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鸣鸢眼眶里装下了三分迷茫,她猜想应当是匈奴语中枭的释义与中原大相径庭,在这里充当了勇猛矫健的意思,于是说了声抱歉后介绍自己道:“我姓白,单名一个缘字。”
以她的处境而言,用假名更为安全稳妥。
程枭脑袋微倾,并不点破,只问了句:“和公主一个鸢?”
易鸣鸢没想到他还知道自己的真名,想来应当是和亲的旨意上写着,便强装镇定,“非也,是缘分的缘,只读音相近,公主也是因为这个巧宗,特意选我做了贴身婢女。”
不远处的马儿吃够了青草,舒适地打了个响鼻,马头愉悦地轻甩,打破了这个僵局。
程枭牵起绳子,往马嘴里塞了一个红彤彤的果子,旋即用宽厚的大手抚摸马儿顺滑的鬃毛,很骄傲的给易鸣鸢介绍:“这是我的好兄弟戟雷,四只蹄子有普通马两倍粗,是整个草原上耐力最好的马驹。”
这是一匹银鬃马,通体栗色,脸部又宽又长,眼神明亮,马肌粗厚结实,鬃毛根根坚韧,脾气热烈,一辈子只认一个主人。
“这样的好马一百年也难得遇到,是四年前我在秩狜山上征服的,你战胜它,它才会把你当老大。”
程枭像介绍自己所拥有的珍宝似的夸耀着戟雷,他大方地邀请易鸣鸢伸手摸一摸马头,和它建立良好的情谊。
栗色的良驹拥有如同它主人一样清澈湿润的眼睛,易鸣鸢在抬手的瞬间改变了主意,她用手捧着马头,脸靠上了戟雷的眼睛,马儿是行客最熟悉的好伙伴。
很久以前她也有一匹小马,那是一匹还未完全长成的枣红马,用最精细的草料和最甘甜的泉水喂养,送到她手里的时候英姿飒爽,油光滑亮,名字叫丹羽。
骑在丹羽身上的时候,整个人都会很轻松,它是世界上最好的马,载满她在草场上最勃发的时光。
后来……哥哥一贯骑的战马死了,她将丹羽送给哥哥,让它随军出征。
半年之前,原本稳操胜券的守关之战忽然传出全面溃败的消息,将领易丰及其长子易唳弃城叛逃,被前来增援的主帅发现,就地斩杀,割下头颅挂在城墙上示众以为戒。
易家叛国之事证据确凿,陛下仁慈,念在易家男儿终年守在苦寒的庸山关,曾在三十年内五次击退蛮夷,于是网开一面,保留了易鸣鸢郡主的封号。
易鸣鸢的封号本就是陛下为了嘉奖父兄的军功而赏赐下来的,一个名存实亡的郡主空壳,更能让众人铭记易家的罪孽,也使她作为一个君恩的象征,苟延残喘存活于世。
那日出宫的路上,她那从小指腹为婚,易家巨变也未有任何退缩的未婚夫婿匆匆赶来,交还了两家的定亲信物后又匆匆离开,决绝的速度好似她是一碰即染的疫病。
身旁的宫女瞧易鸣鸢可怜,这才悄声告知她的未婚夫婿早已背弃婚约,迎娶了左家的女儿。
而这左姑娘的爹,就是当初割下易鸣鸢父兄头颅的援军首领,她这几个月只顾给亲人写状书鸣冤平反,又深居简出,所以才有所不知。
原来自己现在不只是整个大邺的罪人,还是一个人尽皆知的笑柄,易鸣鸢心中酸楚非常,苦涩的扯动了一下嘴唇,吞下原本想要为他开脱的话。
左姑娘她见过的,是一个极张扬艳丽的女子,曾在大庭广众之下扬鞭想要抽在自己脸上,被拦下后指着她说,“都是因为你那个通敌叛国的爹,害得我哥被胡人砍断了一条胳膊,贱人,我要你拿命来偿!”
得知易鸣鸢不日将要和亲匈奴,她又到访了一次,出言讥讽蛮夷尽是粗陋凶横之人,十天半个月也不见得沐浴一回,身上永远是挥之不去的腥臊味。
“听我爹说,服休单于已经快要五十岁了,性情暴虐无比,是弑父杀兄而继位的,还有啊,他娶过不知道多少个女人,有草原的,也有咱们邺国人,可惜她们全死了,郡主不如从现在开始猜猜自己能在他手底下活多久吧,反正你在和亲的路上也没有什么别的事可做……”
易鸣鸢一如既往的垂头不语,用这种方式让对方很快丧失继续讲下去的兴致。
在她心里,服休单于年老也好,克妻也罢,无所谓,这一切都无所谓,她想念北境的雁,不想再做京城的囚鸢。
易鸣鸢眼角滚落一滴泪珠,落到马脸粗短的鬃毛上,又缓缓滴到丰茂的草地上。
“什么让你如此忧愁,是即将进入草原的不安吗?”程枭眼里闪过复杂的情绪,伸出粗粝的手指抹掉易鸣鸢的眼泪。
“是也不是。”易鸣鸢直起身,拒绝了他继续帮自己擦泪的动作,自小受到的含蓄教导使她无法向一个刚认识没多久的男子诉说自己饱胀的酸涩和想念,只好抹抹眼泪继续沉默。
天旋地转间她重新被抱回马背上,男人扣住马鞍认真地对她说:“不要哭,马儿能感受到你的哀伤,我们有最醇香的酒,最香甜的奶茶,还有全天下最美丽的风景,草原大好河山,千万不要以愁容相对。”
戟雷载着二人小跑起来,踢踏的马蹄作响,易鸣鸢久未跑马,想念在马上张开双臂的快意感受,那时风穿过她的指缝,眼泪和烦忧全部都能被风带走,通通抛去脑后。
天色稍晚,远处霞光漫天,橘红的日还未彻底落下,漫天的星子就已经能窥见小半,柔和的风播撒自由的种子,静静等待夜晚的到来。
良久,人和马都有些累了,戟雷踱着步子慢走,马头有节奏的一伸一伸,嘎噔声时不时传到耳边,惹得易鸣鸢有点犯困。
她竭力挺直腰杆,控制住自己的脑袋不要向后倒,反应迟钝的想起自己应该维持住作为大邺和亲公主的礼仪和姿态。
不行,不能靠在他身上,哥哥告诫过自己,离男人越近越危险。
没见识过外面风浪的幼鹿全然不知已经走进了猎人的圈套,程枭悄悄收紧缰绳,戟雷就听话的轻颠了一下,易鸣鸢也就这样理所应当的往后倾倒,跌进一个硬邦邦的怀抱。
“我,我饿了!”
受惊的小鹿整个人向前弹起,语无伦次地找能够让自己离开马背上这方寸之地的借口。
程枭见她脸上浮现羞涩的绯红,坏心眼地在身上寻摸一番,佯装讶然道:“我的布袋好像丢了,里面装的是乳酪和肉干。”
易鸣鸢这下是彻底害怕了,上路以来她虽然身上难受,可从没有饿过肚子,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听说林子里有时还有狼和蛇出没,如果失去了食物,会面临很多危险。
慌乱一阵后,她很快定了心神,“我们去狩猎吧,林子很大,不怕没有食物。”
匈奴强弓劲弩,长刀重剑,草原上的男儿从小上马能睡,下马能战。
他们上山入涧如履平地,擅长途奔袭,又耐力极佳,在沙场上所向披靡,更何况是区区觅食打猎?
第3章 山洞
程枭垂眸望进易鸣鸢莹润透亮的双瞳。
和他预想当中没有两样,即使是被京城那座巨大的囚笼束缚多年,她依旧没有改变这般洒脱恣肆的脾性,而这正是易鸣鸢令他深深着迷的原因之一。
他不羁一笑,展示般举起右手,大拇指上赫然是一枚骨扳指,乳白厚重,上面遍布交错的划痕,是射箭时防止虎口被绷裂的护具。
程枭勾手拨动了一下扳指,使其牢牢固定在大拇指与食指的夹角中。
“马背上的汉子天生是狩猎的好手,你更喜欢吃兔子还是鹿,这里说不定还有岩羊。”
易鸣鸢好奇地看着那枚牛骨做的扳指,它的大小看起来跟京城中男子们狩猎时戴的装饰物完全不一样,模样更大更舒展,作用大于装扮。
“兔子没吃过,还是鹿肉吧。”她从善如流地挑选起今日的晚膳,丝毫不怀疑有挨饿的可能,身后男人大胆给出选项的自信让她变得毫无顾虑。
她见识过,也相信游牧民族有优秀的狩猎能力,但没能想象到男人在这方面的优势如此突出,于林中静静搜索了不过一炷香的时间,程枭耳朵微动,在易鸣鸢还未听见任何异样的时候就已经张弓搭箭,甚至还能在射箭的间隙腾出一只手来固定住她摇摆的坐姿。
随着手离开她的腰肢,最后一箭也顺势射出。
易鸣鸢下马走近濒死的野鹿,两箭以交错的角度固定住鹿角,入地三分,一箭自喉管而过,横向贯穿鹿颈,这利落手法让她对于男人的骑射技术有了一个更加清晰的认知,禁不住赞叹了一声。
“好妙的箭术!如果有机会,能不能教教我?我见过京中最厉害的神箭手,他能在百步外连续射中十七个被抛出的靶子,但我觉得他远没有你厉害。”
程枭收起弓,“当然可以,只要你愿意学,随时可以来找我。”
“太好了!”
易鸣鸢拍着手欢呼一声,明媚无比的笑容一时将准备掏刀分鹿肉的男人看痴了,他呼出滚烫灼热的鼻息,竭力压抑住自己的情绪,担心吓到面前养尊处优长起来的小姑娘。
几个呼吸间,野鹿也终于没了气息,程枭拔出腿上绑着的牛耳尖刀,飞快地剥下一张完整的鹿皮,他剥皮的动作很娴熟,分离皮和肉的时候几乎没有沾上多少血。
易鸣鸢蹲在一旁仔仔细细观察着程枭剥皮的方式,冷不防的被一片尚带余温的皮子兜头盖上。
“给我的?”她双眼发亮,鹿皮很大,恰好可以把她一整个人从头到脚包裹起来,这令下半身裙摆透风,大腿冻得发紫的易鸣鸢十分欣喜。
小巧的脑袋从棕褐色花纹的兽皮下钻了出来,发丝微乱,更衬得人娇美可爱,像新生的小鹿幼崽,有着长生天赋予她的好颜色。
程枭向来自诩自己皮糙肉厚,可此时却担心起自己深色的肌肤会不会透出露马脚的红晕,他猛搓了一把脸,从喉管深处压出一句粗声粗气的话:“嗯,因为你冷。”
“谢谢,摸上去真暖和。”易鸣鸢爱不释手。
草原的白日和夜间温差很大,白日可能暖和到只穿一件单衣就够,到了晚上却要穿厚厚的绒毯才能保暖。
这块鹿皮无疑解决了她很大的一个难题。
程枭沿着河水找了三四十几里,都没有看到自己的部下。
“我们先找个山洞住一晚,明天再赶路。”他调转马头,朝着西方的矮山进发,那里有几个猎户偶尔居住的山洞,可以勉强对付一两晚。
路上有程枭沿途刻下的记号,易鸣鸢暂时也想不到什么更好的方法,幕天席地睡下自然是不可能的,在深夜里强行赶路也很强人所难,所以她没有考虑多久就同意了这个不算提议的提议。
准确来说,程枭从头到尾都没有跟她商量过。
到达山脚后,两人趁着最后一丁点落日的光辉搜寻起能够容纳两个人的山洞,山壁上有数不清的碎石,稍有不慎就会碰落,很需小心。
这里马不好走,极容易被灌木里隐藏的尖刺划伤,好在戟雷是能照顾自己的好马,程枭把它解开,任它去吃草撒野。
死鹿会吸引来凶残的肉食兽,所以他在处理死鹿的时候选择割下鹿前腿上油脂丰富的肉,扛在肩膀上带走。
易鸣鸢轻手轻脚跟在程枭身后走了几百米崎岖的山路,脚底早已酸软不堪,一个不小心被突兀的石块崴到了脚。
将要跌倒之际,她被一个坚实的臂弯扯住了胳膊。
“抓紧我,前面就到了。”
男人单手扛着沉重的鹿腿,另一只手牵住易鸣鸢,不容拒绝地将手指挤入她的指缝,以一个十指相扣的方式。
京城来的小郡主哪里做过这种出格的事情?
易鸣鸢吓得瞪大了一双圆眼,她是绝对不能和除了未来夫君以外的男人牵手的!
像被岩浆烫到一样,她用尽全身力气把程枭烙铁一般钳着她的手甩开,结果没过两秒,程枭复又把她的手攥紧掌心,这下子任她怎么挣,都无法分开了。
程枭的声音从前方传来:“山路难走,滚下去磕石头上会没命,不想死就抓紧我。”
易鸣鸢手上发汗,丝丝缕缕的痒意攀上心头,她从小被教导要端庄识礼,可是几个时辰前策马狂奔的时候,男人在她耳边说草原上长大的人生而热烈,爱憎分明,没有那么多礼教束缚,男女可以是很亲近的朋友,诉说苦恼哀愁,喜悦幸福。
也许匈奴人的生活里,牵手只是很正常的事情呢?
易鸣鸢担心自己大惊小怪驳了程枭的好意,毕竟在难走的山道上牵着她着这个累赘怎么也不算是一件理所应当的事。
可即便如此开导自己,她的心仍旧砰砰直跳,像生了急病。
幸运的是这种煎熬没有持续太久,前头的男人很快找到了一个黝黑的山洞,他站在二十步以外,拣了颗大石头往里一丢,确保没有野兽占据以后才带着易鸣鸢走了进去。
“有火把,还有柴堆!”易鸣鸢发出惊喜的声音,这个山洞不仅干净整洁,看上去像是曾经有人住过的样子,而且还保留着一些最基本的生火用具,简直是意外之喜。
程枭点点头,娴熟又快速地生起一个火堆,在野外过夜没有火来保持温暖是很危险的,他借着亮光张望一圈,驱除躲在深处的蛇虫鼠蚁,“把鹿皮垫地上,睡觉。”
“可是,我睡鹿皮的话,你怎么办?”
易鸣鸢怔愣,鹿皮不大,卷着睡她一个人已经是极限,可是没有兽皮做垫子,石头上沾染的寒意肯定会侵入身体,不到半个晚上就能得风寒。
“我跟你睡一起。”程枭这么说着,仿佛是天经地义般。
他扯过鹿皮,铺在离开火堆不远不近的一个位置,确保熟睡时不会被冻着,也不会滚到火堆里被烫一身泡。
“不可以,这绝对不行!”易鸣鸢鼻子脸颊耳朵通红一片,她才不要和他睡在一张垫子上!
牵手可以勉强接受,但是睡在一起是真正的夫妻才会做的,他们又不是一对夫妻。
“凭什么不可以,鹿是我猎的,你也是我救的,你不睡,那垫子还我。”
程枭双眼中反映着跳动的火舌,那一刻他就像和猎物僵持的山虎,已经在蠢蠢欲动上前攻击的边缘。
拿人手软,吃人嘴短,易鸣鸢被注视良久,到最后还是妥协同意了,她用圆润的指甲在鹿皮上划了一道浅浅的痕迹,让鹿皮分成两块大小不同的区域。
先指着大的那块说:“你睡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