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兰漪为她挽起发髻,挑选着合适的发钗和步摇,突然想起,南照首饰多以银饰为主,便取下那金簪,换了纯银的簪花,给她细心地簪上。
“我在路上,遇见了山贼。”
郑兰漪笑着说:“他们杀了我的婢女,还有随从。”
“然后,他们围住了我。”
“我听到他们的语言,才知道他们是殊来古国的人。他们的眼神让我知道他们想对我做什么,啧,两腿一张的事,可是知还在等我,我不能死在这里。”
“说起来,殊来古国的人跟你们南照的人一样呢,都很信仰神灵。”
“而且他们极其畏惧一种邪神,他们相信一个女子如果下.身流血不止,便是被邪神附体,会带来灾祸。”
“我不过一深闺妇人,他们都是四肢健全的男子,我能做些什么呢?哭着求他们放了我吗?太蠢了。所以,我用知还送我的白玉簪,扎进了腹部。”
郑兰漪为她戴上银发簪坠,坠饰是小铃铛,动起来会有叮叮当当的声音,她拨弄了一下,像是觉得颇为有趣。
“只要能救知还,只要能活着见到知还,豁出我们娘俩的性命,算得了什么?他们果然怕了,畏惧地不敢靠近,我以为他们会放过我。”
“可是。”
“他们之中有人认出我是谢不归兄长的妻子。”
“你也知道,谢不归最令人津津乐道的是什么,”
郑兰漪轻轻笑道,“是他曾一手覆灭了殊来古国啊!”
郑兰漪不无鄙夷地说:“太可笑了,那样茹毛饮血的野蛮人竟也是爱着他们的故土的。”
“一个、两个、三个。啊,五个。一共五个人,对,他们一共五个人。也许是太久没吃饭,也许是刚才与我的护卫打斗,受了不小的伤,我捅死了两个人,割下了一个人的脑袋,挖出了一个人的眼珠,还有两个吓得魂飞魄散,竟然丢下他们的同伴逃走了。”郑兰漪轻声叹息,“杀人好简单,真的好简单,像是捏死虫子一样容易。我为什么从前从没想过,我为什么一直在忍?郑家的那些人可比山贼好杀多了,如果我早一点悟出这个道理,或许就不会吃那么多苦。”
“但我伤得也很重,站直都不可能,只能趴在地上,一点一点地往前爬。”
“我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到知还的身边去。我好喜欢他啊,真的很喜欢,很喜欢,喜欢到想跟他在一起,一生一世。”
郑兰漪取出一条银发簪链,认真地给芊芊戴上,细银链缠绕在那两根乌黑的辫子上,还有一些细链子则垂在肩部,衬着女子精致的妆容,显得格外华丽。郑兰漪忽然生出一种自己是那入殓师的错觉,她愉悦地笑了笑。
“不知爬了多久,我看到了散落的辎重。那是我变卖嫁妆,四处筹措银两,才好不容易筹集到的军需,就这么全都洒在了地上。我看见——狼。好多狼。它们埋在那些家丁的肚腹之间,吃得满嘴是血。护送军需的家丁们,全都死了,没有一个人活下来,哦,还有我,我一个人。”
“太蠢了,真的太蠢了,我凭什么会觉得我一个人,光凭我一个人的力量,可以改变这一切?谢知还的祖母,那个老东西,一心弄权,嘴上说着知还是她最疼爱的嫡长孙,还不是说放弃就放弃,假惺惺地哭一场,什么都不为他做。谢知还的弟弟,就是那个战无不胜的神威将军,无人寻得他的踪迹,想必当时正黏在你身边,在你的裙边跟你日夜恩爱吧?谢知还的堂弟,更是个不顶事的废物。我婆婆倒是爱子深切,可她能做的也不过是多给我筹措一些军需,借我一些家丁,护我到达战场。”
“而我爹,堂堂郑国公,因为大桓皇帝的猜忌,也按兵不动。”
“可怜我的知还啊。”
“知还,知还,怎么就,不知道还家了呢?”
芊芊始终沉默。
“所以我说,王女你真的是命好,那么一条遥远的路,那么多的危险,你却能安然抵达你爱人的身侧。”
芊芊看向镜中人:“所以你将你遭遇的一切归咎到谢不归身上,想要报复他?”
所以才会对悠然动手,才会精心地谋划了这一切。
“报复……”郑兰漪笑了,眼角溢出晶莹,疯狂又悲伤,“太幼稚了,我没想过报复他,我只是拿回我夫君此生最想要的东西。当然,顺带让他尝一尝永失所爱的痛苦,也是个有趣的主意,这世上怎能我一人如此痛苦?从前知还与我在一起时,总是不忘他这个弟弟,其实知还他啊,对每一个弟弟妹妹都很好,可是,他的灵柩抬回邺城时,永安都为他哭了,谢净生却一滴眼泪都没掉,真是一如既往地令人憎恶。”
谢知还最想要的……
是皇位吗?
“到底是他想要,还是你想要?”
“我不想妄自评价你的对错,”
芊芊站起身来,拿起那件百鸟裙,满头银饰在烛火中如星子闪光,辫子缠绕的银链微微摇晃,如同银河落九天。
“你曾经说,终有一日我会理解的,可是,”她摇了摇头,“时至今日,我仍旧无法理解你的所作所为,你知道谢不归不会与你分享权力,于是想尽办法从皇陵逃脱,从北凉窃来权力,成功再次进入这角斗场中。可,如果你当真是为了你的深爱之人,为何可以跟杀害你夫的人一同合作,与虎谋皮?骗别人可以,骗自己就有些可笑了。”
世间之事,悲凉莫过。
妻不知夫,夫不知妻。
郑兰漪抬手,抹掉眼角的眼泪,亦是笑了,她脂粉被泪水洗去,露出那颗标志性的泪痣,欺骗性十足。
“给王女讲了那么长的故事,竟然丝毫都没有打动王女么?”
她就这么痛快地承认了:
“深情?自我感动罢了,每一个上位者不都是如此么,总要为自己的发家史编出一个触动人心的故事,要么彰显他们生来就不与凡人等同,要么站在道德制高点——不,不是我,我也不想的,我都是被逼的,都是命运不公啊……没错,那个孩子,我杀了,没有丁点不舍,一团未成形的血肉罢了,不论如何有我重要吗?就算它下到地狱,知道是为了母亲去死,想必也是愿意的。”
“百年之后,若能再见知还,”她脸上现出一个微笑,“我也可以说是为了他才满手血腥的啊,这全都怪他死得太早,若他不死得那么早,或许我就不会变成今天这样了呢?我嫁给他,也只是想要摆脱郑家罢了,其实,我从未爱过他。”
“从始至终,我都是为了我自己。”
芊芊叹了口气,若是当真不爱,为何会期盼着百年之后,与之再见呢?
郑兰漪看着芊芊换上那身百鸟裙,乌发红唇的女子,如那瓢泼的血雨,行走的红雾。
她露出一个微笑:
“王女,请吧。”
门外森森甲胄。
“王女。”临出门前,她又忽然问了一句,“你不怕么。”
芊芊耳边不由得回荡起项微与说的那一席话。
春秋齐女的真相……
“即便是断情,也无法炼制出来。这一点,王女比我清楚。因为春秋齐女断的不是情,是命。”
“唯有承载它的容器受到强烈撞击,在濒死的那一刻,才能使其破壳而出。”
“世上,哪有活死人肉白骨的圣药。有的不过是……”
“以命换命。”
郑兰漪的问题,芊芊并没有回答,她踏出门外,风吹动身上衣裙飞扬,雪花落在裙裾上顷刻融化,便成了一抹血痕。
心中只是想,这身裙子这样的红,原是用胭脂虫染色出来的。
只有用胭脂虫染色,才能使裙子呈现出一种鲜艳、饱满的红色,且对织物的影响极小,通常能保持原有的柔软和光泽。
传说中,胭脂虫染就的衣裙。
永不褪色。
记得很久很久以前,自己也穿过一次,这样的衣裙,是什么时候呢……
是大婚。
芊芊仰头望着那一轮明月。月光下飘落的雪花片片晶莹,闪烁微光,恍惚如至当年。
红烛高照的深夜。
“欢娱在今夕,嬿婉及良时。”
那时,那个郎君站在她身前,低低吟诵着,耳尖微红。
而她思维跳跃,笑嘻嘻地接了一句。
“生当复来归,死当长相思。”
却叫他轻轻捂住了嘴。
郎君眼睫蜷曲,眸色是那样深,那样深,他温柔地说:
“嘘,这两句,忘了吧,芊芊,”
“不要记,永远不要记。”
-
战事是后半夜起的。
踢踢踏踏声伴随着马儿嘶鸣声,战鼓擂动,攻城的号角吹响,箭矢如雨。
守城的士兵一波接一波地倒下,满地尸体和鲜血。
城墙之下,喊声震天。
“大魏皇帝遇刺!杀啊!杀进城内,取皇帝首级,为死去的弟兄们复仇!”
“杀!杀!杀!”
“叮!”她鬓边的一朵银花被流矢击飞,坠落在地。
旁边挟持她的士兵倒下去,胸口插着一支利箭。
很快便有另一名士兵替上来,挟持住她。
血流过脚边,浸湿了鞋袜。
突然,有人悚然一声:
“那是、那是大魏皇帝?”
“他没死?!”
“咻!”芊芊睫毛一颤,转眸看去,只见城墙上出现一道熟悉的身影,从容不迫地弯弓拉弦,一箭射出。
百步之外,南照的先锋将领,甚至连躲避都不能,头颅便被铁箭洞穿,从战车上摔了下来,栽进雪地之中。
于千万人中取敌首级,如探囊取物。
这一箭极大地震慑了攻城的南照士兵。登时,攻城的速度慢了下来。
大魏皇帝身披黑色大氅,那围着下颌的玄黑色绒毛,衬得一张脸白无血色,长身玉立,缓缓放下弓箭。
“陛下……”苏倦飞有些担忧,这伤口崩裂不是闹着玩的,可他也知道,若是没有君王坐镇,这桂城迟早被破,对峙到现在,南照士兵已经被逼到极限,今夜这一战是他们的背水一战,士气前所未有的高涨,反观大魏这般,分明已露怯意。
却因为陛下的坐镇,而重新稳定下来,士兵们分立两侧,挥剑砍断敌军射来的利箭。
“陛下安然无恙!大魏江山永固!尔等南蛮子,还不快快投降!”
南照士兵心中也清楚,太和城必定也在经历与桂城一样的事。
他们的亲人、爱人、友人也如桂城里的百姓一般,瑟瑟发抖担惊受怕,随时都会被攻进城内的魏军如宰杀牛羊一般杀死。
怎能退?不能退!
“轰!”攻城木又是一场撞击,脚下的整个地面都在震动。
“祝老贼!”突然一声厉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