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小姐不嫁人
作者:北风三百里
一句话简介:她不是旧时代的遗物
第1章 前奏
◎咖啡糖◎
【上海 夏】
后来的很多年,于曼颐总会想起那个午后。她和宋麒坐在他姑妈那栋老洋房的花园里,日光和煦,照在他们身上,让人昏昏欲睡。
那天他们两个人在赌气,谁也不想与谁说话,可是惬意的环境又叫人发不出火。最终还是于曼颐先沉不住气,小声嘀咕:“可我表哥是留过洋的。”
她那时已经不爱她表哥了,她自然是在故意气他。她也知道这话伤不到宋麒,毕竟那人向来不懂自卑二字的写法。
听见她说话,他用余光瞥她,又收回,身子微微后仰,靠到竹藤编织的椅子上。因为是去探望他姑妈,宋麒难得穿了一套非常上档次的西装三件套,用他同学阴损他的话:伪装无产阶级的资本家纨绔现原形了。
而于曼颐,本来应该穿她从绍兴家里带出来的那件紫色的大袖袄裙,那是他们于家女儿们见长辈最体面的服饰。可那身衣服就和她所有从于家带来的东西一样,都被宋麒用一把火烧了。他用那把火告诉她,她于曼颐从到他那儿起,以前的一切,就都不作数了。
所以她只能穿他带她定做的曳地大袖旗袍。曳地旗袍是他指的,当时上海的女明星都在穿,太贴腰身,所以她坚持要大袖,守住几分她大地主家小姐的保守。
宋麒当然嫌土。但于曼颐认为,他的嫌与她表哥的嫌不同。她表哥是觉得她土,觉得于家土,甚至于觉得整个绍兴都配不上他高贵的留洋派身份。而宋麒,是就事论事的嫌那袖子土。用他和她吵架经常说的话:你封建。
宋麒认为封建就是最土的,比穿破烂衣服和泼妇骂街更土。所以当于曼颐用她表哥留洋对比宋麒留在上海读书,他完全不生气,只是用他那副纨绔做派仰靠着藤椅,冷笑道:“那他就是留洋回来的人里最土的。”
她气得低头喝他姑妈给她尝的咖啡。咖啡豆是追求他姑妈的犹太人送的,磨出来苦得像中药,于曼颐不懂宋麒对咖啡的喜欢,她表哥在欧洲那么多年还没喝惯。
宋麒说:“所有留洋回来就急着去解除婚约的男人都土。你拿他和我比,也太拉低我的身份。”
于曼颐被苦得说不出话,一时没有理他。花园里安静了片刻,宋麒也起身给自己倒咖啡。咖啡壶从桌面上斜过去,雾气腾了于曼颐满眼。她在雾气里看到他往自己杯子里扔了两枚咖啡糖,然后若无其事地坐回去。
那糖里侧是蜂窝状的,在热水里融化得很快,融化得只剩下薄薄一片。于曼颐用舌尖把那糖片带到舌头底下含着,再喝,眉眼跟着微微弯起来。
于曼颐后半生一直在找那种咖啡糖的牌子,找到白发丛生,额间生出细纹。找到她已经记不清他的长相,他的声音,他不大好的脾气和对人稀薄的耐心。
他实在不是一个很好的爱人,好在他死了。人死了,别人就只记得他的好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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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敌人重生后我俩干回老本行》
重生前:
【坑蒙拐骗商人女x三代忠良一使臣】
重生后:
【八零年代女企业家x她肩宽窄腰的外交部潜力股】
01.
汉女姜乐流尚在襁褓之中,便被一名西域商人从骆驼蹄下捡走抚养。
养到18岁,善易容,善经商,是丝绸之路上出了名的狡猾难缠。
某日,姜乐流遇到一个年轻男子,自称使臣之子,其父已死。他要回朝复命,以证袁家尽节,从未屈降。
姜乐流:“如此高尚,叫小女好生佩服!”
然后姜乐流就把他钱骗光了。
#你们人质出身,还这么傻白甜啊#
02.
袁野阔自幼随父出使邻国,又因朝中交恶成了人质。
19岁那年,他终于找到机会回朝。
路过敦煌时,袁野阔遇一舞女,柔弱无助,与他细诉辛酸过往。
袁野阔:“造化弄人,你我都是身不由己。”
然后袁野阔就带人把她抓了。
#我们人质出身,还真当是傻白甜啊#
03.
由于反派搞事,两个冤家再睁眼,双双来到八十年代的敦煌。
丝绸之路已经荒芜,莫高窟也被废弃。
取而代之的,只有戈壁上立起的敦煌研究院。一帮知识分子为爱发电,穷得家徒四壁。
起初,姜乐流只想吃瓜:摇钱树在上,他们不会摇,绝望。
而后,姜乐流撸袖子开干:算了,我上!
若干年后,当地的父老乡亲:
“电视上那个女企业家,不就是县城老姜家的姑娘?她家以前又穷又窝囊……”
研究院的退休老同事:
“诶?小姜旁边那个年轻外交官,不是当初一直在找文物,以证袁家忠良的…小袁?”
#他们都不看好你,我偏偏要替你争气#
『起初一个为钱,一个为名
最后为钱的倦了铜臭,为名的无意虚名
八瓣莲花已化土,人间大梦一场空
逍遥去也』
📖 【要嫁人】 📖
第2章 绍兴初见(一)
◎拖下田埂◎
【上卷 要嫁人】
于曼颐第一次见到宋麒,是从于家大宅二楼的窗户。
那扇窗户的形制很独特,于曼颐晚年被学生带着去参观于家祖宅时,听讲解才知道,那栋窗户的造型是为了挡住正厅来客朝上看的目光,同时也让于家女眷们保留向下窥视的权利。
的确,于家大宅高墙深深,哪怕外面换了天地,南方乡里仍是摆不脱旧时代的传统。于家的女儿们守着祖辈深居简出的规矩,而大厅里天南海北的客人,显然比来交租交粮的佃农更让人心生好奇。
虽说大门难出,但于曼颐也没觉得日子无趣。于家女儿多,聚在院子里扑蝶,喝茶,读书。
于曼颐小的时候爱去爬假山,从假山可以翻到另一座院子,可惜后来给三妈瞧见了,她叫人把假山顶敲掉一块,还罚于曼颐在书房里跪了两宿,她就不再敢爬了。
于家老大信佛,老二体弱,三叔有当家的迹象,这造成了三妈的泼辣。于曼颐是老四家的,她妈生她的时候就没了,她爸投身学生运动,死在狱里。于曼颐无父无母,只能过继给一直没有儿女的三妈。
三妈不想要她,三妈想即便过继,她也应该过继个男孩,这样能为她的丈夫继承家业增添筹码。毕竟,老大信佛,但可以还俗呀。老二病重,但万一痊愈呢?三叔的继承权并不稳妥,这让三妈感到焦灼,并把这焦灼发泄在于曼颐身上。
偏偏于曼颐丝毫不懂她的焦灼,她从小就不懂忧愁,不长记性,不觉得自己的存在有任何问题。她总是果断地认错,下跪,挨罚。
三妈不知道有下人会趁着夜色给三小姐送吃的,老二家里的老幺也会给她送活血化瘀的药膏。她只是在每一次看到她挨罚之后若无其事地出现在众人面前时心想,那么容易死的父母,怎么生出了命这样硬的闺女。
三妈的焦灼停止在于曼颐14岁那年。她有一个远房的侄子来投奔她,长得一表人才,出口成章,深得她公公的喜爱,并决定资助他去国外读书。为了让这场资助更合情理,于老爷决定给他定下和于曼颐的亲事,等他毕业回国,两个人就成亲。
表哥的确是一个很好看的年轻人,好看而年轻,穿着乡里的长袍,白净的脸,温和的表情与举止。于曼颐和他在花园里遇见过几次,他向于曼颐示好。两个人躲到假山后面,他慢慢推开她的袖子,看到他表姑打出的伤痕,表情也着实不大认可。
他替她推开膏药,略带冰凉的指尖划过她的肌肤,于曼颐身上有难以察觉的战栗。她并未接触过异性,表哥就是她接触的第一个异性,也是这个宅院里第一个体贴她的异性。于曼颐根据她看过的戏本,认为这就是古往今来闺秀们寻求的爱情。于是当于老爷叫她过去,询问她的想法时,她说她很愿意。
这是于曼颐第一次显得“上道”,三妈欣慰极了。从那天起,她就对她越来越好,甚至会给她攒出嫁的东西,把她拉到闺房里说悄悄话。
于曼颐觉得这都是表哥为她带来的,她越来越爱他,也越来越期盼他的归来。虽然他出国后从未向于家寄信,但于曼颐坚信,等他回来,他们两人就能开始美好的夫妻生活,就像二叔闲时向她描述的,她早死的父母一样。
于曼颐等着她表哥回来娶她的第二年秋天,宋麒出现在了于家大宅的堂厅里。
那年外面应当是发生了大事,每天都有人上门拜访于老爷,有求他筹款的,求他办事的,求他做公道的。
宋麒的来意与别人没什么太大不同,他和他的一名同学正在上海读书,要办报,需要一笔钱。他的同学是绍兴人,说自己认识一位在当地德高望重的乡绅,或许可以去求得一二。
于老爷礼貌地回绝了他们。他不认为这些学生能掀起什么风浪,即便之前有过一些,也是巧合。中国如此大,被现代思潮洗礼过的学生和工人却如此少。这只不过又是一批以卵击石的孩子罢了,就像他那可怜的死在狱里的老四一样。
他们各自的立场如此鲜明,以至于对话后期开始夹枪带棒。于曼颐当时在花园里教二叔家的老幺绾发,听人说今日的客人和于老爷吵起来了,便兴致勃勃地提着袄裙上了二楼,和妹妹一道垫脚靠上窗户,朝堂厅望去。
于曼颐那时眼睛很好,隔着那么高的窗户,一眼看清了宋麒。
他穿一身黑色的学生装,扣子严谨地系到最上面一颗,领子翻直。于曼颐记忆中的表哥也很好看,但她又总想不起他的长相,可宋麒拥有叫人看一眼就很难忘掉的五官。
她站得那么高,本来是很难看到他的脸的,可他偏偏在喝茶的时候抬起头,眼睛直直望向二楼,叫她心里一沉,几乎以为他是在与她四目相对。
他的眉骨和鼻梁较她见过的男人更高,再加上黑衣服,本来是个很严峻的长相,偏生一双瑞凤眼,眼角微微上挑,显得人很轻佻。于曼颐只在别的乡绅家中的纨绔身上见过这样的容貌,怎么也不懂这双眼会长到这样一个穷学生身上。他盯着她所在的方向喝完了一整杯茶,然后将那茶杯放回桌面,站起身,同于老爷礼貌地讲:
“那就叨扰了。”
于曼颐并没有亲眼见到他与于老爷吵架,于是她认为他是个懂礼节且不擅顶撞长辈的男人,这为她几日后做出那个改变命运的决定埋下了种子。
总之,那是于曼颐见到宋麒的第一面。她伏在一楼看不到的二楼窗框上,看着他与朋友离开的身影,百无聊赖地想,表哥到底什么时候回来娶她啊。
…
宋麒没有再来拜访过于家宅院,外面的那件大事也逐渐没了声息。或许于老爷说的是对的,城市里发生的一切都转瞬即逝,只有乡里的水稻与麦田生生不息。
秋收的时候,于家祭祖的日子会到来。
所有的长辈都要去,小辈的哥哥们也要去。偌大的于家宅院,就只剩下几个女儿和下人。于曼颐那几日在和二叔学画纸鸢,她在纸鸢上画了很多小鸟,毛笔的笔尖很软,她画的小鸟都毛茸茸的,像她不梳头时的脑袋。
长辈们在的时候她不敢放,眼下宅子里没人,她终于把线放出来,拖着纸鸢从里厢往外跑。可惜宅门里的路太曲折,又总有门槛要过,她跑了几趟,纸鸢仍然没飞起来。
回过神的时候,于曼颐已经站到宅门前了。
她表情变得有些严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