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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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稍微有点担心之后洗刷铁锅的麻烦,但黎锦稍作斟酌考虑过后,还是思索着把锅盖给盖了上去。
那毕竟是接下来才需要担心的步骤,现在暂且不要在意为好吧。
煮牛奶这种东西,比煮粥还要麻烦,特别容易潽[pū]锅。
煮粥时,尚且要沸腾一会儿、等米汤被熬制得相当黏稠了,上层表面才会上涨得越来越高。但煮牛奶的时候,刚一沸腾,上层的表面就会飞速地上涨起来,一不小心就会顺着锅边流下去,很麻烦的。
所以,为了避免潽锅,人就要在灶边寸步不离地守着。
幸好,煮牛奶沸腾起来的速度还是挺快的,也用不着等多久。
在灶边等待的黎锦,听听觉得锅中的声音不太对劲的时候,便眼疾手快地将锅盖掀开了。
只见锅内原本已经浮现出了大量丰富的泡沫,但因为锅盖被打开,接触到相对较为寒冷的空气的关系,所以,这些泡沫与原本不断上涨的牛奶表层部分,都一同落回了下去。
既然已经沸腾过了,就不需要继续加热了。黎锦便把锅端了下来。
这时,阿诚用牛奶和出的面团,也已经揉得差不多,变得光滑不粘手了。他把面团放进另一个盆里,盖上了盖子,端到了灶边温暖的角落里,开始了任其发酵的过程。
“阿诚和好面了吗?”黎锦看了一会儿阿诚的行为,觉得他那一边也应该告一段落了,便道,“那就过来一起喝牛奶吧。”
阿诚温顺地答道:“阿诚知道了,这便过来和将军一起喝。”
黎锦认真道:“多喝些吧。你买的牛奶实在很多。不多喝一些的话,剩下的就算用来做别的吃食,也显得太多了。”
阿诚点点头,道:“将军说的对。阿诚会尽量多喝一些的。”
两人便一人盛了一大碗牛奶,捧着碗,拿着汤匙,慢慢喝了起来。
盛牛奶的时候,黎锦用勺子挑起了最上面煮出来的那一层“奶皮”。
她把“奶皮”尽量平均地一分为二,分别放在两个人盛牛奶的碗里。
“奶皮”可是牛奶的精华所在,若是一人独占的话,总觉得太自私了。
分着把“奶皮”盛进碗里、准备饮用的时候,黎锦就先用汤匙舀了起来,把“奶皮”送进了嘴里。
虽然不是第一次吃“奶皮”了,但是每次吃的时候,黎锦都感觉味道很令人惊艳。
“奶皮”总是细腻、柔软、口感柔滑,明明是饱满的固体,却总觉得好像随时都会融化在嘴里一般。
“奶皮”香,就等于牛奶也香吧。阿诚买回来的这些牛奶,品质还真的很不错。
煮牛奶的时候,牛奶的味道很浓,并不稀薄,也没有不应该有的怪味异味。
沸腾后,没多久,牛奶的表面就凝固出了厚厚的一层“奶皮”来。可见,这牛奶应该没有掺水和其他不应加的东西,是良心商人出售的牛奶才对。
黎锦感觉安心了不少,奶香抚慰了她的精神。
有些人喝牛奶的时候要额外加糖才喝的下,但黎锦没有加,喝的只是原味的这种牛奶。
真正品质好的牛奶,不需要加糖也很甜美。
现在两人正在喝的牛奶,就是这样的感觉。
奶味非常浓厚,但却几乎没有什么膻味,而是一股很纯正、鲜美的奶香味。
入口后,又能感觉到牛奶的浓香中又带着一股清冽的气息,脂肪的感觉也很强烈。
牛奶的品质,在上下限这一点上相差是很大的。决定牛奶品质的因素,除了新鲜、不掺水之外,脂肪含量也是十分重要的一环。
牛奶的脂肪含量越高,喝起来就越香醇甜美,令人难忘。
不同于动物与植物的脂肪会使人腻烦,牛奶中的脂肪却是含量越高,品质就越好。
好的牛奶中虽然富含脂肪,却一点也不会令人感到油腻,因为,牛奶中的脂肪口感是最为清爽的。
阿诚今天买回来的、,用于和面,并交给黎锦由她煮制的这些牛奶,就是这样的口感。
这些煮好的牛奶,喝起来肥厚而甜美,清爽柔和的甜味,很快就在舌尖上扩散开来。
“这种牛奶的品质,可真是相当不错啊!”黎锦不由得出声赞叹了一番。
阿诚点点头,微笑道:“大概是因为,这不是一般的奶牛,是‘金色奶牛’的牛奶的关系吧。”
“金色奶牛?”黎锦听到了很稀奇的词语,不由得问道,“‘金色奶牛’是什么?”
阿诚道:“将军知道用来挤奶的奶牛,长什么样子吗?”
“用来挤奶的奶牛啊……”黎锦想了想,道,“是不是那种有黑白斑点状花纹的牛?”
“对,大部分奶牛都是长成这个样子的。”阿诚点点头,“这种奶牛长得很高大,产奶也很多。是最常见的奶牛品种。”
黎锦对此也有一点点印象。
大夏本土的牛,产奶量很一般。自产自销还好,用来做商品的话,就不太够出售的分量了。
所以近几十年来,大夏也从西洋进口了很多这种有着黑白斑点状花纹的奶牛。
现在,一般来说,市场上出售的几乎都是由这种奶牛生产的牛奶。
有了这种奶牛之后,大夏人喝牛奶的机会与次数便增加了不少,牛奶也变得便宜了很多。不过,很遗憾,这个价位,依然不是谁想喝都喝得起的程度。
虽然黎锦很少喝牛奶,但是这种知识,她依稀也知道一些。
黎锦疑惑地说道:“但是,这种奶牛并不是金色的啊。为什么要说‘金色奶牛’呢?只是个比喻吗?”
阿诚却点点头,赞同地答道:“对啊,这种奶牛不是金色的,所以它产的奶不好喝啊。”
黎锦愣了一下,道:“这样吗?还有这一说吗?”
“所以,阿诚买的牛奶,是一种最近几年、才刚引进的奶牛生产出来的。它的名字就是‘金色奶牛’了。”阿诚继续说道,“”这种奶牛的毛色是暗金色,体型也比较娇小,大约像一匹没长大的马。因为颜色比较稀有,所以叫‘金色奶牛’。它的牛奶产量比较低。但味道却比黑白奶牛产的牛奶好喝得多,价格自然也更贵了。
【按:此为架空的奶牛品种。原型为现实中的“娟姗奶牛”。】
“像小马一样大的奶牛?”黎锦惊奇地说道,“那一定很娇小可爱吧?”
听起来简直像是一种活的玩具……黎锦不由得这么认为。
“是的,它的外型还不错吧。”阿诚点点头,说道,“因为平时很少能见到这种奶牛,所以阿诚看到是这种奶牛的奶的时候,就多买了一些。下一次遇到,还不一定是什么时候呢。”
“我明白了。”黎锦道,“如果是今天这样的情况的话,那确实多买些这种稀奇东西也没有错啦。”
在京城,购买到牛奶虽然并不是很难,但每次都买到同一家牛奶的概率却不算高。
因为卖牛奶的人,往往是流动的。今天在这个市场卖,明天在另一个市场卖,出现得十分随机。在市场上找到卖牛奶的人,自然也不是很容易。
黎锦也不太清楚这是什么道理,也许因为牛奶现在还算是一种奢侈品,所以总在同一个地方出售的话,可能会变得不好卖的关系吧?
既然是像阿诚说的那样珍贵稀有的牛奶,多买些倒也不亏。
要是牛奶不那么容易变质就好了。
牛奶实在太容易变质了。就算煮沸过,过一段时间也会变质的。无论多好的牛奶,往往都是隔夜也留不住。黎锦想到这一点,就觉得很遗憾。
尽管如此,黎锦品味着这甜美香醇的牛奶的时候,心情依然很是舒缓平静。
黎锦喝完一碗牛奶、准备盛第二碗牛奶的时候,才发现阿诚喝完一碗之后就没再喝下去了。
难道阿诚是担心不够喝吗?这误解也太厉害了吧。
黎锦有些无奈,只好说道:“阿诚也来多喝点吧。我觉得这么好的牛奶,直接喝才是对它最大的尊重。如果把它用到别的食品中,它本身的香味就会被掩盖,变得不突出了。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实在太可惜了些。所以,阿诚你也尽量和我一样多喝一些,我们喝剩下的牛奶,再用来做其他食物吧。”
“可是,阿诚有些喝不下了。刚吃完饭喝不了多少牛奶。”阿诚摇摇头,说道,“牛奶喝不完就喝不完吧。将军想喝多少就喝多少,不用勉强的。这毕竟只是阿诚想着将军会喜欢,才买来的牛奶。浪费东西虽然不好,但却比将军勉强自己喝得多了,因此变得不舒服要好多了。”
黎锦听了阿诚的话,想了一想,觉得倒也有道理。
牛奶这种东西,既不是人人都适合喝的,也不是能喝的人人都能多喝的。
虽然黎锦并没有喝多了牛奶就会不舒服的这种毛病,但是喝多了牛奶依然会觉得撑和腻烦。
腻烦,用方言化的口语来说,就是“喝伤了”。
“喝伤了”的意思,就是对一样或相关的饮品感到厌恶,光是闻到、看到甚至想到就会觉得恶心的一种状态。
如果黎锦因为心疼、担心牛奶就这么浪费掉,而勉强自己喝得太多的话,可能就会引发“喝伤了”的症状吧。
阿诚说的话确实没错。
喜欢一样饮品,只要喝下自己本来想喝下的分量就可以了。
勉强自己摄取超出自己能力的分量的话,不但会让喜欢的东西变成不喜欢的东西、而且喝起来也是对自己的一种折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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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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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锦这样考虑一番过后,之前担心浪费的焦虑感,居然也莫名地消失了。
在她心中,取而代之的情绪,是一种安心而平静的感觉。
于是,黎锦就用比品尝香茗还要认真耐心的态度,小口小口地啜饮着,这种由“金色奶牛”产出的美味牛奶。
这种牛奶的味道,确实无论怎么品味都觉得甘甜柔和、清新纯美;并且,它的口感细腻而又丰富多彩,喝起来就有一种营养丰富的“大补”感觉。
嗯……“大补”大概是错觉吧?牛奶虽然很有营养,但若是称为“大补”的话,应该还是太夸张了。
阿诚嘴上虽然说的是不太想喝的意思,但实际上,还是多少喝了些的。虽然,他具体喝了多少,黎锦并没有看清楚就是了。
喝过牛奶后,黎锦对比之前的分量,还大致估算了一下。
刚才,自己与阿诚两个人,加起来喝了能有一升多的“金色牛奶”吧。
现在,还有不到三升左右的牛奶,亟需设法解决。
用这些牛奶做些什么好呢……黎锦又思索了好一会儿,最终决定用牛奶代替水来蒸蛋。
蒸蛋这种食物,一般来说都是“咸口”的。是一道简单的早餐小菜,配上白粥或烧饼,感觉相当不错。
但是,如果是用牛奶来蒸蛋的话,那就应该是“甜口”或“淡口”的“零食”了吧?
这个做法会不会诞生某种美味,黎锦还不知道。
但是,牛奶与鸡蛋这两种食材,都是营养丰富、口感不错的东西。若是用牛奶代替水来蒸蛋,这么做出来的话,想象一下,就觉得味道至少不会太糟糕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