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刀比我的拳头更利,你跟我比刀,怕是选错了。”壮汉又道。
“少废话。”
何迁微微压低了身子,这是他准备进攻的姿势。
北戎人并不知晓,何迁看似体格瘦小,实则暗藏精悍,他是斥候的好苗子,曾经在西军里,不止一次夺得大演武中无限制搏斗中的头名。
他可不是靠人让的,而是靠他手里这两把刀。
若论拳脚,比他厉害的大有人在,可比拳脚是点到即止,不伤人命。但战场上拼的就是谁的杀人技更厉害。
尤其是斥候,单枪匹马在野外很容易就遭遇敌人,这时就需要在第一时间解决对方,才能不走漏自己的行迹。
因此西军不像其他军中那样,他们大演武不光比拳脚、骑射、相扑、行军,还比无限制搏斗。
无限制搏斗才是生死场。
赢了的人不光可以升官,还能发财,一场下来光赏银就不少。
随着铜锣被击响的瞬间,双方已经短兵相接数次。
并非这个北戎壮汉冲过来和何迁打,而是何迁以极快的速度攻向对方,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连砍了对方数十刀。
对方根本反应不过来,全靠在战场厮杀多年的身体反应挡下几刀,却还漏了几刀,因此开场不过几息时间,场上已经见血了。
“好!”
众人纷纷为何迁叫好,不光下面的那些兵卒们,连那些负责和谈的官员们也不禁露出几分喜色。
与之相反,戎国众人却面色凝重,包括慕容兴吉。
他已经看出来了,这个兵卒不简单。
何止不简单,接下来何迁打得对方根本没有还手之力,那壮汉就仿佛凭空笨拙了许多,只能被动去防守。
实则并非对方笨拙,摔跤厉害的并不代表骑射和刀上功夫好,敢说自己用刀厉害的,必然不会身手笨拙。
只是何迁的速度太快了,快到让人觉得不可思议,也已因此就显得对方极为笨拙。
这下轮到杨變嘲笑慕容兴吉了。
“三皇子,你看我这手下的刀如何?”
慕容兴吉僵着嘴角:“还不错。”
不一样的场面同样的处境,在此时此刻降临在慕容兴吉的身上,可想而知他这话说得有多不情愿。
“看来三皇子所想的两战全胜,怕是要落空了。”
一旁,元贞笑着补刀。
若只是杨變,慕容兴吉还能稳住,若只是元贞,他也能稳住。偏偏这般一面倒的局面,再配合这夫妻齐心对付他的刺眼场面,致使他压抑不住心中怒火。
“萧尚书何必逞口舌之快?”
他连连冷笑:“你不知,难道镇北王也不知,这么快的速度全靠体力撑着,他为了保持速度,刀必然要轻薄不能太重,所以看似我戎国勇士受伤了,其实伤势并不重阿努枳也并非毫无还手之力,只要他能稳住,相反随着时间过去,此人体力不支,速度必然会减慢,等到那时候就是阿努枳扯掉他头颅的时候!”
元贞没有去询问杨變,这种场合就是输人不输阵,问了就代表她也不确定了。
“那三皇子又何必逞口舌之勇,且看下去就是。”
杨變也出声力挺妻子:“那三皇子又怎知,你这勇士是否能坚持到那时候,一个不慎,可别怪我没提醒你们,就是身死的下场。”
此时场中,阿努枳似乎也看出其中关键,他收起之前狂妄的神色,神情变得凝重而专注。
说到底,能在战场上厮杀多年并活下来的,没几个是有勇无脑之人。
也许光有匹夫之勇,你能活下来一次两次三次,但后面总有一次会因为愚蠢狂妄而死。
所谓狂妄,不过是故意激怒对方的手段罢了。
可眼前这个人实在太快了,他根本不知对方会从何处攻过来,他能支撑到现在一直没乱阵脚,全是战场上厮杀多年的积累。
何迁确实在消耗体力,但阿努枳何尝不也是如此,他甚至因为频频受伤——虽然伤口浅,但架不住持续不断的受伤以及失血。
失血是其次,疼痛也是其次,重要的是一次次的受伤,和那冰凉刀口带来的冷意,给他造成的心理压力。
他的呼吸越来越沉重,步子挪动得也越来越慢。
“看来,你戎国勇士已经不行了。”杨變道。
随着话语声,一道寒光划过阿努枳的眼前,他下意识闪躲,却未曾想那道寒光又极速在下方也来了一道。
他看见了,明明看见了,却躲不掉,只感觉喉咙一凉,下一刻有什么东西喷涌而出,再接下来他已经没有知觉。
满场都是欢呼声。
这一切发生太快,甚至让慕容兴吉失态地站了起来。
杨變态度并不诚恳地拱了拱手:“承让,承让。”
慕容兴吉强撑着笑,坐了回去道:“莫怕镇北王忘了,只有两局,也就是打平了。我不算输,你也不算赢!”
“怎么?那你的意思是还要再比过?”杨變挑眉。
“本王倒是不惧,就怕镇北王不敢。”
这话又将杨變架在了架子上,说到底比武比武比的就是武力,比来比去就比那几种,还能比什么?
之前杨變已经选了对他们来说,最具有优势的无限制搏斗,剩下的即使再选,怕是最终结果都会是北戎赢。
他们的先天条件就不如戎国人,这是事实,得承认。
“何必这么麻烦,三皇子主动提出比武,不就是想展示武力?何必再费劲巴拉使了他人上,有本事你我二人比过!”
杨變站了起来。
“你这是在逼本王下场?”慕容兴吉冷笑。
相比杨變态度肆意得多,道:“又何谈是逼,愿不愿意下场三皇子自己决定。”
可当着这么多人面被人挑战,于昊国人来说,此举无疑粗蛮,可对戎国人来说,却像打了鸡血一般。
戎国尚武,从来能压在他们头上的,只有武力。
那些将领是靠武力压着手下之人,同样将领的将领也是。
戎国可从来没有软弱之人,以前在部落时,他们的规矩是不可拒绝旁人的挑战,不然就要把勇士的名头让给别人。
而对他们来说,勇士的名头大于自己的生命,只有一场又一场的战斗,才是他们保持如此勇武的本质。
慕容兴吉能拒战吗?
就如他给元贞杨變设的这局一样,这是阳谋。
“你当本王怕你?”
慕容兴吉站了起来,扯掉身上的披风扔了开。
杨變同样扯了身上的披风。
第100章
100
见此情形,一旁两国的其他官员俱是大惊失色。
“镇北王,万万不可!”
“三皇子,此举万万不行。”
可他们的声音太小,下面场中的声音又着实鼓噪,以至于根本没人理会。
“你想怎么比?”
杨變懒懒一扬眉,道:“真刀真枪我怕你丢命,到时候两国当场开战,还是比拳脚吧。”
慕容兴吉冷笑:“你倒不用在此激将我。”
“那要不就真刀真枪?”
慕容兴吉也看出来了,跟此人斗嘴,除非你能与他一样不要脸面,不然铁定占不了上风,所以他也不再言语,直接去了场上。
杨變随后跟了过去。
“你应该阻止这场争斗。”
看着下方场上的两人,谢成宜忧心道。
元贞也看着那里:“镇北王既然这么做了,必然有他的目的。你难道没想过,方才那般收场确实我们既不会失了颜面,北戎也没占到什么便宜,但等于又回到之前,还要在此与他们缠磨下去,没完没了,杨變他是想寻一个突破口,彻底解决这件事。”
由于还有其他人在,两人也没有多说。
而场上,就在他们对话这短短时间里,双方已经过了好几招了。
所谓拳脚,不同于骑射相扑,无法借助外力也没有规则可以利用,完全是拼双方的身体素质。
拳与拳的相撞,骨与骨的相碰。
两人都是身材高大的那一类,大致就是高大却不会显得太过壮硕,但若是以为二人不如那些比他们更高大更壮硕的人那就错了。
在武艺上有这么一说,先练皮再练肉再是练筋骨。
太过侧重练皮肉,就会导致体格壮硕,这时候就该去练筋骨来平衡。但能练到筋骨的人,十中无一,也不是谁想练就能练的。
慕容兴吉甫一和杨變交上手,就发现此人与自己一样,也是筋骨大成。
前世他死在杨變手里,却是在战场上,战场上能导致一个人死亡的原因太多,战局的变幻,某一处的失利,都会导致局势大变,而后裹挟所有人。
此番与杨變交上手,他才知晓前世自己死在杨變手里,并不冤枉。
不过他会一雪前耻的!
慕容兴吉并非那种知晓自己弱点,便去规避它遮掩它的人,相反他骨子里跟大多数北戎人一样,是有狼性是有不屈的。
越挫才越勇!
不战胜自己的心魔,岂非要成自己一辈子的心病,让对方成为自己一生的梦魇?
只有战胜它、碾碎它,才能打破这一切。
慕容兴吉越打越兴奋,越打攻势越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