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知是谁多嘴。
第二天一早,陈雾穿戴整齐下楼时,一眼就看见了脸色难看的顾执。
他抬眼瞄向他,随即又看回盘中的煎鸡蛋。
连句招呼都没打。
陈雾只感觉他心情不好,却又不明所以,随意坐到对面,抿了口吴妈打的豆浆。
过了好一会儿,顾执才开口。
“你看上她了?”
“嗯?”
陈雾刚把培根送进嘴里,模模糊糊地发出个疑惑的音节,还没搞懂他指的是谁。
“我看上谁了?”
“你的新秘书。”
“你怎么想的?”
陈雾这才想起有这桩子事,随即摇了摇头。
“我怎么可能看上她呢?她都二十八了……”
顾执沉声:“我也二十八了。”
“……”
今天怎么了?
干嘛这么别扭?
陈雾有些摸不着头脑,因为急着说话,吃面包吃得快了些,连着空气一起吞了下去。
当即打起了冷嗝。
“我、嗝……我不喜欢、嗝……比我大的女人。”
岂料顾执眉头皱得更深了。
“所以是那个祝莉莉?”
“???”
陈雾忙着用豆浆压冷嗝,没空理会他的瞎猜。
好不容易顺下去,这才舒了口气。
“我也不喜欢祝莉莉。”
“那那个叫乔柠的呢?”
陈雾简直要给他气笑了。
“你在我身边安插眼线了吗?怎么对我公司的事情那么清楚?”
“……”
第37章
像是被他戳中软肋, 顾执噤了声。
良久,才又开口。
“是你自己做事太奇怪,才会传到我这里。”
他垂下脑袋,漫无目的地捣着食物。
将表情藏到桌上花束之后。
“再说,你从前不是讨厌那种人的吗?”
“哪种人?”
陈雾想了想:“于潇潇?”
顾执瓮声瓮气:“嗯。”
“我现在也讨厌啊。”
陈雾丝毫不避讳, 伸手将花瓶移开了些。
微微歪下脑袋, 从下方仔细盯着顾执,带着些哄骗的笑。
“但确实有能用到她的地方。”
没了花瓶的遮挡, 顾执的表情再也无法掩藏。
他不得不抬眼,重新望向他。
少年的眼眸清亮。
抬眼看他的模样澄澈灵动,无限乖巧。
像是被这一幕击中, 顾执的眼神闪躲了一下。
终于放下叉子。
“据我所知,这个于潇潇业务能力很差,好几次算错账让公司赔了钱,和同事们相处得也很不好, 如果一定要说有什么丰功伟绩, 不过就是当了前任总裁的情人。这样一个人, 又能帮你什么?”
见他终于肯看自己, 陈雾心情大好。
干脆单手着撑脸,仔细观察起他的表情。
“她和富二, 我准备让他们去喝酒。”
“喝酒?”
“是啊, 喝酒。”
一提到这个, 少年就忍不住叹了口气。
“富二擅长阿谀奉承, 在酒桌上最好不过了, 于潇潇傍了那么多大款,肯定也有调查掌握对方喜好的本事,想要大量铺货,销售渠道必然重要,接下来恐怕要和很多线上线下的商场谈合作,带着他们,我就能少喝点酒。”
顾执皱眉:“你本来就不该喝酒。”
陈雾反问:“你对你其他员工也这么说?让他们不要喝酒,不要陪客户,不要谈生意?”
“你不一样。”
“没什么不一样的。”
酒桌文化历来是谈生意的重要关口。
他只是个小公司老板,和顾执那种身份地位完全不一样,想要做成一件事,就免不了要和别人打交道攀交情,而攀交情最好的切入口,必然就是酒桌。
“而且,你是真觉得我不会喝酒吗?”
陈雾揶揄地看了顾执一眼。
“如果我真有那么乖,就不会有‘小陈爷’这个称呼了。”
也是,他毕竟不是什么规矩的孩子。
从小就是风月厮混,区区喝酒,恐怕还轮不着他担心。
顾执叹气:“你如果乖一些,就该直接把所有人都调去做这个项目,不该只找那五个人。”
他不是不能理解陈雾的想法。
但明明公司里有不少能人,他为什么却偏偏要挑五个最边缘的人物呢?
似乎是猜到他的疑惑,少年解释道:
“其实按公司如今的发展,本该直接辞掉他们五个,但我又觉得,不如给他们一个机会,往往只有置之死地的人,才会把交代的事当命一样珍惜。”
这和他听说的不一样。
顾执狐疑地看了他一眼。
“他们现在知道自己的处境吗?”
“还不知道。”
像是想起什么恶作剧。
少年笑起来,眼里蓄起点点碎光。
“现在他们一无所有,就算要被辞退也不痛不痒,不会多用功的。但假如先给他们权力,把他们捧上去,等到再伸手去推的时候,他们自然就会奋力挣扎了。”
好一条小毒蛇!
原来打的是这个主意。
“看来把你放出去,果然是个好主意。”
顾执终于放下心来。
饶有兴味地打量了他半晌。
“不过我记得……那五人里有个叫富二的,是曾经欺负过你的同学?”
富二这人是走前任总裁关系进来的,前任总裁落马,本来早就该被辞退,仅仅因为顾执当时认出他是那天出言不逊的家伙,这才一直留着。
他本来是想给陈雾一个报仇的机会,也顺便给他树立树立威严,却没想到他居然什么都没做。
顾执不由疑惑。
“你难道真的不记仇,一点都不记恨他曾经做过的事?”
“怎么可能,我最小肚鸡肠了。”
陈雾漫不经心地将果酱涂上面包。
“但比起利用职位打压别人,公报私仇,把员工放到合适的位置上,为公司产生效益,这才是一个领导者该做的事吧?况且……”
他在这里停顿,却又很快恢复。
“况且我父亲说过,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有时也许只是所处的环境不对,哪怕再不堪的人,只要放到正确的位置上,都能成为英雄,如今我也正好验证验证,看他这话说得对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