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茉莉味的白月光》
作者:北境有冻离
文案
一个笨蛋A搞错了他的O的故事
沈舒云一直不懂,为什么宁家小公子会对自己这样一个平凡的人一见钟情,念念不忘。
直到宁晚把离婚协议书放到他面前的时候,他终于懂了。
自始至终,宁晚爱的都不是他,而是他的信息素。
——————
宁晚曾对沈舒云说过:“只要你走累了,就回头看看……我在这儿呢。”
然而,当沈舒云真正需要宁晚的时候,他回头,身后空无一人。
【ABO,AO恋,有生子,是同性结婚正常的设定。】
【狗血高亮!不好这一口的慎入!】
第1章 相遇
“人生处处有惊喜”换种不那么文雅的说法就是——人生真他妈的狗血!
宁晚被穿着白衬衫的omega抱在怀里的时候,如是想道。
彼时,他刚出了一场车祸——他的车在路上行驶得好好的,偏有一辆不长眼的奥迪偏离了车道,像是没有方向的苍蝇,一头撞了过来!尽管他用力偏转方向盘,却还是无法避免两车的相撞,只听一声巨响,车身一震,宁晚就从他那辆高高的保时捷里滚落出来,摔在震碎的玻璃上。
这是什么倒霉事!宁晚捂着头,只觉得耳鸣阵阵,脑中嗡嗡作响,额上有温热的液体流淌下来。不久,他感到身前有个人跑了过来,宁晚嗅了嗅,这个人的信息素闻起来像是个omega。
他额上划了道口子,虽然算不得很长,但是很深,玻璃碴扎进去,一动血就哗啦啦地淋了他半张脸,看起来格外吓人。但这个撞了他的omega看起来倒是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将他从地上轻轻扶起,让宁晚半倚在自己怀里,叫他。
“先生,先生!先生你还有意识吗!”
omega一边努力让宁晚保持意识的清醒,一边快速地掏出手机叫救护车。
宁晚费力地睁开被血糊住的眼睛,温热的血液蜿蜒流下,越过高挺的眉骨,淌进眼眶中,视野被蒙上一大团雾蒙蒙的血色,令人看不清东西。车祸现场乱成一团,人声吵嚷,气味混杂,可是他却在这汽油、血液混杂的味道里,不经意间,捕捉到了一丝清新的茉莉味。
那味道清甜、淡雅,像是下着小雨的夏夜中,被浇得枝叶油绿、花瓣沾露的复瓣茉莉,在墙角倔强地散着一缕清幽的香。
宁晚心头巨震!
这个味道,他已寻寻觅觅十几载,再次闻到,便猛然拨动了他记忆中最敏感的那根弦……宁晚鼻翼微张,深深地吸了一口这久违的信息素,眼底不由漫上一股热潮。
这是他找的茉莉味信息素,也是他朝思暮想的那个人。
他苦寻不得,可笑最后竟是这样一场意想不到的重逢。
宁晚也不知道自己哪里生出来的力气,他抬起手,抓住了那人的袖子,抓得那么紧,像是这辈子都不放手一般。宁晚听见自己近乎乞求的声音响起:“不要走……别再离开我。”
别再像上一次,你走得那么匆忙。
匆忙到……我连你的名字都不知道。
“什么?”沈舒云皱眉,他看着怀中男子嘴唇不停地嚅动,似乎很想传达给他什么信息,可是车祸现场实在是太吵了,他不得不俯身去听,并且再问了一次,“先生你说什么?”
“别离开……别走……别离开我……”
沈舒云的视线落到青年紧紧抓着他衣袖的手上,心中猜想,这人应该是怕自己肇事逃逸,不予赔偿吧。于是沈舒云低下头,与青年对视,温声说:“我不会走的,先生,请你不要担心。救护车马上就来了,你会没事的,请你保持意识清醒。”
宁晚点点头,抓着沈舒云袖子的手却一点都没有松力,像是扒着主人不让走的小奶狗一样,让人无论如何都狠不下心来拒绝。他近乎贪婪地呼吸着有着茉莉信息素的空气,唇角抑制不住地上弯,在被血划得支离破碎的脸上,显得格外滑稽。沈舒云低头与他灼灼的目光对上,不知怎么回事,忽然觉得心底被撞了一下。
大约十分钟后,喧嚣得有些刺耳的救护车呼啸而来,宁晚被人抬上担架,送入救护车内,有护士为他戴上氧气面罩,为他做紧急处理……宁晚对其他发生的事情认知都很淡,他只一直紧抓着沈舒云的袖子,半睁的眸子牢牢地盯着沈舒云,不移半寸,生怕这个人再像上一次一样,一句话都不留就走了。
他已经寻了十三年了,不想再等一个十三年了。
他要抓住这个人,立刻,现在,以后,永远。
沈舒云耐心地同他讲:“先生,你要上救护车了,我也会陪你去医院的,你可以先松手吗?”
他一边说,一边去扒宁晚揪着他袖子的手,可是宁晚的力气太大了,沈舒云怎样也扒不开,只好先和宁晚一起上了救护车,一同去了医院。宁晚要被推进去处理伤口,看起来那道口子是要缝针的,可宁晚仍旧不放手。沈舒云站在一旁,握住宁晚紧抓着他的手,语气温柔,却字字坚定,仿佛是许下什么承诺一般:“这位先生,你先进去让医生为你缝合,我就在外面等你出来,我保证,你一出来就会见到我,可以吗?”
宁晚深深地望着沈舒云,眼底似有万千波涛翻滚。良久,他终是将手指一根一根地松开了。
他说:“你要说到做到。”
——————————————
宁晚头上的口子不算小,缝合之前被推了一剂麻醉,头顶明晃晃的手术灯直直打下来,刺得他睁不开眼睛,只好闭上眼。他闭着眼,在麻醉的作用下迷迷糊糊地睡了去,等宁晚再次醒来的时候,已是深夜了。
这时候,麻醉的药劲已经退了,宁晚摸着额上包着的厚厚一层纱布,疼得龇牙咧嘴。房间里黑漆漆空荡荡的,静得吓人,宁晚支着身子坐起来,猛地想起那个他寻了十几年的omega,他迅速在病房内扫视了一圈,并没有看到除自己之外的人影,于是拧起眉头,伸手就要去拔右手上的针头。
就在此时,单间病房的门突然被打开,一个清瘦的身影出现在门边——正是宁晚欲出门去寻的沈舒云,他见宁晚坐起来的身影,便顺手将灯摁亮了,掩上门走过去,温声道:“怎么起来了?是有哪里不舒服吗?”
宁晚呆呆地看着面前的人,好半天才带着些委屈质问他:“你不是说我一出来就会见到你吗?你骗人。”
沈舒云轻轻笑了一声,顺着宁晚的话往下说:“我哪里知道你醒得这么及时?我刚出去买了点热粥和水果,你就偏挑这个时候醒。说起来,我可是在你旁边守了一个下午,课都没去上。”
“课?”
“忘了和你介绍了,我的名字叫沈舒云,在W市三中任职,是个教语文的高中老师。”沈舒云收了笑容,脸上露出几许歉意,“我拿着你的证件去办住院手续的时候看到了,你叫宁晚是吧?宁先生,实在是对不起,今天早上我出门迟了,快赶不上第一节课了,所以开车太急,撞到了你的车……真的很抱歉,这件事都是我的错。你放心,我是不会逃避责任和赔偿的,你的车的维修费用和住院费我都会缴清……”
宁晚盯着沈舒云,有些走神。时隔多年,宁晚已经记不太清当年那个人的容貌,只记得他很白。而沈舒云比他想象中的还要好看一点,皮肤在冷白的灯光下散发出像玉般白皙的光泽,两拢秀眉下是细长明亮的眼,笑起来弯弯的,令宁晚不由想起了他母亲养的那只俄罗斯蓝猫。
沈舒云眉眼间带着一点书卷气,他整个人看起来既干净又温柔,好似令人只需看着他,心情就不由得平缓柔和下来了。
“不用赔偿,”宁晚唇角翘起,“还有,你的名字真好听。”
第2章 执念
这个世界上,人类不再由男女作为主要的性别区分,经过时间的推移,人类渐渐分化出了三性,分别是alpha、beta、omega。alpha和omega最为稀少,也只有这两性能够分泌信息素,完成标记;而beta不仅不会分泌信息素,连接受信息素的腺体也没有,这意味着他们无法闻到任何信息素。有研究表明,AO伴侣结合生出的孩子,无论是智商还是体质,都远远优于beta的后代,所以alpha和omega的结合成为国家主推的配对方式。
但是因为alpha和omega的稀少,又经过自由恋爱,有很多alpha和omega选择和beta结婚生子,以至于那些并非“传统”配对生出来的孩子,即便是A或者O,他们的信息素也并不如AO的后代浓烈纯正,只能大概说是甜或苦,浓或烈,很少有味道十分独特,能让人闻到后形容出具体像什么的信息素。
也正是因为这样,宁晚苦苦寻了这么多年,发了那么多寻人的消息,都没有找到他记忆中的茉莉味信息素。
上一次见到这个omega,闻到这个信息素,也已经是十三年前的事情了。
十三年前,宁晚十一岁,小学刚毕业。
宁晚的母亲在他八岁的时候就去世了,自那以后,宁晚和父亲更加疏远,而宁晚的父亲本就不擅长和孩子打交道,于是父子俩几乎没有什么交流。宁晚母亲去世,也就意味着这么些年维系着父子俩之间关系的纽带断开了……宁家父子除了每周末在一张长桌上共用一次晚餐,很少再见面,就像是陌路人。
宁晚曾经自嘲地想,他见到打扫保姆的次数,都比他见父亲的次数要多得多。
在这样压抑的环境中,宁晚变得越来越叛逆,他开始故意不遵守那些父亲给他定的规矩,但他这么做的原因,其实是希望父亲将注意力多放一点在他身上。但这招并不奏效,宁父每日照样很忙,宁晚闯了祸去给他收拾烂摊子的,也只有父亲手下的秘书。
在宁晚十岁那年,他分化出了性别——他变成了一个alpha。
这是一件非常非常难得的事情,要知道,普通人的分化期一般在十六岁到十八岁,大多数人到了这个年龄才会分化成三性之一。
三性的分化,标志着一个人的成年,也意味着性成熟——在分化成三性之一后,这个人就拥有了生育能力。而alpha和omega在分化后,就可以嗅到信息素了。
性别分化得越早,代表性属性的血统越纯正,而血统越是纯正的alpha,就越是强大。足够强大的alpha,连信息素都是带着压制性的,是一种与生俱来的能力:当他释放出信息素时,往往会令其他的人感到不适,几乎是跟随本能一般臣服于他。
这类alpha,曾经在战争中发挥过巨大的作用。战争时期alpha士兵常常更受重视,因为他们身体素质优于beta和omega,在作战时也更加迅猛敏捷,更适合作战。但自从发现更强大的alpha可以通过信息素压制其他的alpha后,就有国家将这类血统纯正的alpha都集中在一起,单独组建一支队伍去作战。
这支队伍里的alpha相当于是人形武器,因为没有人能抵挡本能。
但在当下这个和谐社会,分化得早倒也没有战争时期用处那么大,顶多能证明宁晚是个与众不同、出类拔萃的alpha罢了。
即便是在悠久的历史上,也就只有一个在十岁就分化为alpha的人。宁晚成为了第二个,实在是出乎所有人意料的事情……这注定他的早熟,也注定他与心上人的相遇。
在宁晚性别分化后,他就搬出了宁家主宅,单独住在一间二层的公寓里,平日里会有阿姨来给他做饭和打扫屋子。在小学毕业后的暑假里,他与罗骁约好到R市的未名河去游泳。
宁晚和罗骁两个人都算得上是贵门小公子,只在自己家里的泳池里游过泳,却还没有体会过在河里游泳是什么感觉。这两个人暑假迷上了水浒,被浪里白条迷得不行,便约好一起偷偷去未名河耍一耍。
未名河河水清澈,又正值夏季,烈日炎炎,下游的浅水区有不少孩子在里面游泳消暑。宁晚说到底也是个孩子,见了这样的场景难免心动,于是当即便脱了衣服,跳进河里游泳。他和罗骁游了一会儿,罗骁嚷嚷着说累了,要上岸去买根冰棍吃,宁晚正游得起劲,随口应了一声,便双臂一伸,朝前划去了。
宁晚埋头游泳,他体力好,一连游半个钟头都不会累。然而不知不觉间,他已经渐渐远离了那群孩子,游到了河中央。待宁晚终于发现不对劲的时候,他抬头一看,身边竟是一个人影都没有了!
突然,宁晚感到小腿处传来一阵剧烈的刺痛,一时竟是动弹不得!他心头蔓延开一种巨大的恐慌,疼痛和害怕令宁晚登时浑身发冷,无法冷静下来。他明白自己这是小腿抽筋了,双臂用力划动,扑腾起很大的水花,呛了几口水,一边咳一边大声地喊道:“救命啊,救命啊!”
河水包裹着宁晚的身体,无情又漠然,宁晚甚至感觉到他离死亡只有一线之隔……他吞下去的每一口水都令他变得沉重、呼吸困难,这是宁晚第一次明白死亡是多么可怕且痛苦的事情。渐渐地,宁晚扑腾的动作越来越小,口鼻之间灌满了冰冷的河水,令他连喘息都觉得是一种折磨,连一丝力气都再使不上来了——他已经无法靠自己阻止身体的坠势了。
就在宁晚满心绝望、痛苦万分的时候,突然有一双手扶住了他的腰,破开万重暗流,将他从水中一把拖了出来!
宁晚骤然呼吸到新鲜空气,眼圈都是红的。宁晚呛了水,意识有些模糊,昏昏沉沉地靠在那个人的身上,头放在那人的肩膀处,伸手揽着他的脖子,任凭他带着自己往岸边游去。
那人水性明显比宁晚好多了,即便是带着一个孩子,他看起来游得也并不算是费力。待拉着宁晚上岸后,便立即右膝跪地,屈起左膝,将宁晚的腹部抵在他的左膝上,按压着宁晚的后背,让他将呛进去的水吐出来。
宁晚被救起得还算是及时,几十次按压后,他终于将水尽数吐出,那人见到宁晚呼吸渐渐恢复正常,才将宁晚平放在地上,俯下身,贴着宁晚的脸问道:“没事吧?要不要叫救护车?”
宁晚深吸了一口气,这次的空气不仅是炙热的,还带着一丝清幽的茉莉香气。
他是个omega。
是个有着茉莉味信息素的omega。
这是宁晚昏过去前,最后的想法。
待宁晚再次醒来,已再找不见那人的身影。
他甚至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
宁晚问了所有人,他们都说那个少年将他救起后就走了,没有留下只言片语,没人讲得清他的身份。
这个少年就像一个谜,突然地闯入宁晚的人生,又抽身走得干脆无迹,令宁晚的心里从此再也放不下别人。
宁晚贪恋在河水中将他托起的手的温度,更渴望有一个人可以在他的生命中,将他从无尽的孤独中救出。于是,宁晚想要找到少年的渴望在心底存着,渐渐就发酵成了执念……而被救起的记忆,在岁月中被宁晚一遍又一遍地拿出来温习,至于救起他的哥哥,也终是成了宁晚求之不得的白月光。
他只想找到那个人,和他在一起,把最好的都给他。如果一直找不到,那他宁愿这一辈子都不结婚。
除了那个人,没有人能配得上他宁晚掏出一颗真心相待。
宁晚这拧巴的性子和他的名字一模一样——宁晚也候,绝不将就。
倔得要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