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警惕了起来,道:“嗯。”
大小姐问:“疼吗?”
他道:“不疼了。”
大小姐望着他, 半晌道:“是我不好。”
林疏道:“没事。”
大小姐笑了一下,没说什么,看神情,似乎有些出神。
过一会儿,道:“我小时候犯病时,疼了一百多天。”
这样的灵力失控,在经脉里乱窜,必定是疼的,林疏知道。
而小孩子的身体,经脉尚柔嫩,容不得太多灵力,更要疼上十分。
大小姐确实是有常人难以企及的天赋,可因为这个,吃过的苦,亦是寻常人无法想象。
“直到后来桃源君过来,以自身灵力化解我身上的离火之气,才好了起来。我因此认得了桃源君,也见过他的剑法。但母亲并不愿告知我到底怎样找到了桃源君这样的人,桃源君又为何愿意给我传功。你忘了往事,想必也不知道。”
林疏:“嗯。”
——何止是往事,他连桃源君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只知道这人也会《长相思》,是剑阁中人。
“桃源君是隐逸高洁的前辈,又有不凡的武功修为,我很敬慕。他要走时,我失落得很,问他何日才能再见。桃源君说,待有缘时,自会相见。”
——待有缘时,自会相见,这也是桃源君留给小傻子的那封信上的话。
只是,有缘此事,毕竟过于玄妙,因此林疏只把它当神棍言语看。
“我母亲问,若我再次发病,又当该如何。桃源君对我说,他将一人托付于我,待我再长大些,必会与她相见,到那时,这病自会迎刃而解。”凌凤箫笑了笑,道,“我却没有想到,消解我的灵力,却要让你吃苦头——我倒宁愿自己昏迷不醒了。”
林疏道:“无妨。”
他并不是怕疼的人,大小姐却不能出事。
而且大小姐这么漂亮的女孩子,若是一直睡着,实在太过可惜。
他道:“我去斜风细雨苑告诉她们你已经醒了。”
大小姐却轻轻道:“不去。”
说着,推开流水一样的红绸锦被,靠了过来,眉眼弯弯对他道:“过一会儿再去。”
林疏不解其意:“?”
大小姐道:“自桃源君和我说过以后,我便惦记着你,你却全忘了,该罚。”
林疏一边有点心虚,觉得自己毕竟是因为小傻子落水淹死,占据了小傻子的身体,一边又想,假若这具壳子里还是原来的魂,大小姐恐怕就要真的面对一个脏兮兮的、智力有疾的傻子了。
——到那时候,恐怕还是要剥了他的皮。
可是,那就又牵扯到一个问题。
正如大小姐所说,桃源君是光风霁月,隐逸出尘的仙君,又怎么会收一个经脉根本不通的小傻子做徒弟呢?
林疏是想不明白的,只能作罢。
大小姐却又不悦道:“你竟然走神。”
林疏摸了摸鼻子:“想桃源君。”
他回过神来,想大小姐之前说了什么。
——说要罚自己。
他道:“你要罚我什么?”
大小姐挑挑眉,打量了他一会儿,又道:“念在你可爱的份上,虽该罚,但不罚了。”
善变。
林疏歪了歪头,道:“多谢大小姐放过。”
大小姐笑了出来,忽然伸手从背后虚虚环住了他,原是一只手与一只手牵在一起,现在另一只手也覆了上来,将他的五根手指捏来捏去,也不说话。
林疏因为这过于亲密的接触,呼吸有些不稳,但是因为前几日赶路,两人一直是这样的姿势,也没有做出过激的反应。
——大小姐说因为他可爱,便不罚了,他虽然不知道自己哪里可爱,但大小姐的漂亮确是真的。那么他看在大小姐漂亮的份上,也愿意提供自己的手指让她玩。
他稍稍侧过头去看大小姐,觉得此时的大小姐半阖着眼睫,凌厉锋锐之气尽去,很安静,很平和,一点儿都看不出河豚的样子。
他于是趁着大小姐心情好,试探问:“我去幻荡山的那些天,你在做什么?”
大小姐道:“去皇城一天,然后......”
说到“然后”这个词后,忽然就奇异地消声了,过一会儿,林疏才又听见声音:“然后便来找你了。”
林疏觉得这个时间有点不对。
光是学宫去幻荡山,路上就花了两天。
通天阶和万丈迷津并没花去多长时间,至多一两天,而玲珑洞天则耗了十几天。
大小姐若是去皇城一天后,就来找了自己,那他们早该见面了,而不是自己下了幻荡山,又去了万鬼渊,这才和大小姐重逢。
大小姐看着他,忽然笑得很开心。
然后放开手,把他往后一拉,两人并肩躺在柔软的床上。
挂在小银钩上的帐子因着被两人的动作扯动,散了下来,但见红绡帐暖,轻纱拂动,一时竟让人恍惚了。
大小姐似乎很喜欢这样的氛围,轻轻闭上眼睛,道:“你好好想想。”
林疏便好好想了想。
他觉得大小姐话里有话。
他道:“我和表哥一同去了幻荡山,然后是万鬼渊,然后你便来了?”
大小姐并不说话,却道:“你这样,我怎么放心让你一个人在外面?恐怕一个不小心,就让人卖了。”
林疏:“???”
大小姐,我不傻的。
我能听出来你在拐弯抹角说我傻。
虽然被说了傻,但这样一来,更证明了大小姐话里有话。
他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他朝着大小姐的腰伸出了手。
两人离得极近,因此这动作也不断很冒昧。
在指尖堪堪触及大小姐衣服侧腰上的金色刺绣时,大小姐道:“疼。”
林疏整个人都窒息了。
大小姐,表哥的这个地方受了伤,你疼什么?
他道:“你就是......”
他觉得这简直是晴天霹雳。
表哥有灵力失控,大小姐也有。
表哥会在他抽手的时候抓住,大小姐也会。
表哥的刀用得出神入化,大小姐也是。
表哥部分穿红,大小姐也穿红。
表哥会涅槃生息,大小姐也会。
那么,用反证法来证明。
假如大小姐和表哥不是同一个人,那么大小姐就没有侧腹上的伤口,也就不会在他快要碰到的时候,说疼。
但大小姐说,疼。
所以大小姐和表哥是同一个人。
这个推理没有任何问题,但是结果实在是难以置信。
林疏整个人都呆滞了。
大小姐笑盈盈问:“你明白了么?”
“我......”林疏艰难道,“我明白了。”
——所以表哥最后又是送簪子,又是道别,又是保重,完全是入戏太深?
而那天晚上——那天晚上!
表哥来到自己的房间,告完别,假装离开,实际上就是回到房间,卸除变幻骨头的功法和易容丹药的功效,变回本来面目——然后早上化好妆,道:“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个鬼。
苍旻还说半夜听到了照夜的马蹄声——照夜根本就是一只马自己来的吧?背上根本没有载人!
还有那只什么都知道,但什么都不说的猫。
为什么表哥走了,猫没有跟过去?
——因为表哥根本没走。
林疏觉得自己需要冷静一下。
他觉得自己冷静不下来。
“你明白就好,”大小姐似乎叹了一口气,“若一直不明白,也是一桩麻烦事。”
“你......”林疏艰难地组织着语言,道,“这也真是太不容易。”
演,也就演了。女扮男装,也算个常见的故事情节。人,要学会接受现实。
可还演得那么像!
大小姐,你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生物?
“皮相而已,”大小姐道,“是男是女,于我并没有什么区别。”
林疏想了想,觉得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