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只是一个破烂杂货铺出身的穷光蛋。
从小到大,从中学到大学,他的身边围着那么多人,喜欢他,爱戴他,他是校草,也是校霸,他就像个太阳……
他的气质从哪来?
这不公平。
从自己在微博上传了丑闻那时候起,参朗就开始嫌他脏,肯定是这样的,许睿一直这么觉得,不然为什么上床的时候,参朗对自己一点热情也没有?
如果能把他带到自己的世界,能把他拉进泥沼深渊里,能让他遭受和自己一样的境遇,或者让他比自己更脏,就好了。
这样的话,他是不是在自己的面前就不会那么骄傲,就没有那种该死的优越感了?
只要朗哥也犯了错,是不是就可以和自己重归旧好了?
许睿太清楚不过,如果参朗和人上了床,商宇贤一定不会原谅他的,但是,自己一定会原谅他!
毕竟我们有七年的感情呢。
到时候,自己一定会像以前一样爱他,那样的话,朗哥是不是会感激自己,再也离不开自己了?
许睿心里产生一种兴奋和激动,他紧紧地握住拳头,一声不吭地在墙角的沙发往后面坐,一直往后,将自己隐藏在黑暗里。
——我是你惹不起的人。
因为青年淡淡的这么一句话,韩逍无语地僵了半天。
突然一声冷喝:“彪子,过来,把他给我扒光!”
……
第47章
——我是你惹不起的人。
青年淡淡地说。
现在的年轻人也太狂妄了。
韩逍无语地僵了半天, 余光看向垂眼摆弄骰子的唐天泽。
要说这里最“惹不起”的人,要数这位唐哥才是。
京城唐家啊, 那可是赫赫有名的大家族, 根基极深,谁能惹得起这样横跨政军两界的大家族?
本来唐天泽也是要进军区的, 不过他从小体弱多病, 后来不知怎的拜了商界大佬当师父,行了磕头礼, 就跑去经商了。
唐天泽今晚从京城赶过来,刚下机正好是晚上饭点儿, 身为大学同学的韩逍约上了他。后来, 在饭桌上, 唐天泽接了个电话,二话不说起身就走,莫名其妙地跑来三环, 在一个小酒庄里逛了逛,买了五瓶天价红酒。
韩逍有什么招, 请客啊,天堂地狱都得请,吃金喝银都得请。
然后就带唐天泽来哈瓦那了。
这里是韩逍表哥家开的, 玩也玩个安全,虽说店里的公主少爷不上档次,但他能找来一大堆的小生小花,过来陪唐哥也算是有面子。
没想到, 唐天泽对这些小明星敬而远之,连看也不看一眼,就在韩逍觉得棘手的时候,唐哥突然说明影帝也在这一层豪包,因为喜欢明轩的一部电影,要亲自去敬他一杯。
唐天泽出门不久,很快回来,也不知见了明影帝没有,回到沙发上就调出微博的一张照片,对韩逍耳语:“这位小先生,正在吧台,我想和他喝一杯。”
这是遇见合眼缘的了?
有喜欢的就行啊,国色天香都能你弄来,何况是这种敢抱腿炒作、想红想疯了的小网红,只要许个“捧红你”的诺,各种姿势不是随你选?
于是,韩逍欣喜若狂,想方设法把人弄进了屋。
没想到小网红是个刚烈的。
韩逍心下犹豫,生怕得罪唐哥,商二那边也没搞清楚,但他十分下不来台,突然怒从胆边生,一声冷喝:“彪子,过来,把他给我扒光!”
“——韩少!别,别,手下留情。”
参朗循着声音看过去。
没想到,替自己说话的,是那位不怎么熟悉的高中同学。其实参朗和他并不熟,高中那阵子爱打架,后来外婆去世了,他颓废了一阵子,然后开始恶补两年落下的学业,除了许睿,他对其他人都不太在意。
高中同学挡在那个魁梧男人的身前,扭头看向韩逍,硬着头皮说:“韩哥,参朗以前帮过我,他不是在外面玩的人,你放过他吧。”
魁梧男人看了韩逍一眼,轮胳膊就狠狠给了高中同学一拳,后者被他打翻在茶几上,嘴唇都快裂了。
“参朗是吧,骨头硬啊,”韩逍酒劲儿上来了,笑得狰狞,“谁替他说话,我今天就弄死谁,以后也别想好。”
高中同学不敢反抗,趴在茶几上护着头,他抬眼,看向周围的“伙伴们”,那些平日里整天哥俩好的朋友们,没有一个上前帮忙说话,这就是许睿口口声声说的“圈内好友”?
连和参朗从小“好成一个人”的许睿,也躲在角落里不吭声。
在场众人都面带惧色,其中也有不喜欢这种场合、被迫无奈的,但这种事经历多了早麻木了,没有人敢站出来。
高中同学小声:“韩哥,我这同学,惹到您了,我们赔礼道歉,怎么都可以……”
“道歉?让他自己脱。”韩逍皮笑肉不笑。
“你也不能硬来啊,你这叫强……强……这是犯法的!”高中同学也豁出去了,突然跳起来挡在参朗身前,“参朗不是圈里的,不用你给资源,大不了,我也不在圈里混了,放我们走吧……”
他这话一出口,参朗心中就叫苦。
这是个雄性傻白甜啊,根本不懂圈里有多可怕,进了火坑,还妄想全须全尾退出去?
果然,韩逍激怒了:“彪子,等什么呢,扒光了他,给唐哥尝尝鲜儿。”
被高中同学挡住的魁梧大汉彪子,一边把脖子掰得咔咔作响,一边对参朗不怀好意地笑了笑:
“帅哥,你不想打个电话,会几个人,找几个帮手?”
参朗笑了笑:“没必要。”
彪子冷脸:“你自找的。”
他穿着黑色T恤,浑身爆肌,胳膊有参朗的小腿粗,是韩逍当年从狱中捞出来的,让人望而生畏,周围的年轻人一开始就被他吓得脸白。
他根本没把这青年当回事,大剌剌地抬臂,一只手去搂参朗的腰,另一只手则是朝他的衣领拽去。
“快躲开!!”高中同学大喊。
参朗侧了侧身,竟还从容地看了他一眼,笑道:“没事儿,谢了兄弟。”
话刚出口,突然出手!
手刀丝毫不留余地,直朝彪子的颈间劈去。
彪子:“???”
彪子太惊讶了,他没想到青年会突然动手,但他还是本能地后退数步,险险避开了。
在场的年轻人皆是脸色大变,一旦参朗还手了,就没有商量的余地了,铁定要大动干戈。
韩逍愣了愣:“原来你还是个练家子?”
“妈的。”彪子暗骂一声,冲上来要制住青年。
参朗身体劲瘦,敏捷轻盈,小幅度一转,绕开彪子的钳制,又一掌尖,直接扫向他的脖动脉。
彪子不禁往后一退,脸上露出暴躁神色,如果青年的指尖夹了刀片,或指甲再长一些,就足以割开他的喉咙。
也不考虑伤不伤人了,彪子挥起拳头,直朝参朗的头上砸去。
毕竟喝了酒,参朗眼泛红,杀气四射,闪身一手肘,重重捶在彪子的胸膛。
彪子也不躲,硬生生受了这一肘,攻势不停,拳头虎虎生风,朝参朗的耳朵抡将过去!
碗大的拳头呼啸的劲风,打向参朗的头侧,这一拳要打实了,耳朵非聋不可。
众人见这一拳威势太大,不由得脸色大变,纷纷惊叫出声。
参朗反应极快,突然身形一低,趴伏在茶几上,堪堪躲开彪子的拳头,指尖扫在茶几上,捻起一支细细的牙签。
速度之敏捷,之迅猛,像只豹子,转瞬出手,毫不留情,在对方迎头而来时,指尖划向他的喉间……
又是和刚才一样的招数?彪子冷笑,不闪不避,不成想脖子竟然一痛,他下意识地捂住痛处,低头一看,掌心里见了血:
“卧槽!”
这架势是要取人性命啊?
伤口不深,但流了不少血,也足够吓人了。
“竹签炒肉。”青年低低地笑,“下次,串烧脖子?”
众人:“……”
他是想要把牙签插人家脖子里吗?
突然,青年动了,从闪避转为反击,攻势凌厉,跃上茶几,一把抓住彪子的头发,往眼前一带,一个寸拳打在他的耳底。
和之前彪子的挥拳不同,青年挥拳没什么幅度,速度却极快,丝毫没有给对方躲闪的机会。
“啊啊!”
只听彪子怒叫一声,牙签扎进了他的脸颊,顿时感到耳朵嗡嗡作响,搞不好耳膜也受伤了,只好挣扎着往后退去,拔出牙签,掏了掏耳朵,也不知出没出血。
彪子也是日了狗了,他脸色骤变,这些年就靠身手混饭吃了,竟然连青年的衣角也碰不着?
参朗见对方不再上前,也停了身,闲庭信步地走到了豪包中央。
一个健壮笨重,一个灵活敏捷,连近身也困难,这个架该怎么打?
在所有人不可思议的注视下,参朗随手将头发往后一拢,捡起掉在地上的棒球帽戴上,眼角往旁边睨了一眼。
所有人都不可思议地盯着长腿长身的青年。
他……到底是谁?
或者说,他真的只是一个小网红?
许睿的脸上则是一阵红一阵白,惊讶和兴奋让他脸上的表情当狰狞。是的,他看见了!七年前的朗哥,他爱着的那个意气风发的朗哥,一举一动都帅得惊人。
参朗从容地站在那,感受着旁人的目光,桃花眼儿中依然漾着笑意。
好久没像这样被人围观了啊。
汗毛孔都通透了。
浑身舒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