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要说:
《伊甸之城》相关情节,忘记的朋友可以先回顾168章。
伊甸之城最为鱼龙混杂的小百合区,一场激战正要上演。
挤挤挨挨如同积木般堆叠的高楼将这片区域分割得宛如迷宫,以红蓝两色为主的霓虹灯牌可以出现在视线所及的任何地方,嚣张地夺去了这片灰度空间里所有的色彩。
天色暗沉,不见得要下雨,但却又闷又热。一只风筝迷失在这片天空,飘啊飘啊,最终于一根老旧的电线上,上吊自杀。
风筝上泼着红色的颜料,也可能是油漆,歪歪扭扭地写着一个英文单词——freedom。
一个孩子从装着栅栏的窗口探出头来,眨巴眨巴好奇的眼睛盯着那风筝看了好久,回头指着风筝跟屋里的人说:“我想要那个!”
“要要要,成天就知道摊开手要东西,你个讨债鬼!”大人模样的人走到窗边,骂骂咧咧的,一把将孩子拉了回去,“这个月的月供还不知道上哪儿去凑呢,凑不齐就只能等着割肾,我要是少了颗肾、断了条腿,谁再做牛做马来养活你们……”
孩子被拉扯着,但还努力地回头望,但这一眼他没看到风筝,他看到了摘风筝的人。
一个穿着红色斗篷的身影极快地从窗口掠过,那红色鲜艳,斗篷随风飘舞,就像一只纷飞的蝴蝶。孩子没有见过蝴蝶,但如果书上写的蝴蝶真的存在,那他觉得就是这个样子的。
那一瞬间,他的心神都被这只漂亮的蝴蝶吸引了,竟让他挣脱了大人的手,冲回了窗边。踏上小板凳,抓住铁栅栏,熟练地把头伸出窗外,只见蝴蝶翩飞,速度却又出奇的快。
她在追击。
红色斗篷,此人当然是郑莺莺。她在窗台借力,几个起落直奔高处那如同蛛网般的电线,可这网却网不住她这只蝴蝶,她灵活地穿过网的缝隙到达顶端,还未等落定,便抬手一扬,有着漂亮的红蓝双色镖翼的飞镖便如疾雨落下。
“噗、噗、噗!”飞镖追着逃跑之人的脚步扎入地面。
地上的人没命地跑,左冲右突,借楼道里四处堆叠的杂物遮挡身形,却还是被飞镖扎中了肩膀。差一点点,就要扎进脖子。
他一阵后怕,忍不住回头看了眼郑莺莺,眼神惊恐,如同看见了死神。一个踉跄,他跌倒在地,可预感到的死亡并未降临,旁边楼道里的门打开了,一只手迅速将他拉进去。
与此同时,两侧楼房内好几扇窗户同时打开,几根枪管探出头来,迅速向郑莺莺开火。还有几柄回旋光刀飞出,上下左右,从各个角度切割郑莺莺的退路。
郑莺莺当机立断摘下旁边的风筝甩出,恰好挡掉一柄光刀。随即她从电线上跃下,以急速的下坠来避过攻击,却又在马上落地时,用脚勾住了离地面最近的一根电线,倒挂着,迅速举枪回扫。
她随身携带了很多装备,大多都是副本里的东西。光刀、能量枪、各类炸弹,等等,有些是从黑市上买的成品,有些是买了零件或二手货,江河自己重新组装的。
譬如此刻郑莺莺手上拿的这把能量枪就是江河的作品,因其发射能量子弹时犹如舞台上喷吐的冷烟花,多而绚烂,得名——【烟火】。
郑莺莺崇尚暴力输出,一次能打出的子弹当然越多越好,而江河认为小姑娘该喜欢点漂亮的、烂漫的东西,于是就有了这个折中的产物。
烟火追求铺天盖地的效果,单个子弹的杀伤力便有所减弱,但郑莺莺要的也不是一击必杀。只要敌人负伤,她就能把握机会,乘胜追击。
“咔!”窗玻璃不堪重负而爆开,躲在窗后的人被郑莺莺击中,急忙退走。郑莺莺抬手,飞索出袖,瞬间攀住那窗口的铁栅栏。
飞索收缩将她拖向窗口时,她恰好避过身后飞来的子弹,同时从腰间抽出光刀,迎面切断栅栏,闯入屋内。
她的对手已经退入了楼道。
这群人隶属于一个走私团伙,专门靠从伊甸之城的城中心“诺亚”偷渡一些物品贩卖至下城区赚取暴利,而小百合区则是下城区范围最大的黑市所在地。
经过将近二十天的努力,郑莺莺和江河俨然成为了下城区炙手可热的雇佣兵,现在这个打击走私团伙的任务,就是从一个诺亚的大商人手中接到的,酬金丰厚,甚至有可能得到引荐,获得去诺亚的资格。
思及此,郑莺莺一边进入楼道追击,一边瞄了一眼电子手环。此时手环上显示的数字是:9981.
就在两天前,江河又把他们赚到的钱全部花光了。九十多万,差一点点就达到通关要求的一百万了,他花得眼也不眨一下。
“她在那儿!”伴随着喊声,一支能量光箭袭来,暴露了郑莺莺的位置。郑莺莺及时闪开,光箭刺入墙内破开一个大洞,随即化作光点崩裂。
此时追击的动静已经惊扰到了整栋楼的人,从房间进入楼道,迎面就是一个天井。四座高楼组成了一个“回”字,年久失修的墙壁扑簌簌往下掉着墙灰,甚至出现了硕大的裂纹,但或许是四座楼互相靠着的缘故,倒也还稳固。
追击声引得许多人推门出来看,门口却都挂着锁链,只小心翼翼地探出一个脑袋来。也有胆大的走到了楼道上,或叫骂几句“别吵吵”,或好奇观望。
郑莺莺无暇观赏他们脸上的表情是冷漠还是担忧,她裹紧斗篷,瘦小的身体迅速消失在廊柱后。
“人呢?!”
对方是故意请君入瓮,把郑莺莺引到这回字楼里来,就为了将她伏杀。伏兵都已经准备好了,谁知目标走到柱子后就突然失去踪影,周围只剩几个无关的住户,见到这阵仗,吓得赶紧退走。还有人傻呆呆地愣在原地,不知所措。
“滚开!”凶神恶煞的大汉径自将人撞开,手里拿着探测仪,嘴里还在咒骂:“那该死的小娘们,从昨晚追到现在,别让我逮到她,否则——”
“否则什么?”冰冷的刀刃贴在大汉的脖子上,他倏然僵住,不敢回头,只能从前方杂物堆里的一面破镜子上看到身后那人的半截身影。
正是被他撞开的那个住户,此刻正用匕首威胁他。初时的惊愕过后,大汉恢复狰狞,恶狠狠道:“你他娘的给我——”
“噗。”那人一刀扎进他的颈动脉,鲜血灌进他的喉管,堵了他的后半截话。大汉捂着脖子倒下,瞪大了眼睛,至死都不明白这个看起来面黄肌瘦的男人为什么能杀了他、为什么敢杀了他?
答案是杀人者乃郑莺莺,她有【万象斗篷】,瞬息之间可化万物。
拢了拢斗篷,郑莺莺丝毫没有收尸的打算,将还滴着血的匕首藏在斗篷之下,继续前进。她每走过一根柱子,就变幻一个模样,一击必杀,毫不停留。
死亡的阴影逐渐笼罩,可敌方还没有察觉,一直到第三具尸体倒下,他们才终于发现了队友的失踪,并在楼道里发现了第一具尸体。
“妈的,这小娘们邪门。”其中一人阴沉着脸,立刻鸣枪示意:“所有不想死的给我听着,躲在房里不要出来!谁还留在外面,就别怪我动手!”
语毕,他给同伴使了个眼色,“杀。”
指令下达,原先安排好的伏兵们从各处冒出来,但凡留在楼道上不肯走的,一律杀死。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
如此血腥的手段着实吓到了一些人,有两个胆大的原本还想留下观望,此刻也忙不迭往房里跑,深怕晚了一步就身首异处。
郑莺莺躲在暗处将一切收入眼底,微微蹙眉。并非眼前的场景令她不喜,而是她知道江河不希望看到这样的场景,而且这样一来,她也就藏不住了。
那就速战速决吧。
郑莺莺的眸中泛过一道冷光,瘦小的身影从藏身处冲出,一个贴地滑铲将背对着她的一个敌人掀翻,而后锁喉、拔刀,整个过程虽不说多么行云流水,但至少已经可以保证在敌人发出声音前,将之击毙。
出手要狠、用劲要巧、速度要快,这是江河为她度身定制的战斗方式。五花八门的道具,则保证了攻击的多样性,二者相辅相成,以此来弥补郑莺莺在体格上的不足。
郑莺莺开始“扫楼”。
在过去将近二十天的时间里,她接了无数次暗杀任务,经历了无数次实战演练,被捶打的不止是她的战斗技巧,还有她的战意。
“咻——”回旋光刀甩出,郑莺莺的身影也随着光刀掠过楼道。
敌人警觉回首,矮身避过光刀,却避不过郑莺莺的无名之刃。诅咒之力顷刻间顺着血液流淌,将敌人的部分能量化为己用。
下一秒,郑莺莺接住飞回的光刀,拐过弯进入楼梯,往下看了一眼,恰好跟一个从楼下跑上来的敌人四目相对。
“咔哒。”子弹上膛。郑莺莺换枪扫射,敌人也有枪,但郑莺莺不怕,因为她有万象斗篷,防御力数一数二。
敌人见子弹根本打不穿郑莺莺的斗篷,面露惊愕。而就是这愣神的功夫,他被击中大腿,急忙退走。
郑莺莺单手撑着楼梯扶手,从楼上一跃而下,又是“咔哒”一声,她追着扣下扳机。
“砰!”伊甸之城特供黑科技,自带瞄准镜,一枪爆头。只是这瞄准镜只能用一次,是个消耗品。
相似的情景,在接下去的十几分钟内不断上演。
敌人终于心生惶恐开始撤退,郑莺莺却出现在楼顶,戴着大大的兜帽看着他们,举起了无名之刃。她像上次对阵深红时那样,用刀刃割破掌心,鲜血伴随着冰冷的声音落下。
“我诅咒你。”
话音落下,红色的诅咒之力从匕首上冲出,于郑莺莺身前凝结成一个圆形的玄妙图案。她用那只染血的手将图案推出,“去。”
图案迎风放大,似一个魔法阵,倏然压下。
敌人惊慌地要逃,但再快也快不过法阵压下的速度。那法阵没有实体,可掠过众人时,却将红色的阵纹留在他们身上。
那阵纹还在流动,化作绳索将他们牢牢束缚。
但诅咒法阵还不够大,第一次使用时,郑莺莺仅能用来对付深红一人,到如今能够大到覆盖回字楼的大半区域,已是极限。
如果碰上实力很强的,对方也能强行挣脱。还有一点,束缚阵纹的触发点是恶意,只有当别人对郑莺莺心存恶意时,才会有效。
接下去,就是单方面的杀戮。
郑莺莺杀红了眼,那恶意不光困住了敌人,也反馈到了她心里,让她的杀意变得更纯粹。此时此刻她的眼中只剩下了眼前的敌人,上前去、杀死他,享受那片刻的快感。
弱肉强食,亘古至理。
可就在她即将再次挥刀时,一只手从身后牢牢地抓住了她的手腕。那只手的掌心很温暖,略带粗糙,是熟悉的触感。
“够了,停下。”他的声音也很熟悉。
郑莺莺本能地反抗了一下,但又很快强行按捺住。她深吸一口气,泛红的眸子渐渐恢复正常,这才回头看向来人。
来人正是江河。
郑莺莺:“我很快就好了。”
江河缓缓摇头,问:“你知道我们为什么要杀他们吗?”
郑莺莺:“因为任务?”
“不。”江河回答得斩钉截铁,“是因为他们不仅偷渡诺亚的东西贩卖到这里,还从这里贩卖所谓的下等人的器官进入诺亚。他们犯了大错,所以该死。”
郑莺莺沉默不语。
江河半蹲下身与她平视,语气郑重:“莺莺,你要永远记住,杀人不是乐事,是无奈之下的悲哀。有时候我们不得不拿起武器来保护自己,去涉足黑暗,但如果可以选择,一定、一定要活在阳光下。”
良久,郑莺莺终于点了点头,“我答应你。”
江河这才笑了笑,摸摸她的脑袋,牵着她的手往外走,“走吧,有个漏网之鱼我已经处理掉了。距离通关时限还剩十一天,我们可以开始攒钱准备离开了。”
郑莺莺顺从地跟着他,问:“我们不去诺亚了吗?”
闻言,江河偏头看向远处那仿佛未来之城一般的诺亚,摇头道:“不,我们不去。”
他不能让郑莺莺成为第二个深红,历练可以,但有些黑暗还是不要涉足太深。没关系,他们还有时间,不必那么着急也可以。
两人相携而去,身后的高楼里,原先都躲着不敢出来的人都忍不住探出头来,看着那一大一小两个背影,渐行渐远。
与此同时,永夜城C区旅馆内。
池焰、钱伟、彭明凡以及闻晓铭四人又像一根藤上的葫芦娃似的,从门后探进头来,好奇地看着屋里的人。但他们又怕吓到他,所以不敢进去。
屋里的人正是被靳丞带回来的老鼠,他已经从昏迷中醒来,但把自己缩成一团躲在角落里,戒备心很强。
四人观摩良久,闻晓铭拍拍池焰的肩,说:“弟弟,到你上场的时候了。”
第211章 庆典(二十)
池焰没有想到,有一天他这个假老鼠还会碰上真老鼠,虽然这个老鼠也只是临时起的一个代号而已。但他觉得这就是一种缘分,老天爷就是要让他们在永夜城遇见,然后铸就一段传奇。
他池焰,是一个注定要拯救世界的男人。
半个小时后,池焰创业未半而中道放弃。他回过头苦哈哈地跟钱伟和彭明凡说:“你们看,他根本不理我。”
钱伟:“是啊,你还把人吓得躲进床底下了。”
池焰:“有本事你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