的推开他,“你抱我作甚?我和你没这么亲昵吧?再说五年之期未到,回什么回。”
宋珏抱她更是用力,“我要娶你,再等不得。”
这句话被两旁的将士听到,成亲的欢呼之声连绵成一片。被喊的脸红,上官秋水一激动,把手上拎着的人头推给宋珏怀里,“成亲便成亲吧。”
两人军中两年朝夕相处,生死之间有些东西早已不必明说。
成亲还是回了中原办的,办了两场,一场京城,一场南星宫。
阿难给上官秋水梳头发的时候乐了,“没想到没想到,你这么个凶婆娘还上阵杀敌去了,别说,你干这事儿我也不稀奇。只是没想到你竟然找了个达官贵人当相公。”
“怎的?嫉妒?”
“得了吧,沈恻哪点儿不比宋珏好了,我还嫉妒你?”
上官秋水虽以前爱慕沈恻,但那不过是年少不懂事儿的倾慕,跟宋珏这种出生入死的感情根本没办法比。更是护短,头发都不梳了回头瞪着阿难,“你放屁!沈恻就是个小白脸儿哪里比宋珏好了!”
上官秋水护短,阿难又何尝不是,丢了梳子叉腰吼道:“你才放屁!沈恻要是不好你当年跟后头让沈恻娶你干嘛?”
“还有这事儿?”
突的听到宋珏声音,阿难蔫儿了,忙掩饰的笑笑,拾起那梳子,还顺带拍了拍上官秋水的肩膀,“哪能啊,我就气话随便说说,妹夫别当真。”
阿难脸嫩,本就年岁不大,因着头发逐渐返青,白发部分直接被减去。头发不够梳了发髻,只梳了少女发饰。看起来就和十八少女一般,被这么个姑娘喊了妹夫,宋珏颇觉怪异。
怪异之余仍旧不忘回头看了门外的沈恻。
沈恻掏掏耳朵就当听不见里头的人说什么,抱着沈梨去无双谷里头溜达去了。
宋珏盯了上官秋水半晌也不说话,弄得一旁阿难心里突突跳。见那黑脸妹夫终于走了,才舒了一口气。
“你相公怎么这么凶。”
想起床榻之事,上官秋水脸一红,“确实很凶。”
“那你们这回之后还去边疆吗?”
“不去了,边疆隐患已除,后面我只想着将南星宫发扬光大。”
“哦,那你记得发扬光大之后连本带利的把银子还我。”
上官秋水:“……”
第68章 番外三:恒玉
弄影第一次见到恒玉,不过五岁罢了,和一大批差不多年纪的孩子一同被送到幽幽谷之中。
一开始他并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也不知道日后自己来了此处是干嘛。只知道家里养不起他,卖给了人贩子,人贩子又将他转卖到此处。
周围都是和他一样的人,脏污,黑瘦,衣衫褴褛。
而弄影,就是在这样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里,随着这密密麻麻不知多少数量的人群中,看见了那站在高处的浑身透着精致二字的恒玉。
小小年纪心里头第一次体会到了什么叫差距,却也容不得他多想,因为他的注意力很快就被饿了的肚子转移了。
食过午饭,弄影和其他人都被整理干净换了统一的衣裳,更是配了腰牌。弄影排在最后,他的数字是三佰零柒。
意味这批孩子,一共有三百零七个。
然后,弄影从这天开始,就开始了噩梦。
三百零七人,男女皆有。开始习武,八年为期,只能留下十人。弄影当时还不知道留下这十人是什么意思。当有一天,不知道是谁被同组人所杀,弄影才恍然大悟。
他是脱离了贫穷饥饿,却来到了另一个更为残酷的炼狱。
在这非人折磨的日子里,弄影时常能看到端坐在高处着白衣干净的恒玉。一方天地,他注定是和他们不一样的人。
后来他发现,他错了,错的离谱。
习武五年,终于开始了所谓的优胜劣汰。而他们要面对的敌人却是恒玉,那个衣着华贵,目光沉静的十岁少年。
第一次三百零七人,死在恒玉手中之人有二百整。剩下的一百零七无一人赢过他,却不知道因为什么样的理由被留了下来。
弄影是被留下的其中之一,当时对战恒玉,他以为恒玉不过是和其他人一样。即便厉害些也无甚稀奇,一对招,弄影那双手差点儿被废掉。
心中怒火中烧,他不服,趴在地上血染透了衣裳。一双眼睛如狼,如虎,龇牙咧嘴,似恨不得将恒玉咬的四分五裂。同是人,凭什么他便出尘高贵,而自己就要如地上的淤泥。
打不过,也可以拉着恒玉一起死。
弄影这般想了,也这般做了。如一条野狗,无兵器,张了嘴就咬住了恒玉小腿。后背被长剑划伤,弄影不觉痛。
当血流过眼睛,他听得一声笑,恒玉没杀他。而是将他留下。
又是一个两年,一百零七人只剩下五十人。他们五十个被关进一处伸手不见五指的地下密室,本以为这场厮杀只要在这五十人之中赢了便是。
不曾想,恒玉也被扔了进来。
不像人,不像鬼,没有人性,没有想法。只有活下去,如同最原始的野兽,不,或许连野兽也不如。野兽尚有善意,此刻密室之中的这些人,为了活下去,便是连畜生也不如。
三天,或许十八层地狱也不过如此。
出来的只有三人,恒玉,弄影,梅影。这年,他三人不过十二的年岁而已。
恒玉浑身是伤,脸上也破了相,一被抬出去,立马送去医治。
弄影好不到哪里去,他浑身无力,看着密室口那处露出的几缕阳光,头一回畅怀大笑。终于,终于…
梅影却是哭着,她终于活了下来…她不同于其他人,她还有家人…原以为是被买来做了丫鬟,没想到这十年这般的难过…或许也还好…毕竟她被买来的时候,那银子也够家里头人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