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014
到了酒吧,在沈嘉的建议下,大家没有去包厢,而是在大厅要了最好的卡座。
他们这边五个大男孩,酒吧还有几个,加起来六个男孩,四个女孩。
白城很大方,一切消费都他付款,想点什么点什么,一点不磕巴。
周堔偷偷给沈嘉比了个大拇指,意思是,这哥们真阔气,够意思。
沈嘉拿起一杯果酒递给周堔说:“烈酒你就别碰了,你第一次来酒吧吧。”这孩子跟他一块出来,他得对他负责,好好看着孙敏敏的未来老公,不让他心思外放!
周堔嘀咕一句说:“说的跟你经常来酒吧似的。”
沈嘉酒量不怎么样,很自觉没喝度数高的,周堔第一次来,沈嘉心理上是个成年人,所以自觉看着这个男孩,没叫他多喝,责任心爆棚,而白城酒量不错,之前聊天就知道了,所以他们那帮人掷骰子划拳喝酒他都没管,来酒吧就是为了开心,他像个傻大哥似的指手画脚叫别人别喝,岂不扫兴,他在旁边看着他们闹就行了。
只是沈嘉没想到,为他们服务的正好是傅和平的白月光林羽,沈嘉面对林羽时的心情有多复杂,大概只有他自己知道,特别是在白城看他服务的还算不错递给他小费的时候,林羽似乎有些扭捏,推辞了一下,白城最不喜欢扭捏,直接把钱塞到了林羽的口袋里。
“拿着吧,别拉扯来拉扯去,这里现在不需要你了,有需要我们会叫你。”
林羽咬着嘴唇点点头,拿着托盘离开。
心情复杂的沈嘉一想到自己就输给了这样一个人,这样一个无足轻重,在他的世界里什么都不是的人,内心深处还是有一点点意难平的,虽然他清楚地知道,当年傅和平和他结婚也是为了这个人……他之于傅和平是非常特别的存在吧。
当富有节奏的音乐响起来时,沈嘉知道,这个时候可以进入舞池蹦迪了。
他真的觉得蹦迪这件事离他太遥远了,也有点小怀念,因为他从前上大学的时候就喜欢来酒吧喝酒蹦迪,主要是喜欢热闹和蹦迪,喝酒倒是其次。
沈嘉不想出来玩也满脑子是傅和平那点狗屁倒灶的事儿,起身往舞池走去。
周堔喝了杯果酒后,兴致勃勃地跟着沈嘉去了舞池,他观察了一番后很快就跟着瞎蹦跶。
沈嘉则在另一边蹦,离dj台很近,虽然已经11月了,但酒吧这种地方你永远看不到穿得特别厚的男生女生,女生基本吊带,超短裙,要么紧身裤或者紧身连衣短裙,男生宽松的短袖,长袖,潮一点的身上挂点饰品,脸上不管男女都是光彩夺目,一看就是化妆了。
像沈嘉这种长裤长袖,脸上也没搞点东西,看起来帅帅气气清清爽爽的小年轻瞬间就吸引了周围的人,男孩女孩都时不时看上几眼,因为太特别了。
好看的人在哪里都引人瞩目这是一道铁律。
沈嘉这一天,收获了不少微信号,他想着,既然要放下傅和平,怎么可以拒绝别人的搭讪?也得尝试着接触新人,并不一定非得立刻开始新的感情,但不要排斥别人投过来的好感,给别人一个机会,也给自己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
其实有几个大男孩还是很帅气的,当然也有成年人,总之这次出来玩,沈嘉收获满满。
也有人跟周堔搭讪,周堔心里想着孙敏敏,加上沈嘉又是孙敏敏的发小,他当然得表现的好一点,免得这家伙回头和沈敏敏说他坏话。
周堔对孙敏敏很有好感,只是因为一些杂七杂八的原因,他没有胆子表露好感,怕把人家姑娘给吓跑了,以后见到他就绕道,岂不是得不偿失。
越是喜欢的时候,做任何事都越是谨慎。
几个人直接玩到了凌晨两点多,白城带着他们从酒吧出来,在附近五星级酒店开了几个房。
原本周堔以为他会和沈嘉一起住,毕竟都是男孩子,有什么不可以,结果白城直接一人一间房,财大气粗的令周堔刮目相看。
沈嘉就算是和朋友一起出来玩,也都是一个人住一间,没有和人凑在一起住标间的习惯。
这是一群都不差钱的富家子。
在开房这件事上,周堔对有钱人有了深刻的认知。
一想到孙敏敏也家境不凡,周堔一个人躺在床上的时候幽幽地叹了口气。
“得非常努力才可以啊。”
当时沈嘉对白城身边的付鹏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印象,就一个“会来事的白城朋友”,当时在酒吧,这个付鹏倒酒递烟,都非常自然,没有显得过分巴结,也没有自恃身份,对方具体是干什么的,沈嘉一概不知,但对这人印象挺好的。
也是后来在白城生日派对上再次见到付鹏,沈嘉才想起来一件事,当他想起来时,瞬间惊起了一身冷汗。
彼时的沈嘉还没有想起那么多,他洗完澡很快就躺床上睡着了,还别说,蹦迪完回来洗个澡躺床上浑身舒坦,这一觉睡得很沉,闹钟设置在10点,他10点关了闹钟又睡了一会儿才爬起来。
平时七点左右就起来了,好久没有睡到十点多起来,沈嘉神清气爽。
果然不能老是局限在某个地方,得多出来逛逛玩玩,心情才会开阔,舒畅,自在。
白城是沈嘉和周堔去叫才醒过来,他昨晚多喝了酒几杯,退房后几个人又一起去吃了个午餐,王逸和付鹏带着女伴离开了,白城则开车送沈嘉和周堔回学校,然后自己也去上课了。
其实作为富家少爷,白城玩的很健康干净了,要是放在一些不入流的富家子身上,在包厢里什么花样都玩,男人女人,钱,药,同时玩的都有,有时候越是年轻越是大胆,因为无知而无惧。
白城虽然偶尔喜欢来酒吧喝酒和朋友热闹热闹,其他的倒没碰过,沈嘉也是通过接触觉得白城被父母教的很好,知道什么能碰什么不能碰。
这让他更加把白城当做朋友交往下去,如果一开始了解发现白城习惯不好,虽然是救命恩人,沈嘉也不会因为这层关系就放低交友准则去和对方深入来往。
总之,在沈嘉的眼里,白城是个值得结交的朋友。
其实白城也挺喜欢沈嘉的,他聊得来的朋友不多,但和沈嘉却非常相投,不论是打游戏,还是出来玩,甚至口味都特别像,而且沈嘉很有主见,有时候白城和沈嘉在一块,明明白城比他大,但沈嘉给他的感觉像是比他年长一样。
沈嘉虽然在大院这几个孩子里年龄不大,但从小发号施令惯了,陈不泯和沈敏敏都很听他的安排,何况现在他内里是个三十多岁的男人,他除了在傅和平面前是温和好说话的性子,在其他人面前可不是这样。
想到这里,沈嘉越觉得当初自己到底和傅和平在一起图什么?
压抑本性不说,连生活习惯都被动的改变了许多。
这段追求“真爱”的经历,到底赋予了他怎样的人生?
他为什么上辈子那么执念,无法放下。
一开始只是傅和平冷淡俊逸的眉眼吸引了他,然后他主动示好,对方对他不理不睬,让当惯了小少爷的沈嘉觉得新鲜,后来一点点的沦陷,为他倔强甚至有点愤世嫉俗的气息着迷,像是被人牵着线,走到了毕业,走到了与他结婚,看着他平步青云,时间仿佛一眨眼就过去了。
快的来不及抓点什么,这十几年就这么一眨眼过去了,中间发生了很多事情,让他彷徨,让他孤立无援,他以为傅和平最起码是他可以依靠的人,毕竟在一起了那么久,但后来他才明白,这个世界上,没有人能依靠,还是得靠自己。
不要去想着依靠别人,没用。
靠人不如靠己啊。
可能是重生后的这段时间心境的变化,沈嘉对傅和平越来越如普通同学那样,没有了时不时地心痛,心悸,难受,整个人的气场都悄然改变,牢牢吸引人周围人的目光。
他很帅气,也很优秀,认真学习的劲儿真的和他小少爷的画风太不一样了,但恰是这种揉粹了奇异感的气息让大家被他支配。
试问谁不会对一个帅气而且幽默风趣还学习认真的人产生好感呢。
这份好感不一定非得是爱情,也可能是单纯的欣赏,想要认识成为朋友。
学校论坛还展开了一些讨论,讨论谁才是金融系的系草,有提名傅和平的,也有提名沈嘉的,偶尔会提一下周堔,其实周堔也很帅,但沈嘉和傅和平的外形都太优秀出众了,衬托的周堔只不过是个清俊。
“我觉得沈嘉长得好啊,鼻子和唇都好性感!我喜欢!说话也逗,性格特别可爱,我投沈嘉一票。”
“我反倒是觉得傅和平很不错,气质冷淡,性格安静,听说从前在高中的时候就是学霸+校草啊!不觉得很像里的男主角吗?”
温暖的人设好像天生低冷峻人设一等似的,因为沈嘉比较阳光,一开始傅和平的票数多过沈嘉,后来有其他系的也参与到了投票中。
“虽然不是一个系的,但一起在篮球场打过球,其实我认为现在所流行的冷峻人设早过时了,明明长得好,待人还和煦,学习又好,家里条件也好,这样的人设,不当主角,不成为系草,不觉得暴殄天物吗?!凭什么性格高冷一点,就好像更高贵一样?说难听点,只不过是情商低,自以为是吧?帅哥最难能可贵的是不仗着自己帅就拽的跟二五八万似的。”
最后讨论着讨论着,从系草变成了大一新里谁最帅,一届里出来一两个帅哥就不错了,但这一届的A大新生,倒是出来了不少帅哥靓女,不仅只有傅和平和沈嘉长得亮眼,一时之间讨论的热火朝天。
周六那天,关于系草系花,校草校花的投票已经到了白热化,沈嘉并不关心这个,他睡到自然醒,随便吃了点早餐,悠悠达达的去北门和来接他的大哥一起去沈氏。
毕竟被讨论了快一周了,沈嘉现在也算是学校的名人,有参与投票的同学看到沈嘉,就忍不住偷偷拍照在论坛里分享。
“今天在餐厅看到沈嘉了!靠,真人是真的帅!”
“今天在北门看到沈嘉了!一开始看论坛上的照片还不觉得,真人真的太可了!”
“靠,沈嘉坐上了一辆保时捷,限量版!全球只有十辆!有钱都不一定买得到的限量版!”
“你怎么知道?”
“因为我舅舅就有一辆。”
“你舅舅还缺外甥吗?”
“或者你缺舅妈吗?”
“舅父缺吗?”
“……”
“重点不是……沈嘉家里好有钱吗?”
“对啊,真没想到这小子家里这么有钱!”
第15章 015
“沈嘉一看就是有钱人家的孩子啊,他哥是学长沈卿,之前兄弟俩一起在学校里走动来着,他朋友是白城,他姐姐是沈念,还有陈不泯和孙敏敏,三个人是发小啊,都是从本部考上来的,你们光看看这圈子是什么圈子就晓得这背景有多深了。”
“沈卿有弟弟?”
“不是亲弟弟,都姓沈,应该是亲戚吧,反正都是有钱人。”
“有钱人不稀奇,学习还这么认真就难能可贵了,学渣还是条咸鱼的我真的没救了,一想到离考试周也就一个多月了,心里沉甸甸的。”
“谁不是呢。”
有人在讨论沈嘉的时候,沈嘉已经坐在了车后座,沈帛的旁边。
“哥,你吃早饭了吗?”说完打了个哈欠,他心里对傅和平的那点子念想已经放的差不多了,现在慢慢养成了睡到自然醒的习惯,周六早起让他哈欠连天。
沈帛把水递给沈嘉说:“吃过了,你很困?”
沈嘉接过水喝了一口一本正经地说:“可能正在长身体,嗜睡还能吃。”
沈帛好整以暇地打量一番沈嘉,似笑非笑地说:“现在多高了?”
沈嘉不由坐直了一些,扬扬下巴说:“区区176。”
“一年长一厘米好像毕业也长不到180。”沈帛双手抱臂,侧过脸去看沈嘉。
“一年一厘米加上几毫米,凑在一起就有可能长到180,毕竟176也只是个笼统的数字!最重要的是,今年还没过完!”对于身高,沈嘉特别较真,毕竟他为了长高,还在坚持每天喝一杯牛奶。
沈帛点点头说:“有道理。”
等快到公司的时候,沈帛看到沈嘉又打了个哈欠,对他说:“我那里有休息室,中午困了可以在里面休息一会儿。”
沈嘉没有客气,嗯了一声说:“好,哈哈,只要你不嫌我给你添麻烦。”
听到沈嘉这么说,沈帛伸出手揉了揉沈嘉的头,让那头乱发更乱了。
他怎么会觉得沈嘉给他添麻烦,这个小孩,还在上小学的时候就来他家借住,说是借住,但几乎就跟父母的半个孩子似的,一开始刚来的时候哭了好几天,不想在他家,然后故意找茬,找事儿,闹人,一看就知道是想回到父母身边,但是这孩子身份特殊,父母身份更是特殊,根本没办法兼顾照顾他,24小时都几乎生活在研究院,孩子又小,那样的地方的确不适合小孩子成长。除了他,在这个家,他谁都不怕,皮的不行,什么新鲜玩什么,面上好动又横的很,其实心地纯善,虽然有可能是这位少爷的一时兴起,心血来潮,但是听到他把手里的压岁钱,大概有几十万一点都不心疼的捐给公益组织时,他还是对他有了些不一样的看法,那个时候这小孩才上初中,都能有这样的举动,沈帛觉得弟弟沈卿都未必有他这样的魄力。
正在家里撸铁的沈卿忽然打了个喷嚏。
沈帛看着车窗外的风景,虽然刚来的时候,沈嘉很抵触,但适应了一周就完全融入到了新环境,随后就是这十来年。
时间过的真快,一眨眼,这小家伙都成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