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七。”
戚暮不由自主地吞了口口水,轻轻颔首:“嗯。”怎么会叫他这个名字……
见着青年一副担忧的模样,闵琛漆黑的瞳孔里闪过一丝笑意,但是表面上却仍旧是一脸的正经严肃,似乎要开始一个非常庄重的话题:“今天晚上……我有件事想告诉你。”
戚暮:“……你……说?”
“其实……我想……”
戚暮屏住了呼吸。
“请你……帮我一起打扫。”闵琛抬手指向了房间里那被捣乱得一塌糊涂的景象,语气平静、神色郑重地说道。
戚暮:“……”
就这种事,你有必要搞得像是国家领导人出席吗!!!
第八十六章
当戚暮将最后一个垃圾整理完毕的时候,他这个为黑色的塑料袋扎了一个紧紧的结扣,然后抬手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看向这焕然一新的客厅。
闵琛的这间房子位于一栋高级公寓的顶层,不知道是不是这个男人天生有种莫名其妙的强迫症,当戚暮刚刚进入这间公寓的时候就发现……
这房子的装饰布置竟然与闵琛在B市的那栋,没有一点差别!
当然,细小的差别也肯定是有的,比如不可能两栋房子都是一模一样的面积布局,比如不可能连楼层高度都一模一样。但是,除此之外,就连沙发摆放的角度都与B市的那间毫无分别,真是……强迫症到无法理解的地步了。
戚暮无奈地笑了笑,他刚抬首,忽然便见闵琛端着两杯温水,从厨房里走了出来。他的身上还穿着一条崭新的围裙——以防打扰时弄脏衣服,但是脸上的表情却依旧淡漠冷静。
这模样让戚暮不由自主地低笑出声,却让闵琛不大理解:“?”
将全部的垃圾收拾结束后,戚暮坐在那柔软的小羊皮沙发上,忍不住感慨道:“其实我发现……你是不是有点强迫症啊,闵琛?”
认识久了、关系好了的结果就是这样,这要放半年前戚暮绝对不可能直白地问出这种话。但是在这个时候,他却自然而然地说出口了,而且没有感觉到一丝不对。
见着戚暮笑到弯成月牙形的眸子,闵琛稍稍勾了唇角,低声反问:“竟然被你发现了?”
戚暮立即拱手做了个“承让”的姿势:“不敢不敢。”
两人又说了一会儿,戚暮突然想起了什么。他将手中的玻璃杯放在桌子上,再转头看向一旁的男人,神色认真郑重,道:“其实……闵琛,我前几天看到了里昂特大师写的乐评了。我没想到他竟然会那样评价我,真的让我有点……受宠若惊。”
听到“里昂特”的名字,闵琛微微眯了眸子,问道:“他给你写了乐评了?”
见到对方这副“全然不知”的模样,戚暮却是哭笑不得起来,他摇摇头,道:“我说,你就不要装作不知情了吧。那篇乐评是发在《爱乐》上的,其实也并不是我看到的,而是阿卡得老师看到了再告诉我的。”顿了顿,戚暮淡笑着说:“老师觉得很奇怪,我想想……他当时是这么说的——”
“‘里昂特那个老家伙怎么想得起来给你写乐评了?小七,你等等,我找他问问到底是怎么回事。那老家伙可是很懒得动笔的人啊……’”
戚暮都说到这个份上了,显然已经在暗示闵琛:自己已经知道某个赌约了。
但是,只见在明亮的灯光下,这个冷峻矜贵的男人却是优雅地挑了挑眉骨,语气平静地问了一句:“所以……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真是被这个家伙的“淡定”给打败了,戚暮无奈地举手投降,说道:“我没想到你竟然会和里昂特先生定下那个赌约,不过……闵琛,我真的非常谢谢你这么照顾我,连老师都说要好好感谢你呢。”
“你准备怎么感谢我?”
对方直接忽视了自己的老师、专门只问自己的感谢,这让戚暮突然喉间一滞,一下子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他仔细地思索了半晌,最后试探性地问道:“……要不?我为你烧点菜吧?我的手艺最近还是不错的,而且你现在在维也纳,恐怕也很难吃到正宗的华夏料理了吧。”
话刚说完,闵琛还没有吭声,戚暮自己倒是先想起来了:“哦对了我竟然忘了,你们明天就要回柏林了啊……”语气中带着一丝懊恼和无奈。
谁料闵琛却不动声色地勾了唇角,低声道:“以后会有机会的。”
戚暮一愣:“你刚才说什么?”
闵琛淡定沉着地摇摇头:“没什么。”
戚暮:“???”
男人深邃幽黑的眸子在青年的面容上打量了许久,看着后者一头雾水的模样,他不禁笑着勾起薄唇,问道:“喜欢肖邦的曲子吗?”
这话题转得实在是太快,戚暮稍稍愣了半晌才点点头,说:“肖邦的《玛祖卡》和《夜曲》我都很喜欢,也收藏了一套。”
闻言,闵琛挑起一眉:“是谁的一套?”
“当然是你的……”话一出口,戚暮忽然停住,接着他无奈地笑了笑,简直是以一种无可奈何的语气道:“好吧,目前世界上录制了全套肖邦曲目的钢琴家有不少,但是……我还是最喜欢你的版本。尤其是那首Op.9 No.2的《降E大调小夜曲》,非常适合作为睡前乐。”
其实在戚暮认识闵琛前,他可完全想象不到,对方……竟然这样一个人。
在他想象中的闵琛,应该是个优雅冷静的音乐大师,能够弹奏出那样出色优美的乐曲,一定拥有着非常坚毅而又温柔的内心,绝对不可能……怕一只指甲大小的小虫子。
嗯,就是怕虫子。
这要让闵琛的乐迷知道了,真不知道会有什么样的想法。
没有发现青年脸上一扫而过的无奈,闵琛将手中的玻璃杯轻轻搁在了茶几上。明亮的月光透过硕大的窗户照射进屋内,今晚的月色十分皎洁通彻,那光芒照耀在玻璃杯的棱角上,反射出点点银光。
男人俊美深刻的面容上露出一抹几不可察的淡笑,他低声问道:“那……你想听听现场版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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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入这间琴房前,戚暮从来不知道……就在刚才那间宽敞的客厅隔壁,竟然还会这样一个庞大的空间!
只见在这近100平米的琴房内,除了一架放置在房间正中央的黑色大三角钢琴外,就别无他物。干净硕大的落地窗让月光能够完全穿透进屋,在浅褐色的地板上照耀出一层浅浅的白色。
施坦威的九尺大三角钢琴从来都是所有音乐厅的最爱,只有他才拥有那样醇厚干净的音色,也只有他才能将钢琴家们高超出色的琴艺展现出来。
但是如今,他就被人这么简单地搁置在了这间公寓的琴房里,如同一个沉睡着的王者之剑,正在静静等待那个能够将他拔出剑鞘的王者。
见到这一幕的戚暮,一下子就为这样高雅脱俗的意境给怔住了。
这琴房所用的建筑材料都是最顶尖的,能够反折出最好的音律、做到最好的隔音共鸣效果。当然,这样简单到只用一架钢琴占据整个房间的举动,竟然更是恰恰能表现出一种独特的气势,让他不得不震骇。
当闵琛将钢琴盖打开的时候,戚暮还站在钢琴边有些怔愣,但是等他回过神的时候却惊讶地发现——不知何时,自己竟然坐在了钢琴的琴凳上!
这琴凳的大小足够四个人落座,因此即使此时坐了两个人,却也没有一点拥挤之感。
戚暮正诧异着,只听一道低醇的男声在自己的耳旁响起:“这个琴房里没有凳子,所以……你就坐在这里吧。站着听音乐可是一件很累的事情,在这里你也可以听得更仔细一点。”
戚暮微微颔首,过了半晌,他突然意识到:“你是要演奏《降E小夜曲》吗?”
闵琛并没有回答,但是下一秒,流水般低悦动人的钢琴声便直接回答了戚暮的问题。
戚暮从来没有坐在一位钢琴家的琴凳上听对方演奏,他更是没有坐在闵琛的琴凳上,亲眼见着这个被称为“钢琴之王”的男人,用那双神奇的手进行演奏。
肖邦的《降E小夜曲》是一首十分低柔轻缓的曲子,难度并不是很高,也没有什么华丽的炫技。但是,有的乐曲虽然难度不高,却不一定很简单。
戚暮之前说过,在肖邦的曲子里他最喜欢闵琛的版本,尤其是这首《小夜曲》更是他心头的最爱。上辈子只要得了空闲,他都会经常放出来听听,让自己舒缓放松。
而如今,那双弹奏钢琴的手正在他的眼前,轻轻按动琴键。
这双手十分修长,指节分明,圆润的指甲也被修剪非常饱满,连一点点疵口都没有,就像它的主人一样拥有着绝对的强迫症。
当这双手在黑白色的琴键上按动时,这架高大沉重的九尺钢琴似乎成为了一个小孩,在男人的牵动下一步步地吟唱出最美丽动人的音乐,乖巧到让人不敢相信。
现场演奏与CD播放到底能有多大的区别呢?
戚暮现在是完完全全的感受到了。
如果说他曾经花高价买到的那张《肖邦全集》是业余爱好者最出色的演奏,那么……现在他听到的这首《小夜曲》,已然是专业级大师完美的演出。
你能看到这双珍贵的手飞速地在琴键上按动着,每一个音符都仿佛带着无尽的婉转和动人,能够让任何听到这首曲子的人都忍不住沉醉。
在这一刻,戚暮终于意识到了……
这就是闵琛。
而他,即使已经进步了很多,但是和这个男人比起来,还是差了那么一丝。
只有这个男人才能将《小夜曲》的魅力发挥到如此完美成熟的境界,也只有他,才能让这首技巧简单的乐曲拥有深刻沉稳的内涵。
随着最后一道轻柔的音符在安静的琴房内响起,戚暮情不自禁地露出一抹温和的笑容来,他的双手轻轻地拍动着,轻笑着说道:“Bravo!”
第八十七章
安宁寂静的琴房里,钢琴的余音似乎还在轻轻回荡。戚暮微笑着鼓掌,忍不住地为这样一首卓越出色的《小夜曲》给出最衷心的赞叹,说:“这首曲子我听过很多遍,但是这样现场听一次,感觉真的大有不同。”
闻言,闵琛抬眸:“什么感觉?”
仔细地思索了一番,戚暮笑着道:“怎么说呢……就是一种更真实的感觉吧。果然,古典音乐还是要现场听才最有感觉,也更能听到音乐里的东西。”
在时代的发展下,越来越多的高级耳机出现在了市场上。这些高级耳机能够让人听到非常细微的声音,将CD里原本平面化的声音展现出逼真生动的效果,颇有身临其境之感。
但是……对于一个拥有优秀耳力和绝对音感的人来说,再怎样优秀的耳机,都永远比不上现场聆听的那一道琴声。
所以为什么有这么多人喜欢现场听音乐会?
因为,电子永远无法完全传达出音乐的美丽动人。
听了戚暮的话,闵琛深黑的瞳仁里划过一丝笑意,他轻轻颔首,说:“趁着现在还有很多时间,多去听一些音乐会吧,对你会有好处。”顿了顿,闵琛又问道:“还喜欢什么曲子?”
闻言,戚暮自然明白对方是想要再为自己演奏一曲了。不知怎的,他竟然起了想要逗逗这个男人的想法,戚暮稍稍一思考,直接回答道:“肖邦Op10 No.1的《C大调第一练习曲》?”
听着这个回答,闵琛直接地挑起一眉。
世界上大部分练习曲都不能算得上是好听,就算是肖邦的几首练习曲,大多也只能算是音律和谐的程度,与他的小夜曲、奏鸣曲等等相比,在好听程度上都有着一定的差距。
既然是练习曲,那主要就是为了磨练演奏者的技巧,所以是否好听在这个时候就不是主要因素了,有没有高超困难的技巧,才是练习曲最重要的特质。
而肖邦的这一首《第一练习曲》在他的几十首练习曲中,绝对可以算是名列前茅的了。甚至就戚暮看来,他认为那就是最难的一首。因此,当他提出“喜欢”这首曲子的时候,言下之意就是想看看闵琛的技巧。
能够近距离地观看一位钢琴大师的现场演奏,这种好事可不是每天都有,戚暮当然不会错过。
而闵琛也自然明白戚暮的意思,面对这样的“刁难”,他不动声色地勾起薄唇,又问了一遍:“确定是《第一练习曲》?”
戚暮语气肯定地点头:“确定。这首曲子流畅生动,我非常喜欢欣赏这首曲子。”视觉欣赏也是欣赏,总而言之他没有说谎。
见着青年一脸“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的表情,闵琛难得地露出了一抹淡笑,很快又消失不见。他轻轻点头,无奈地道:“好吧……既然这样,喜欢几倍速?”
这话让戚暮一下子愣住,他怔了一会儿,反射性地问道:“还有能几倍速?”
闵琛淡定沉着地敛眸,漆黑的凤眸里全是笑意:“可以。你喜欢几倍速?”
虽然不大明白这到底是什么意思,戚暮稍稍想了一会儿,问道:“两倍?”话音刚落,他立即想起来:“最快能是几倍?”
闵琛挑眉:“五倍。”
“那就五倍吧!”
将肖邦的《第一练习曲》提升五倍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