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由(8402206)为您整理制作
书名:失婚
作者:撒空空
晋江金牌推荐VIP2014-09-02完结
文案:
我对夏天有特殊的情感。
我在夏天过了生日。
我在夏天诞下了女儿。
我在夏天,失去了婚姻。
内容标签:婚恋 都市情缘
☆、第一章 (1)
当我察觉到情况不对劲时,为时已晚。我的丈夫董承业,已经正式出&轨两个月。
所谓的正式出&轨,是指身体出&轨。再加上漫长孕期时的精神出&轨,我掰着手指头仔细数了数日子,瞬间觉得自己像是被一桶绿油漆给淅淅沥沥淋下,从头ding绿到了脚趾丫。
妈蛋。
后来回想起来,我才惊觉其实董承业出&轨时的迹象都ting明显的,就差没举个牌子,上书“老子出&轨了”五个大字在我面前蹦跶了。
可惜当时的我脑子抽了没往那方面想。
对此,我总是自我安慰,绝对是生娃时麻药打多了伤到了脑神经,这是特殊情况,与智商无关。
而听见我的自我安慰后,闺蜜菜菜给了我一个鄙视得淋漓尽致的小眼神:“亲爱的,放过麻药行吗?你没打麻药前智商也就那样。”
其实那句老话说得对——“妻子总是最后一个知道丈夫出&轨的人”。话说当时连我们家养的那条金毛都知道董承业出&轨了,我却还被蒙在鼓里。
后来我又自我安慰了,全世界都不信他,就我一个人信他。说明什么,说明老娘对他是真爱啊!
而听见我的自我安慰后,闺蜜菜菜又给了我一个鄙视得晶莹剔透的小眼神:“亲爱的,放过真爱行吗?真爱真禁不起你们这群人折腾了。”
菜菜是我的大学同学,是我的好闺蜜,是我的人生导师,是我的指路明灯。
我爱她,爱她的毒辣,爱她的仗义,也爱她拐着弯骂我的脏话。
还是扯回正题,让我说说是怎么发现董承业出&轨的吧。
当然了,在扯这个正题前,必须得先简单介绍下我俩认识的基本情况。
我家在C城,大学读的师范,毕业后通过市教委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考到了离C城两小时车程的F市。
因为考虑到工作算是铁饭碗,也不好调动,父母干脆便在F市给我贷款买了套房。
又因为买的是期房,距交房还有一年半,所以便先租了间小单间。
再因为房东阿姨是董承业继母的姐姐,所以我和他认识了。
最开始房东阿姨将我的QQ号码给了他,我们在网上聊了一段时间后他提出见面。第一次见面是在火锅店里,我来得比较早,就坐在椅子上玩手机。玩着玩着,忽然有个人叫我,我抬起头,看见面前站了个穿着T恤牛仔裤的年轻男孩。他不算帅,但是ting阳光,麦色的肌肤,高高的个子,右边眼角有褐色的泪痣,笑起来两侧脸颊有深深的酒窝。
他很健谈开朗,一直谈论着他的工作与家庭,有他在,似乎场面永远不会冷。席间,我手不知怎么地一挥,食指上的装饰戒指掉在了他面前,他捡起,递给我,那场面与求婚相似,吓得我一个激灵。我这人想象力ting丰富的,当时暗暗揣度说这该不会是与他结婚的预兆吧。
后来他开始追我,我没同意。因为我当时是爱陈道明车仁表那款的大叔,总觉得起码得嫁个大自己十二岁以上的才有安全感。而董承业却比我小半岁,男人天生比女人成熟得晚,我觉得有太多不稳定的因素。
我拒绝了他,他说:“那我们就认作姐弟吧,姐姐你上次请我吃了饭,这次我请你吃宵夜。”
我想着上次借了他的硬盘也没还,便想趁着这次机会还给他,以后两人也别再来往。
我情商不高,觉得什么干哥哥干妹妹干姐姐干弟&弟的暧&昧关系不适合自己,不如断了干净。
那时正是夏天,满街都在发生小龙虾的灭门惨案。他将我带到一家大排档处,点了麻辣小龙虾。麻辣小龙虾ting难剥的,他却细心地为我剥去壳,将白嫩裹着红油的虾肉放进我碗里。他微微低着头,眼角的泪痣在灯光下一隐一显,他慢慢给我讲着自己的故事:他说他父母在他不到一岁时便离异了,他跟着父亲,男人心粗,在生活上并不能很好照顾他。他不到三岁就上了幼儿园,在幼儿园里大家都不愿和他玩,因为他衣服每天都是脏兮兮的。父亲工作忙,他每天都会在幼儿园里待在最后才能被接走。后来长到七八岁,父亲与继母结婚后,便将他送去了他婆婆爷爷所在的老家。他说他从没感受到过家庭的温暖,所以便很想早些结婚生子。
听见他的遭遇,我那小心脏跟在泡菜缸里浸了三天三夜似地,酸酸涩涩的。
他抬起头来,对我微微一笑,道:“我发誓,我下一次恋爱一定要结婚。我想要和我老婆每天下班后吃完饭洗完碗牵着手出来散步,要是馋了再来这里吃小龙虾。”
他的眼睛映着夏日的星光,格外璀璨。
他的话触动了我的内心。
我在F市举目无亲,只有周末才能回家,每次打开租住的小屋,冷清孤寂感便迎面扑来。我也很想在这里有个家庭,有人陪伴。
那天董承业送我到家门口时,突然掐了我的脸,很温柔地说:“我真的很喜欢你,真的。”
他后来回忆说我那时低头害羞ting可爱。其实妈蛋,完全不是那么回事,我当时低头是因为他力道没个轻重掐得太疼,老娘正在用肩膀擦拭痛的泪水好不?
虽然他在最后结尾时让我疼了下,但在那晚后,我就忘记了我的陈道明,我的车仁表,我的大叔,鬼使神差地答应了做他女朋友。
他后来跟朋友开玩笑,说我是吃货,他用宵夜把我给骗到手了。我听了都笑笑,没有反驳,可是心里却有个声音清晰地告诉着自己原因:我答应与他交往与那尸横遍野的小龙虾无关,只是因为那时我们是同类,寂寞的同类。
就这样,我们在一起了,谈了两年恋爱。
他是我的初恋,我们曾有过很快乐的时光。
我们坐火车去凤凰,半夜他从隔壁chuang卧铺爬下来为半梦半醒间的我掖被角;中秋时他外出,我发个短信说想你了他立即赶车回来陪我;我陪他去见朋友为了撑场面穿了高跟鞋磨破后脚跟,他按摩着我的脚皱眉说喜欢的就是不化妆不穿高跟鞋的本色的我。
而从来只会泡方便面的我为了他学会了做他最喜欢的回锅肉,为了他收起懒散随性性子开始打扫房间,为了他开始学习做一个贤妻良母。
两年之中,经历了甜蜜,也有争吵,最终我们结婚了。
结婚之后很快我怀孕,而他也升职,但因为升职却要被调去D市。
听见去D市,我还ting开心,因为那里离F市只有一个半小时车程,而且董承业的爷爷奶奶也在F市,可以方便照顾他。
到了D市后他和我商量因为那边一个人住ting寂寞的便想要养只狗,我同意了。我们一起去选了一只金毛,取名叫花生。
董承业是个喜欢运动交际的人,到了D市养了花生之后他便建立了个狗友群,认识了ting多朋友。我见过他几个狗友,私心里并不太喜欢,因为那些人的社会习性ting重,在私生活方面也ting乱。
但因为怀孕期间有很多问题出现,比如孕早期孕酮指数不正常,比如孕中期又出现甲状腺素减少以及皮肤大面积严重过敏等问题,我一心都扑在了孩子身上,并没有精力去干涉董承业在D市的生活。
其实后来仔细回想起来,到了D市后他的状态就开始不对劲,具体说来就是他对我和孩子的关心变得比较敷衍,只是口头上表达下,实际上并没有做什么事。
因为我父母在C市还在上班,而董承业与其家人也大多在D市,所以周一至周五基本只余我一个人在F市。每天我ting着大肚子给学生上完课,又去超市买菜回家做饭,晚上自己在空荡荡的屋子里听胎教看电影。当然,每晚上也会给董承业打电话,他都说自己在牵着花生与狗友散步,因为有旁人在,也不好多说什么,聊不了几分钟便挂了。
那段日子ting艰难的,唯一期盼的便是董承业周末回家时的陪伴。但他回来后便是无精打采很疲倦的模样,说自己在D市每天工作ting累。我听了也没有多想,很“贤惠”地ting着大肚子为他做饭。
当时我也在自我安慰,说宁真啊你老公在异地努力工作挣钱呢,你在家可要贤惠啊,可不要埋怨啊,可要棒棒哒。
当时还有个小插曲,因为董承业每周要回来,便只能拜托狗友照顾花生。而他每次回家后不久便会接到那个狗友的电话,他就对着那边声音很温柔地道:“谢谢你帮我照顾花生啊。”
我当时还对董承业说:“你得好好感谢下人家啊。”
他笑着说:“好的啊。”
我觉得如果有个傻逼排行榜,谁要是敢和我抢第一我拔刀子跟谁拼。
电话那头帮忙照顾花生的狗友那就是新鲜出炉热腾腾的小&三啊!!!
☆、第一章 (2)
当时我并不知道他们是在练习眉来眼去贱法,所以仍旧沉浸在即将成为母亲的欣喜中。
我预产期是七月十日,于是在六月便请了产假,决定回C市生产。一来父母亲戚可以帮忙照料月子,二来医疗环境也较F市好些。
而自从我回到C市后,董承业以和我父母住不方便外加工作繁忙为由,只回来看望了我一次,后来直到我进了产房,他才匆匆从D市赶来。
七月十日中午,我产下了女儿。
第一个想法是:谢天谢地,终于卸货了。
第二个想法是:哇靠,为什么我孩子丑得跟泡发的猴子似地?
第三个想法是:算了,我们俩长得都不咋地也别怪孩子了。
我生产后在医院住了七天,董承业在医院时的表现便有些异样——他手机不离身,时常推着女儿去走廊玩耍,好半晌都不回来。离婚之后,我姨妈才回忆起来,说有好几次都看见他推着婴儿在医院角落打电话,看见她靠近就马上把电话挂断。
七天之后,我和孩子出了医院,董承业也以工作忙为借口迫不及待地回到了D市。
小猴子从出生后就开始吐奶,喝多少吐多少,时常看见她喝完奶后睡得正熟忽然一阵猛烈咳嗽后接着一股白色奶柱从她嘴里如抛物线般喷出。唯一的办法便是在喂奶后将她抱起,拍抚一个小时后再放下。但是新生儿大概每隔两三个小时便要喝次奶,所以大人基本无法歇息。那段日子全家都是处于兵荒马乱之中,我即使在月子里也无法保证睡眠时间,每天累得坐着都会打瞌睡,所以便完全忽视了董承业的异样。
而董承业却在这种时候跟我商量说要用结婚时收的礼金来换车。
是的,他打来电话没有询问孩子近况,没有询问我的身体,只是为了让我把礼金取给他换车。
这是我第一次认识到董承业变了。
以前的他很喜欢小孩,可以耐心地照顾别人家的小孩一下午。而现在,他却对自己的孩子不闻不问。
我们发生了争吵,他挂断了电话,我再打给他,他却始终不接。
那是我生产完后的第十天,他开始与我冷战。整个月子期间,我哭了三次。月子没坐好的结果就是生产前我的身体壮得跟头牛似地,生产后免疫力迅速下降稍稍疲倦点便会感冒发烧。
也是那时我确切地明白了那句话——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
男的入错行最多是没钱没老婆,女的嫁错郎一不小心便会没了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