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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差的一届魔教教主_分节阅读_第11节
小说作者:七六二   小说类别:耽于纯美   内容大小:324 KB   上传时间:2018-03-03 14:19:04

  金麟儿心里还是没底,支支吾吾道:“我……”

  孙擎风:“你不信我?若信,就让我求仁得仁。”

  金麟儿跑到孙擎风身前,张开双手抱住他,把脸埋在他的胸膛里,声音闷闷的,道:“孙前辈,你真是太好了。我想一辈子都跟你在一起,不老不死。”

  “只要活得精彩,老死有何可惜?你不看那傅青芷活了数百年,却仍是个蠢货。”孙擎风脸上愁容消去,手掌按在金麟儿的后背上,隔着衣裳抚摸他背上那五条伤疤,“你就是怕死罢了,还疼不?”

  金麟儿像个小大人似的,煞有介事道:“我长大了,是个男子汉了!这等问题,往后你就不要再问,我也是要面子的。”

  孙擎风看着金麟儿爬到床上,他的脸颊还是雪白可爱,双眼依旧乌黑灵动,但比从前高了、瘦了,依稀脱去了孩童的稚气,有了少年人的雏形。孙擎风想看他长大成人,娶妻生子,想看他老去,直至福泽圆满。

  孙擎风收拾了碗筷,爬上床,盖好自己的被子,临睡前说:“人的精神不死,纵然身在炼狱,心中自有仙境。胡蒲苇易折,磐石难动。心有光明,孜孜以求,虽在刀山火海中,而永志不忘,蒲苇亦成磐石,此即是希望。天地浩大,无所不有,总能找办法,至少让你免遭鬼煞侵扰。”

  金麟儿闷闷地哼了两声:“本教主不惧鬼煞,暂且允准罢。”

  孙擎风嘲道:“还没睡着就说梦话了。”

  这两个人在床的正中央划了条线,各自占据“半壁江山”,常年都是裹自己的被子,背对背睡觉。

  此时,墙上的夜明珠,已被黑布盖住。房间里除了经窗口投至床头的白月光,再没有别的光亮。

  孙擎风和金麟儿静默地躺了片刻,猜想对方已经睡着,便各自将手伸到枕头底下,同时摸出了一个用红布包裹的东西,打开一看,都不由愣住。

  当初,孙擎风将金麟儿长生辫上的铃铛捏爆,铃铛一分为二,壳子在金麟儿手上,里面的金珠在他手上。

  这天晚上,他们各自给了对方一件新年礼物,那铃铛壳子到了孙擎风手上,金珠子又去了金麟儿手里。

  金麟儿忍不住笑,蠕动了两下,钻进孙擎风的被窝里,咕哝道:“被子湿的,好冷啊。”

  孙擎风按着他的脑袋揉了两把,怒道:“安分睡了!不然把你扔出去……”

  “喂狼?”金麟儿咕哝着,“咱家门口的狼,被你骗了好多年,从来就没吃到我的肉,只怕已经饿死了,我才不怕呢!”说着,侧身抱住孙擎风,并胆大包天地把腿架在孙擎风身上。

  孙擎风当然没有把金麟儿丢出去喂狼。

  作者有话要说:  孙护法:我一辈子都没说过这么多话。

  金麟儿:???

  孙护法:看什么看?睡觉!

  金麟儿:可你……你说的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啊?

  孙护法窒息。

  打一个小滚,求留言-3-

第12章 搬家

  孙擎风在除夕夜里放出豪言,要查出胡酒的图谋,找到平安消解金印的办法。

  第二日睡醒,他又决定从长计议。毕竟,胡酒杳杳无踪,日子还要过下去。

  两人的活法,的确稍稍换了一番。

  过了年关,风雪日盛。

  孙擎风用木板钉死石屋的门窗,带着金麟儿,搬到百里开外松江河边的云柳镇。

  小镇依山傍水,住户近千人,在荒凉的西北边地,算得上热闹非凡。镇北不到三里处,设有一座兵站,戍边士兵有三百余人。

  孙擎风搬来此地,正是想着,若自己再度因鬼煞之气爆发而失控,金麟儿可前往兵站寻求庇护。寻常兵士,自然不能奈他何,但多拖上一会儿,他兴许能平静下来,至少不会再次弄伤金麟儿。

  窖里有数不清的黄金,他们手头宽裕,在镇上买了一座大小合宜、位置极佳的院子。

  院子先前一直有人住,门前种的桃树、李树都已有十余年树龄,院里种着菜、蓄养了禽畜,屋后还有几亩薄田,开春即可再种。

  两人拿着陈云卿帮忙办理的户籍牌,化名孙风、孙林,扮作一对平常父子。

  金麟儿这才知道,早在自己头一次生病时,孙擎风就有了搬家的心思。孙擎风的心,比自己知道的还要柔软,他一定是天底下最好的护法。

  孙风是个农人。

  数九寒天,正是农闲时节,他便做个猎户,日出入山林,日落前带着猎物归来。

  原本,以他的眼力和射术,狩猎半日绰绰有余,但他打猎不为吃肉而为找血,总要挑拣一番,找些健康漂亮的,才敢拿去给金麟儿。

  孙林入了镇上的私塾。

  十四年来,他第一次过得像个寻常孩童,住在热闹街市里,跟小伙伴们相邀上学堂,放学后在路边玩耍,天黑前摸回家,被家里正在做饭的爹爹责备。

  无论如何,他们总算过上了平常人的日子。虽然,这平常当中还是有些不平常的地方。

  寒风呼啸,凉气从窗缝间钻入。

  天尚有些黑,屋里燃着红彤彤的炭火,在炭火的红光映照下,孙擎风的脸上竟似有了些血色。

  “我、我,呼!”金麟儿嘴里叼着包子,被烫得直喘气,一句话半天说不清,蹦蹦跳跳地穿上皮靴,胡乱系好斗篷,迫不及待朝外跑去,“我去上学了!”

  孙擎风手一伸,牵着金麟儿的腰带,把他拖回身前,半跪在地上,帮他重新整理腰带、扯平衣襟,神色冷峻:“别跟逃荒似的。教你的东西,可都记下了?”

  金麟儿用力点头,深吸一口气,把孙擎风天天在自己耳边念叨的话,一口气全背出来:“私塾门口有两家包子铺,右边那家的后厨更干净,但我每日最多能吃两个包子,不要贪多吃撑。私塾门口卖的饴糖不干净,不许乱吃。西街的米面铺子太远,不许偷跑过去。放学后马上回家,不许乱跑。在路旁玩过泥巴以后,不许不洗手就吃东西。”

  他是真不明白,为何自己前日放学后,先在路边玩泥巴,然后买了串饴糖没洗手就吃了,这种小事,孙擎风都会知道。难道学过佛的人,都有天眼通?

  孙擎风蹙眉:“还有。”

  金麟儿一拍脑袋:“镇北三里处,有一个守备兵站。若你煞气爆发,我须立刻跑进兵站寻求庇护,等你去找我才能回家。孙前辈,我知道,你带我搬到镇上来,就是为了这个。”

  金麟儿说罢转身就跑,又被孙擎风扯住,回过头来不解地看向他,问:“我又记漏了?”

  孙擎风忽然松手,道:“切记。”

  金麟儿听见小伙伴的喊声,点点头夺门而出,俄而反身扒在门框上,探出个小脑袋,笑着再跟孙擎风说了声“你好好歇歇,不要担心”,很快就跑了个没影。

  门没有掩实,留着一道缝隙。

  寒风吹入,虽仅有一线,但凛冽如刀。

  孙擎风双手抱胸,听见金麟儿的笑声越来越远,才慢慢踱步至门边,故作不经意地从门缝间向外张望,只见到雪地上留着一串脚印。

  金麟儿的脚印比从前大了一些,走得离自己远了一些。孙擎风心绪难平,拿起长剑,踩着金麟儿的小脚印,走到小院中央,酣畅淋漓地舞剑。

  剑锋过处,一片雪花瞬间断作两半。

  孙擎风实在不想承认,烦人精整日不在身边,他竟有些不习惯。手下没有可使唤的教众,给小教主既当爹又当妈,想来,他算是天底下最落魄的护法。

  刚搬到镇上的两个月,金麟儿对上学充满了热忱。然而,等到第三个月,他不仅热情不再,甚至还想方设法地逃学。

  又是一日清晨。

  金麟儿闭着眼,将手伸到身旁的被窝里,摸了个空,便知孙擎风都已起床,时辰必定不早。他半睁着眼哼哼唧唧好半天,没听见孙擎风问话,知道孙擎风已经出门,自己装病赖床没戏,只得迅速从床上坐起,胡乱穿好衣服,提着书包冲向门外。

  想到先生的戒尺,金麟儿急得忘了开门,直直撞在门板上,“哎呀”一声坐倒在地,听见屋外响起脚步声,便揉着额头喃喃道:“孙前辈,你怎又不喊我?迟到要被夫子打手心,我看,今日我还是不去了。”

  他说罢抽抽鼻子,像是在酝酿情绪,想挤出两滴眼泪。但房门还没完全打开,他怕哭得太早,孙擎风看不见,白哭一场。

  “你哭一个试试!”

  孙擎风一脚把门踹开,将手里的油布包放在桌上,长腿一勾拖来板凳,坐好自顾自吃起包子,转头看向还赖在地上的金麟儿,怒道:“看我做甚?别打歪主意。把早饭吃了,赶紧去上学。”

  金麟儿捂着肚子:“肚子好疼,我可能病了。”

  孙擎风斜睨着他:“说什么?”

  “没什么。”金麟儿乖乖从地上爬起来,苦着脸把包子塞进嘴里。

  金麟儿穿着一身新衣,靛蓝色棉袍,袖口、领口都缀着蓬松洁白的狐狸毛。

  他正是长高的时候,有些清瘦单薄,脸蛋雪白、眼珠乌黑,像个娇贵的小公子,刚才假哭过,眼眶微微发红,任谁看了都忍不住心软。尤其是连他偶尔忘记吃早饭,都怕他会被饿死,追到学堂用真气托着包子穿窗而入,送到他桌上的孙擎风。

  孙擎风冷哼一声,问:“你最爱玩闹,私塾里有许多玩伴,先前日日都急哄哄赶去上学,近来为何总不愿去?”

  金麟儿:“他们没你好,加在一起都没有。”

  孙擎风没好气道:“没我好玩?”

  “当然,哪有人比你厉害?”金麟儿将两个手掌叠起来搓了两下,面露犹豫,像是想说什么,却难以开口,最终只问,“你小时候喜欢上学堂?”

  孙擎风脱口而出:“有病才喜欢上学堂!”

  孙擎风说完此话,反应过来,自己中了金麟儿的计,试图捡些面子回来,便强行补了句:“反正我是你爹,爹就是不用上学。你若不想上学,自己养个儿子,让他替你去。”

  金麟儿两眼放光:“去哪能捡到儿子?”

  孙擎风:“找个女人成亲。”

  金麟儿:“成亲以后,就能捡到儿子了?”

  孙擎风被这问题噎住了,怒道:“你难道是你爹娘捡来的?”

  “原来,你也知道。”金麟儿点头,煞有介事地说,“我娘说了,我是迪化发大水的时候,她从河里捞上来的,她说孩子都是这样来的。你生在白海,是白海河里捞来到?”

  “是,白海河。”孙擎风颇感震惊,一时间被金麟儿带跑,随即回过神来,“迪化那鬼地方,一年到头连滴雨都没有,何曾发过大水?”

  金麟儿张大眼睛,双眼黑白分明,疑惑地看着孙擎风,像是在等待他解开“儿子到底是如何来的”这个谜团。见孙擎风不答话,他伸手挠挠头,道:“原来,你也不知道。”

  孙擎风气闷地移开视线,不经意间看到金麟儿的手心,忽然一把捉住他的手,问:“如何伤的?”

  金麟儿的手心里,有一道乌红的肿痕,应当是被夫子用戒尺打过以后留下的。他自觉丢人,一直不愿告诉孙擎风,试图把手收回来,未想孙擎风攥得铁紧。

第13章 成长

  孙擎风面色铁青:“堂堂金光教教主,怎如此窝囊?”

  金麟儿:“我不窝囊。”

  孙擎风:“说。”

  金麟儿悄悄观察孙擎风的脸色,见他一副鬼煞之气将要爆发的模样,生怕气着他,只得支支吾吾地说:“我不想去学堂。”

  孙擎风:“说清楚。”

  金麟儿:“我从前没上过学,有好多东西都不知道。那些东西都不难,可是学堂里好玩,我念书就不太用心。夫子打我,是小惩大诫,我已经知道错了,真的没什么。”

  “老子养你这么大,是让你被人打的?”

  孙擎风一手提剑,一手牵着金麟儿,踹开房门,一路风驰电掣,气势汹汹冲到私塾门口,长剑一扬直是怒不可遏,“老子杀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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