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里面用的理由,就是她想要今年长安城开得最早的那株紫菊花。
既然他带了花来,那就见一见好了。
她抬首,让酡颜将他领了进来。
男人高挑瘦削,披着身无瑕的狐白裘,遍身洁净,显得那张冶丽的脸更加苍白病弱,真真我见犹怜。
仿佛刚才在他自己府中时,仅仅因为侍婢想要接过他抱在怀中的云锦裘,就惹得他暴起发疯,冷着眼睛,生生将人掐颈扼死的事从未过一般。
阿柿长睫微扬,目光从他的脸上扫过。
吴红藤的脸自然也极好看。
他自小便面若好女。她第一次见到他时,他是十二还是十三的,仍是漂亮得难辨雌雄。
听说,他那个曾占花魁位多年的母亲为了让他能留在花楼,自他出生便一直不敢见光地将他扮成女童,从未遭人起疑。
时至今日,那双承自他母亲的、如妖似狐的凤眼,仍媚艳得出奇,纵是常年浸着阴鸷狠毒,但被他看着时,还是会觉得,那对眸子里正流转出着百般的缱绻情深。
那个侍婢,就是在溺在了他的这张面皮下。
即便被他冰凉的手指暴虐地掐住喉骨,即便下一刻,喉咙发出咯咯裂响,眼前一片昏黑,但只要看着他,看着他那天生翘着的柔情唇角,她就觉得,郎君只是在同她嬉戏,下一秒,他就会将手松开——
“不见血,还是不够啊。”
男人丢开断气的尸体,看着自己因杀人用力而战战抖着的修长指骨,为心中欲壑没能填满而丧兴喃喃。
但当目光落到他护在怀中的那片云锦裘,他的凤眼中便又揉满了缠绵。
“没办法,谁叫她讨厌血腥气。”
他看也不看地踢了一脚瘫软的尸体,冶艳地温柔笑着,“等我离开,再将人丢给獒犬,不要让我沾到血,她不喜欢。”
而此时,他无比珍爱地托着她的云锦裘,不带丝毫污泥地站在她的面前,仿佛就此便能藏起他那身永远也洗不净的血与残戾,变成一个能与她相配的谦谦君子。
“我在金川收到您的信后,快马加鞭去了长安,守在那儿,等到最早一批的紫菊生出花苞,便将它们和花匠带回东都,悉心照料,直至今日花蕾大开。”
看了主人眼色,酡颜将那株紫菊放到了小郡主面前。
花盏开得硕大,紫色有暗有淡,色泽层层叠叠,是朵极贵重的花,便是放在她花房的这群奇珍异草中,品相也算是顶级的了。
“金川的事,真是可惜。”
小郡主轻轻捏住紫菊的一片细丝瓣,漫不经心将它揪了下来,喂进白柰嘴中。
“若是没有这桩意外,说不准,此时,太子已经由你的父亲取而代之,你也至少能封个王了。”
吃惯了花的白柰,张口便将花丝卷了进去。随后,它那对琉璃似的日月眼忽然睁得浑圆,先是舔了舔嘴边的毛,随即便扬起肉垫,将想要落上紫菊同它抢食花蜜的蛱蝶全扑走了。
见它难得活泼起来,侧身倚在榻上小贵人弯了弯唇角,又摘了朵花丝,边喂它,边看向吴红藤。
“春陵废县究竟是怎么回事,圣人心中一清二楚,不然也不会将要立良王为储君的请命折子驳得那么干脆……”
良王吴京元,也就是吴红藤的父亲。
原本,要改立他为皇嗣的火可是烧得势焰熏天,吓得太子蜷缩在东宫,一声都不敢吭。
可春陵屠县的事情一出,那火便被熄了个彻底,只剩下些飞溅而出的滚烫火星子。
可只要火星子尚存,便总有可能会死灰复燃。
如今的太子究竟能不能将位子继续坐稳,谁也不敢说准。
毕竟,为私利屠杀无辜百姓这等大罪,落到东都吴家的头上,最后也只是以治家不严、放纵奴仆作恶了结。
不过,吴京元这事也的确做得干净。
虽说那些陪葬宝物全都被他收入囊中,但只要他咬死了不知内情,一切便都可以用金川吴家的那位奶兄欺上瞒下来搪塞过去。
听说这位良王,在得知春陵废县的真相已经通天,当即就发冠不整奔进了宫中,跪在圣人面前涕泪纵横,悔恨自己因念旧情,给了奶兄太大的权势,不料竟酿下如此大祸。
哭啼后,他又哽咽称,这些年,他也不是没有担心过金川吴家会不会因他的宽待而狂妄失德,因此多次派庶子吴红藤前去,但吴红藤数次失察,竟一点端倪都没有看出。
“……东都吴家总要有个人领罪,你不过是个被推出来的。这种事,我能看明白,皇祖母自然更明白,不会真的迁怒到你身上。”
男人望着繁花锦堆中疏懒弛懈的玉色贵人,始终没能等到她其他的话。
在很久以前,每当他的上官办事不利、将他推出去顶错而令他被罚打得遍体鳞伤时,她都会捧着他的脸,亲手在他淤紫的唇角上药。
——“外面的人可真坏。你明明替他们做了那么活,在他们眼里,你却仍旧连条家养的狗都不如,有了灾祸,随意便能丢出去。”
说这话时,她总是会蹙着贴有金银花钿的眉心,轻轻地对着他的伤口吹气,力道比此时落到他的指尖上的蝴蝶还要轻,“我可不会这么对我的狗!”
她说她不会。
可她还是丢掉他了。
不是以这种将他随意推出挡祸的方式,她只是……不再将心放在他身上了。
吴红藤微微垂下凤目,看着贵人的裙摆。
那郁金裙上的姜黄鲜亮得仿佛被阳光浸得湿透,正向外流淌着金光。
他初次见她时,她也穿了这种颜色的裙子。
那年,他的母亲因久患疮痈,掩无可掩,被永济州的花楼赶了出来。
同一天,为贺小郡主八岁生辰,赤璋长公主在封邑广开医馆、开库施药,不取分文。
他背着已经烧得不省人事的母亲,一家家医馆求过去。可她罹患疮痈许久,身上恶疮遍布,痈溃烂如蜂窝,黄脓四流,无论去哪里都会被驱离。
就在他跌跪在医馆门前,走投无路,几乎只能眼睁睁看着母亲命绝时,一条裾裙曳地的郁金湘裙停在了他们的面前。
“这就是书中所记的疮痈?我还是头一次见呢。”
他抬起头,见到了她。
扶光,日也。
那是他这一生,第一次感受到太阳。
只因为小郡主随口的这一句话,群医开始全力医治他的母亲。
他的母亲被救活了。
她没有死于疮痈肿毒,而是带着他一路乞进了东都。
然后,在独自叩开吴家大门后,为了让他能被吴家认回、不被自己这个娼妓拖累,吞石自尽。
可吴家仍旧不愿认他。
他甚至见不到吴京元,只在门房前被一个捂着口鼻的华服女子远远指了指,便如丧家狗一般被打出了门,浑身是伤,泡在被踩得泥泞的肮脏雪土里,污泥不断呛进肺脏。
那个冬天,雪越下越大,天永远乌青,路上总没有人。他断着腿,爬不快,只能靠装死从野狗的嘴里抢食。
可天太冷了。
冷得他胸腹中仿佛被撕开了无底的口子,冷得他在一天毫无意识扑了出去,生生掐死了一只路过的狗。
他的指头断了,可他觉不到痛。
那只狗骨瘦嶙峋,啃不到肉,可血却滚烫,激得他狼吞虎咽,泪流满面也不知。
那个时候,扶光郡主叫出了他的名字。
“吴红藤。”
金尊玉贵的女孩打着覆满了细雪的油伞,鞋履顶上的那颗明珠不见一丝尘。
可她却走近他,将鞋浸进肮脏的泥雪,俯下身子,用比空中雪还要洁白的手指,将他眉眼边已经结成冰晶的血迹泪痕抹开。
“我听说你娘死了,你爹不肯认你,你成孤儿了呢。”
她的指尖点在他细长勾人的眼尾,仿佛要在那里烙下一颗血红色的痣。
“我正想要一个只属于我的活人。你很漂亮,也很合适。要跟我走吗?”
在那个东都数十年来最冷的雪夜,她把他捡了回去。
第63章
63
那天,小郡主将他带去了一个独辟的小院,给了他暖和的屋子和温热的饱饭。
同住在那个院子里的,只有一个洗衣做饭的聋哑老仆,安静如游魂一般,轻易不会出现。
所以,那个漫长的寒冬腊月里,除了雪压弯枯脆树杈的吱呀响,整座院子没有一点声音。只有当头戴着赤色珊瑚珠串、身披朱红大氅的小贵人踏进时,这个院子才会开始呼吸。
他便如一条被主人关在家中的狗,躁动又不安地守在里面,听到一丝风吹,都会立即奔到院门前,等着她将门推开,来教他认字念书。
他不喜欢书和字,时至今日,也从来都没有喜欢过。他期盼的,只是小郡主来见他。
那年他已经十三,却从未学过字,连自己的名字也不认得,因此学得很慢,时常会惹小郡主不开心。
但只要骑在他的肩头,掰下屋檐所有的冰凌,将它们埋进雪中当做壶矢,不断地投向投壶的双耳,等所有的冰凌都被投进或摔碎,她便又会耐心极好地拉着他进屋识字,乐此不疲。
他也学得很努力,想要博取她的欢心,但在学问上的长进却始终不大。后来,小郡主也找人来为他看过根骨、教他兵器拳脚,可他于武学上也没有大的天赋。
春天到来时,小郡主便放弃了。
她不再执着于让他做出一篇风流蕴藉的诗赋或是写出一张铁画银钩的墨字。
她另给他选了一条路。
那些年,朝中告密成风,酷吏横行,其中风头最盛的酷吏便是周西英。
此人受命在东都新开一狱,专囚谋逆要犯,一手遮天,大兴刑狱,无论犯人认与不认,只要周西英想,便可将他活生生折磨断气后再罗织罪行,可谓猖狂至极。
短短几年,无数无辜的皇亲臣子被污成反贼,周西英及手下鹰犬所过之处血肉横飞。文武百官风声鹤唳,人人自危,见周西英如见阎罗,生怕与周西英一个对视,明日便被以莫须有罪名拖进新狱、性命不保。
而小郡主为吴红藤的选的,就是进入新狱当差。
“我想要你爬到周西英身边。”
她睁大着明亮如昼的圆眼睛,满脸向往地冲着他笑。
“那里一定有很多有趣的事,我想你都讲给我听!”
那的确是一条很适合他、甚至可以让他扶摇直上的青云路。
他长在红粉青楼,本就没被教导过是非善恶,为了能活下去,早就泯灭了许多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