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男孩子朝刘易斯的脸上喷了一口烟:“你要不要试试?”
“不要。”刘易斯几乎是不用思考就可以拒绝。
他并不喜欢这个男孩子。
他觉得,自己就算是要喜欢同性,也不会喜欢那种类型。
他还是坚持,自己就算不喜欢温柔善良的女孩子,也起码应该喜欢温柔善良的男孩子。
“我先走了。”刘易斯站了起来,离那个目光迷离的男孩子远了一些。
“你去哪儿……”那个男孩子站起来,像是苍蝇一样趴在刘易斯的肩膀上,“我说了让你走了么?”
刘易斯尝试甩开他,却发现他抱得很紧。
刘易斯淡笑道:“不必你说,我也可以走。说到底,脚长在我的身上,朋友。”
说着,刘易斯重重地把对方推开,然后慢悠悠地离去。
这天晚上,刘易斯没有在学校宿舍过夜,而是叫了司机送他回家。
虽然根据学校规定,除节假日外,学生无特殊情况不得在外夜宿,但是,刘易斯是校董的侄子,谁都不敢管他。
更何况,他一直非常乖巧顺从,偶尔这样出去,老师的第一反应都不是生气,而是担心:“可不是出什么事了吧?”
“不是,”刘易斯笑笑,“我只是有东西落家里了。”
老师并没有怀疑他。
其实,刘易斯是觉得那个男孩子的眼神让他不舒服。而且,那个男孩子今天有一种“一鼓作气”的“势在必得”,行动中揭示出他“今晚非得要把刘易斯拿下”的气势。而刘易斯呢,一不想被他拿下,二不想与他纠缠冲突,便先行回家。
他回到家中,发现后花园的灯火微亮。
也许是过分空虚无聊,刘易斯穿着睡袍,走到了后花园的泳池边。
大半夜的,他的兄长在私人泳池蝶泳。
刘易斯觉得很好笑,便坐在了泳池边的沙滩椅上,看着他的兄长如同水中的蝶一样翻出白色浪花来。
修斯游了一圈,很快发现了刘易斯的存在。
“怎么了?”修斯笑着说,“这个时候,你不是应该在学校吗?”
“我落了点东西在家里。”刘易斯拿出了对付老师的借口。
而这个借口在修斯面前显然是相当蹩脚的,修斯甚至露出了类似嘲讽的笑容。
修斯泡在水里,一边拨弄着湿漉漉的头发,一边说:“那一定是很重要的东西吧?”
刘易斯不想回答这个问题,便转移话题:“你呢?为什么在蝶泳?”
“你知道蝶泳有什么好处么?”修斯笑着问。
刘易斯说:“据我所知,蝶泳应该是最费力的一种游泳姿势吧?也许你是想挑战自我?”
修斯不置可否。
刘易斯想起游泳课上,老师问大家“蝶泳有什么好处”,同学回答出来的第一条是“蝶泳可以丰胸瘦腰”。
原本,刘易斯是一笑置之的,但却不禁看向了水中修斯的身体——似乎传言不虚。
修斯当时还是一个青春期的少年,在刘易斯还是白斩鸡身材的时候,修斯已经锻炼出了线条流畅的胸大肌、背扩肌以及腹直肌。
修斯靠在岸边,说:“下来吧,我教你蝶泳。”
“我会蝶泳。”刘易斯说着,解开了睡袍,从梯子缓缓走下了泳池。
修斯看着刘易斯,差点以为刘易斯要融化在水里——因为在修斯看来,刘易斯的身体在月光下白得像蛋糕上的奶油。
刘易斯姿态从容地在水里,倚在池壁,站在修斯的身边。
他没有融化。
但修斯的眼神变得很有温度。
“弟弟……”修斯靠近了刘易斯一些,目光忽而变得锐利,“你身上为什么有烟味?”
“烟……烟味?”刘易斯一下子没回过神来。
修斯的鼻翼微微翕动,光滑的鼻尖上还滴着水珠,处于青春期之中稚气未脱的兄长此刻看起来像是一头幼狼。
“烟味?”刘易斯有些心虚地躲开了修斯的目光,“我回来之前去了同学的寝室派对。他们有人抽烟。”
修斯笑笑说:“你可没有抽吧?”
“我没有。”刘易斯说得很平和。
修斯打量了一下刘易斯,似乎在判断刘易斯有没有撒谎。
很快,修斯得出了结论。
他的弟弟应该没有撒谎。
烟味可能只是浮游在刘易斯的皮肤上面,要判断他是否抽烟了,还是得从口腔来。
修斯说:“那你张嘴,我闻闻。”
刘易斯一怔:“你讲真的吗?”
修斯笑了,并没有回答,却忽伸出手,在池上打出了水花,溅了了刘易斯一身。刘易斯被骤不及防地溅湿了一张脸,便伸手一边抹着脸庞一边说:“干什么?”
“你身上的烟味太重了。”修斯说,“我帮你洗洗干净。”
修斯不喜欢刘易斯的气味变得复杂。
刘易斯的气味很好闻,加上了烟味就不好闻了。
既然头发已经弄湿了,刘易斯索性一头扎进了水中,游荡起来。刘易斯的游泳姿势不太标准,因为他没有像修斯那样频繁的锻炼,但是,他还是很有学习的天分的,所以游起来还是得心应手、有模有样。只是蝶泳费劲儿,一个来回过来,他从水中站稳,已是气喘吁吁。
修斯伸手摸着刘易斯的肩膀,说:“你的姿势不标准。”
此刻,在水里,两个少年的身体贴得很近——这样的距离在他们的生活中很少有。因为他们在这个强调“贵族气息”的家庭里总是彬彬有礼着。然而,这样的距离,也不算太过罕有,因为他们毕竟是一起长大的兄弟。
然而,今天的贴近却显得不同寻常。
泳池蓝蓝的水填补了他们身体间的空隙,好像他俩根本密不可分一样。
刘易斯如同一块石像一样一动不动的,也不回应修斯的话。
修斯便更凑近了,用下巴搁在了刘易斯的肩膀上,一手环着了刘易斯的腰:“你到底学不学?”
刘易斯推开了修斯,回答说:“不学。”
然后,刘易斯便匆匆离开了。
翌日一早,刘易斯就坐车回到了学校里。他到了宿舍的时候,发现地上都是烟头,那个男孩子等了他一夜。
眼眶泛红,坐在地上,蜷缩成一团。
一向外表不羁的男孩子此刻变得相当脆弱,和平常那个“坏学生”模样的少年判若两人。
刘易斯不觉有些讶异,又有同情——从小到大,刘易斯都是一个很有共情心的人——而这好像正正就是刘修斯缺乏的东西。
母亲还曾开玩笑说:“是不是母胎里的‘共情’因子全部给了小易了。所以小修根本没有这个东西。”
刘易斯甩甩头,勉力将修斯从自己的脑海中抽离,他扶起了坐在地上的男孩子,并说:“孙若庭,你怎么在这儿?”
孙若庭抽了抽鼻子,一脸倦容,仿佛很颓唐一样:“当然是等你呀!”
“你是傻子吗?”刘易斯说,“等我做什么?”
孙若庭却难过地说:“其实我一点都不酷。我只是喜欢你呀!”
刘易斯有一丝的动摇。
他是一个很容易心软的人。
孙若庭给了他一个拥抱:“我们试着交往好吗?”
刘易斯不费太多力气就推开了他,沉默不语。
沉默,有时候也是一种回答。
孙若庭无奈一嗮:“我保证,在没有你允许的情况下,我不会动手动脚?”
刘易斯微笑:“这不需要你保证,我不允许的话,没有人能对我动手动脚。”
孙若庭真是爱死了此刻刘易斯的语气和表情。
孙若庭低了低头,说:“那就当我带你熟悉同性恋者的世界,做你第一个GAY的朋友,这样总可以吧?”
刘易斯说:“你怎么知道我一定就是同性恋?”
孙若庭笑着说:“你不是同性恋?为什么将我塞你房里的同性杂志存起来,而不丢掉?”
刘易斯罕见地在兄长以外的人面前红了脸。
校园,少年,制服,绿树下。
这几个意象组合在一起,不免得相当温馨。
少年刘易斯穿着羊绒外套,里头搭着制服衬衫,短裤,露出青少年专属的细长的腿,套着白色棉袜,坐在绿树下读书。孙若庭则像小飞蝶一样在刘易斯身边扑腾着。
刘易斯显然已经习惯了孙若庭的扑腾,所以能够保持平静地阅读着。
孙若庭却蹲在了刘易斯的膝边,说:“你怎么都读书?却不读我?”
刘易斯看了孙若庭一眼,淡淡一笑:“因为你比较容易读。”
“真的吗?”孙若庭歪着头,问,“你能读出我现在想什么吗?”
“能。”刘易斯回答得温柔又笃定。
孙若庭便凑近了刘易斯,仿佛要亲吻他一样:“那你觉得我现在想做什么?”
刘易斯微微一笑:“你想做我不想做的事情。”
说完,刘易斯用恰如其分的力气——并不会粗鲁、却足够有力的力度——将李若推远到一个合适的距离。
孙若庭便立即泄气了。
他觉得,刘易斯真的很难追!
刘易斯虽然不接受孙若庭的示爱,但和孙若庭的交往却比以往频繁多了。起码,多到足够引起一些同学的注意。
“为什么刘易斯最近老是和那个小基佬在一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