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孙平看似强横,实则怂包,外出归来,见到家门被人围得水泄不通,脸上的肥肉颤颤悠悠,点头哈腰道:“哎呦哥哥姐姐们,怎么对孙某这么大怨气?有话好说有话好说,小弟先给各位陪个不是了。”
谁知等他听众人说出个大概,态度立刻摇身一变,腰板顿时挺拔了,指着郑砚的鼻子骂道:“小杂种,少你妈的瞎比比,瞪大狗眼看清楚,是小娘们儿自个对爷爷投怀送抱!”
说着孙平敲敲车窗,里边就下来个女人,小背心小热裤,细腰丰臀,鼓着脸颊对郑砚道:“郑砚,你这是干嘛呀。”周思敏亲密的抱住孙平手臂,嗔怪的看他一眼,“我不是被迫的呀,我喜欢平哥。”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哪里料到东风临阵倒戈,不禁都愣住了。郑砚认真仔细的观察周思敏的表情,企图从中找出她受人胁迫的踪迹。毕竟之前她对孙平又嫌弃又不屑的态度不像作假。
半天,郑砚只看到她满脸真挚的喜悦。
郑砚面无表情,很想踹她一脚。
群众怜悯的看着郑砚,可怜小伙子年纪轻轻,冤枉了孙大爷,这下可怎么收场呦。
郑砚知道捅了马蜂窝,不待孙平翻脸发难,走到孙平面前,深深鞠躬。“真是对不起,是我误会了。”他诚恳道:“我有眼无珠,狗眼不识泰山,孙哥大人大量,请不要和我计较,改日一定登门谢罪,给您做牛做马。”
孙平不是个讲理的人,这时候必须给足他面子,才有可能将此事揭过。
果然孙平满脸遗憾,他这次难得占理,有意得理不饶人。但大庭广众之下,小杂种道歉的态度足够真诚,他也不能表现的太小肚鸡肠。
于是孙平腆着肚子,挥挥手,示意他滚蛋。
没好戏看,围观的人很快散了。郑砚拉着周思敏到角落,想要几颗晶核救急。虽然刚出任务回来,但所得物资大多分给遇难者的家属,毕竟失去了壮劳动力,余下的生活并不容易打发。郑砚的酬劳除了糖果送给莉莉,剩余的都雇托了。
诚然他往后想要晶核可以再去打丧尸,但现在家里连个糠粒都没有,他也是需要吃饭的。
周思敏听他要晶核,立刻蹬蹬后退好几步,一脸鄙夷的说:“郑砚,你也要点脸,我跟你三年,晶核不该归我?你一个大老爷们,倒是好意思张这个嘴。”
郑砚气极反笑,到底是谁不要脸?这人太能颠倒黑白,在基地半年来,他们一个主外一个主内,他负责两人日常吃用,她自称纤弱女流,不肯出任务。留在家却连家务都不做,现在说散伙就散伙,也不跟他商量一下,白害他惹一身腥。若非相逢在末世,曾共患难过……
郑砚摇摇头,对周思敏他是仁至义尽,生气归生气,男人的风度却不容许他和一个女人斤斤计较。只是往后和人交心很需要留个心眼,人心善变,谁知道会不会冷不防的被插一刀。
郑砚深深看她一眼,掉头走了。
第2章 山穷水尽已无路
郑砚回家睡了一天,清晨时候,莉莉妈在门口撂下两个糠面饼和三颗晶核,感谢他送给莉莉的糖果。
糠是小麦稻米碾碎的外壳,夹杂稍许白面烙成面饼,口感粗糙难以下咽,有点剌嗓子,却很挡饿。郑砚舀了一杯水回屋,杯中水面摇晃,颜色浑黄污浊。郑砚丢进去一颗晶核,没多会晶核在水中化开,一口饼就一口水的吃了。
填饱肚子,就准备打丧尸挣点晶核。周思敏把家底掏的干干净净,现在他是无钱一身轻。
走出门外,莉莉正守着水井提水,听到动静回头一望,眼睛闪了闪,手一松,木桶咕咚掉进水里。
郑砚笑吟吟的,指节刮刮她鼻尖,照常想逗她几句,旁边重重的一声呵斥就打断他。“米莉!”
郑砚循声看去,莉莉妈放下正在搓洗的衣服,急走两步提起女儿的耳朵进屋。莉莉哎呦哎呦的讨饶,求妈妈轻点。将女儿推进屋里,莉莉妈隐含警告的回头望郑砚一眼,欲言又止。郑砚原地呆立片刻,听见莉莉妈响亮的训斥:“你争点气!十一二岁不是小孩子,有点姑娘家的样子吗?!老跟着一个大男人玩什么?你周阿姨走了,郑叔叔忙,再让我发现你往隔壁跑,看我怎么揍你!”
郑砚百味陈杂,两家关系往来一直不错,他明白莉莉妈的暗示。他刚得罪了孙平,最近少不得被人找晦气。郑砚踢踢脚下的石子,她让莉莉远离自己情有可原,没权没势,这时候明哲保身是上策。
郑砚拨弄脖子上的铜钱,低着头,踢踏着脚步来到基地中心。
偌大的任务厅,中央悬着一块巨大的屏幕,上面横行竖行有几千条的任务。郑砚走到任务栏前,任务的难易程度按照高低排列,越朝下的越容易。他托着下巴看屏幕最底下的条目,昨天才从A市回来,体力精力都没恢复,只能做些简单的任务。
郑砚专心的删选任务,突然肩膀被人从背后拍了拍。他回头一看,背后站着一个面生的男人,男人身材魁梧,有一米八那么高,皮肤黝黑,很壮实。
郑砚回转过身,客气问道;“这位先生,有何贵干?”
男人挠了挠脑袋,一脸憨厚,说:“小兄弟,我们准备去Z县打丧尸,差个人,你要是方便咱们就搭个伙,车费二十晶核。”
基地车多油少,想出任务一般有三种途径。一种是自身有车有油,一种是东家出车,但更多人,更多时候是合租车。男人的样子像是司机在拉客。
郑砚看向外面,一辆面包车倚着两男一女,笑着冲他挥挥手。还有一个小个子的男人,看起来跟他一样也是临时搭伙,站在稍远的地方,神情冷漠。
郑砚点头同意道:“那就有劳了。”
Z县郑砚去过几次,是个人口颇密的县城,附近有许多小村子。来这里的多是女性小孩,人弱力微,混口饭吃。相比大多数任务而言安全性较高,缺点是距离基地很远,路费略贵。
一行人来到Z县,十几米外有几个丧尸晃荡。郑砚心中微恙,他们停的这个位置,比他以前搭乘过的车停得近多了。不过他是乘客,身手也过关,并不畏惧。倒是那个一路无话的小个男人神色不安,有些紧张。
熄火后,招呼郑砚上车的憨厚男人说道:“咱们六个人,两人一队,各打各的,相隔不要太远,以免有危险其他人赶不及帮忙。”
这个提议很公平,憨厚男人说完后,便自动分队了。憨厚男人和车内唯一的女性一组,另外两个人看似关系不错,分在一组。这样一来,郑砚只好跟那个小个子组队了。他拎上自己的砍刀和匕首,开门下车。
三队打个招呼就分道而行,郑砚从侧面接近丧尸,挥刀砍下脑袋,将滚动的头颅踩住,待身侧的年轻丧尸蹒跚接近,再次手起头落。眼见这时方圆十米没有丧尸,郑砚掏出匕首插进头盖骨,感觉刀刃碰到坚硬的球体,刀尖一挑,一个圆球裹着脑浆飞出来,郑砚劈手一抓,凌空攥住白色透明的晶核装进口袋。孰料这时,变故陡生!他刚将刀插进第二颗头颅,眼尾倏然扫到四个身影飞速蹿过,撒腿跑进面包车,车轮打了个旋,扭头就跑了。
郑砚心道不妙,将丧尸脑袋往后一扔,下意识撵上去。
司机拉开车窗远远比了个中指,憨厚的脸上露出得逞嚣张的表情。“小兔崽子们!不长眼的东西,这就是得罪你孙爷爷的下场,小畜生,去死吧!”
说完生怕他们喂不了丧尸,隔老远扔来一挂鞭炮,噼里啪啦的炸响中,惊动数百名丧尸闻声而来。
郑砚呆了两秒才反应过来,心里操翻孙平祖宗八十代。都是幸存者,身处人间炼狱,何必赶尽杀绝?
密密麻麻的丧尸发出嗬嗬的声音,从错落的房屋走出来。郑砚忙四处张望,丧尸主要聚集在村子里,另外三个方向则全是无边无际的农地。无暇多想,背着大刀先跑再说,奔出去几步发现没人跟上,回头一看那小个男人定住似的钉在原地,小腿抖成秋风残叶,怔怔看着逐步走近的丧尸。
郑砚吐了口唾沫,骂了声操,跑回去踹上男人屁股,吼道:“傻逼!跑啊!”
男人如梦初醒,撒丫子跑起来。
郑砚一边健步如飞,大脑迅速运作。丧尸的行动并不快,大约两秒迈动三步,他们的优势是速度和敏捷力胜于丧尸——在没有变异丧尸的前提下。可是丧尸是不会疲劳的,如果没有脱身之法,等他们跑到断气,迟早会被丧尸追上。
如果逃不掉怎么办?自己八成不会变丧尸,几百个丧尸扑上来吃他,一人一口就没了。就算变成丧尸他可能也是骷髅丧尸……郑砚乱七八糟的想,思绪乱成一团。一口气跑了三公里,把丧尸小分队远远抛在后面,郑砚实在跑不动了,双手撑住膝盖,弯腰大喘气。
那个小个子也是累极了,脸色蜡白,看着不像做惯体力活的,软软躺在地上。
郑砚缓了口气,直起身望着村子的方向。几百只丧尸分散一片,最左和最右相距几十米,形成一道灰沉色的地平线。照这个速度计算,再有五六分钟就能追上来。
这么跑不是办法,郑砚想。除非这么一路跑回基地……简直痴心妄想,基地离这里直线几十公里,加上需要绕路丧尸集聚的县城,足有百多公里,跑到死更现实一些。或者往附近村镇去,只是他们没有车,没有防护工具。郑砚的武器是一把大刀,适合近距离战斗,以他的身手,和三五个丧尸搏斗还能应付,再多就难说了。末世后,冬夏两季拉长,春秋季节缩短,现在十月底了,天气还很炎热。他们都光着胳膊,如果这幅尊容走进县镇内部,走进丧尸的包围圈,被抓挠一下,就没活路了。
郑砚心里乱糟糟的,暗恨自己轻信于人。
绞尽脑汁无计可施,丧尸步步逼近,郑砚招呼拼命休息的老兄一声,“跑!”
丧尸速度缓慢,他们尽量沿着公路前行,只要不被追赶上,再注意避开小型丧尸群,也许可以遇到出任务的其他车队。
两人跑一段走一段,节省体力,谁也没有多话,始终和丧尸保持两百米的间隔。这般坚持了两个多小时,郑砚口干舌燥,大脑一片空茫,只有双脚还在机械的移动,郑砚抹了一把汗,快渴死了,就舔舔胳膊上的汗水。眼睛发花之际,竟恍惚看见了希望。
郑砚甩甩脑袋,唯恐是幻觉,擦擦眼睛再看,远方的另一条公路,和他们并排而行的,有八个行动的小黑点。
那明显是出使大型任务的车队,前后八辆车,都是军用悍马。这个车型即使军方也很少使用,马力足底盘高外壳坚固,雪地山野都能行驶,却因为两个油箱,特别费油,一般人连一台都开不起。
更何况是八辆。
郑砚喜极而泣,心说天不亡我,这是霍贤的车队。
郑砚扒掉上衣,赤裸上身,手里挥舞衣服往车队方向疾奔,一边大喊大叫吸引注意力。可惜两条公路相距实在太远,他又蹦又跳的也没让悍马的车速减缓半分。
他眼眶几乎瞪裂,脸部涨成紫红色,和悍马赛跑,陡然左腿像是有什么穿刺而过,一阵剧痛袭来,他耳根都在隐隐发疼。他茫然低头,入眼膝盖处殷红刺眼的血迹徐徐漫透出布料。
郑砚双腿一软,跪倒在地,回头望去,那小个男人嘴唇微微颤抖,双手持枪,枪口还对着他。感受到郑砚仇恨的眼神,他踉跄着越过郑砚,喃喃道:“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想死……”
丧尸紧紧黏在他们百十米的后方,他体力不支,他害怕落在人后,丧命在丧尸口中。车队就在前面,希望就在眼前,他想活下去。
“啊啊啊——”郑砚嘶声大喊,发出牦牛一般的粗喘,额头迸出冷汗。他歪着一边肩膀站起来,牙齿咬穿嘴唇,血流从下巴滴落,拖拉着一条腿,蹒跚着一步一步继续前进,身后草地落下一串血迹。
男人察觉他的脚步声,毫不犹豫的,反身又崩了他一枪,这次命中胸口。
郑砚感觉喉咙涌上一股子铁锈的腥味,瘫倒在地,再爬不起来。
郑砚费力的仰起头,看着男人离去的方向,他交叉着挥动手臂,一边厉声求救。
冥冥中似乎有人听到他的呼喊,终于有一辆车停在路边,下来一个人影。
男人如释重负的长长吐出一口气,手舞足蹈的朝他们飞奔而去。
然而不等让他高兴太久,那人影背对着他,站在路边撒了一泡尿,复又回到车上。
车队迅速的驶远了。
男人绝望的刹住脚步,愣愣的看着绰约远去的车影,抱住头发出痛苦的哭声。
郑砚满足的平躺,如果不是因为失去力气,他简直想为这戏剧性的转折鼓掌叫好。真是活该,善恶终有报,郑砚恶毒的想,老天总算没瞎了眼。
他躺在地上,双目圆睁对着乡下碧蓝如洗的天空,鼻腔充斥晴天的草木香气,丧尸凌乱的脚步声鼓动着耳膜。
真漂亮啊,他感叹一声。吃力的从兜里摸出匕首,在丧尸将他分食的前一秒,抹向脖子。
郑砚活了二十多年,他投胎投得好,末世前锦衣玉食纨绔人间。末世来临,丧尸侵袭,他虽不能够像霍贤那样大张旗鼓的济世行善,却也没有如同其他穷凶极恶之人,借由末世的名义为非作歹,草菅人命。他不忘初心,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救助同胞,却不得善终。
意识放空的那一刻,他想着,希望老天爷看在他虽然没有立过大功,却也没有造过大孽的份上,保佑他下辈子做一只特级厨师家的钢盆铁碗,天天吃香喝辣,还摔不坏。阿门。
第3章 重生
郑砚是被一阵饭菜的香味香醒的。
他睁开眼睛,眼神涣散的瞪着天花板,鼻子小狗似的一抽一抽。有多长时间没闻到这样美味的香气了?郑砚嘴角微微牵起,闭上眼睛享受这一刻,鼻畔萦绕着酸辣土豆丝、西红柿炒蛋和韭菜糊饼的味道,夹杂着小米粥黏糯的浓香。
胸膛和膝盖被穿透,身体对那种铺天盖地的剧痛还记忆犹新。他迟钝的运作大脑,这就是死之后的世界吗?睡席梦思,盖太空被,墙角吹着冷气,阳光透过轻薄的窗帘照进室内,一片静谧祥和。
早知道死了是这个待遇,老子早就去死啦好吗!还用得着在末世苟延残喘?
郑砚热泪盈眶的坐起来,横起两只胳膊扑棱两下,飞不起来。
这时候有人推开轻掩的房门,门缝里蹿进一个黑影。后面跟着一个五十上下的女人,面相精明,打扮得十分干练利落。女人见他醒着,愣了愣,眼睛扫过他床头的牛肉干,方说:“小先生,今天醒得早。早餐做好了,进来给你说一声,我这先走了。”
说完她反手关上门,脚步匆忙的离去。郑砚听到脚步声渐远,还有些回不过神。
“王妈?”
他呢喃了一声。
王妈是他家保姆,做得一手好饭好菜,就是有点好占便宜、小偷小摸的毛病。自从他父母亡故,给他留下巨大的一笔遗产,他也不在乎美玉的这点小瑕疵,睁只眼闭只眼,做饭好吃就成了。
郑砚脑袋嗡嗡嗡的,末世初临,身体素质差的老弱病孺是第一批变的丧尸,他记得王妈也位列其中……他怎么会再见到王妈?
难道王妈死后变成鬼,还念念不忘伺候他吃饭?
郑砚重重躺回床上,床脚一个毛茸茸的小东西舔舔爪子,珍珠般明亮透澈的眼睛好奇的打量郑砚,看他躺下发呆,悄声跳上床头,亮起爪子扑向他的脸。
郑砚鼻尖刺痛,皱眉把凶手从脸上扒下来,定睛一看,是一只巴掌大的幼猫,全身乌黑,只有爪子和肚皮有点白毛。
“水壶?”他唤了奶猫一声。水壶是他在末世前捡的流浪猫,贪玩又任性,养到一岁多的时候,跟一只英俊的白猫王子私奔了。
郑砚五味陈杂,摸摸奶猫的脑袋,它伸出粉嫩的爪垫搭在郑砚的手指上。
给水壶顺了两下毛,郑砚一脸怀念的听它打呼。忽而在身侧扫到一个白色的物件,他呼吸顿住,犹疑的捞起一看,竟然是部手机!
郑砚两眼昏黑,哆哆嗦嗦点开屏幕,等看清上面的日期,登时五雷轰顶、天旋地转、死不瞑目、含笑九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