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星辰倒也不是躲。
只是事到如今,突然脑子一炸想起来,他当初住进这个别墅的时候,明明说好的是……方便他养腿伤,伤养好了立刻就走的。
可现在呢?他的腿早就好了。
走的事情却只字不提,就这么赖在人家家,天天大摇大摆地买菜做饭、养小植物,可是名不正言不顺的,难道就这样一直不明不白地住下去?
他这样住着,到底算什么啊……
保姆?狗子?小蜜?
张赫算是服了。这狗子!弄个指纹锁为啥那么不情不愿的?
手指完全僵硬,脸红到耳朵根子。
录个指纹而已又不是扒你衣服,你别扭成这样为哪般?
……
晚餐是酸菜鱼,狗子做的……肉质细嫩,汤汁可口。
果然比印象中饭店里做的美味得多。
张赫一边吃,一边暗暗想,狗子现在这是完全承包了他的胃啊。
嘴巴被彻底养刁了。
这将来,以后狗子长大了跟人跑了,他要去吃谁才好?
吃完饭,张赫去院子里办公+纳凉。
张总一身黑衬衫,抱着个黑色笔记本,侧脸阴鸷而帅气。打了一会儿字,却发现身边不知道何时多了一杯鲜榨的绿色蔬菜汁,狗子更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坐在他旁边,拿着PAD做题ing。
小风铃叮当,岁月静好。
搞了一个多小时,张赫有点累了。他放下电脑,把蔬菜汁喝完,放下杯子的时候,狗子直接靠了过来。
……就像是脊梁骨折了一样,软软地靠着他,低头继续做题。小野狗变成见人就偎的大型犬。
张赫登时忘记了他白天的一切不可爱行径。
明明就,很可爱。
这,长此以往,根本顶不住。
“……”
唉。张赫扶额,默默发现最近真的越来越不理解自己了——他很确定,他对小孩儿完全没兴趣,不可能看一个比他小七岁的幼稚别扭鬼。
他对辰辰,那完全是真·父爱如山。
是,辰辰是好看,但好看没用。因为首先身高就输了。张总喜欢个高腿长的,没有笔直的大长腿他真没性趣。除此之外,对性格也有要求,最好那人还有点小才华。
因为要求太高,所以母胎solo。
可是,没谈过恋爱归没谈过恋爱,张赫还是清楚“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的。
很多年前,他年少无知时也经历过。从满心满眼的甜蜜,到后续不敢回首的苦涩。
正因如此才非常确定,他对辰辰,绝对不是那样的感觉!
虽然不是,每次在辰辰靠过来时,还是会忍不住心里一阵暖暖的满溢。仿佛整个世界都变得透明、轻柔。
会忍不住想要抱、想要撸他。
唉。明明又不喜欢人家,却成天吃人家、喝人家,觉得人家好,还喜欢没事摸……
仿佛一个绝世渣男。
但他能怎么办?又要保护一个没安全感傻孩子的初恋,又要不渣,这操作本来就不容易。非要不渣,直接把自己打包送狗子算了,那倒是彻底不渣了。
但需要牺牲这么大吗?
张赫脑子有点乱。
又不禁暗暗怀疑,自己是不是被套路了?辰辰看着可可爱爱,却玩得好一手温水煮青蛙、润物细无声。弄得他最近已经开始渐渐习惯了。
变得有点只想吃狗子做的菜,只想撸狗子,只喜欢狗子这样甜甜地靠着他。
这样下去可还能行?
……
谢星辰当然没玩什么“润物细无声”。
他没那个经验、更没那个手段,之所以不小心搞成温水煮青蛙,完全是因为不知道该怎么办。
本来,也想“一鼓作气”。
但那个夜晚之后,第一次试图亲他时灯亮了,另外一次则被他给气笑了。事不过三,两杀失败,他太不敢再轻易尝试第三次。
十九岁,之前的人生像流浪狗。第一次好好生活,也是第一次喜欢一个人。
根本毫无章法。
什么都想要,又斟酌着怕失去。无措的很。
直到一张合约扔到他面前。
张赫:“签了。”
少年抬头,黑沉沉的眼睛看着,张赫:“咋了啊?”
“你看我干吗啊?签字!这儿,这儿,还有这儿,签名摁手印!”
“……”
“嗨呀,不是你说想跟我一起去拍《魔教教主》吗?不是要一起上综艺的吗?先签约!总得先和我们星图签经济约,我才能代你跟对方谈条件,明白?”
“合同你别担心,是我们公司多年一直用的标准合同,不会有问题。”
张赫交代完了,不明白谢星辰为什么是那样一个表情。
孩子捏着笔,整个人紧绷,指尖发抖,捏着笔的关节都白了。黑瞳里的情绪一言难尽。
“怎么了?”
“我……”谢星辰低声,喃喃,“我不想签。”
张赫:“啊?”
“为啥?”他在他身边坐下,一脸不解,谢星辰躲着目光不敢看他。
不能签。
因为,万一哪一天东窗事发,至少他希望,自己的名字不要和他最宝贝的星图扯上任何关系。
现在还好,还很幸运……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虽然出现在了公众视野,却没有人谈论他的过去。他是个孤儿,这个世界上认识他的人很少,或许运气好的话过去真就此埋葬掉了,一辈子都不会有人提起。
可是万一,出现了那个万一。
“斐哥,我……”他声音干涩,“我不想签公司,就想一个人,行吗?”
张赫龇牙:“当然不行了,你想得美?不想卖身给我,还想我星图免费给你找机会、捧你,然后你保持自由之身?只享受权利、不履行义务?”
“……”
“可拉倒吧。签字,快点的!”
“还是说,你有更想去的地方?想去哪?寰宇?嘉世?”
胆子肥了,敢去杀狗!
熊孩子!
谢星辰摇头。可也只是摇头,除了摇头什么也不肯说。字也是死活没签。
张赫:“……”服了。
真的,要不是提前知道这孩子一向别扭,他要暴怒揍孩子了!
……
那天吃过午饭,小睡了一会儿,张赫把小狗领上街。
他俩都红。但毕竟不像卓一青那样,红得家喻户晓、自由逛街100%会被认出来。
张赫金丝边一戴头发一梳,和电视里长得本身就不太一样。而谢星辰则是剧还没播,只是在CP圈里红,何况现代装造型也不常见。
谢星辰:“不用买,我衣服够多了。”
张赫:“你的衣服?你衣服那真不算多,还都是小韭菜的衣服,给你买点自己的风格!”
谢星辰:“真不用……”
“行行行不买不买,就披一下,披一下给我看看!”
“诶这件不错!这件好看,拿了拿了。”
谢星辰:“真的不用!”
“买!什么不用?你春秋的衣服是多,冬夏的有吗?正好又有折扣干嘛不买啊?”瞧瞧这朋克风小羊皮夹克,多适合辰辰,像一只披着羊皮的帅狗。
“来来来,背带短裤,试试试试。”肯定贼鸡儿萌。
妈呀,张总扶额。
“不行不行,这个绝对不能买!”
妈呀绝对不能买,狗子这腿儿又长又直,背带短裤弄上这莫名引人犯罪的背德感是怎么回事?话说回来,辰辰现在也就一米七出头,这么长的腿是咋回事?
张赫真心觉得,就这大长腿放着,这孩子八成以后能长高。
“再试试这个吧,哎你伸胳膊啊,试个衣服而已,能不能别绷那么紧?”
“……”谢星辰也不想紧绷。
但他其实明白野男人的套路——带他买买买、吃吃吃,都是为了套他不肯签约的那个“理由”。野男人一直觉得他是个别扭孩子,哄一哄,怀柔一下,就什么都哄出来了。
可是,这次真的不行。
他是无论如何也没办法跟他说实话的。
他的过去,他最不希望的……就是被他知道。
本来就配不上。