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幢去年才落成的公寓, 毗邻巴黎的繁华地带。四通八达, 交通便利。
内部比她现在住的公寓大出两三倍, 设计精致大方, 内里采取双层loft式, 一道长窄的楼梯蜿蜒而上。
三面环着通透的落地窗,璀璨夜景在脚下徐徐铺开,光河奔腾不息。
遥遥一望, 不远处,巴黎圣母院那个修补过的哥特式塔尖儿, 立于雪色,轮廓萧索却依然坚.挺。
六年前一场大火将其几乎焚尽,如今已被一点点修缮完整了。
陈旖旎之前有打算和星熠搬到这边来。星熠就快要上小学, 这边离学校更近,离她公司也很近,做什么都很方便,不在闹市,也算安静。
沈京墨从公司下来, 一路都牵着她的手。
从前他是不会这么牵住她的。甚至可以说,在这之前, 从未有过。
现在他修长的五指穿过她的, 温热的掌心几乎能包裹住她一整个手。力道温柔又有力量。
她就这么被他从公司不由分说地带了出来,塞上了他的车。
一路上,都是在她和他身上打转儿的眼睛,他们相见后, 往事就一遭遭地被人翻了出来。
她这些日子听了不少窸窸窣窣的议论。
他就这么拉着她走。
头一次被这么牵住了手,她居然忘记了抗拒,拢紧了大衣,与他一起穿过风雪,上车穿过街道,被他带到了这里。
上电梯时,她想挣开他手。可她挣扎一下,他就握她更紧。他掌心竟也渗出了丝丝薄汗。
她抬头去看他,只能看到他棱角分明的下颌线。他也不知盯着哪里看,也不看她的。
眉头轻拧,竟一脸紧张。
料想从前他们有多比这一刻更亲密的时刻,现在只是牵一次手,两人居然都如此的不自在。
食髓知味。
沈京墨带着她进了这间新公寓,才松开了她的手。
陈旖旎顿在原地,望见那道烟灰色背影,自顾自地向里走去,居然有一瞬的愣滞。
掌心空留他手的触感和余温。
就跟这间家具陈设一应俱全的公寓一样,很不真实。
“看看,喜欢吗?”
沈京墨径直往里去,一路开了灯,留她在原地张望打量着这里。
他走到吧台附近,一侧厨房一应俱全,他手边的酒架上连酒都是满的。
她酒量不好,不怎么喝红酒白酒,但果酒偶尔还是很乐意尝试的。酒架上摆着各种口味的果酒,还有她从前很喜欢泡茶用的玫瑰花苞,很新鲜,色泽红润。
沈京墨轻倚在一边,打量一番这边,好像很满意似地,又自顾自地笑了起来。
笑声徐徐扬扬地飘向她,他抱起手臂,疏懒地抬眸:“星熠说你很喜欢这里。”
陈旖旎望了望四周,陈设俱全,几乎就像是来到了谁的家做客一样,半天才有点儿愣怔地应了声:“嗯。”
“这里什么都很方便,星熠上学的话也很近,”沈京墨又一次打量起这间公寓来,声线低缓沉稳,让人安心。
他徐徐地向她介绍道,“沙发和地毯都是你原来喜欢的材质和颜色,窗帘也是,和你家原来的很像吧?你一直喜欢这种材质。”
“阳台那边还有个小温室,种了玫瑰,花和种子和以前一样,都是从保加利亚移栽过来的。不过,比原来的那个小多了。别嫌弃。”
他想了想,又朝浴室走,“你有睡浴缸的习惯,我让人在浴缸旁安了呼救铃。当然,浴缸也是按摩的。”
许久都没听到回应,他回眸,望着愣在不远的她。
她一双潋滟眼眸看着他,眼睛眨也不眨的,泛起氤氲雾气。
他眸光熠熠的,唇角也带笑,问她:“你现在,不会还喜欢睡浴缸吧?”
她只是这么看着他,不回答。
眼皮痉挛了一下,就别开了头。
他又朝她走过来,掌心轻轻叩住她的,拉起她,深深看了她一眼:“还有星熠的房间,跟我来。”
他带着她向里侧一间卧室走去,打开了灯。
海蓝色的壁纸,五彩斑斓的拼图地板先行映入眼帘。
房内一张铺满星星月亮的单人床,床边摆着一箱五颜六色的玩具,书架上摆满了各种各样的故事书,法语和中文的都有。
几个卡通模型,星熠常在家玩儿的,也不知是否是他那天晃了一眼就记住的。
衣柜里也满满当当地挂满了小男孩儿穿的衣服。
“我也不知道像他这么大的男孩子都喜欢什么,”他说着,又问,“床会不会太小了?”
她看着他,不知不觉就红了眼眶。
他苦涩地勾了勾唇,似是有些遗憾,轻叹了声,“他好像长得很快,一眨眼快六岁了。没看着他长大,很可惜。”
陈旖旎听他这么说,手下已不自觉地用了力。
他感受到了,低头看了眼他们十指相扣的手,抬眸又朝她笑,“来这里。”
又被他牵到了楼上。
他在前面走,拉着她。
彼此的手臂连成了一条线,五指与五指相扣着,将这断开的六年,一步一步,一点点地,串联起来。
他带着她进去,“按照你原来的公寓布置的,你走后我去过那里,你什么都没带就走了。”
她瞧着这里的布置,的确与她原来公寓的房间很像。连衣帽间的朝向都是一样的。
他去过她家一次,还从衣帽间拿了吹风机出来给她吹头发。
她都记得。
他也记得。
她问:“你怎么知道我家密码的?”
“不是你生日吗?”他笑了笑,又拉着她向里去,边说,“这里的密码也是你生日。”
他带着她到衣帽间前。
“看看这里。”
“这什么?”
“看看。”
她怔了片刻,还是抬手,跟他一齐推开了衣帽间的门。
推开了琳琅满目。
若说这是衣帽间,不如说更像个精致巧妙的小型工作室。一侧挂满了五颜六色,质地各异,各式花纹的布料,中间一个小型工作台,工具一应俱全。
她记起以前在巴黎上学,在他的公寓里,她也临时弄过这么一处地方。那时他在澳洲,临时回来被他看到,她以为他会很介意,就撤掉了。
她在港城的公寓中也有这么一个小型的工作间。
“还有这里。”
他说着,过去打开了一侧的衣柜门。
一溜儿的旗袍。
足足挂了三四十套,领口前襟样式不一,盘扣也各有千秋,七八分袖,长窄袖不一而足,式样齐全,几乎都是她原来爱穿的款式。
她放开他的手,踱步走过去,抬手,指尖顺着那一件件旗袍抚过去,感受到不同的面料,不同的花纹,不同的质感在指腹流窜。
很小的时候,她和弟弟星移总在姥姥的旗袍店里玩耍。
姥姥闲下来会跟她讲很多事。
关于如何为客人推荐颜色和款式,怎么应付难缠和要求多的客人,还有一些关于名流圈子的七七八八,光鲜亮丽。
不过她那时尚不懂人情世故,只当故事听。
阮慈却是听者有心,或许是因为从小听了太多这种事,崇媚上流社会,后来先是与暴发户起家的陈正宵结了婚,又借着给沈京墨妈妈做旗袍的机会,攀附上沈嘉致,热衷于跻身上流圈子乐此不疲,不惜败坏自己名声,不择手段。
她在那些年也不止一次地拷问过自己,离不开他,甘愿纠缠他,甘心留在他身边跟他贪欢至死,究竟是贪财,还是贪情。
自欺欺人地与他从她十七岁纠缠到三十岁。
她没有结婚。
他不择手段地与她从他二十二岁藕断丝连到他三十五岁。
他也没有结婚。
不禁想起了温烺那句话——
你们两个,到底是谁想耗死谁?
她读大学的那几年,他已被家中催婚过多次,相亲对象没少安排过,她有所耳闻。
甚至每每在心里盼着他赶紧结婚吧,这样就可以放她自由了。
一边又在心里的某个角落企盼他千万不要结婚。
她不知理由,只是每次他来巴黎见她,拥抱她,亲吻她,她得知他没被别的女人抢走,她就能欢畅一些。
也在他身边待得更心安理得一些。
她的手指在一件黑色旗袍上停顿。繁复的花纹,压着朵朵银线海棠,漂亮得晃人眼睛。
她很久没穿过旗袍了。
以前穿,是因为喜欢。小时候总在姥姥店里,见到来来往往,衣着光鲜的女人们选布料,量尺寸,试旗袍。
那时她就期盼,她长大了也要这么穿。
从前她在他面前,也是旗袍不离身的。甚至说,是想把这作为自己的一种特征,让他永远地记住她。
未来与另一个女人交颈厮磨时想起的是她。
与另一个女人共赴云雨时想起的是她。
与另一个女人海誓山盟时想起的是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