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甫仁一直躺在地上, 一副苟延残喘的姿态,只静静望着那副女尸发呆, 一见有人要将她挪走,他立马直起了腰, 眼中全是哀切, “你要带她去哪?”
秦陌的嗓音又冷又直, “她不是你心里的那个人。”
她只是许多无辜受害的女儿拼凑出来的, 一具不伦不类的躯壳。
吴甫仁眼底闪过一丝沉痛,突然屈膝朝他跪走了两步,声嘶力竭道:“世子爷, 吴某跟着秦帅戎马一生, 曾为大周浴血拼命!我从不想背叛大周,我帮节度使藏匿兵器, 但我从来没起过叛逆之心!吴某此生,不过这一个心愿而已,不过犯了这么一个错误而已!”
秦陌的眼神肃杀,直直瞪向了他,“所以,这就是你害人的道理?”
吴甫仁望着少年冷冰冰的青涩面容,苦苦笑了声,笑容惨淡,“若有朝一日,世子爷有了爱之入骨的人,却不能与她长相厮守,眼睁睁看着她离开,此后的人生都再不得她的音容笑貌,没了她,即使一辈子丰功伟绩,载入史册,人生都如一潭死水,了无生趣!到了那个时候,您就会明白卑职了!”
话音一圃,少年唇角牵出一个不可理喻的冷笑,朝前一步,正想对他出言讥讽,却不知怎得,心口蓦然一疼。
秦陌下意识捂住了胸口,眼前却一阵发黑。
崔兰殊的脸,一时间竟在他脑海里一闪而过。
好不容易定了定心神,少年收了口中呼之欲出的冷嘲热讽,只垂眸睨了吴甫仁一眼,“我永远都不会明白你的。”
吴甫仁苍凉地笑了声,“卑职祝愿世子爷不会有这么一天。若有朝一日,您的心上人骤然离去,卑职盼着您还能如今日一般,风轻云淡。”
秦陌扯了下唇角,并未将他满口的无稽之谈放在心上,“你不会有看到那一幕的一天。”
欠债还钱,杀人偿命。
吴甫仁官匪勾结,还为一己之私沾染数件命案,单是给亡灵一个交代,他也必死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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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日后,吴甫仁于市井被鲁将军斩首示众。
几位女儿受害的父母不得解恨,哭着嚷着,上前唾弃踩踏。
直到将那尸身挞伐得面目全非,人潮渐渐散去,一位瘸腿的中年人走了过来,默然将尸身收敛。
葛风与徐氏犹疑了许久,终是没忍住,上前帮了他一把。
百姓们怒拦着他们,要阿禄对着山神发誓,不许葬在陇山,否则不允他收敛尸身。
陇川百姓世代生活在这的人,都将陇山认作山神,安眠于山神脚下,是他们死去的最佳归宿。
吴甫仁禽兽不如,草菅人命,不配入陇山。
阿禄脸色苍白,红了红眼眶,颔首应了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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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禄伯来酒坊辞别,兰殊赠了他好几壶酒,最后,忍不住好奇地问了一句,“您把他葬哪儿去了?”
阿禄愣了愣,只叹息了声:“一个他会喜欢的地方。”
兰殊默然不再追问,阿禄叩拜感谢兰殊这阵子的照拂之恩,兰殊避而不受。
走出小酒坊后,阿禄带着兰殊送的酒,一瘸一拐地走出了南城门,来到了那棵几近凋零的大榕树下,将其中的一壶洛神花酒,放到了树根旁。
阿禄扑坐在了大榕树下,沉吟了许久,遥遥抬头望去,彷佛那一瞬间,他看到了大榕树回光返照,呈现出二十年前枝繁叶茂的样子。
依稀间,不远处彷佛传来了孩童清脆的嬉闹嗓音。
他回过眸,恍惚间,彷佛看到了少年的自己,微微喘着气,在一个小姑娘身后追赶,朝着这厢跑来。
“小姐,小姐,你慢一点跑!”
那面容俊秀的小姑娘,遥指着半空中随风飘走的纸鸢,同他急促道:“阿禄,我的风筝,我的风筝要飞走了!”
那五彩斑斓的纸鸢随风打了个旋,最终,挂到了大榕树上。
小姑娘发愁地抬起螓首,正好与树上抱着长刀打盹的少年,对上了视线。
那纸鸢随着少年的跃身一并飞扬而下,迷迷糊糊间,阿禄再度听到了他们彼此的相识之音。
“我是莲娘,家住胡杨巷,你可以来我家,我送酒给你做谢礼。”
“吴甫仁,吴捕头之子。酒我就不要了,你要真想谢我,不如像其他孩子一样,喊我一句吴大哥。”
“可你不是我哥哥啊,你这不是占我便宜吗?”
“唔,你若叫我哥哥,我以后就帮你捡你所有挂在树上的风筝。”
“嗯......吴大哥哥!”
风轻轻吹过阿禄苍白枯萎的鬓发。
阿禄一眨眼,眼前的孩童身影骤然消失。
那大榕树上的最后一片叶子,随风落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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剿匪一事俱已汇报朝廷,静尘回来给秦陌复命,伏于少年耳畔,慎重回禀,那批辎重,他已经安排了妥善的人假扮商队,悄然运往北疆的军营。
秦陌点了点头,看他一眼,目露欣赏,“你差事办的很好。”
静尘双手合十,微微一笑,“分内之事,世子爷谬赞。只求世子爷回京后,可以同我家主子美言几句,要能给贫僧挪个地,那便再好不过了。”
说是谬赞,讨要恩赏,倒是半分不含糊。
静尘确是有才能,盘桓在这浅滩之处,着实有些大材小用。
秦陌承诺道:“会的。”
静尘露出一个真心实意的笑容,顺便把这阵子发生的一应事宜,同秦陌条条交代了个清,避免遗漏一些细节。
无意间,他聊到了兰殊这些日子,到观音庙上的香。
静尘和善地笑了笑,“小夫人倒是个相信心诚则灵的,回回上香掷香火钱,功德簿上,固定只有一个愿望。”
他这么一说,秦陌倒是好了奇,叫他将功德簿拿来,打眼一看,那上头一列统一的娟秀字迹,笔墨泓然——
“愿二哥哥今日出门踩到黄金。”
静尘温言笑道:“小夫人真是勤俭,总想着发家致富。”
幸而他是个假出家人,在上峰面前偶尔打个妄语,不足为怪,没有实诚笑话兰殊成日惦记着不劳而获。
秦陌对此冷嗤了声。
南疆边陲小镇与长安隔了千山万水,一些时兴的文化传得慢,尚不知晓近些年的长安城,那些文人酸儒不知哪来的新毛病,喜欢把那地上的狗屎,雅喻成黄金。
少年发现自个儿这位世子妃真是有意思,他逼她上香见和尚,她心里赌着气,却不声不响的。成日混在茶楼酒肆中,也学不会市井妇人那股子破口大骂的泼辣劲,只会暗地里搞这些小动作。
就像只没有爪牙的小动物,最多趁你不备,暗戳戳挠你一下,不轻不重,无伤大雅。
令人见之,反而窜起一股痒意,恨不能多欺负她一下。
看看她到底能有多凶。
可巧,今日回去的路上,秦陌就在路边,遇到了一只流浪的小狗。
与它对视了片刻,他把它拎回了家。
岂料兰殊见了,简直爱不释手。
兰殊将它抱在怀里,笑盈盈问他:“哪来的?”
秦陌挑起眉稍,“回来路上捡的。”
“怎么带回来了?”
兰殊摸到小狗干扁的肚子,忙不迭从厨房里拿来了一碗吃食,俯身蹲在了地上投喂。
秦陌抱臂在旁,睨了她一眼,“不带回来,怎么实现你在庙里许下的愿望?”
兰殊一个噎声,手上投喂着的剩饭剩菜一抖,全撒到了地上。
那黄毛小狗低低嗷呜一声,一双水汪汪的眼睛哀怨地望了她一眼,只能趴到了地上舔。
兰殊憋红了小脸,抵拳干咳了声,将碗放到了地上随小狗自取,缓缓站起身来,摸了摸鬓边的簪花,并不敢看他,义正言辞道:“偷看是很不道德的行为。”
秦陌鼻尖溢出了一丝冷笑。
兰殊果断选择了转移话茬,低头看着舔碗的小狗,“二哥哥打算怎么安置它?”
秦陌双手交叠道:“本来,我以为你会怕狗。”
所以,就想着带回来吓唬她?
这个人果然没安过好心。
兰殊咬了咬下唇,轻哼了声,“我怎么可能会怕狗。”
秦陌漫不经心哦了声,“你连鸡都怕。”
犹记得上回隔壁院里的鸡跳进墙来,直接把她吓得满院子乱逃。
兰殊理直气壮:“那是因为它丑,小狗又不丑。”
秦陌觉得她眼里的美丑,只有她自己能定义。
少年吓唬她的计划落了空,见她满目都是对小狗的喜爱,也没了兴致再同她计较,直言让她给它找个好人家。
“或者,你要是喜欢,也可以留下。”
兰殊目光闪了瞬,眼底剩下了一片的黯然,蓦然垂下眸,唇边衔起一丝苦笑。
留下,是不可能留下的。
只是,她该把它托付给哪个可靠人家,才放得下心呢。
兰殊蹲回到了地上,看着小狗吃饱喝足,开心得在地上打了个滚,脑海里不由闪现起小镇里的一帧帧人像,心想从中挑选出最合适的人儿来。
她手关节撑在腿上,托着腮,思忖了许久,三魂七魄还在半空中游离,少年一个弹指,打在她光洁的额间上,勾回了她的心神。
兰殊蹙眉揉了揉额头。
少年身形一转,头也不回地吩咐:“跟我来。”
兰殊狐疑地跟了上去,秦陌将她带到了后院的一处空地,有意教她几招简单的防身术。
上回在丛林里的场景,他思来想去,总归是心有余悸。
崔兰殊学的很快,竟显出了一点天赋,少年难得露出了赞许的目光,惜词吝句地,夸了她两句。
兰殊笑了笑,回想起上一世,她可没那么有悟性。
上一世,他那些朽木不可雕、恨铁不成钢的摇头和叹息,在兰殊脑海里一闪而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