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都说她一个武将家眷,虽生得尚可,但终究不比旁人贤良淑德。
她卯着一股劲,样样做到拔尖最优。
后来看的书多了,道理也更通彻,知道贤良淑德不过是旁人扔给她们闺阁女子的枷锁,此后改换想法。
可持家协管终归是一个正妻该做的事情,也是权力,莫非匈奴又与之不同吗?
此处靠近毡帐,易鸣鸢久久没有听到回答,停下了脚步,“程枭?”
直到她以为程枭是不是没听清时,他动了。
男人托着她的背,轻松将她带进了帐中,易鸣鸢浑身一轻,竟是被抱到了茶几上。
她腰间微硌,低头一看程枭抓着她的掌心中赫然是她编织失败的草蜻蜓,因为被握了一路,已经有部分被捏皱,这下彻底看不出形状了。
程枭大度的原谅了几个毛头小子随意夸别人阏氏的莽撞行为,可心头被一句“右贤王的阏氏”而击起的波澜却没有那么轻易烟消云散。
羊肠已经到手,身前的挚爱也容光焕发,看样子能承受住至少一次的亲密,手指勾了勾她耳下一缕散下的碎发,“还记不记得我成婚那晚怎么说的?”
等找到避孕的方法前,不动你。
当晚的记忆瞬间回拢,易鸣鸢胸膛跳得一下比一下快。
“现,现在?”
第23章
喷洒的呼吸逐渐逼近,撩过易鸣鸢的下巴,酥酥麻麻的。
说话间,她的大腿覆上一只粗粝磨人的大手,在皮肤上轻捻慢按。
易鸣鸢从没受过这样直白的撩拨,她的天灵盖被强烈的刺激占据,浑身上下仿佛被抽干了力气,她掰|开腿上那双手,“我……我还病着呢,不可以。”
匈奴男儿追求粮食,权力,美酒和美人,相比起其他同龄的部落统领,程枭禁欲的时光着实过于漫长,方才抱人进帐,他坚守已久的克制差点溃不成军。
怀中瘦弱纤细的触感唤回了他的理智,程枭俯首下来,磨着她微红的唇瓣聊以解馋,“我知道。”
他期待灵魂和身体共同契合时的愉悦感受,强迫易鸣鸢与他结合并不是带人回部落的本意,因此程枭愿意付出时间和纵容,等他的阏氏心甘情愿交出身心,和他牵扯一生。
易鸣鸢观他行径就知道他到底是舍不得的,于是她狠狠心,闭着眼睛把嘴巴往上凑了凑,轻啄了一下程枭的唇,算作抵偿。
做这种事对她来说并不容易,但比起直接滚到床上去,还是每日必有的亲吻好接受的多。
天天都被捉着亲,与其被迫接受,不如主动一点,这样她的日子也好过。
一啄即分。
亲完后,易鸣鸢把兀自懵住的男人扒拉开,茶几并不高,跳下去对她来说轻而易举,回过头说:“早上就喝了一碗奶茶,肉粥也没喝上,我肚子好饿。”
程枭还沉浸在易鸣鸢主动亲他的事实中回不过神来,他摸摸干燥的嘴唇,周身像是被卷在了火焰之中,所有的感官都被烈火焚尽,只留唇上相贴时的触感反复出现,提醒着易鸣鸢对他态度的重大突破。
易鸣鸢摸了摸发酸的胃部,好容易煮了碗米粥,还被约略台抢了先,她有些苦恼的翻着带来的一袋米,按照计划,她现在应该在传授该如何耕地播种的知识。
这样的话,等到开春就能播撒种子,静待收获。
不过转日阙很快要进行迁移,所有人正忙着迁移前的准备工作,不能被别的事情分心。
相比起前两日的悠闲惬意,族中变得忙碌了起来,男人们热火朝天地拆毡帐,修理勒勒车,打铁器,女人们细腻仔细地制作易于保存,方便随时食用的奶制品和肉干。
一切都有条不紊,井然有序。
易鸣鸢环顾一圈,居然发现自己没有任何插得上手的地方,她郁闷的碾了碾脚尖,长生天赋予了匈奴百姓得天独厚的优势,体格健壮,行事干练,跟他们比起来,自己就像是个一无是处的小鸡仔。
“程枭,”易鸣鸢喃喃开口,尽管她很想证明自己,但就目前而言,她十几年的所学全无用武之地,就连吹奏笛子,也起不到振奋人心的作用。
她沮丧道:“我是不是很没用啊……”
“不,”程枭坚定否认,“天不生没用的秕糠,即使是最小的草籽,也最终会找到属于它的疆场。”
在草原上,每一个首领的大阏氏都承担着或多或少的使命,在他这里,易鸣鸢想做什么都可以,无论是烧肉制酱,还是挤牛羊奶,即使是她想要去捡牛粪,程枭都会纵容到底。
怎么样都好,只要她在身边就好。
易鸣鸢的大部分忐忑主要来自于帮不上忙的无措感,程枭想了想说:“启程前我们需要和中原商人换点东西,耶达鲁中原话说得不好,总是被骗,约略台身体羸弱,不被骗但总是被提着领子威胁,这次你跟我一起去,帮我。”
总算有了自己能胜任的差事,易鸣鸢雀跃起来,同时抓住一个问题,“你的大邺话有时候前后颠倒,有时候用词不恰当,但是羸弱,还有我们第一天见面时,你记得吗?你说忧愁,这样的字眼并不像是刚学的,是看的书太杂了吗?”
她猜想程枭早些时候也因为某些原因,被游走于关隘的行商骗着买了些晦涩难懂的书籍。
程枭摸摸鼻子,最开始交易确实遇到了点困难,但有着十二岁时摸爬滚打的经验,他还不至于分不清哪些书目的简易程度。
然而事实是,意识到自己的情感后,他偷偷用攒下来的赏金买了两册中原话本,对照着大邺语和草原语,一点点将它们看完了。
在这个过程中,他记住了一些生拉硬拽的字词。
也是在读完那两册话本的当晚,他迎来了一场黏稠湿甜的梦境。
程枭喉结心虚地滚了滚。
“我也被骗过,所以我需要你。”
被仰赖的感觉令易鸣鸢很高兴,她了然的点点头,一脸“包在我身上”的俏皮表情。
心情不错导致午膳的时候胃口也不错,易鸣鸢扯了块馕蘸上肉汤,快速消灭了小半个,把嘴巴吃得鼓鼓囊囊的。
她抹了抹嘴,擦掉沾上的油星子和饼渣,迫不及待见识关塞处交换货品的场面,住在庸山关时她就很想亲眼看看,但哥哥怕她惹到凶残的蛮子,从来不让她去。
“要带什么东西吗,一兜子黄金,羊皮?”
易鸣鸢紧锣密鼓地收拾起东西,听闻边关互市百年前就已形成,但近些年两地关系不好,时常兵戎相接,这导致互市关了多半,改为胆大的行商偶尔出现在两国疆界来往贸易。
没有官吏监管主持,交易少了赋税的烦恼,但与此同时,也多了不能时时管制货品和公平性的困扰,导致许多一头栽进来的楞头青被哄得晕头转向,花大把的金子或货物换走远低于其价值的破烂物。
程枭制止她在布袋中乱塞一气像是要把整个家底都带着走的动作,“用不了这么多,带两个伊勒根陶勒木,十张羊皮,还有一袋金子。”
他从挂物的地方取了两个皮囊,易鸣鸢懂了,这就是伊勒根陶勒木,她接过一看,这两个皮囊都是用整剥的皮做的,十分精致,“是牛皮?”
“嗯,牛犊子做的伊勒根陶勒木最耐用。”
程枭很快把所有能用的上的东西都装在一辆车上,临行前还有更重要的事情不能忘记,他抬手摘下易鸣鸢的耳钩,这样张扬有代表性的银饰反映着他们的身份,是每次出门前必须要摘除的。
区别于女子所佩戴的双边耳饰,程枭只有一只耳垂挂着银闪闪的耳钩,常隐在弯曲的卷发之中,他微微偏头,摸索着摘下。
易鸣鸢眼神不经意间扫过,她发现程枭从不示人的耳后那一块皮肤上有刺青,那刺青的形状眼熟,但她一时想不起在哪里见过。
这次行商逗留的地点在一处距转日阙很近的边陲小城。
很久以前这个名唤图炉城的地方人口众多,几千人在此处世代而居,前朝时大邺与匈奴多有矛盾,图炉城时而被划给大邺,时而又被匈奴抢占回去。
久而久之,百姓死的死,搬的搬,曾经繁华一时的地方成了座空成,直至四十多年后被行商选中,作为贸易的一个集市,图炉城才重新热闹了起来。
易鸣鸢蒙着脸,听程枭断断续续地讲着这个地方发生过的故事。
她新奇地看着眼前的一切,感慨道:“竟有如此多人。”
没有迎风招展的旌旗,这里的摆摊方式朴素简单,扯块布铺地上就算是告诉行人有物兜售了。
程枭拽着她的胳膊把人往身前一带,改为十指相扣的姿势,“跟紧我。”
由于图炉城内的喧嚣乱象,他从不喜欢往这里凑热闹,不过今日他稍稍转变了想法,易鸣鸢若是不想被陌生的大块头挤走,就必须乖乖牵紧他的手。
人潮熙攘,易鸣鸢小心地半侧过身,担心被走过的壮硕男人撞到,这一幕似曾相似,她轻笑了一声后说:“当日在山上,你把我手都抓红了。”
“现在不会。”这样的事情再发生了一遍,这次程枭也不算是毫无长进,牵着她的力道正正好好。
因为这次,他不用再担心易鸣鸢把他的手甩开了。
还未走到行商的车架跟前,长相精明的大胡子男人就摆着步子用两句异族语高声问候起来。
程枭不喜欢听他油腔滑调的声音,随口应了一声,从车上取出这次交换的东西放到架子上。
贸易的原则是他们给出草原上的货品,再在商人的车上进行挑选,有看的上的便可以当场换走,但若是价值不对等,就要拿出金子来添了。
这一趟出来,他们需要带回去一把火撑子,耶达鲁的阏氏宾德尔雅还托他们顺便带回来一只捣砖茶的臼,他们家那只前两日被小儿子打碎了。
“哦天哪!”商人夸张的惊呼一声,极尽溢美之词夸奖了易鸣鸢露在外面的眼睛,笑容可掬道:“不知该如何称呼你,耀眼的明珠?”
易鸣鸢薄纱下的嘴角微抽,方才走过来的时候,他对上一个中原女人也是这么夸的,一个字都没变过,她拿出曾经用过的假名敷衍道:“白缘。”
废话不多说,她扫了一遍商人的摊位,精准找出了石臼,把它拿到身前。
程枭旋即指着皮货道:“这些我们要三十五金。”
商人啧啧两声,嫌弃地翻了翻羊皮,似乎是被他的狮子大开口为难到了,“两个皮囊十张羊皮,这些最多值十八金,这样吧,看在这位小娘子的面子上,我出二十金买下,石臼当作添头送你们。”
其实这些物品的价值至少在四十金,他再添油加醋给东西编个经历卖出去还能再翻个倍,在这装强拿调不过是看易鸣鸢脸生面薄,赌她不知真实价值罢了。
易鸣鸢把皮囊往前一推,义正言辞地强调:“你看清楚了,这可是整剥的牛犊皮,最结实耐用,大邺不让卸杀耕田的牲畜取肉,就是满广邑也找不出两件牛皮,要我说何止三十五金,怕是五十金都算少了。”
牛作为重要的耕种动物,在大邺境内是禁止杀伤的,若杀牛取肉吃更是要以杀人论处,因此牛皮等物只能从草原获得。
“该是多少就是多少,一个子儿也不能缺。”她的表情虽绷着,但实在没有什么威慑力,见状,程枭往她身后一站,眼眸危险的半眯起,直直注视着狡诈的奸商。
商人被盯得背后冒起冷汗,平定数个部落的肃杀之气可不是说着玩的,他抓起装着金子的布袋放到易鸣鸢的手旁,识相的说:“三十五金,您请走好。”
浑然不觉的易鸣鸢眉毛一挑,这么容易?
她拿起布袋,对程枭轻轻摇晃了两下,发出金子碰撞的微响,兴奋道:“你看!”
程枭适时转变神色,毫无带她狐假虎威的惭愧,“嗯。”
商人把上好的皮囊和羊皮收在车上,嘴上念叨着亏了亏了,转头又挂上一张笑脸,用同样的话术面对下一位来客。
易鸣鸢和程枭在这座热闹古城中转了一圈,顺利买到了火撑子。
回去的路上她四处张望,一眼看中了把镶着红宝石的精致匕首,它吹毛断发,通体呈银色,且匕把大小刚好适合被一个女子握在手里。
她走近把匕首拿起来仔细观察,利刃比她之前在和亲队伍中时藏起来的那把锋利了不知道多少倍。
“喜欢?”
“嗯,很好看,我想把它放在匣子里。”易鸣鸢目不转睛道。
既然如此,得到肯定的答复后,程枭张开布袋,掏出足数的金子买下。
趁着程枭付钱的功夫,易鸣鸢指尖轻触倒映着银光的刀刃,顷刻间划出一颗血珠,她满意的把匕首收好,在男人回过身之前擦掉手上的血。
很不错的一把刀,相信杀人也快。
一直逛到傍晚时分,许多商人都已陆陆续续收摊,穿着各异的外族人也变得零零散散。
这类交易的集市除了瓷器玉石,绸缎纱巾,茶叶香料之外,偶尔还会买卖奴隶,今日应该算是不凑巧,从头逛到尾只见到角落中的一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