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小拉灵敏地护卫在我左右,加上我妙到毫颠的走位,欧比斯拉奇占不到什么便宜,往往要被老僵逼走、纠缠,虽然老僵受伤连连,但是等我精神力够了,自然可以施展复活。
OK。照这样下去,胜券在握。
但是……
…………命运的可恶就在这里,你不想事情发生变化,它偏偏就变生肘腋。
轰!我身体一歪,生命值急跌一截,踩到雷了!
欧比斯拉奇得意地向我挤着鼻子,又继续晃来晃去,老僵忽然一个趔趄,轰!也是踩到了一个雷!
轰!又一下!短短几分钟,地雷就炸响了三次。
除开小拉有飞行能力,不受地雷影响,我和老僵都受到了地雷的威胁。
欧比斯拉奇刮刮鼻子:“除了伟大的荣耀老大,还没有人能看破我的地雷呢。天使,你要小心了哦。”
又提起那个小白脸……难道我真的比不过荣耀吗?
我开始睁大了眼睛仔细瞧,但是欧比斯拉奇的动作堪称完美,完美到就象一只挑不出骨头的鸡蛋。照这样不停地轰轰下去,迟早我会象进村的鬼子一样,死在层出不穷的地雷下的。
忽然,我发现欧比斯拉奇一个轻微的俯身,似乎有一个小动作,是!这就是布雷的动作!
他晃开老僵,逼近我,现在我只有走位,走到刚才他布雷的那个位置上,才有可能躲过他的这一下匕首!
到底,过不过去?那里,到底有没有地雷?要知道,被地雷轰上一下,可比被匕首刮上一下要惨多了!
他刚才露出了一个动作,是不是就想骗我不走位,让他刺呢?那里没有雷?
可是以欧比斯拉奇的能力,在短短的时间内布雷,完全是有可能的!也就是说,只要他想,那里就会有雷!难道他还需要节省精神力吗?(布雷属于技能,也要消耗MP)
好强的干扰!好厉害的心理战术!
我决定赌,赌他根本不需要节省精神力,那里有雷!结果是我挨了一下匕首!他又晃了开去。出于本能,我想验证那里到底有没有雷,于是让想让老僵去踩一下……忽然又想到这样乱移位,带来的后果,绝对是致命的!
就在这失神的一刹那,我又挨了一匕首。
天!
这个家伙,简直有着比精灵还敏锐的观察力和洞悉力!
我冷静地分析形势,忽然发现,如果我不发生失误,该怎么走还怎么走,按我目前的精神力回复速度,HP损失速度,还是占着很大的赢面!毕竟在这种战斗之中,欧比斯拉奇再强,也不可能每次都成功布雷。
想到这一点,我心中大定,指令老僵放手进攻,不用顾忌地雷。因为老僵曾经被我复活过,又不是满脑子糨糊,自然不怕牺牲,战斗起来也就格外英勇,或者说战斗起来格外意气风发,格外无耻,甚至连吐口水这样的招式都用上了。看得我实在无语。
盗贼的可怕,就在于他们的高敏,我忽然意识到,我刚开始决定不用白骨监牢以节约精神力的想法是错误的。虽然白骨耗一点精神力,但如果能成功阻碍欧比斯拉奇的推进,那么就相当于节省了生命值!
决心已下,法杖挥舞之下,一只白骨手倏地从地底下钻出来,扣住了美男子的脚……
本来以他的敏捷和能力,根本不用象阿九一样用刀砍,稍微活动几下就可以甩脱这白骨手……
但是……这个俊美的,古怪的盗贼,面色古怪地一变,似乎是感觉他的处男脚被抓了一下(也许他还是处男吧?),往下一看,是一是阴森的死人的爪子,而且……被白骨手上似乎还有一点点糨糊状的东西……他忽然就象一个小女生的裸体被别人看到了一样,面色变得惨白,大声地尖叫了起来:“啊!!欧比斯拉奇!!神,万能的神啊!救命!!”
欧比斯拉奇仿佛跳Disco似的猛跳脚,终于挣脱了那白骨手……这个古怪且可爱的盗贼惊怖地看了我一眼,一点翩翩的风度没,就这么一个招呼不打,极其不绅士地失魂落魄地逃了。
呃,地上只剩下一杆孤零零的绿骷髅法杖。
第11章 混世
不是吧?
呃,这是我空白的不知道是大脑还是小脑里边出现的第一个念头。
可是事实就是这样。跑了,天下第一贼就这么跑了,区区一个白骨监牢,效果离奇的大,就这样,一切KO,比赶鸭子还快呢。
说老实话,我还是很喜欢这个英俊得邪异、狗血得可爱的顽皮盗贼的,看见价值不菲的绿骷髅法杖他并没有拿走,我的火气也全消了。
恩,既然人家不过是想开个小小的玩笑,我自然不用太过计较。说起来我还要感谢这个光明盗贼呢,要不是他偷了我要命的东西,我还会待在郁金香里,多无聊。嗬嗬、冲冠一怒为法杖——说到底还是为红颜,如果这事传开,岂不是混世第一佳话吗,也许就会有更多的MM喜欢上英俊潇洒的天下第一亡灵巫师,那真是太美妙了。
得,别意淫了。我掐算着时间,想来这种假惺惺、无聊的、浪费宝贵时间的应酬,那群练级狂也不会喜欢。马马乎乎,意思意思有几个小时,应该也足够了,现在回去,正好赶上散场儿,就跟阿九他们一起回黑蔷薇吧。
谁知道我去郁金香的时候,人全跑了。看来这群练级狂还是相当珍惜时间的,谁都不想被别人超越吗。
大骂阿九不讲义气的同时,我只好捏碎了传送卷轴,回到了黑蔷薇。
回到黑蔷薇总指部,笔伐免去,口诛是少不了的——自然要好好的数落阿九一番,如果能骗到炒螺吃,那就太美妙了。
哪知阿九笑道:“还说我不义气,等了你半个多钟呢。可是呢,我们的荣团大人到现在才回来,哎,哥们奉劝你一句啊,路边的野花你别采……”
“去去,你还真是能想。咦?”我奇道,“等我?我还以为我回去的时候你们还在呢。”
阿九哼哼道:“还不是因为你。”
“这又关我什么事了?”
“谅你也猜不出来。我们的荣团大人满脸冰霜地走后,恩,首先是血夜玫瑰的团长讪讪地说,不好意思,小弟的大号来了,失陪一下。郁金香的茅坑在哪里?不知道玫瑰团长的这个大号到现在完了没有?”
“然后呢,暗荆棘无尽的雷鸣大人,估计是今天挨扁心情有点…阴郁…嗬、嗬,他说,不哈意思,小弟,那个昨天晚上和一帮兄弟去山河楼喝酒太多了,头有点疼,失陪了……”
“接下来,是精灵族的含羞草团团长,他说,不好意思,小弟有点惧内,拙荆……啊不,是俺老婆M俺了,那边刮的风下大雨,俺去收衣服,嘿嘿,嘿嘿……”
“很奇怪。各个佣兵团的老大们都有点什么事,带着手下走了。荣耀大人脸上挺不好看,不过人家荣耀吗,翩翩佳公子一个,找个狗血理由还不简单:啊真是太抱歉了,今天小弟也有点事,俺女友约俺在伊甸园见面呢,嘿嘿,不好意思。啊,那个谁谁帮忙招待一下我们尊贵的客人,失陪啦。恩,那个谁谁我不记得了,反正是郁金香可怜的团副。荣耀说完就一溜烟似的跑了。可是,冰凉出来还看见他在那砍怪呢?”
“最后还是天空之花的团长够魄力,他牛逼烘烘、粗着嗓子地吼了一句,这年头,人都TMD够虚伪啊。然后……呃,大家全跑了。”
我无语,就这么全跑了?多米诺骨牌啊。有我一个带头,居然造福了大家,想来我还真是功德无量,不然都没人腆着脸出来‘不好意思’一下呢,实在是有够虚伪。
阿九忽然正色道:“天使,我跟荣耀交手了。”
我悚然一惊:“你跟荣耀交手了?什么时候?他动用坐骑没?具体情况怎么样?你肯定输了吧?他用了多久?”
我条件反射般地甩出一大堆连珠炮弹,停顿都没停顿。
阿九:“……我靠,你问什么嘛,我怎么知道答哪一个。我慢慢跟你讲吧。人都走完了,我又偷偷摸回来,见荣耀在那打怪,背对着我。我老早就看那小子不爽了,嗬嗬、好奇心是可以杀死一只猫的吗,我想看看荣耀不是浪得虚名,哦,我想看看那个背景究竟是不是荣耀,我就……恩,打算从背后阴他一下,看看他能不能挡住。”
“够缺德。”
“去去。说得那么正义凛然,你丫还不就是一个邪恶巫师。恩,继续往下,我一个突刺过去,你猜?你猜怎么样?哦不用你猜了,你能猜出个什么天鹅屁来。我突刺过去,还离他有一丈远呢,他背后好象长着眼睛似的,忽然一个转身,再一个突刺——我靠,这家伙什么水准啊,太牛了,他那一下突刺,不但酷,而且实用,他的长枪挑开我的大砍刀,直刺我颈脖子,靠,好在我回刀快,不然怎么去的伊甸园都不知道。”
“荣耀自然知道我是干吗来的,他居然夸了我一句:兄弟不错啊,居然能挡住我一枪,你那刀真是够有味道,用去泡MM肯定百试不爽。实在是太伤人自尊了,但是不得不承认,强,那小子太强了。天使换你去,如果他召坐骑,你输的恐怕还没有今天那晦气老体面。”
阿九说的晦气老自然是指暗荆棘的雷鸣了。
“难道我捱过30分钟都不行?!”
阿九轻蔑地道:“你知道那厮的骑宠是什么吗?告诉你别吓死啊,极品光明独角兽啊。据说也是并了1、2级的卷轴签下来的,肯定比你那死蝙蝠牛。听说还可以进化。战士对法师本来就占了天大的便宜了,而且荣耀是什么水平,他要是真出全力,如果是战士可能还可以靠血硬挺,换了你们法师,绝对不超过十分钟。”
我惊讶得不得了,坚持不了十分钟?
这是什么概念?难道荣耀那厮真已经封神无敌了吗?
我自然知道,阿九是不喜欢说大话的,他的话,基本上可以说没有多少夸张成分。
阿九对我的了解,有时甚至比我对自己的了解都清楚。
这就是说,我在荣耀手下捱不了十分钟,是真的。
阿九笑道:“天使,我知道你现在在想什么。之前我们的确是太小觑天下英雄了,不止荣耀,混世实在是藏龙卧虎啊。今天我还跟荣耀胡侃了一通,那小子很好讲话,唉,算是开了眼界了。”
我问道:“怎么说?”
“先说说西方大陆那边的吧。泰坦第一佣兵天空之花团长没落天空的天赋技居然是一个牛逼烘烘的‘泰坦附身’,荣耀那小子都不敢托大,他说,即使是他应付起来都相当困难,被雷电那么几下,浑身毛直竖可不是好玩的;嘿嘿,精灵族含羞草团团长在水一方,听说是个大美女哦?可是,她也是个不好应付的人物,据说一次居然能召出3个森林之虎,比你这个亡灵召唤师还牛……”
3个森林之虎?森林之虎可是二级上阶甚至有可能达到3级的怪,这么说来,这个在水一方岂不是比我还厉害?!
阿九继续担忧地道:“再看看东方大陆这边,虽然黑蔷薇有天下第一亡灵战士、亡灵巫师、亡灵盗贼在,在亡灵族这边可以说是说一不二的老大,但是放到整个邪恶阵营来讲呢?暗荆棘、血夜玫瑰,人家吃什么长大的?尤其是血夜玫瑰,黑龙族四大高手可是全部被他网罗了呢。”
我们两个相视一眼,同时道:“黑蔷薇想要迅速崛起,的确难啊。”
而我自己这边呢?亡灵空间内虽然我的势力很强,但是也没有到不可一世那种地步。其他几个亡灵巫师,对我还是相当有威胁的,据传,已经有亡灵巫师可以一击M掉一个僵尸的了,而且神秘的骷髅射手一族已经被某个幸运儿发现,千箭齐发,足可横扫一个小僵尸岭呢。
看来我这第一亡灵巫师的位子,坐得的确有些不稳呢。
就算是今天我遇到的第一盗贼欧比斯拉奇,他的格斗技术绝对不在我之下,甚至比我还强,而且他似乎还有别的手段没有用出,呃,如果不是这贼有古怪的洁僻,说不准我就当了冤大头,被他炸得晕头转向了。
天!
我才发现,混世果真是神巢一个,各方大神隐忍不发,都等着扮猪吃象呢!
第12章 打败我?
郁金香、黑蔷薇、暗荆棘、血玫瑰、天空之花、含羞草……结构成一个如花般绚烂的混世。
我暗暗下定决心,总会有那么一天,黑蔷薇,华丽地绽放。
这是我的愿望,也是阿九的愿望,我和阿九目光对视,擦出火花。
我忽然笑道:“阿九,我想知道,你怎么跑出来的?也就是说,你的理由是什么?”
阿九神秘地道:“嘿嘿,我就说:天使M我,被偷掉的东西是我借他的,我一听自然急得不得了,就冲出去找你了。”
“够无耻。得,你用我的名义骗了人,得请一顿螺蛳。你这谎话不好啊,我丢的可是绿骷髅法杖哦,你个亡灵战士,要法杖来干什么?再说了,你这穷鬼,有这大宝吗?”
阿九愣了一下,笑骂道:“天使你傻了啊,我又没说借你的是绿骷髅法杖。咦?你丢的是绿骷髅法杖?追回来了吗?
我笑道:“当然要回来啦。那盗贼很有意思,我跟你说说……”我忽然一惊,绿骷髅法杖是回来了,可是,石头呢?石头不在,绿骷髅法杖,我给谁去?给阿九吗?他又不是亡灵巫师。
我急切地问道:“不说那盗贼了。阿九,石头呢?”
阿九摇了摇脑袋说:“我差点都给忘了。你看看。”阿九递给我一张纸,“看看。这是石头留在总指部的。”
黑蔷薇总指部,其实也就是我、阿九、冰凉和石头4个副团长以上级别的人才有资格进来而已。
游戏的设定是这样的,佣兵团成员每个人在驻地里都可以拥有一间屋子,当然这用了空间压缩技术,不然团员这么多,驻地可放不下。我们团长级的人物的屋子,就是在这总指部里面。
石头留字条在这里,自然只有我们三个人才能看到。
只是,有一点很奇怪。石头她为什么要留字条?混世系统又不是不让发短信,这不是自己给自己找麻烦吗?
我展开字条:
“天使、阿九、冰凉:我走了。辜负你们的一片好意了。本来还想当个团长威风威风的,可是,没办法啦,实在是有些事情,不得不走了。也许,要过很久,我才会回来吧?嘻嘻,不要忘记我哦,有天使在人间,恶魔也会在你们身边的^_^
石头留。”
哦,走了,都走了。
绿骷髅法杖掉了,孤零零地躺在地上。
………………………………………
亡灵空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