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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音乐之王[重生]_分节阅读_第98节
小说作者:莫晨欢   小说类别:耽于纯美   内容大小:843 KB   上传时间:2015-12-22 20:23:03

  “不会吧?一个新人对扎耶夫有什么威胁吗?”

  “你一定没听过那个陆子文的小提琴吧?虽然在去年那场演出的时候发生了意外,但是我很荣幸,在演出前一天的预演时得到了票,进场听了他演奏的那一首《蓝色多瑙河》。他真的是一个很有灵气的小提琴手啊!”

  “哦……居然还有这样的事情啊!”

  “哈哈,其实你们都不知道了吧?扎耶夫哪儿只是因为担心那个陆子文威胁到他的地位啊,毕竟扎耶夫都当了十几年的维爱首席了,只要不出什么大问题,根本不会换首席的啊。”一个小号组的成员偷偷摸摸地看了看四周,然后小声说道:“我以前的一个同学,家里很有钱的。不过他的小提琴水平只能算得上是还不错,勉强能当上我们乐团副首席的程度吧,他从去年开始就和我们其他同学炫耀。”

  一个小提琴组的成员好奇地问道:“炫耀?炫耀什么啊?”

  “他说他能成为世界顶尖乐团的副首席啊!”

  闻言,众人哈哈大笑。帕雷森剧院乐团的副首席更是自嘲道:“得了吧,我的水平顶多成为世界顶尖乐团的成员,副首席?饶了我吧。我想小七还是可以的,对吧,小七?”

  戚暮此时正拎着琴盒走过来,他看了眼四周围聚着的成员们,无奈地笑笑:“我可没这么说。”

  众人又调侃了他几句后,又赶紧问那个小号手:“嘿,尼亚,你刚才还没说完啊,继续啊!”

  尼亚偷笑了一下,继续说道:“我们之前也不相信啊,你说就他那水平,他哪儿能成为世界顶尖乐团的副首席啊?然后结果人家去年就辞职了啊!听说最近一年,他一直在家里有专门的导师指导,水平倒是上去了一些,但是前几天聚会的时候他那琴声,啧啧,我还是觉得不怎么样。”

  “你别卖关子了,继续啊!”

  “好吧好吧,我们后来有一个同学透露了,原来一年半前他家里人靠关系买通了一个顶尖乐团的重要人物,对方同意只要我那同学的水平勉强过关,就可以让他到顶尖乐团担任副首席。听说……我那同学出了这个数字的钱呢!”

  说着,尼亚伸出了一个手掌。

  听到这,戚暮隐隐地有些眉目了,他挑起一眉:“五十万?”

  却见尼亚重重摇首:“不!是五百万欧元啊!!!”

  众人倒吸了一口凉气,而戚暮也是微微一怔。他倒是没想到,有人竟然会为了维爱的副首席位子,花上500万欧元的代价。当然了,他更想不到的是——

  扎耶夫竟然还在暗地里做这种事!

  “我们以前都不大清楚那个顶尖乐团到底是哪个,只听说应该是奥地利或者是德国的乐团。你们说,世界上顶尖乐团也没几个嘛,硬要说最顶尖的那几个,柏爱、德累斯顿还有维爱,我们估计是这三个了,最多再加上一个维交。不过现在,我大概猜到,到底应该是哪个乐团了。”

  尼亚说到这,就没有再说下去,而其他成员们也心领神会地没有人说出那个乐团的名字。

  大家都是维也纳的乐团,也都是维也纳的音乐家,多伦萨先生的名声他们还是知道的。想必当那位大师得知自己的乐团里竟然有人干出这种龌龊肮脏的金钱交易,恐怕会气到恨不得将扎耶夫碎尸万段吧?

  大概是连指挥华尔斯先生都知道了这两天整个维也纳发生的大事,在今天一整天的练习中,帕雷森乐团的所有人都有些心不在焉的。

  等到离下班还有一个小时的时候,指挥华尔斯先生干脆直接放假了。

  “你们这群小家伙,估计接下来也定不下心。好吧,其实我马上也要去维爱那儿看看多伦萨了。我可怜的老朋友啊,恐怕他到现在心里也不好受呢。”

  回应华尔斯先生的是一众“您也带去我们的祝福吧,华尔斯先生”、“一定要好好安慰尊敬的多伦萨大师啊”、“多伦萨先生真是太可怜了”,在华尔斯先生怒斥了一句“你们这群小兔崽子”后,大家笑着躲开了。

  一整天的排练也就结束了。

  拎着自己的琴盒、和乐团的成员们道别过后,戚暮便迈着步子独自一人往最近的地铁站口走去。他一边走一边想,大概什么时候让查尔先生再去跟进一下审案的进度比较好。

  深秋的维也纳,即使夕阳的余温还在努力地照耀着这片大地,但是空气里已经带着刺骨的寒意。大概是因为天气太冷了,街上的行人并不多,各个都行色匆匆。

  戚暮低首看着青灰色的地面,正在认真地思考着。他走过一个街口,才走了没几步,忽然便听到一道低沉磁性的男声在自己的身后响起——

  “这位先生,你好像掉了一样东西。”

  那声音真是呼吸到了骨子里,每一个发音都仿佛是在午夜里徘徊在戚暮的耳边,让他怔然地一下子顿住脚步,转首向对方看去。

  “这位先生,你确实……好像掉了一样东西。”

  --------

  XD

  福娃:小七,你掉了一样东西,你知道是什么咩!

  小七:……啊,什么啊?

  福娃:当然是……你的男·朋·友啊!!!快把闵神捡起来!

  小七:……

  闵神:……

  

  第一百四十章 只要两个人在一起,就是家。

  

  夕阳缓慢地向西边垂落,那圆滚滚的身子正对着街道的尽头,与四围矮小的房屋建筑相衬,显得十分巨大滚硕。日光熹微,浅金色的光芒在空气中折射出多道光影,让男人挺拔清俊的身姿更朦胧了几分。

  闵琛用一顶黑帽遮去了大半张面容,在帽檐垂落的阴影中,只见那双凌厉清冷的眸子此刻正微微弯起,看着眼前呆怔住的青年。他伸手拉住了青年的右手,将手里的一个纸袋轻轻塞入了戚暮的手中,低声道:“这位先生,你忘了这个东西和你的……男朋友。”

  ……

  当戚暮坐上了闵琛的车、往公寓开去的时候,他把玩着那精致小巧的礼袋,笑着道:“我没想到,你居然这么早就回来了。不是说是明天的飞机的吗?我原本打算去接机来着。”

  男人一手把着方向盘,一边低声道:“嗯,原本是明天的,正好在华夏的演出结束得比较顺利,我就一个人提前回来了。”顿了顿,闵琛又道:“祝文钧、程婷文都让我带话给你,他们希望你快点成长,别忘了回华夏看看。”

  闻言,戚暮忍不住地噗哧笑出声来:“嗯,我原本也打算接下来在乐团放假的一个月里,抽空回华夏看看的。”

  接着,戚暮又问了几句关于巡演的情况。帕雷森剧院距离闵琛在维也纳的公寓还是比较近的,不过今天的路上倒是有些堵,两人开了十分钟的车,才远远地见到公寓旁一座高耸雕塑的影子,可惜的是,这才一会儿,又堵上了。

  戚暮望着黑压压的长龙车队,无奈地叹了声气:“好吧,其实有的时候,地铁可比开车快多了。没想到维也纳也能堵成这样,我以为也就在华夏能见到这样的奇景了呢。”顿了顿,戚暮忽然想起了什么:“对了,你给我带的这是什么东西啊?”

  一边说着,戚暮一边抬手扬了扬那浅黑色的小礼袋。这个礼袋的边缘用银色的针线勾勒,每隔五厘米还镶嵌了一颗小小的水晶,袋面简约大方,并没有什么特别的LOGO。

  戚暮一开始收到的时候还以为是某个家伙又在某地买了礼物,谁知道当他刚才打开袋子一看,却发现里面只是简简单单地放着两个……似乎是用毛线制成的、直筒型的东西,说是围巾吧,没这么圆的,说是帽子吧,没这么小的。

  仔细思索了许久,戚暮恍然大悟:“你给我买了护腕?!”

  闵琛:“……”

  过了一会儿,他道:“是手套。”声音低沉憋闷,仿佛沉淀着无尽的委屈。

  而戚暮此刻正仔细观察着那“四不像”的毛线制品,并没有注意到闵琛的神情。当听说这玩意儿居然是“手套”后,他整个人呆怔了片刻,最后义正言辞地说道:“闵琛,你是不是上当了?这怎么会是手套?这根本没有把手伸出来的地方啊!”

  “……”

  “你肯定是上当了吧,这种东西居然还用这么高档的礼袋装着?一定卖的很贵吧?丹尼尔怎么没帮你把关把关,让你买了这么一个诡异的东西?”

  “……”

  “嗯,这东西是在哪儿买的?如果很贵的话,我们退货吧,干脆直接……唔……”

  一个红灯前,黑色的保时捷轻轻地刹了车。在车子停稳的那一瞬间,驾驶座上的男人身子一倾,猛地覆上了青年饱满圆润的唇瓣,将他接下来的话语都吞没在了口舌里。

  这个吻来的突然而又激烈,让戚暮一下子没有反应过来,等到他回过神的时候,对方已经紧紧地拥住了他的后背,让他紧贴着那炙热的胸膛。津液交换,深情地吮吸对方的温度,车厢内的温度不自然地上升。

  感谢维也纳漫长的80秒红灯,当闵琛再次坐正、踩下油门的时候,戚暮白皙的脸颊上已然飘了两朵红云,有些晕晕乎乎的,当然,最重要的是——

  他不再说话了。

  等车子开到公寓的楼下,在这间治安良好的小区里,并没有什么奇怪的人,就连小道上的行人都少得可怜。戚暮正解开自己的安全带打算下车,他的手刚刚碰上安全扣钮,便被一只温暖的手给拉住。

  戚暮诧异地抬首向对方看去,目光却一下子落入一双深邃幽沉的眸子里。

  良久,只听闵琛语气沉闷地说:“那是手套。”顿了顿,他又很认真地一字一顿说道:“是一双很好很好很好的羊毛手套。”

  有些没回过神的戚暮:“……?”

  “这双手套很珍贵,它跨越了三个大洲,路过两片大洋,乘坐过飞机头等舱,进过世界顶尖音乐厅的指挥休息室,最重要的是……”

  闵琛的声音戛然而止,戚暮好奇地问道:“最重要的是什么?”

  狭长的眸子一垂,闵琛声音低落:“……没什么。”

  最重要的是……那是我亲手给你织的!

  戚暮困惑地看着那个面色复杂的男人,有些不明白对方的意思。不过片刻,两人并没有下车,闵琛将那礼袋中的手套拿了出来,仔细认真地为青年带上。

  这手套一共只开了三个口,除了手腕那个最大的口外,只有四只手指的口和大拇指的口。戚暮戴左手手套的时候还是非常适合的,只是稍微大了一些,并没有太多的差异,但是当他戴到右手的时候,那大拇指的口却紧紧地卡住了。

  戚暮的手指已经是削瘦修长了,并不粗,能够让他都卡着无法进入,只能说明这织手套的人……水·平·太·烂。

  但是偏偏闵琛还和这手套较上劲了,他目光幽邃地盯着那细小的口,到最后干脆试图用手指将那口撕得大一些。

  不过细细的羊毛线怎么可能这么好撕?

  在尝试了半天后,没等闵琛放弃,青年就已经伸了手覆在了对方的手上,轻声问道:“这副手套……是你自己织的吗,闵琛?”

  能够让对方重视到这样的程度,戚暮已经察觉到一丝不对了。再联系到“这手套除了高档昂贵的材料,其制作工艺简直是差到不忍直视”的现实后,戚暮也大概猜测到了——

  或许,这手套是闵琛亲手做的?

  面对青年的疑问,闵琛手中的动作滞了一瞬,接着他轻哼地摇头:“不是我做的。”顿了顿,他又补充道:“是丹尼尔做的。”

  隔了小半个地球依旧躺枪的丹尼尔:“……”

  见到对方竟然都别扭起来了,戚暮更加肯定了自己心中的猜测。如果说是买的,他还能稍微勉强说服自己去相信。

  ……虽然他也不怎么相信谁会卖这么丑、连戴都戴不上的手套。

  但是如果要说是丹尼尔亲手织的,戚暮可是一点点都不相信了。先不说他曾经见过丹尼尔用针线将一颗掉下的衬衫纽扣熟练地补好,就是说这个男人能让他戴丹尼尔做的手套……

  这都是绝对不可能的好吧!

  不过当这家伙傲娇起来的时候,戚暮只得笑着顺毛:“嗯嗯嗯,不是你做的,绝对绝对不是你做的。”

  被当作小孩子一样哄着的闵琛:“……”

  虽然手套是真的无法戴上了,但是戚暮还是勉强套上了手套——只是手指没有探出来而已。

  两人一起乘着电梯向顶层而去,在电梯里的挂式电视上,竟然正在放这两天维也纳发生的大事件。

  闵琛今天下午刚刚抵达维也纳,这些天他一直忙于柏爱的巡演,竟然也没有注意到维也纳发生的事情。看着电视下方显示的“里昂·扎耶夫”和“罗遇森”两个名字,男人危险地眯了眸子,并没有吭声。

  戚暮也只是随意地抬首看了一眼,就懒得再去理会这条新闻。

  进了公寓以后,中央空调供应的暖气让两人都觉得一阵温暖。戚暮将脖子上的围巾拿下、大衣也脱下,两人十分有默契地站在衣物架前挂着衣服。那情境就仿佛是做过无数遍的一样,熟练而又自然,好像就该如此生活一样。

  “我本来打算明天买点菜回来的,今天家里没有菜了,我们就随便地吃点晚饭?”

  “……家里?”

  闵琛的声音轻微低沉,戚暮一时没有听清:“嗯?你说什么?”

  闵琛敛了眸子,轻轻摇首:“没什么。”

  戚暮也没在意:“嗯,那我就去做点简单的菜吧,你要不要来帮忙……额,算了,你还是别来帮忙了吧,我今晚想吃中餐,不想吃西餐。”

  对于某个男人做中餐的能力,戚暮可从来不敢恭维。

  等到戚暮转身进了厨房开始做点小菜的时候,闵琛便靠在厨房的门栏边,静静地抬眸望着自己心爱的人。单薄的唇微微勾起,在愉悦的心情下,那张冷峻优雅的面容也柔和了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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