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恃君宠_分节阅读_第1节
小说作者:纷纷和光   小说类别:历史架空   内容大小:423 KB   上传时间:2021-04-23 21:05:28

《恃君宠》

作者:纷纷和光

第1章 少年身着玄色衣袍,五官凌……

  明臻在外看来一直都是不受宠的庶女,从来都是怯生生的被挤在诸位姐妹的边缘。

  她先天不足,从小说话就晚,到了五岁,还是只能结结巴巴说几句话,脑袋也不太灵光,常常沉默的一人跟在众人的身后。

  现在却被带去了长公主府,这也是她第一次离开家门。

  夫人之所以要带明臻去,是因为明臻的迟钝,能衬托出嫡小姐的聪慧。

  而且明臻年龄太小,贵族小姑娘都生得粉雕玉琢,明臻这个小小美人胚子,是精致中的精致,除了过分丰润一点外,带出去也不丢人,反倒会让别人夸夫人大度,一个庶出的女孩子也养得这般好。

  只是嬷嬷对待明臻实在不上心,打了个儿盹儿的功夫,就把明臻给弄丢了。

  长公主府实在太大,明臻仅仅五岁,长得又矮,树木草叶葳蕤,在她的眼中,月季花丛是高大的,现在是秋天,处处可见的墨菊也是高大的,这些都被打理得极好,小径两旁都是这些花丛和一些结着珊瑚珠似的果子的灌木。

  明臻走了半天,小短腿都酸了,还是没有走出来。

  忽然听到一阵琴声,明臻下意识的便顺着琴声而去。

  琴声悠悠,风声潇潇,天本就是阴的,现在淅淅沥沥的下了小雨,明臻小手拨开花丛,慢慢的穿了这片湿漉漉的地方。

  等她走出去的时候,身上满是点滴雨水,发丝也被打湿了。

  耳畔突然传来一道尖尖细细的声音:“哎呦,这是谁家孩子走丢了?怎么跑到了这里?”

  明臻小时候就长得美,所以格外惹人爱怜,一双撩人心弦的眼睛,眼睛尤大,比大眼睛的孩童更大一些,瞳仁乌黑,瞳仁周围隐隐泛着淡淡的墨蓝,初生婴儿般,眼白又干净,所以黑白分明,且带着深深水意。

  大多人都拒绝不了这样眼睛水汪汪的漂亮小孩子。

  眼下看到明臻的时候,李福忍不住笑:“殿下,这个小孩子长得真可爱,皇贵妃膝下那位被夸的天花乱坠,连这个半分也比不上呢,不知道谁家夫人这么有福气。”

  以明臻现在痴痴笨笨的头脑,她压根听不懂李福在说什么。

  她只懵懵懂懂的看着这个陌生人。

  李福长得十分讨喜,面白无须,一双精光四射的小眼睛弯弯的,脸上还挂着和善的笑,别人私底下都称李福是“笑面虎”。

  见到这个小姑娘双眸澄澈,神情天真,李福不由得生起了好感。

  殿下近日又遭算计,心情不佳,李福想着这天真无邪的孩子长得可爱,让人看到就开心,且不知谁家稚子,落水或走丢了就不好了。所以把明臻抱了起来,抱到了高台之上:“殿下,您看看这孩子。殿下长这么俊,以后有了小郡主,肯定也是这样的漂亮。”

  明臻这才看到高台之上抚琴的少年。

  少年身着玄色衣袍,五官凌厉,俊美无俦,入眼只见他眉飞入鬓,有一双深邃狭长的眼睛,冷冰冰的不似真人。

  李福用手帕给明臻擦了擦脸:“有点脏,身上淋了雨水,奴才让厨房的人煮点姜汤,别让这小家伙冻坏了。等下再问问长公主,是谁家孩子丢了,大概是哪个大人家里的小姐。”

  他把明臻放在了地上。

  明臻鞋子上都是泥,外衣簇新,袖子往上一卷,露出一截里衣,里衣原本应该是粉色,现在洗得泛白,破破旧旧,和簇新外衣完全不符。

  明臻一双乌溜溜的眼睛盯着桌子上的糕点,张嘴咬住了食指,一副馋猫相。

  少年拈了一块糕点,手指修长玉白,看起来便是养尊处优的贵公子,一双狭长冷眸注视着明臻的眼睛:“你叫什么名字?”

  少年的声音亦是清冽的。

  明臻知道自己名字,她目不转睛的盯着少年手上的玫瑰酥:“阿臻。”

  少年把玫瑰酥喂了她。

  小小的圆圆的一枚,她一口全吞了,嚼也不嚼就咽下去,结果卡在嗓子眼,一张小脸憋得通红。

  “……”

  少年也没有想到,这小家伙居然如此愚蠢。

  最后还是他催动内力在明臻后颈处轻轻一拍,让明臻吐了出来。

  这小孩子看起来精致漂亮,小巧玲珑的一只,实际上比同龄的孩子更丰润,坐在身上沉甸甸的。

  少年指腹捏着她的脸,捏了两下,又将她放在了地上,给了她一盘子点心。

  少年是当今秦王,年少封王,其实在本朝颇为奇怪。

  这段时间,秦王忙于争斗,并没有什么胃口,看这个小不点一口一个糕点,吃得十分香甜。

  似乎是吃饱了,明臻小小的打了个奶嗝儿,漆黑的眼睛看向秦王:“叔叔,茶。”

  这小东西吃了他的糕点还不够,还想喝茶。

  秦王端茶的手顿了顿:“你叫我什么?”

  他虽然身形高挑,比同龄少年心机更深,实际上仅年长对方七八岁左右,无论如何,都担不起一句“叔叔。”

  明臻眼中闪过一丝疑惑,之后,她看着对方格外俊美的面容:“伯伯。”

  对于所有称谓,明臻知晓的并不是那么清楚,她的小脑袋瓜实在不灵光。

  连着从“伯伯”“舅舅”“舅娘”“姑姑”“奶奶”喊到了“爷爷”,她都没见这个长得很高很高的人给自己水喝。

  明臻嘴巴一撇,眼眶里瞬间蓄了泪,就要哭。

  秦王最讨厌人哭,尤其是孩子哭,眼见这小家伙想嚎叫起来,就给了她一杯茶。

  正常孩童,五岁大的时候早就能够分辨辈分和性别,明臻却什么都不懂,大概率有些痴傻。

  喝了水之后,明臻接着吃,这个时候,李福端着姜茶回来了,他低头一看明臻吃了半盘子点心,呵呵一笑:“能吃是福,好养活,是个有福气的小姑娘。殿下,您也要多吃点东西才对,最近日夜操劳,您的身体亏损了许多。”

  秦王看着明臻脸上的脏污,眼中多了一丝笑意,因为他面冷,就连笑也是冷的。

  李福跟在秦王身后有两年了,虽然秦王年少,但城府颇深,比一些活了几十年的老狐狸更狡猾,更难应付。

  他完全喜怒不形于色,永远教人读不出他的心思。

  李福用帕子擦了擦明臻的脸,把姜汤凑到了明臻的面前,他没有孩子,便格外喜欢小孩子。

  明臻捧着喝了两口。

  外面雨也停了,明臻吃饱喝足也困了,懒洋洋打了个哈欠。

  李福道:“殿下,我抱着去长公主那里问问,看是谁家夫人弄丢了孩子。”

  明臻被李福抱了起来,她小手捂住嘴巴打了个哈欠,手圆圆胖胖,五个小坑肉乎乎的,颇为可爱:“哥哥,明天见。”

  这一次,总算叫对了。

  不久之后,明臻就趴在李福的肩膀上睡着了。

  李福抱着明臻到了长公主这里,所有客人都走了,长公主得了闲正要休憩,看到李福进来,她没好气的道:“怎么了?”

  李福小声道:“听说公主您今天请了几家夫人做客,不知哪家小姐走丢了,被秦王殿下捡了。”

  长公主景兰姿色柔媚,一双眼睛上翘,细细长长,她懒洋洋的去看明臻,看了一眼之后,细长眼睛蓦然睁大了:“这孩子长得不错,小小年纪还未长开,居然生成这样。”

  李福陪着笑道:“确实长得不俗,看着就不是一般人家的姑娘,奴才也担心走丢了有麻烦,喂了一碗姜汤,就赶紧送来了。”

  明臻仍旧在睡着,丝毫没有被惊醒。

  景兰道:“放在贵妃榻上吧,我让人去问问,看是谁家孩子丢了。”

  景兰房中一片温馨的香气,如兰似麝,这种香气来源于某种昂贵的香料。她颇得圣宠,平日里挥霍无度,是当今最娇纵的公主,李福知道明臻跑了半天,身上有一些脏污,所以不敢放在景兰长公主榻上,将明臻放在了一旁的地毯上。

  地毯绵软厚实,明臻在上面睡得正香,她呼吸均匀,面色绯红,眼睫毛弯弯上翘,墨黑的发丝披散在肩头,甚是可爱。

  等安国公夫人急急匆匆来领人的时候,景兰长公主随口多问了几句,才知道这是一名庶女,先天不足,母亲生她的时候就死了,从小就痴痴傻傻,认不清人,也很少说话。

  倒是可惜了。景兰一向喜爱聪明伶俐的孩子。

  景兰长公主慵懒的道:“天色不早了,你带着孩子走吧,外边天冷,她应该受了一点凉,衣服也脏兮兮的,回去记得换身衣服,喂这孩子再喝一点药。”

  说完之后,景兰轻轻一挥手,让安国公夫人带着人离开了。

  外面仍旧是阴天,安国公夫人身旁跟着几名丫鬟,丫鬟想帮着从安国公夫人手中抱过来:“夫人,我们赶紧回去,老爷现在应该回家了,如果晚了,让那位知道,又该在老爷面前闹起来。”

  安国公夫人并没有给她,她亲手抱着:“阿臻年龄还小,还能抱得住,幸好无事。”

  长公主府内有一个池塘,她先前还一直担心这孩子掉进去淹死,现在顺利将人带回,安国公夫人松了一口气。

第2章 明臻疼了就哭,说不出什么……

  安国公夫人带明臻出了长公主府。

  今天早上到了公主府后,她不可能亲自照顾这孩子,所以丢给了下面的人。

  下面的人都是一群势利眼,眼睛里只有嫡小姐,没有一个记得还有一个脑袋有问题的小小姐。所以就算明臻丢了,都互相怪罪来怪罪去,没有一个敢担责任。

  虽然明臻庶女,但她毕竟是安国公的骨肉,安国公也记得有这么一个女儿。安国公夫人素来喜欢做出贤惠的样子给人看,倘若明臻这一趟丢了,她也不知道怎么和安国公交代,安国公夫人的威严也会扫地。

  小丫头片子看着没有那么重,抱起来却很沉,不过绵绵软软的,倒也舒服。

  现在明臻熟睡,一张脸睡得红扑扑,纤长眼睫毛弯弯翘翘,安国公夫人罗氏吊着的一颗心完全松了下来,冷冷瞥明臻一眼:“多漂亮的孩子,可惜是个蠢货。”

  她一个大人,又是一家主母,大家闺秀出身,当然不和一个脑子有病牙还没有长齐的孩子计较。

  天气渐冷,明臻身上穿得也单薄,哪怕马车内暖洋洋的,罗氏禁不住摸了摸明臻的衣物。外衣崭新,是新做的,今年家里每一个孩子都做了至少一套新衣服了,里衣也该是簇新,罗氏却莫名觉得不对,她扒了扒,却见里面长袖短衣薄薄一层,颜色泛旧,有地方破了洞,连补丁都没有打。

  各家各户庶女的待遇都平平,明臻这样生母去世的庶女待遇会惨些,但国公府底蕴丰厚,罗氏也不是小家子气的人,虽不至于让国公府八九个女孩子都和嫡女一样,却也不会让人忍饥挨饿,明臻这样的,一个月也该有一两银子的花销。

  衣服褪了大半,明臻睡梦中觉得冷,缩了缩脖子。

  罗氏往下看了看,只见这孩子细白的肌肤上遍布掐痕,后腰和臀部都有青紫淤痕,旧伤和新伤累积,看得出是经常被挨打。

  明臻的母亲是难得一见的美人,说沉鱼落雁倾城倾国完全不为过,罗氏迄今都记得,当初白氏被带进国公府,向她请安的那一刻,整个屋子都亮堂了起来。

  罗氏心胸不算宽广,却很难讨厌白氏,白氏生得太美,完全不似人间女子,身上一点烟火气都没有,不妖不媚,冰冷自持。

  罗氏见过当今贵妃,京城人常说贵妃是京城最美的女人,实际上,贵妃连皇后都艳压不了,更别提神仙似的白氏。

  可惜红颜薄命,白氏病病歪歪,安国公看起来不喜欢这样的病美人,带回来之后也没有太宠爱,一次也没有去白氏房中看过,后来白氏成天抑郁,生下明臻就死了,安国公一把火将人尸体给烧了。

  等白氏骨灰入土,安国公才后知后觉的生出一点点怜悯来,把明臻给了温柔体贴的侧夫人连氏去养。

  可以说,明臻是连氏养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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