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远航已经第N次看到别桌的玩家朝他们这边投来好奇的目光。
“昨天晚上有人死了。”方远航惋惜地看着邢牧,“邢老师,是你。首夜被杀可以发表遗言。
邢老师,你有没有什么话想说?”
邢牧悲愤地环视一周,然后目光锁定在明恕脸上。
明恕:“嗯?”
“是你!”邢牧伸出食指,“领导,你仇杀我!”
明恕无辜道:“我冤枉,我没有。”
方远航出声制止,“现在只有死者能说话。”
明恕笑着闭嘴。
“大家相信我,把他票出去,我敢肯定,昨晚一定是他杀了我!”邢牧一直盯着明恕,“领导,你报复心太强了,我杀你三把,你就要报复我!”
所有人都笑了,就连萧遇安都没有把持住。
邢牧说完遗言就不能再开口。
游戏继续,易飞道:“我说句公道话,邢哥你真不该连杀小明三次。谁被杀了三次不报复?是我我也报复。不是小明报复心重,是你太欺负人了。”
邢牧:“我!”
方远航连忙制止,“死人不能说话!”
邢牧哀怨地闭上嘴。
一轮发言下来,只有明恕一个人为自己据理力争,他的狼同伴都不好意思帮他。
最后轮到萧遇安发言时,萧遇安总结道:“那今天就先把明队票出去吧。”
明恕说:“萧局……”
萧遇安笑道:“我先表明身份,我是预言家,女巫昨晚没用药,那就是解药还在。今晚如果我死了,救我,如果死的不是我,把乐然毒死。”
乐然震惊:“啊?”
萧遇安说:“我昨天没有查验到狼人,本来不想暴露得这么早,但各位应该已经从方远航的反应里猜到我是预言家了。”
方远航也震惊:“啊?”
其他人则是各自点头。
“我查验的是沈队,沈队是好人。”萧遇安娓娓道来,“查沈队是因为在前面几局中,沈队最会带节奏。他如果是好人,那我们后面就放心让他带节奏,他如果是坏人……”
沈寻看了乐然一眼,笑着摇头。
明恕“啪”一声拍在自己额头。
“已知沈队最会带节奏,我拿到预言家牌,第一个就去验沈队,如果我拿到狼人牌,”萧遇安笑笑,“我当然第一晚就会杀他。而沈队作为好人,没有在夜里倒牌,我有理由怀疑,狼人里有他的队员,乐然。”
乐然一双大眼睛睁得更大了,看看明恕,又看看方远航,最终眼巴巴地盯着沈寻。
沈寻也没办法。
投票环节,明恕果然被票了出去,发表遗言道:“我他妈死得冤枉!”
邢牧悄么叽儿道:“呸!就是你!”
第二夜,狼人没有杀萧遇安,乐然被女巫毒死。
白天,因为萧遇安夜里验到了最后一匹狼徐椿,而好人阵营大获全胜。
“这局被场外因素影响了吧。”明恕说:“不然你们好人哪能赢得这么轻松?”
“我的错我的错。”方远航连拍自己脑袋,“和萧局一对视,我就紧张!”
明恕说:“萧局那么和蔼可亲,你紧张什么?”
和蔼?
可亲?
方远航表情顿时精彩起来。
师傅,你怎么能用这样老气横秋的词来形容你的男朋友呢?
还是说可亲的意思不是本来那个可亲?
是另一个可亲?
有玩了几局后,工作人员前来通知,说是荒村密室现在可以进入了。
荒村密室是“风波”密室俱乐部最恐怖的一个密室,人气指数位列前三。来之前,方远航问明恕选哪个,明恕说哪个恐怖选哪个,方远航就订了荒村。
乐然输得不服气,还想继续玩狼人杀,明恕说:“算了,不玩了。”
“为什么?”乐然说:“你不想报仇?”
明恕说:“你是不是想仇杀我们萧局?”
乐然:“……”
明恕笑:“那肯定不行。你杀他,我就杀你。”
两人落在最后面,只有离得近的方远航听到了这段对话。
方远航:“……”
我师傅,重情重义好男儿!
最恐怖的密室在刑警们眼中就跟小学生乐园似的,通关时间打破了“风波”的记录。为此,下订单的方远航还得到了一枚造型夸张的戒指。
“我要这玩意儿来有什么用?”方远航说:“我又没老婆。”
说完,还手贱地往上一抛。
接住下落的戒指本来是很容易的事,然而方远航刚要伸手,就被从侧面跑来的学生狠狠一撞。
摔是没摔倒,但戒指掉在了地上。
被路过的明恕捡了起来。
“师傅。”方远航傻笑。
“不要吗?”明恕问。
方远航灵机一动,“你拿去吧。”
我没老婆,但你有啊。
明恕看了会儿,笑道:“那就谢了。”
时间不早,放松了一下午的刑警们结队往“风波”密室俱乐部外走。
电梯外面等了不少人,墙上的屏幕正播着明星湖影的短片。
几个女生捂嘴尖叫,明恕利用等电梯的时间观察她们,从她们的反应中得知,湖影曾经来过这个密室,她们这是来“圣地”打卡。
电梯一次装不下所有人,明恕和萧遇安留下来等下一趟。
“风波”看来是利用湖影做宣传,屏幕里翻来覆去播的都是湖影。
明恕将戒指放在萧遇安手心,“拿着。”
萧遇安笑了声,没说话。
周围只剩下屏幕里传来的声音。
在电梯门再次打开之前,明恕说:“这明星我以前怎么没见过?”
“新近走红的吧。”萧遇安随口道:“外表还是比较出众。”
明恕半侧过身,神神秘秘地盯着萧遇安。
萧遇安:“嗯?”
明恕笑道:“我送你戒指,你却夸别人长得帅?萧局,你这特么的……有点儿渣啊。”
第118章 狂狼(02)
公共场合不宜过分亲密,即便穿的是私服,萧遇安也没有将突然皮起来的明恕怎样。
梯门打开,这趟运气不错,里面竟然没有人。
倒不至于要在电梯里做什么,但狭窄的密闭空间里没有旁人,周围只有彼此的气息,也算是一桩捡来的便宜。
两人站在电梯后方,萧遇安没动,明恕将手伸过去,团在萧遇安手心里。
萧遇安垂眸,以一种无奈又纵容的口吻道:“明队。”
“唉——”明恕装愣,“什么?”
萧遇安说:“你手也有这么大了,怎么还要往我手里放呢?”
相同句式的话明恕仿佛以前就听过,花了一秒钟回忆,终于想起来了——
小时候,他怕冷,一到冬天就喜欢挨着萧遇安。萧遇安的外套如果扣得严严实实那就罢了,如果碰巧没有扣上扣子或者拉上拉链,他便要行动了,先是靠近,然后趁萧遇安不注意,一下子栽到萧遇安怀里,得逞之后还扬起脸蛋直乐。
每次他这么做时,如果被萧锦程看到了,都会被萧锦程骂像只狗。他也不在意,狗就狗吧,萧遇安的衣服里暖和,暖和的地方谁不喜欢呢?
再说,萧家那只正儿八经的大狗叫程程,跟萧锦程一个程,又不叫恕恕,他如果是狗,那萧锦程也是狗,而且是只没有怀抱可以钻的狗。
这么算下来,还是他划算一些。
小孩子的逻辑就是这么奇怪,加上萧遇安从来不撵他,他便钻得心安理得,直到后来从男孩成了少年,才意识到自己这行为有多幼稚。
但习惯已经成自然,成年后的某一年,萧遇安执行完特别行动队的任务,来冬邺市看他,那时正好是冬天,萧遇安穿着一件长款羊绒大衣,没有扣拢,脖子上挂着一条深灰色的围巾,正在小区附近等着他。
他一眼看过去,腿竟然有些发软。
萧遇安笑着招手,手上戴着黑色的皮手套。
他赶紧跑过去,抱住还不算,一手拉住萧遇安大衣的一侧,将自己挤了进去。
得亏那时已经是深夜,他们站的位置也偏,没有被路人看到。
“你个子也这么高了,怎么还往我怀里钻呢?”萧遇安这么说着,手上却搂住他,没将人抓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